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课题组
(温州市公安局,浙江 温州 325000)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逐渐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随后,“枫桥经验”历经岁月嬗变,不断得以创新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新时代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纵观“枫桥经验”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维护社会稳定一直是“枫桥经验”的价值追求,“枫桥经验”始终不脱离社会治安防控的历史关怀与目标诉求。由此,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度契合“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要求与现实路径,展现出蓬勃的生机活力与广阔的发展前景。
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指基于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与追求,紧密依托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坚持“打防一体、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借助科技”的原则,严格加强“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的日常管控,着力构建的“覆盖全面、反应灵敏、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社会治安控制系统,也是对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进行组织化、系统化预防与控制的一项重大社会工程。一般而言,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有以下基本内涵。
哲学系统论原理告诉我们,任何系统都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构成的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与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是强调系统的整体功能与整体优势。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主要目的就是充分整合相互独立、条块割裂、各自为政的社会治安防控资源,按照组织系统的优化组合原理,对内加强各警种(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配合协作与信息交流,促成公安机关协调一致的组织行动;对外形成“党政领导、公安主掌、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进而组建权责明晰、优势互补、联勤联动的治安防控组织体系,以此极大地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警务效能与社会治安防控的外部效应。
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具有一定层次结构的系统工程,呈现系统的层次性特征:系统与各子系统以及系统与各要素之间按照一定的结构层次排列组合并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显而易见,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系统)包含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大子系统,存在清晰、合理、高效的职能分工。立体化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载体与架构,信息化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核心与动能,精准化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目标与要求,三者既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各自存在,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确保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系统功能发挥。
从形式逻辑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上,我们不难看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各种防控要素相互耦合而构成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警务工作体系,囊括“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治安要素。按照“全面设防、一体运作、精确制导、有效管控”的总体要求,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围绕各类社会治安要素的信息、动态与发展,着力构建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治安防控网、实有人口管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行业场所防控网、社会信息资源网、预警防范宣传网、区域警务协作网、技术视频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等防控网络,全面提高社会面的治安管理、防范与服务水平,增强发现、控制与打击违法犯罪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社会治安问题源自社会,“解铃还须系铃人”,其治理自然离不开社会。社会治安治理需要社会化,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立足社会治安问题解决的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涉及范围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各个领域、各种行业、各类群体乃至社会每一位成员,“一切有正义感、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公民、组织都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参与者”。如果缺少其他政府部门、团体组织与社会个体的认同、响应与支持,仅凭公安机关孤军作战,那么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终因孤掌难鸣,无法形成完整有效的体系。因此,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兼容并包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体现防控主体的多元性。
有别于专项行动、严打整治、类案治理等运动式社会治安控制方式与思维定势,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经由深思熟虑、反复论证、持久实践形成的组织体系、构建模式、运行方式具有稳定性、严肃性与日常性特征,杜绝朝令夕改、任意变动,恒久持续发挥社会治安防控功效。同时,针对社会治安发展、警务科技变革与工作重心转移等情势变化,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相应作出调整、灵活变动,避免固步自封、抱残守缺而脱离社会现实,确保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高度的弹性与适应性,既稳定持续发力又开放动态调适,顺应社会治安态势连贯发挥作用。
