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龙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提及“逻辑”一词的共有24处,“规律”一词的共有28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提及“逻辑”一词的仅有5处,“规律”一词则仅有3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与《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均未提及“逻辑”一词,“规律”一词则分别仅有5处与3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对“逻辑”与“规律”的重视呈现出了“井喷式”的状态,对此,我们须予以足够的关注。
关于“逻辑”,《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除一处为课程标准逻辑更清晰、两处为逻辑知识,其余二十一处则从逻辑思维、思维的逻辑性、表达及论述的逻辑性等方面,聚焦于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培育。关于 “规律”,《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从语文教育教学的规律、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学生学习语文的规律、语言运用的规律等方面,聚焦于语文教与学的内在规律的把握与运用。
之所以从“逻辑”与“规律”两个方面作如上梳理,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量。
一是学生语文核心素养中的逻辑思维培育如何可能?是借助专门的逻辑知识学习还是落实在一堂堂的语文课的学习?前者并非主要渠道,这一点可以从语法与修辞知识的学习中得到旁证,《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2017年版)》也在学习任务群6“思辨性阅读与表达”中明确提出“结合学生阅读和表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适时适度地引导学生学习必要的逻辑知识;相关知识的教学要简明、实用,能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概念、判断、推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避免进行不必要的、机械的训练”的要求。后者才是培育学生逻辑思维品质的主阵地。关键的问题是,怎样的语文课堂教学才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二是在落实语文课程标准要求的语境中,“逻辑”的内涵是怎样的?价值如何发挥?显然,在落实语文课程标准的语境中谈逻辑,并非谈哲学语境中的逻辑学,我们借助以下几个方面的依据来梳理逻辑的内涵及价值发挥。《辞海》认为,在现代汉语中,逻辑一词是多义的:1.思维的规律性;2.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即逻辑学;3.客观的规律性,如“事物的逻辑”“中国革命的逻辑”;4.观点、主张,一般用于贬义,如“霸权主义的逻辑”。BBC纪录片《逻辑的乐趣》认为:逻辑不是知识,逻辑不生产知识,它所做的是提供我们一套严谨的规则,用来组织和运用知识。德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家阿·迈纳在《方法论导论》一书中说:“如果我们不考虑认识论的介绍或解释(超验逻辑、实质逻辑),心理学的观点(思维学说),本体论的、形而上学的、意识形态的说法(辩证法),那么就可以把逻辑解释为正确推理的学说、正确推理的基础或正确推理的应用。”从非哲学语境来看,逻辑强调的是规律、运用知识的规则、正确地推理等方面的内涵,逻辑的价值在于保证合乎规律、正确运用知识进行正确的推理。
综合上述“逻辑”与“规律”的内涵分析,要落实语文课程课程标准提出的培育学生逻辑思维品质的任务,须遵循语文教与学的内在规律,立足语文课堂教学的内在逻辑性。语文课堂教学的内在逻辑性,不仅有助于培育学生的逻辑思维品质,还能确保语文教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基于此,我们提出教学逻辑这个概念,主张从教学逻辑的角度,深入思考语文科的教学逻辑与培育学生语文核心素养中逻辑思维品质、遵循语文教与学的规律进而提升语文教学的有效性的内在关联。实际的情形是,我们常说语文教学要讲究逻辑性,但究竟何为语文科的教学逻辑,语文科教学逻辑的研究对象与方法是什么,我们仍不够清楚。鉴于此,本文聚焦于语文科教学逻辑的定义与要素、研究对象与路径两个基础性的问题,依此阐释语文科的教学逻辑。
基于教学包括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四个基本要素的考量,我们这样来确定教学逻辑的定义:教学逻辑是指教师根据对共性的教学规律与个性的学科规律的理解,在确定教学内容与方法、分析学生学情的过程中遵循的规则。这里须明确,教学逻辑不是作为一门学科分支的逻辑教学,而是研究教学的内在逻辑要求和规律,换言之,教学逻辑是确保教学科学性与有效性的保障。语文科教学逻辑是教学逻辑的一个分支,其概念与内涵自然遵循教学逻辑的共性要求,当然,也会有语文科自身的个性特点。
