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志龙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该文件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推动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是由审计机构对政府采购资金支出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加强审计监督,反过来也能够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力,促进绩效管理质量提升。政府采购是规范国家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实现国家政策功能和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是由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依法对我国政府各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组织等被审计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以达到维护经济秩序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一种经济监督手段。
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包括各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审计范围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并且列入到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的目录或者采购金额超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现阶段在政府采购审计当中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一部分重点采购单位是审计的主要对象。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政府采购的预算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拨付和进展情况;采购形式是否与采购目录相符的情况;采购的执行情况和是否有超范围采购的情况等行为进行审计。
在政府采购绩效审计中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文件查阅的方法,还有对相关单位人员访谈的方法,对可行性报告的分析法,以及抽样法、案例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
政府采购体系的完善和建立健全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而政府采购是政府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有效的绩效审计,可以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经济性和效率性进行有效监督。审计具有独立性、监督性和落实整改的特性,是一种法定的外部监督方式,在政府采购体系中不仅可以发挥审计独特的监督和公平公正的作用,还可以使审计监督的结果更容易被公众所接受。
通过政府采的规模效应,在进行大批量采购时通过竞争可以有效降低成交价格,从而起到节约政府财政支出的作用。政府采购必须要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政府的廉政目标得以很好得实现。但同时政府采购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存在一些不符合绩效管理制度的情形,这就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来防止和纠正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可以实现国家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其他政策功能目标。
实施政府绩效审计是对政府采购使用的财政资金支出是否得到合理使用的一种监督和控制的有效方法,在维护我国经济利益上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政府的审计机关单位、采购的相关部门和一部分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有着一定认识,但由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实行的时间不长,公众的参与和政府活动力度不足,各方面的监督监管工作也出现开展不到位等情况的发生,所以导致了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目前现阶段在实施时难以得到广泛地普及。
目前,实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一般可以依据的相关法律只有招投标法、审计法和政府采购法,而现行的这些法规政策却很难满足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时的需要,这在实现审计监督对政府采购发挥有效作用方面起到了极大的限制作用。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落实整改时,由于没有相关的对违规行为处理的具体细则规定,加大了对审计整改落实的难度。
目前,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在执行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时存在着一部分比较凸显的问题,例如审计范围不够广泛、审计缺乏深度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再加上在制定审计方案中没有对供应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绩效的情况等进行延伸审计,使很多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没有能够很好的得到体现,使得整个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效果不明显。再加上由于审计机构在前期的采购招投标工作开展时没有没有得到直接的参与,所以在实施审计时无法对政府采购绩效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使得整个审计效果难以得到有效的反映。
在实际对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进行实施时由于审计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相对较多,所以在各部门之间进行协调时给审计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再加上在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中时,除了要收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相关资料,还需要涉及到了解该审计项目的背景以及采购审批程序、招标投标方案等资料收集。审计时由于需要掌握和收集的相关资料较多,涉及的部门和人员也相对过多,所以协调沟通的工作使得审计工作不仅耗时长,而且审计人员的人力物力也很难得到充分的利用。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不仅要求对政府采购资金审计的范围有所了解,而且还需要对财政政策特别是政府采购政策、贸易政策等多方面的政策法规有所掌握。可以说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综合性审计监督工作。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掌握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还需要具备其他各个方面的专业知识。然而现阶段在我国从事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很大一部分都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素质。
一方面,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并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法律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基础制定出相应的配套采购法实施的细则,并尽快将政府采购审计的具体工作纳入有法可依的正常轨道。制定和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还需要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体系,使政府的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得以有效地发挥。另一方面,在规范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借助各部门的力量加强普及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实施的推进,使政府采购行为得以更加有效的监督管理。
在实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时,在现有的审计方法基础上创新审计的方法,提高收集相关审计业务的数据资料的效率,增强审计的深度。例如对被审计单位的预算情况、采购执行情况、采购效果评价体系等各个方面进行审计之前对被审计单位建立全面详细的数据库,使审计的效率提高,在条件成熟时推出物有所值评价,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进行量化评价,通过改进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方式和技术手段来达到增强审计的效果。
在实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之前,要做到做好审计前的调查,并明确审计的重点,才能使审计的效率得以提高。审计前围绕审计项目确定审计目标,并制定可行性较高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做到在实施审计前与相关部门得到充分的沟通与协调,这样在后期进入审计阶段后能够进行统筹全局,合理地调配审计力量。在执行审计时根据审计工作的展开情况不断完善审计执行体系,使审计的效率得以提高。
要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除了培养审计人员的审计、会计和经济学等知识以外,还需要注重培养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和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充分利用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具有审计专业技能人才的作用,通过聘请这些具备专业审计技术的人才来对一般的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和传授相关经验。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既是对政府采购行为本身效率的审计,也是对政府采购效果的审计,是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整体审计;做好这项审计工作,有利于促进政府采购绩效的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的提高并提升政府形象;同时也丰富了审计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在加强政府类收支全面的绩效评价的同时,引入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与下一周期预算编制挂钩,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达到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