顺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发展潮流,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复合化,改革社会治理模式势在必行。“枫桥经验”肇始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的具体实践,是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防控的生动范例。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叠加提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时代内涵与目标要求,体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的丰厚理论基础与强大实践动因,呼唤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迈向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轨道,更加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创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平安中国。
由于违法犯罪伴随人类社会如影随形,出于安全维护、秩序稳定、权益保障与社会和谐的考虑与需要,人类社会必有抗制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方式与能力。某种意义而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社会治安防控史。防控历来是人们控制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不可或缺的基本手段,推崇备至、历久弥新。其实,我国古代更夫打更、什伍乡里、保甲制度即是传统社会治安防范方面的发明创造与实践运用。正如纵然农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而田间耕作仍然离不开锄头一样,只要存在违法犯罪,人类社会必将一刻不离防控手段用以维护社会治安。因此,运用防控的手段应对违法犯罪,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显得必需而紧迫。
通识观点普遍认为,防控与打击都是控制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但两相比较,打击的劣势明显:且不论亡羊补牢式的事后“打击”无助于因违法犯罪遭受侵害的人身权、财产权得以恢复(毕竟,被杀之人不能复生,被损财物无法复原),单就违法犯罪衍生的行政、司法追责程序足以耗费时日,当事者“讼累”,财政不堪重负。与此对应,防控立足防患于未然,抑制违法犯罪于意念或准备阶段,及时防止造成现实危害,控制违法犯罪的社会成本更为低廉,不至于被害人遭致生命财产损失、违法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甚至被执行死刑、国家财政付出高昂执法成本。尤其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社会问题与矛盾的积累,违法犯罪诱因层出不穷,治安防控控制违法犯罪的上述比较优势尤其明显。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也就提上日程。
当前,我国处于改革的深水区与攻坚期,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经济结构转变与分配体系调整,社会矛盾多发,各种社会矛盾相互叠加,既有矛盾与新生矛盾相互交织。我国仍处于违法犯罪的高发期,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危害加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职务犯罪、环境犯罪、网络犯罪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刑事犯罪率的持续上升,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面对违法犯罪的高企、社会安全的期盼,抗制、挤压违法犯罪业已成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与当务之急。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策略,既预防、控制发案,又及时打击现行,避免和减少违法犯罪损失,震慑违法犯罪,成为一种更为强势的打击、更为主动的防范、更为严密的管控体系,有助达致“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警务工作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臻于完善、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交汇,社会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社会管理环境由静态的封闭转变为动态的开放,整个社会的动态性、开放性趋势日益明显,社会治安的开放性、动态性特征急剧增强,集团化、智能化、网络化犯罪突出,单靠过去分散、孤立的防控模式以及公安机关的孤军作战已无法适应当前人财物大流动、动态化程度不断提高的社会治安防控的现实需要。一言以蔽之,动态化、信息化社会环境下的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需要紧跟动态化、信息化的时代步伐。这就要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必须做到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全面覆盖、快速反应。只有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学整合各种治安资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工作触角,使之相互关联、整体运作、以动制动,形成防范严密、效力持久的防控网络,才能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真正处于可控状态,最终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维稳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警务资源匮乏是当前公安机关与公安工作普遍面临的问题,也是短期难以有效克服的老大难问题。在整个公安机关的编制、警力配置不变的情况下,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警民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与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打击有力、防范严密的警务运行机制,是公安机关转变警务理念、实施先发制人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综合性地弥补警力不足、整合公安机关内外部资源的有效方式,能够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警务效能,促进公安工作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另外,如前所述,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领域的一元化管理模式已经解体,静态、封闭、整体性社会转变为动态、开放、多样化社会,传统社会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显得尤为迫切。针对社会治安防控领域,我们亟需彻底扭转过去依赖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的“游击作风”,突破案件牵着警力走、“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的狭隘短期思维,改变以往治安问题突出——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治安问题反弹——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的只能一时治标难以长久治本、循环被动应付的局面,着力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整体运作、精确制导、常态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与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公安机关驾驭复杂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增强公安工作的主动性、可预见性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与后劲。
