工匠精神融入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观的困境与突破

2019-02-01 10:18魏志玲
职教论坛 2019年7期
关键词:职校工匠职业院校

□魏志玲 聂 伟

“工匠精神”作为一种职业精神,是个人或群体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品质的体现,是从业者的一种职业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从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持续受到关注,国务院刚印发的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也明确要求,要“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为此,作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主阵地的职业院校应积极行动起来,在着重对学生进行技能培养的同时,着力将工匠精神培育和传承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一、“工匠精神”的职业意蕴

“工匠精神”内涵丰富,内容主要包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方面,其价值在于促进学生就业的同时,能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敬业:即实事求是的职业认知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也有着“爱岗敬业”的要求。“干一行,爱一行”,工作不仅仅是用于谋生的职业,而更应该是承载价值实现的事业。只有热爱自己的岗位、专业和行业,才有可能全身心投入,进而干出成绩、实现价值,直至创造出非凡的成就。

精益:即精益求精的品质追求和执着专注的职业意志。精益求精的严谨性是“工匠精神”的直接体现。为全面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不论是综合管理还是具体的生产、设计、施工、操作等任一环节,精细化、个性化、高质量已成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需。“工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追求与现代社会对于质量的高要求高度契合。生产者注重产品的质量与品质,教育活动理所当然要有精益求精的就业观培养,才能在社会转型升级的背景之下满足产业发展要求。

专注:即通过长期刻苦学习掌握某一领域特定技术与知识的真正内涵,并通过不断实践提升技能水平。执着专注的实践行动主要体现在知行合一,强调现实事物是知和行的内在统一,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面对未来社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否扎根发展顺理成长,都需要展现专注的品质,每个人都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岗位工作高度负责。

创新:即具有传承创新和进取意识的职业理想。创造力与创新思维是现代“工匠精神”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社会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创造和改革的过程,各个行业都需要有创新发展的现代意识。“工匠精神”在发展过程中具备了丰富的历史内涵,体现了人类社会的传承,在传承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和内在精神的升华。在现代社会,“工匠精神”对创新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源动力之一。

二、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观培养面临的现实困厄

职业观属于意识范畴,是一个人对职业的认知和态度,主要指个人结合社会发展及自身需要和兴趣形成的对职业认知、职业情感、职业意志以及职业理想等内容的看法和观点,反映个人的职业倾向,支配个人的职业行为。将“工匠精神”融入职校生的职业观,为学生提供更理智、更值得肯定的方向指引和价值观引领,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正确的职业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然而,当前我国职业院校重视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轻视对学生职业观的教育及培养,导致学生职业观错位,职业意识不强,导致求学盲目、缺乏自律、求职功利、从职敷衍随意、从业幸福指数不高;进而导致就业难、地区(行业)供需不平衡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出现。

(一)职业认知模糊导致职业认同感低:爱岗敬业成无源之水

职业认知是个人对职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自我、专业、行业及社会发展趋势等内容的认识与评价。职业认知度的高低决定着职校生职业规划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以及职业抉择的适度性。客观、清晰、全面的职业认知能增强学生的自我认知、激发求职动机、提升职业能力、进而取得良好的求职结果。然而,当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大部分职业院校学生存在自我认识不客观、专业认识不全面,行业认识不清晰,对社会发展趋势不关注等认知偏差,由此导致职业决策行为被动、职业认同度不高等不良现象出现。

(二)职业情感淡漠导致职业荣誉感低:精益求精无从谈起

职业情感作为一种主观体验,是人们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具有的稳定的态度和体验,内化于从业时的心情,外化于从业时的工作热情。有强烈职业情感的人,能够从内心产生一种对自己所从事职业和岗位的无限热爱。受个人本位职业价值观的影响,职校生对工作缺乏强烈的情感,较多地考虑个人得失和物质待遇,职业荣誉感低,工作动力不足,患得患失、得过且过的消极职业情感蔓延,让人从情感上抵触、甚至厌恶所从事的职业,人与职业产生离心力,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对工作精益求精更是无从谈起。

(三)职业意志薄弱导致职业责任感低:职业专注无法保障

职业意志是人们在职业实践过程中表现出的自觉克服困难和障碍的毅力与决心,是一种支配、调节职业行为的精神力量。职业意志坚定者往往表现为持之以恒的自觉性和始终如一地忠于职守;反之,意志力薄弱者则经不住困难的考验,很难完成职业使命。一些职校生在实习过程中,由于平常关注不够,对一线工作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怕苦怕累;或者在与企业签订定向协议后动摇不定、甚至见异思迁,缺乏基本的诚信;亦或是从业后,遇到困难,容易退却,轻言放弃,导致“高跳槽率”,这些都是职业意志力薄弱的体现,更是职业责任感的缺失的佐证。

(四)职业理想缺乏导致职业成就感低:创新发展动力不足

职业理想是人们以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为依据对所从事职业的超前预设,是个人渴望达到的职业高度或境界。受个体、社会等因素的影响,职业理想呈现个体差异性、发展性与时代性的特征,对个人的职业行为起着调节、导向和激励的作用,并贯穿于择业、就业和创业的职业过程。职业观包含维持生活、发展个性、承担社会义务三个基本要素,积极健康的职业观应该是三个基本要素相互统一,并以承担社会义务作为最高境界与终极追求。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下,部分职校生只是把职业当作个人谋生的手段,将名利财富作为实现个人价值的最高标准,缺乏心怀天下、造福社会的职业信仰和情怀。

