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鹏飞 张 佩
(湖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中国既是年轻的学院,又是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积淀的学院。说其历史悠久,在于从李大钊组织成立第一个系统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团体“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在北京大学开设并考核“唯物史观”等课程算起,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建党前的1920年。言其年轻,则是因为中国高校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1992年成立。目前,全国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多是在2012年后陆续成立的,2017年9月,教育部正式印发“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马克思主义学院是思想理论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主干渠道,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的坚强阵地。在新时代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有必要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历史传承进行梳理,以便鉴往知来,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健康发展。
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马克思主义研究宣传机构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始终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武装,探索建立各种类型的理论宣传教育和研究机构。
中国人最早接触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是借助于西方的间接介绍而开始的。如果从王韬撰写的《普法战纪》中涉及巴黎公社斗争算起,中国人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零星了解社会主义思想。俄国十月革命以后,中国出现了一个广泛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的热潮,具备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先进知识分子开始涌现,如李大钊、陈独秀、李达等。《共产党宣言》中译本在上海秘密印制传播后,“毛泽东研读《宣言》就不下100遍,不但读中文版,而且对英文版也颇感兴趣”,周恩来则将其随身携带,抓紧时间学习研究。[1]这些先进知识分子研读和翻译马列主义原著,撰写理论文章著作,广泛进行马列主义的传播,组织成立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的团体。1920年3月,李大钊发起成立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5月,陈独秀、李达等人在上海,9月,毛泽东等人在长沙,组织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其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当属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被誉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源头。
马克思学说研究会,1920年3月31日在北京成立。11月17日,研究会在《北大日刊》上刊登“启事”,将组织进行公开。[2]研究会“以研究关于马克思派的著述为目的”,有兴趣并愿意研究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人都可以加入本组织。研究会的主要活动包括搜集编译马克思主义著作、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开展宣讲组织活动等。李大钊从1920年开始在北京大学史学系、经济系、法律系和政治系,开设讲授“唯物史观”“工人的国际运动与社会主义的将来”“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等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北京大学据此认为,“北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历史应该追溯到红楼,追溯到1920年;北大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历史也应该追溯到1920年,追溯到大钊先生。”[3]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逐步建立起专门从事马列主义研究宣传的学校和机构。
1.创办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1933年3月12日,中央局为纪念马克思逝世50周年,广泛系统地传播共产主义思想,汇聚党团、政府和工会合力创办苏维埃党校,即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并定于3月13日开学。校内组建了马列主义研究会、党校雇员工会支部、反帝拥苏互济会和工农剧社分社等组织。学校首期培训计划人数320人,课程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建设、苏维埃的建设、工人运动、历史、地理和自然科学常识等。虽然条件极其艰难,但各苏区都十分重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教育,如赣东北省委共产主义学校、湘鄂西省委党校等。长征后,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被迫停办,中央瓦窑堡会议决定恢复举办,并正式定名为中央党校,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管理。1941年底和1942年2月,中央党校进行了两次改组,办学方针是实事求是。
随着抗战形势的发展,全党同志越来越感到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性,党中央决定创办马克思列宁学院,于1938年5月5日在延安成立,张闻天兼任院长。[4]马列学院下设干部培训部和编译部。干部培训部以班为教学单位组织开展马列主义理论培训,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列主义基本问题、党的建设、中西革命史等课程。编译部专门负责翻译和编辑马列主义著作,从1938到1942年间,集中翻译了“马克思恩格斯丛书”《列宁选集》等数十种马列主义经典著作,满足了干部培训的迫切需要,成效显著。马列学院于1941年5月改组为马列研究院,7月又改组为中央研究院,1943年5月并入中共中央党校,为该校的第三部。
2.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机构。1938年10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毛泽东强调干部教育培养的重要性,“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有计划地培养新干部就是党的战斗任务。[5]193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要求成立中央干部教育部,作为全党理论学习的领导机构,部内设党内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两科。中央要求各级机关、学校、部队均设干部教育领导机关与人员。1940年1月3日,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治部的宣传部下应设立干部教育科,负责管理干部教育的工作。”[6]3月20日,再次强调“学习的组织责任,属于支部,支部应设学习干事。”[7]1940年6月,中央干部教育部与宣传部合并组建中央宣传教育部,10月改为中央宣传部。至此,建立起了由中央宣传部、各级干部教育科和支部学习干事等组成的多层级完善的专门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整顿和改革高等学校教育,根据整风精神,1941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对高等学校的具体目的和任务进行了分工。针对以往对专门课程的学习不够重视的缺点,规定“凡带专门性质的学校 (例如军事的、政治法律的、财政经济的、自然科学的、文艺的、师范教育的、医学的等等)应以学习有关该项专门工作的理论与实际的课程为主。文化课、政治课与专门课的比例应依各校情况决定之”[8],从而理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与专业课程教学之间的关系。1944年5月,合并组建后的延安大学成为一所大规模的综合性大学,设有干部处、教育处、校务处等机构。该校共同课与各院系专修课分别占30%和70%,专修课中,理论政策课和业务知识与技术课分别占30%和70%,全校共同课主要有“边区建设概论、中国革命史、革命人生观、时事教育”。[9]至此,在专门性高等院校中,合理解决了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与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关系问题,并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公共必修课执行。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组织机构建设,与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改革调整密切相关,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历史过程。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对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1949年10月,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明确“规定了以‘废除反动课程 (国民党党义、六法全书等)’、‘添设马列主义课程’、‘逐步地改造其他课程’为各院系课程的实施原则;同时规定了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 (包括社会发展简史)、新民主主义论 (包括近代中国革命运动史)(以上两门为各大学专科学校各院系共同必修课)和政治经济学为文学院与法学院的共同必修课程”。[10]1950年7月28日,政务院要求教育部根据《共同纲领》的精神,做出了《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决定“废除政治上的反动课程,开设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的政治课程”[11],建立起高校马克思主义课程体系和组织机构体系。从1949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前,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组织机构建设总体可以分为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至1956年,是校长负责制下直属于学校行政的马列主义教研室(或命名政治理论教研室等)。根据建国初期的实际,教育部于1950年颁布《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大学及专门学院采取校(院)长负责制,其下设校(院)务委员会,作为政治领导核心的党组织不直接领导行政。