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民政厅
近年来,贵州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一项战略性、长期性、公益性的系统工程,持续改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全省51.1万名留守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基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切实做到“六个强化”。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全面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法制保护,出台《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启动《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立法工作。强化政策配套,省直部门先后出台27项配套政策,把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落细落小落实。强化队伍建设,全省配备专(兼)职乡镇儿童福利督导员、村儿童主任1.5万名,开展儿童业务培训累计达2.5万人次。强化经费保障,全省各级财政每年安排儿童项目资金2.3亿元,保障基层儿童关爱保护机构、设施有效运转。强化责任落实,省委、省政府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脱贫攻坚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推动形成关爱救助保护合力。
坚持有效衔接,筑牢安全防线。大数据监测,建立99.6万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历史数据信息库,掌握对象进入、退出情况,工作精准度明显提升。评估分类,设置红橙黄绿四个风险等级,定期进行风险等级评估认定。聚焦重点,将5.7万名0—5岁低龄留守儿童、24.4万名女性留守儿童、0.2万名残疾(重病)、0.2万名监护薄弱作为重点关爱保护对象,加大跟踪走访频次,每年走访重点儿童500余万人次。发现报告,压实七类主体的强制报告责任,鼓励其他公民及时发现报告留守儿童遭遇困境、侵害的线索。应急处置,公安、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尽其职,及时为面临生活困境留守儿童提供救助、为遭受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紧急救助庇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行为。跟踪干预,对风险评估等级高的留守儿童,持续关注其后续成长情况,提供相应的专业干预服务。督导问责,省、市、县、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督导工作督导,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落实整改。
优化整合资源,凝聚关爱合力。强化关爱阵地建设。累计投入6.4亿元,新建未保中心5个,打造村级儿童之家4933个,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增加3700多个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开放时间,推动留守儿童校内管护与校外关爱保护有效衔接。2019年省委8号文件将儿童设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求所有安置区都要配备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各级工会组织1.6万名干部帮扶2.7万名留守儿童;团委累计援建希望童园316所,1.3万名农村学龄前儿童免学费入园;妇联投入资金164万元建设“儿童快乐家园”15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引入中国扶贫基金会、北师大公益研究院“童伴计划”和爱佑基金会“爱佑安生”公益项目投入资金2000万元,打造村级儿童之家203个;省慈善总会“善行贵州——益童乐园”项目投入资金500余万元,援建深度贫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儿童之家26个。加强社工人才培育,实施社工专业人才“三区”支持计划、社工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社工服务“社工黔行”项目,依托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专业社工组织培育。
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氛围。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省民政厅、团省委编印《漫说家庭教育》宣传册、省妇联举办“让爱留守,伴随成长”家庭教育宣传讲座,省关工委组织5000余名“五老”宣讲员,全方位、面对面开展宣传,推动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加强正、反面典型案例宣传,2018年以来,国家、省级主流媒体主流媒体深度报道贵州儿童工作100余篇。2例监护权转移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加强关爱品牌宣传,打造宣传“温暖贵州·大手牵小手”“善行贵州”贵州“山村幼儿园计划”等留守儿童关爱品牌,引领更多资源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域汇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