三、“工匠精神”培育与职校生职业观培养“耦合”之策

马克思指出“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1]个体职业观受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共同影响,但同时又反作用于个体从业行为和社会现实。从个人角度而言,职业观影响着职校生对专业的学习态度、对职业的认知与选择、对职业发展及人生的规划;从社会角度而言,职业是个体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从业者的职业观将深刻影响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职业院校学生作为未来技术技能工人的主要来源,应该将工匠精神作为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素养修炼的核心,将其融入到学生的职业观和职业实践当中,为他们就业择业乃至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更理智、更科学的方向指引和价值观引领。

(一)加强专业建设,引导学生建立实事求是、准确客观的职业认知

职业院校应重视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间的紧密联系,明确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首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借助详尽的专业介绍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使学生正确认识所学专业,增强职业认识,促进职业精神的养成与能力获取。其次要优化专业设置。《方案》指出“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5年修订1 次职业院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在“互联网+”时代,产业转型升级周期缩短、更新速度加快,职业院校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也需要跟上产业对于技术技能需求变化的节奏。从职校生自身角度而言,应依据合理客观的自我认识和专业认知,把个人发展融入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融入到行业发展大局中,适应环境发展要求,寻找适合自我发展的职业,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提高自己。

(二)依托思政课、校园文化,培养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工匠精神”作为一种职业态度或价值追求,是一种积极主动的精神驱动力,来为社会服务[2]。纪录片《大国工匠》中的八位工匠,都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充满热爱,有很强的职业荣誉感,因此职业精神是一个人能否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从事一项工作的首要前提。职业教育过度强调学生技术技能的训练,将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忽视职业精神的培养,可以依托思政课程和校园文化建设得以改善,引导学生认可自己将来要从事的工作、热爱所从事的职业,培养职业情感和职业精神。

思政教育作为实现立德树人、全程育人的有效途径,应充当培养“工匠精神”的主阵地,依据职校生的认知行为特点,结合职业特色,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工匠精神的实质与内涵,理解其价值和意义,让学生明白技能型人才并不是“低人一等”,而是“经济社会发展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从而增进职业情感、增强职业自信、体验职业幸福感。

校园文化建设是推进文化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要“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对职业精神养成的独特作用。”《方案》也指出:“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要将校园文化作为载体,借助宣传舆论手段,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弘扬工匠精神的浓厚氛围,使工匠精神入脑、入心,深深融入职校生的职业观。

(三)加强实践教学,锻造精益求精、执着专注的职业态度

手工技艺传承更多的是缄默知识,主要靠学习者跟随师傅耳濡目染,靠观察揣摩,体会并内化技术操作的要领和精义[3]。从我国“艺徒制度”和西方“学徒制”来看,学徒都是在实践中不断磨练技艺,体验并形成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严谨专注的职业精神。精益求精、执着专注的职业意志必须通过实践教学不断锻造。

作为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必须多措并举,有效开展技术技能训练的实践教学。要增加实习、见习等实践课时,为实践教学提供时间保证;要更新教学内容,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内容,为实践教学提供智力支持;要打造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为实践教学提供场地保障; 要完善导师队伍建设,选择“德艺双馨”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双师型”教师担任实习带教指导老师,把“授艺”与“育人”相结合,言传身教,在师徒授受过程中培养坚定的理想信念,锻造精益求精、执着专注的职业态度。

(四)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弘扬传承创新、造福人类的职业理想

美国学者理查德·桑纳特认为“匠艺活动其实是一种持久的、基本的人性冲动,是为了把事情做好而把事情做好的欲望”[4]。弘扬职业理想既有利于职校生个体职业成长,又有利于学校和企业的发展,因此,职业教育应以培养既具有高端专业技能又具有高尚职业理想和信念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职业理想的实现必须依托于职业行为与实践。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为职业教育营造真实工作场景、创造实践条件,是培养和弘扬职业理想的现实土壤。《方案》提出:“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方案》还明确指出可以借鉴“双元制”等管理体系,明确现代学徒制的发展趋势,将技术工艺和规范要求纳入新的教学标准,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的育人培养体系,扩大优势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学校和企业深度合作,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过程中明确企业和学校各自需求,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推动新型实践教育体系建设,严格制订实习实训规范,明确从业行为方式、工作模式与行业标准,借助现实情境,促使学生在从业实践中遵守职业规范、履行职业责任、强化职业意志,让学生能深入企业文化当中接受职业理想教育,为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仰奠定扎实的基础。

结语

在中国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发展需要有人才支撑,而技能型人才是否具备“工匠精神” 也应该成为考量职业教育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尺。从研究来看,“工匠精神”所体现的是人的内在价值,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同样要围绕“人”这一活动主体,重点研究主体发展、主体和外界的相互作用等。结合新时代背景,解读时代赋予“工匠精神”的价值意蕴,将“工匠精神”融入职校生的就业观念,引导职校生调整职业观,主动提升求职内驱力,是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的治本之举。以“工匠精神”为时代的精神标杆,引领职校生砥砺奋进,勇于追梦,也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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