语文科教学逻辑的概念,可以从两个角度来把握。
从名词性的角度来看,语文科教学逻辑是指语文教师运用共性的教学规律与语文学科教学规律确定教学内容、安排教学环节、分析学生学情、选择教学方法、处理课堂教学活动以达成教学目标的规则。名词性的语文科教学逻辑,强调的是语文教师运用共性的教学规律与语文学科教学规律时须遵循的规则,这种规则指引并规定着语文教师确定课堂教学内容、把握学生学情、采用教学方法、处理课堂教学活动。这种规则首先来自语文教师对共性的教学规律与语文学科教学规律的认识与把握,更来自于语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对语文教学特征的认识与提炼。
从动词性的角度来看,语文科教学逻辑是指语文教师根据教学的基本规律、语文课程与学科特点、学生认知基本规律与学习语文的特定规律,安排教学内容、分析学生学情、展开教学活动、以达成教学目标的思维过程。动词性的语文科教学逻辑,强调的是语文教师对语文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学情的主体建构过程,是语文教师取舍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分析并判断学生学情的动态过程,是语文教师将共性的教学规律与语文学科教学规律运用到具体的教学设计与教学推进中,在这一过程中,语文教师须遵循运用共性的教学规律与语文学科教学规律的规则。
概括起来看,从概念角度认识语文科的教学逻辑,须明确,语文科的教学逻辑首先是一种运用教学规律解决语文教学从内容到方法、从教到学等实际问题的规则,教学逻辑不是具体的语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其次,语文科的教学逻辑是一种隐藏在课堂所发生的一切现象背后的语文教师如何确定以及如何处理的依据。
语文科教学逻辑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学科逻辑、学的逻辑与教的逻辑的三个核心要素。这样的划分,一则简洁,二则符合教学四个基本构成要素的要求。我们把凡是与语文学科有关的内容归入学科逻辑中,包括语文学科的课程性质、学科本质、语文学科知识与能力、语文核心素养的特征及培养方法、语文教师与学生的学科认知内容及方式、教学目标的叙写与达成、教学方法的取舍等内容;学的逻辑是指学生学习语文的方式及内在顺序,包括学生学习认知的基本特征,学生对语文学科本体与本质、学科知识、学科能力、学科素养等的认知、接受的内在规律性要求,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培养与提升的内在规律性要求等内容;教的逻辑是指语文教师如何教语文的依据、方法,包括共性的教学要求与语文学科具体的教学要求。三个核心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学科逻辑与学的逻辑决定了教的逻辑,教的逻辑体现了教师对学科逻辑与学的逻辑的认识水平与实践能力。
概言之,语文科的教学逻辑本质上是语文教学走向合理性、科学性与有效性须遵循的规则,是比具体的语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教学评价更上位的概念。
显然,我们谈语文科的教学逻辑,并非从哲学角度谈逻辑,而是立足逻辑对于正确认识事物、正确推理因果的保障作用,形象地说,逻辑犹如大厦之基,逻辑本身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缺失逻辑的保障,也不能有效解决任何问题。从非哲学的角度来看,逻辑不是知识,不生产知识,只是提供我们组织和运用知识以解决具体问题的合理规则。
有了这样的认知基础,我们可以逻辑地确定语文科教学逻辑的研究对象。
第一,语文科教学逻辑研究的是语文教学的“为什么”。具体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教学评价等属于“是什么”的范畴,这当然是我们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比这更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更科学、更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实践证明,善于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是什么”,达到了哲学的高度,从而是更为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研究语文科的教学逻辑,就是从“为什么”的角度不断地追问:为什么确定这样的而非那样的教学内容?为什么选择这样的而非那样的教学方法?为什么这样而非那样安排教学环节?为什么这样而非那样评价学生的学习?为什么从这样的角度而非那样的角度反思课堂教学?上述追问从语文科的学科逻辑、学的逻辑与教的逻辑三个主要角度出发,追问的结果是找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教学评价的理论依据,追问的目的在于引领我们不断逼近语文教学的本质与内在规律性。
