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冬
(福州市中医院,福州350000)
中央组织部、卫生部、人事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为了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落实国家的《实施意见》,卫生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不断创新人事制度的改革,才能与时代紧密相连。
①管理理念出现偏差。目前,我国卫生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向还是以事和物为主,侧重于将人身份化,纳入单位人事管理中,不注重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开发和使用,因此,导致医院有些管理部门重叠,且不少人员处于闲置状态等,使得医院工作氛围压抑,缺乏工作的责任意识,甚至人心浮躁等,这已成为大多数医院共同存在的问题。
②管理职权出现交叉重叠。医院人事部门主要负责调动人事档案、调整院内职工行政职务、测评职称竞聘、办理入职及离职手续等,这是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其内容大多属于可操作性强的工作,但对于医护人员的进修学习、继续教育、工作行为及礼仪培训等则需要医务处、护理部、科教科等多个部门之间配合,所以管理职责和权限存在相互交叉、重叠的情况,为医院人事管理增加了难度。
③管理方法有待改进。医院人事管理部门多依照经验进行,不注重管理的科学、规范性及技巧、技术性,缺乏科学合理的准则,导致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简单,缺乏创新性和主动性。此外,未遵照人事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少岗位因人际关系而设立,或随意调配、更换工作岗位等,而且对职工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等的认定和考核,也未能统一标准和规定,这些均制约了医院的发展[1]。
④考核机制有待强化。医院人事管理部门的量化考核体系不够规范,且缺乏精准性、有效性,容易出现以管理人员的主观印象为主导,尤其是未能针对具体岗位和职工的各自特点,如未能按照职工的岗位性质、工作业绩等制定薪酬和职称聘任标准等,缺乏针对性和机动性的管理方案,造成人才的流失,这也是医院发展管理中突出的矛盾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建议,医院需要从树立人事改革意识、分开政事职能、建立适应医院发展特性的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等,以贯彻人力资源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如下。
①树立改革意识。明确每位管理人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任务,并掌握履行该职责、任务的相关技能,可通过加强对人事管理部门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包括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工具和方法等,达到转变观念,增强改革意识,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目的,这是每位人力资源管理者应树立的职责理念[2]。
②管理职权分开。医院的行政岗位或临床技术岗位,要按照部门发展规律和人才特点,进行资源的合理调配,并适当引入科学有效的竞争机制,从而取得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此外,医院需要明确各部门的具体分工、职责和权限,尽可能避免职责和权限相互交叉、重叠的情况,管理职权分开确有困难的工作领域,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的侧重,以便于人事管理。
③实行聘用制度。建立起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医院的人事管理职能,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需要对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权益及其他岗位特点等,从而明确该岗位职员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心理素质,科学合理地设计好每一个工作岗位,确立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用人标准和考察依据,从而建立科学的、规范的、动态的和充满活力的人事制度。
④推行激励机制。制定准确而完善的工作评价指标、建立系统而科学的考评体系,深入分析医护人员工作业绩与指标之间存在差异的主客观原因,并核实职工的工作态度与能力等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从而确定以绩效为核心的工作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制度的活力[3]。此外,此举也规避了各部门工作职能重叠的问题,因此,以绩效优先的制度,是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立足点。
综上所述,通过明确目前医院人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问题针对性地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和创新,通过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弥补医院人事制度的不足,从而真正地落实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技术和服务水平,进而促进医院和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