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天云
(鲁东大学交通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1〕。当前,我们党在强化执政本领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亟需广大党员干部在理论层面上对其加以深入研究,进而在实践层面上进行制度创新并予以解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这决定了我们党必须与时俱进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并以“打铁还要自身硬”的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而不断增强党的执政本领,以应对新时代带来的发展机遇和各种挑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我们党必须与时俱进,从以下两方面增强自身的执政本领:一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将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凤凰涅槃的决心,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把改革进行到底”〔2〕。这就要求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要敢于亮剑,面对矛盾要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要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坚决斗争。二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能够担当。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不计个人得失,有“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豪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抵制官僚主义,不能在工作中有官僚做派,飞扬跋扈、唯我独尊;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坚守政治底线,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提升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必须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党的重大任务,这一任务的具体推动者是各级地方党委及农村基层党组织,这就要求各级地方党委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提升自身的执政本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各级地方党委及农村基层党组织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成败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自身工作的中心。另一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各级地方党委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各方面的工作中强化党的领导、创新工作方法以增强自身的执政本领。例如,在产业发展方面,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依法依规加强对专业合作社、村办企业、外来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并在条件允许时在上述组织建立党组织;在文化建设方面,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把党的方针政策、红色文化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乡村文明建设、公序良俗建设结合起来;在自身能力建设方面,需要地方党委及农村基层党组织通过各种宣传培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对党的大政方针的理解以及对法律、经济、社会、农业、新媒体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此外,还需要上级地方党委建立并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的工资、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障机制,打通上升通道,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事创业的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需要各级党组织不断提升执政本领,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党委要向先进地区党委对标看齐,结合中央有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转变发展理念、发挥组织功能、规划设计定位、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能力。二是地方党委要有领导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引导地方政府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放管服”改革和“容缺预审”“一次性办好”等制度改革,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企业基层党组织要勇于开拓创新,与地方党委和政府进行良好的沟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支持。同时,要针对市场变化和企业实际情况,善于把握机遇,带领本企业员工勇于创新。四是地方党委及基层党组织要敢于担当和作为。在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地方党委及基层党组织对于勇于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组织及个人要予以奖励,对于因非主观人为因素而失败的组织及个人也要予以宽容保护,最大程度地激发人们的创新动力。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1〕。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对党的执政本领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思想意识上,增强党的执政本领需要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行为规范上,增强党的执政本领需要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能在执行落实的过程中打丝毫折扣,避免出现个人权力游离于党纪国法之外的问题;三是工作重心上,增强党的执政本领需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全面从严治党让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从而更好地发挥“头雁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其中之一就是执政考验。当前,我们党所面对的执政环境日趋复杂,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着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对我们党的执政本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这些不利因素中,来自我们党内部的一些问题尤其需要我们高度重视。
部分党员干部有消极怠惰的心态,工作态度不认真、不严谨,慵懒怠惰不思进取,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之所在,而部分心态消极怠惰的党员干部忽视弱势群体的话语权让群众闹心,履职过程只说不做让群众伤心,工作“唯上不唯下”让群众寒心。这部分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对人民利益漠不关心,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决策不讲民主,执行决策流于形式,这些行为最终都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危害党群关系,进而侵蚀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部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在工作中有人情大于法纪的问题。同时,由于一些地方的普法工作相对落后,当地群众无法有效地监督举报公职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使得部分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地制止和处理。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执法行为不规范。