针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社会治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信息时代的“枫桥经验”借助互联网之翼,实现了及时化信息传递、共享。面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深刻影响,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加快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核心内涵落地生根。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应用的背景下,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现代科技融合发展是政策所向、大势所趋,其核心就是要抓牢大数据,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的“在线”体系,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整合、挖掘,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从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提档升级。
1.强化数据全体化。在大数据时代,高性能的数字技术让我们可以分析更多的数据,大数据分析依赖的不是随机样本,而是全体数据;不是精确性,而是混杂性;不是因果关系,而是相关关系。正所谓“得数据者得天下”,当务之急就是最大限度汇集数据资源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所用。近年来,温州公安机关不断布局多源立体化“超感体系”,围绕人的轨迹数据从传统的以城市、日期为单位向以米、以秒为单位发展提升,布建图像识别、电子识别、生物识别等前端感知元,形成了集城市合围控制、节点控制、平台控制为一体的城市数据三层防控体系,初步建立了“无身能藏、无形能隐、无罪能瞒”的全时空感知网。同时,更加注重系统汇聚各类内容数据,通过优化工作机制,搭建自动交互系统,以非接触的方式,实现采集、上传、比对、应用同步进行,最大限度提升自动获取各类有效信息的数据量。比如,借助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汇聚整合交通、快递、房产、卫生、社保、教育、水电气等部门信息资源为公安所用;运用“社会化众筹”的模式,积极同“每日互动”等互联网公司合作,将商业互联网数据直接联入公安内网为公安所用,实现对商业互联网公司网络数据的“占有式”整合;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数据联盟共享,通过数据交换的方式,深度获取兄弟城市数据资源;探索异地远程采集模式,与四川凉山警方协作,通过人员流出地与流入地信息采集的碰撞研判,实现远程比对管控。
2.强化运算智能化。以大存储、大计算打造“公安大脑”,形成“警务智慧”“人工智能”,自动处理非结构化数据,将海量大数据转变成指向精准的小数据。近年来,温州市公安局自主研发“数据棱镜”管理模块,在采集汇聚数据的同时,做好数据上云、归仓、监测工作,利用模型实现对跨业务类别数据的自动核对和有效验证,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和异常数据,有效弥补采集漏洞,避免错误数据对分析研判的误导。同时,建成了时空分析平台、在线警务平台、手机云析平台、全维布控调控平台、网安大数据平台、互联网信息应用平台为主干的大数据6大基础平台。依托6大基础平台在线融合的海量数据,不同警种、不同部门可以根据实战需要,在平台上抽取相对应的数据信息,建立不同场景的应用模块、模型,真正实现“数据搭台、警种唱戏、全警应用”。
3.强化应用个性化。把服务基层、服务实战作为第一准则,为基层一线的不同需求提供更多的可能空间。比如,温州市公安局研发的时空合成平台,民警只需通过简单的操作,在一张地图上就能实现勾勒犯罪轨迹、打击犯罪、精准预防的目的;手机云析平台,分类提取涉案手机样本,形成了涉毒、涉盗、涉赌等不同犯罪类型人员的特征模型,实现对现采手机的涉案类型、涉案程度的智能推荐;涉恐核查异常核验和预警推送平台,利用涉恐关注群体单人多条核查数据,实现涉恐人员的辅助身份核验、异动情况预警。“在线警务”为一线实战提供支撑率达90%以上。
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处理打与防的关系,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坚持打防结合、防控优先,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的打防体系,最大限度发挥警力资源效益,一直是公安工作的不懈追求。
1.情指行一体化。温州市公安局以“职能整合、在线融合,平战一体、常态运行,立足城区、覆盖全市”为原则,搭建起以“1+5+15+N”为架构,实战引领、情报主导、数据驱动的情指行一体作战机制。“1”就是市局“云上公安·在线警务”实战中心,“5”就是联合指挥部、情报预警部、合成作战部、信息支撑部、综合协调部五大功能板块,“15”就是五大功能板块下的15个分区,每个分区承担不同的具体职能,共同构成既互相独立又相互统一的实战整体,“N”就是在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机场分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设立“云上公安、在线警务”实战分中心,在城区公安分局和城区公安派出所设立“云上公安、在线警务”实战子中心。通过“1+5+15+N”,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行顺畅的情指行机制,真正发挥“公安大脑”中枢神经作用,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
2.指挥扁平化。在首端,探索建立在线智能指挥体系,情指联勤中心由过去被动反应式变成超前主动式工作,从单纯110接警、派警,变成了集数据分析、情报研判、指挥调度、服务管理于一体的综合平台,高效指导基层一线针对性布警布防和巡处管控;在中端,打造扁平化可视化调度平台,警车、警力、警情一图展示,配套建立警情分级分类处置预案智能化推送机制,实现行动指令权威下达、动态警力一键指挥、专业能力模块化处置;在末端,打造“1,3,5”快速反应圈,落实“屯警街面、巡处合一、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专业化接处警模式,结合车载4G、视频巡控等实时掌控路面动态,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打击合成化。机制融合、功能聚合的情指联勤实战中心,实现了警力合成、资源合成、技术合成、战力合成,发挥了1+1+1+1>4的作用,市、县(区)、所三级各自独立又相互补充、紧密协作的合成作战体系,更是让基层实战成为“指尖游戏”“无中生有”“批量流水”产出破案线索成为工作常态。温州市公安局的情指主导合成作战已成为温州公安机关的“金名片”,预知预警、防控风险成为主要任务。
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改变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提高社会治安管控的效率和可接受度,形成对人、车、物、案、组织等治安要素的微观察觉、在线集合、整体掌控和远程管控。
