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参之名,首载于《神农本草经》,在古代无南北之分。而北沙参之名则始见于明代末期的本草文献,据《本草汇言》卷一集方项转引《卫生简易方》和《林仲先医案》首用“真北沙参”之名。但未对北沙参的生态习性及药材形状作出描述。
清初汪昂《本草备要》在沙参条下注有“北地真者难得……沙参分南北两种,北者良,南者功用相同而力稍缓”,提出沙参有南、北之分。
到清代中期,吴仪洛《本草从新》将沙参按南沙参、北沙参分条叙述。
清末郑作霖《本草便读》从形状上对南沙参、北沙参作了区分,指出北者“色白”“根多汁”,南者“质粗大而松,气薄味淡”,且认为"清养之功,北逊于南“润泽之性,南不及北”,即明确了南、北沙参两者功效的区别。
由此可知,明代以前所用之沙参为桔梗科南沙参属植物的根,北沙参为伞形科植物珊瑚菜。
但宋·苏颂《图经本草》沙参条,所附药图“归州沙参”,应是伞形科植物,即说明宋代已将北沙参混用了南沙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