第二,语文科教学逻辑研究的是语文教学的规则。语文科教学逻辑不是具体的语文各类知识,也不负责生产具体的语文知识,它的作用是提供一种规则,帮助我们组织和运用共性的教学规律要求与个性的语文教学规律要求、所有语文学科课程知识与学科知识、各种学生学习的心理规律与学习语文的心理特点等知识,以确定合适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合理安排教学环节、科学处理课堂教学生成、正确进行课堂教学评价。
第三,语文科教学逻辑研究的是语文教与学的规律。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辩证思考的空间,“规则”也不例外。规则不等于规律,规则是人制定的主观存在,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只有符合规律的规则,才是正确的。语文科教学逻辑是一种规则,自然无法违背这一“规律”,并非所有的语文科教学逻辑都是正确的,只有符合教学的共性规律、语文学科教学的个性规律与学生学习认知的共性规律及学习语文的个性规律的语文教学规则,才会是正确的。因此,研究语文科的教学逻辑,首先必须研究教学的共性规律及语文教与学的规律。
第四,语文科教学逻辑研究的是运用共性的教学规律及个性的语文教与学的规律以解决真实而具体的语文教学问题的内在机制。教学逻辑不等于教学规律。现实的情形是,每一位语文教师都能够为自己的每一堂语文课找到这样或那样的理论依据,这种理论依据即教学逻辑,但并非每一种教学逻辑都是科学的。对语文教学“为什么”的追问并非追问的最终目的,如何回答这些“为什么”以及回答的依据才是关键;而要确定语文教学的规则的正确性,则须合乎语文教与学的规律;因此,科学的语文科教学逻辑必然是以共性的教学规律及个性的语文教与学的规律为准绳,换言之,共性的教学规律及个性的语文教与学的规律是回答诸多语文教学“为什么”的最根本的依据,是确定语文教学规则的正确性的最根本保障。当然,语文的教与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共性的教学规律及个性的语文教与学的规律并非静止地存在于语文的教与学之中,而是随着备课、上课、课后反思等活动,动态地发挥着作用。
概而言之,语文科教学逻辑的研究以追问语文教学的“为什么”为起点,以确立语文教学的规则为目标,以明确语文教与学的规律为核心,最终指向揭示出运用共性的教学规律及个性的语文教与学的规律以解决真实而具体的语文教学问题的内在机制。
研究语文科的教学逻辑,揭示运用共性的教学规律及个性的语文教与学的规律以解决真实而具体的语文教学问题内在机制,有两种基本的路径。
一是从理论到实践,运用语文科教学逻辑的基本理论、共性的教学规律及个性的语文教与学的规律的理论知识,指导具体的教学实践,并在不断的实践中完善教学逻辑的理论。要深入研究语文科的学科逻辑、学的逻辑与教的逻辑三个核心要素各自的规律性要求,以及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互相制约的内在机制。如,语文科的学科逻辑,既有宏观层面的如语文核心素养、学习任务群等语文课程与学科理论,也有中观层面的阅读、写作、评价等理论,还有微观层面的文体教学、文体写作等理论;学的逻辑中的情景知识,如《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就特别提出“真实、富有意义的语文实践活动情境是学生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形成、发展和表现的载体。语文实践活动情境主要包括个人体验情境、社会生活情境和学科认知情境。……学科认知情境指向学生探究语文学科本体相关的问题,并在此过程中发展语文学科认知能力”;教的逻辑中的各种教学方法,等等。研究这些理论,对于广大一线语文教师而言,主要目的在于指导具体的教学实践,解决实际的教学问题。
二是从优秀的语文教学案例中剖析出其蕴含着的语文科教学逻辑理据,用以理论研究或者教学指导。教学之所以优秀,在于执教者遵循了语文教与学的内在逻辑性要求,对优秀语文教学案例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赏析其教学艺术的层面,更须上升到揭示其蕴藏的教学逻辑的高度,因为,教学艺术是个性化的,而教学逻辑是共性化的,共性化的教学逻辑才更具有普遍性,更具有推广性。当然,只有具备丰厚的教学理论积淀的研究者才能真正揭示出优秀教学案例中的教学逻辑。
如何提高语文教学的有效性,如何促进语文教师专业素养提升,一直是广大语文教师不断思考与实践的重要问题。语文教学存在随意性较大、实效性不够理想的现状,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教学的科学性、逻辑性不足。当前广大一线语文教师对语文学科理论、教学逻辑的相关知识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足,影响到语文教学效率与语文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我们主张重视对语文科教学逻辑的研究,意在找到一条新的路子,从逻辑这个具有哲学色彩的角度,研究语文教学,优化语文教学。
〔本文系上海市第四期 “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攻关计划”成龙语文名师基地“语文科教学逻辑体系研究”课题、上海市闵行区第四届成龙语文名师工作室 “语文课教学逻辑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