1.针对重点人,建立关系图谱,实现立体化管控。围绕人的“吃、住、行、消、乐”等活动轨迹,通过人脸识别、手机非接触式扫描、屏幕内容抓取、近场通信等技术,实时整合、获取人员购票、寄递、通信、住宿、上网等数据,对重点人员逐一建立全息电子档案。运用六度空间理论,研发重点人员感知平台,精准描绘人员关系图谱,智能分析人员异动指数。
2.针对重点物,建立特征图码,实现遥感化管控。应用物联网、二维码、手机APP等技术,实时记录危化、易制毒物品在购销、运输、使用等不同环节的流转轨迹,智能预警违规操作,使危化、易制毒物品在“阳光”下运作。将加油站网点接入公安视频管控网,自动采集购油人员信息,全天候网上监管散装汽油购销情况。在全市近万名快递员的手机上安装“寄递哥”APP,有效解决散装寄递物品开包验视、实名登记管控不到位的难题。全面实施“以卡管车”,大力布建视频监控“微卡口”,将机动车牌识别拓展到加油站出入口、小区和公共停车场,推广警民“路边拍”APP,整合违章停车抓拍数据,实现对机动车轨迹的“点、线”关联采集,并内在关联人、房、车之间的联系。
3.针对重点案,建立数据图表,实现即时化管控。对案件中心现场及犯罪通道的时空经纬度、基站代码、涉案视频和损失物品电子特征码等所有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应用,形成完整的多维度“案件档案”,使涉案车牌、RFID等特征码变成案件的时空特征和可布控标识,24小时不间断对案件进行追踪侦查,大大提升破案率、追赃率。
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寓管理于服务,是管理工作的最高境界。在深入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大背景下,充分运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打破部门分割,清除信息壁垒,革新警务模式,再造办事流程,让数据多跑腿,让服务更精准,让群众真受益,确保“服务不缺位”。
1.全网通办“平台化”。打通公安网、政务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四大网络”,开通窗口端、网络端、手机端“三大入口”,将公安行政审批事项、部门证明事项和所有群众办事事项全部纳入一个平台,让群众享受网上购物式的行政服务。比如,温州市公安局的“温警在线”平台,群众关注数已突破260万,实名核验人数近70万,减少981种原本需要群众提交的材料,累计网上办件97.3万余件,日均受理群众申请量达2500余件,大大减轻群众出行压力和政务运行成本。
2.一证通办“简易化”。采用目前最安全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技术,通过人脸、语音、数据识别等多层认证体系进行“实人、实名、实证”验证,有效解决互联网上需要证明“我是我”的问题;开通身份核验服务,依托可信身份认证技术,提供基本身份核验(姓名+身份证)、活体人脸核身、电子签章以及特定人群身份核验等服务;开发“电子卡包”功能,集合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电子护照、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户口本、电子居住证等证件信息,整合其他部门电子证照信息,将电子证件应用植入政府服务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满足群众和部门网上办事双重需求。如全国首创“警侨在线”“境外车管所”“刷脸委托”等服务,有效破解海内外温商“回家办事难”问题。
3.就近办理“一站化”。打破户籍地域限制,建立标准化的办事流程,实行公安业务全城无差别受理,群众可以在任意一个公安派出所办事窗口办理相关事项,后台根据申请自动流转,办理结果通过邮寄、预约取件等方式送达。比如,温州163个公安派出所窗口均无差别受理“温警在线”有关业务。在此基础上,温州公安机关进一步增加办事窗口配置密度,以“城市15分钟、山区30分钟”交通圈为标准,加大投入、合理设点、完善机制,推动交警中队与社区服务中心窗口实现户政、流动人口、车管与出入境相关事务的全事项受理,真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
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分工负责、上下互动、多方联动、权责统一的严密责任体系,推动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职责化”管理机制。公安机关是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但绝非包打天下的唯一力量。要充分借力,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格局,实现由单一化管理到社会化管理的转变。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这也迫切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综治组织的统筹协调和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推动落实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责任义务,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2.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多方参与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和基本方式。要通过有效机制,更好地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实现社会治安事务的公共治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进一步宣传发动群众,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鼓励举报线索,倡导见义勇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积极性。要科学界定和划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自治组织、社团行业组织以及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共同履行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主体义务,着力破解管理主体定位模糊、职责不明的问题,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效率。
3.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机制。要通过实施“育警、强警、励警、律警、惠警”等工程,激发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人力、智力支撑。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和典型引路的激励导向作用,科学设置评价项目与指标,发掘推广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亮点,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水平。
发轫于20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顺应时代的发展变迁,不断完善其中的要旨与内涵,从上世纪的阶级斗争经验发展到如今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与时俱进、历久弥新,持续发展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新时代赋予“枫桥经验”新的科学内涵与历史使命,“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加快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精准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体现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防控的时代性、效益性与主动性,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