“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党员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而面对复杂的现实情况,有些法律规范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实际,有些新问题没有对应的法律规范,有些问题又同时适用多项法律规范,加之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出现了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当前还有部分党员干部仍不能正确处理政商关系,没有深入理解自己在地方经济工作中的责任,不作为、滥作为,对如何发展市场经济、如何信守政府承诺、如何处理好政府官员与企业家的关系还没有明确的工作思路。这些党员干部虽然没有“吃拿卡要”的贪腐行为,但在处理政商关系时,或是“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工作消极懈怠;或是“重面子轻里子”,不能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管理的实际需要创新工作方法,处理问题重形式不重实质,搞形式主义;或是“新官不理旧账”,不能负责任地兑现招商时政府对企业的承诺,没有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容错机制可以为敢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提供制度兜底,能有效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然而在容错机制的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各地对容错机制的使用不足,各地对容错机制的推行大多还处于“试错纠偏”的探索性阶段,有些地方自推行容错机制以来甚至出现了“零申请”的现象。二是不少地方出台的容错机制条款比较笼统,在实际操作过程对可容之错与不可容之错的界限划定不明确,具体到个案中,当事人不知如何着手申请,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案件时也缺少可借鉴的典型案例。三是部分地方的容错机制缺少对申请人的必要保护,如回避、保密、权利救济等内容,使申请人在申请容错时顾虑重重,损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从各方面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政本领,具体而言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党员干部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党员干部对待具体工作,不仅要重视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更要切实关注人民的利益。二是党员干部要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管是作出决策还是执行决策,都不能自以为是,不能重管理轻服务,更不能在进行决策讨论时打击提不同意见的同志。三是党员干部要有公众参与的开放管理意识。党政部门负责人不能只注重工作的结果,还要关注群众对自身工作的评价和反馈,不能等到问题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后才重视群众的意见。四是基层党组织的上级党委要以满足人民需要为根本,科学地布置并考核工作任务。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下达工作任务时,要考虑当地人民群众的需要,因地、因人、因时制宜,在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时,不仅要考核工作结果,还要考核工作过程是否依法依规进行,要了解当地群众对工作成果的认可度,切忌采取只重结果不论过程和社会影响的单一考核模式,避免下级党组织出现“对上不对下”的不良工作作风。
一是领导干部进行决策时要考虑群众的生活实际。领导干部在决策工作中要倾听当事群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分落实“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工作方法。二是党政部门的决策过程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管是党委决策还是政府决策,都要注意法定信息的公开。整个决策执行过程也要接受人民群众、媒体、各民主党派等方面的监督。三是政府要做好群众矛盾的协商调解工作,凡能交由社会或市场解决的问题,尽量通过公平协商的方式由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解决,对一些必须由政府出面解决的事项,只要不是法律规定属不可协商的刚性执法事项,就尽量先由政府出面与行政相对人协商解决,避免提高执法成本、引发社会事件。
一是各级党政部门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以党建引领发展、促进发展、保证发展。二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构建多元化、社会化、平等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在职能制度建设上变传统的“行业管理”模式为“功能管理”模式,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乡镇基层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高乡镇基层政府服务市场的能力。三是政法工作机关要在政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促进各级政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发挥政法工作对新旧动能转换的保障作用,营造公平、公正、高效、及时的法治环境。四是各级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规范、服务市场时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首先考虑是不是合法,营造“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党员干部要增强学习本领,在本单位本部门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二是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是党员干部要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四是党员干部要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善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五是党员干部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自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六是党员干部要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七是党员干部要增强落实工作的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八是党员干部要增强防控风险的本领,落实各方面的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首先,各级党政部门“一把手”要敢于为担当者担当,同时自身也要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各级党政部门要制定鼓励干事创业的制度规则,以便让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以免出现权力滥用情况。其次,各级党政部门要使容错机制、破格提拔制度、澄清保护机制相互衔接。在完善容错机制方面,在容错申请审查期间,如果申请人有提拔晋升的机会,要尽量在组织部门作出提拔晋升决定前完成容错审查,如果不能及时完成,可以考虑建立“先提拔后纠错”的机制,确保干事创业的干部无后顾之忧。在完善破格提拔制度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个人情况时,要不以成败论英雄,在候选干部其他情况相同时,应优先破格提拔干事创业的干部。同时,各级组织部门要严格使用破格提拔制度,建立和完善破格提拔的责任追究机制,尤其要加强破格提拔的第三方评价机制,防止出现为破格提拔而破格提拔的问题。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方面,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做好澄清保护机制与容错机制的衔接,在作出容错决定和澄清事实的过程中,应及时向群众公示说明情况,避免当事干部被群众误解。此外,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将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与澄清保护机制相衔接,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负面影响。最后,各级党政部门要完善监督制度。上级党政部门要监督下级单位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的实施,避免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各级党政部门在使用容错机制、激励机制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组织部门要将容错机制与公务员诚信档案等有关监督制度建设相衔接,避免因工作疏漏而影响容错机制、激励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