教育部于1952年对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课程进行规范,设定了《新民主主义论》(次年调整为《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3门课程,1953年新增《马列主义基础》课程。为统一对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管理,大部分院校都建立了政治课教学的专门组织机构“政治理论课教学委员会”,并在教学委员会之下设立政治辅导员。1956年9月9日,《高等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 (试行方案)》,要求开设《马列主义基础》《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4门政治理论课程,并明确规定了各门课程的学时、顺序、课堂讲授与讨论的学时比例、考试与考查方式,区分了专科和本科学校政治理论课,成为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初步建立的标志。[12]这一阶段,大多数高校设置了直属于学校行政的政治理论教研室或马列主义教研室,并按课程设教研组,负责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二阶段,从1956年至1966年,是党委领导下的马列主义教研室(部)。这一时期,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这种体制加强了学校德育工作,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较为普遍地出现了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倾向。1962年,教育部提出新的政治理论课程设置方案,高校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和哲学3门政治理论课。这一阶段,大多数高校的马列主义教研室(部)直属于校党委领导,并按政治理论课程名称设立对应的教研室,负责教学组织管理。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由于缺乏建设社会主义的充分准备和对国际国内形势的误判,高校政治理论教育受到冲击,逐步走向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在1966年至1976年期间,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陷入混乱之中,脱离了正常轨道,高校停止招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机构遭到破坏。
在高校系统之外,各级党校和不同层次的社会科学院,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国民党军队攻占延安,中央党校于1947年停办,1948年复办马列学院,1955年改为中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这一时期开始建设系统的各级党校部门。时至今日,党校系统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宣传的重要机构。各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所相继成立,其下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中心)、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中心)等机构,也是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机构。
总体来看,这一时期,马列主义教研室的地位与系处等级,是独立二级单位建制,且很多高校的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由学校校长或书记直接担任。思想政治理论师资既享有专职教师待遇,又享受同级干部的文件阅读、参会和福利等待遇。马列主义教研室既承担政治理论的教学任务,又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与组织机构体系多次变革,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研究机构也在改革中不断发展。
“文革”结束后,各高校逐步恢复了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科学研究机构,重建马列主义教研室。1980年7月,教育部颁发《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13]对马列主义教研机构的设置、任务、领导体制和职责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从机构设置看:各高等学校一般都应该建立马列主义教研室。其基本任务是: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统一组织教学和科研工作,制订规划,安排人员,编选课程讲义及辅导材料,收集教学科研资料;讨论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总结和交流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全体成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教师教学业务和科研水平。
从机构的内部建设看:马列主义教研室可按开设课程设置教研组。教研室设主任、副主任,有条件的可以试行民主选举、党委审批的做法。教研室应设置图书资料机构,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人员。
从机构的地位和领导看:高校马列主义教研室是直属校党委领导的系处级别的独立机构。要有校党委书记或常委具体分管,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实际,参加部门会议,解决马列主义教研室的困难与问题。其他学校党政领导也应开展部分政治理论课教学。
从科学研究功能看:各高等学校都要结合教学积极开展马列主义理论的科学研究工作。马列主义教师应深入研究和掌握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根据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探讨新的课题,努力解决教学疑难问题,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和科研水平。
以中共中央1985年8月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为标志,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系统改革全面启动。1986年3月,国家教委发布该文件的高校贯彻执行意见,9月发布《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正式形成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85”方案。由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由原来的“一课”变成了“两课”。一些高校开始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部(简称“两课”部),以统一承担学校的“两课”教学。
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和研究,理顺体制,集中力量,北京大学自1991年3月开始酝酿筹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工作。1992年3月17日,北京大学下发《关于建立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决定》,该学院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统一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承担思政教师和党政干部理论培训业务,组织理论研讨,把该学院建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培训基地和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学院下设教学研究部、马列主义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思想教育研究室和理论培训部。[14]这是我国高校成立的第一所马克思主义学院,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又历经“98方案”和“05方案”两次大的系统改革,而后,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的完整的学科体系正式设立。这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许多高校陆续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这一时期,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逐步演化为理想型、混合型和教学型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理想型,专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学院。统筹考虑中央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16号文件精神、中央马工程启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增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战略实际,很多高校开始效仿北京大学陆续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这些高校一般是教育部或各省的直属重点大学,既具有雄厚的物质实力和政策优势,又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的人才优势和深厚的理论功底。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多按二级学科方向设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等系部或研究机构,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思政课建设协调推进。
第二种类型:混合型,是既从事法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学院。改革开放以后,随着高校扩招和专业学科政策的发展,许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单位开始创办政法经管等专业。经过分化整合,虽然这类学院名称不尽一致,如经管学院、政管学院、经法学院、政法学院、公管学院、人文学院等,但一般都涵盖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点,而且还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社会学、行政管理、法学等本科专业。这些学院下设机构比较复杂,并设有专门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政教研部。虽然不同学科专业的融合交叉,有利于拓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教学的视野和资源,但这些学院的职能和工作重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没有直接关系或相关度不高的学科和教学工作“绑在一起”,直接导致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组织机构实际上演变成挂靠二级学院的“三级单位”,失去了作为二级单位的独立地位,甚至被边缘化,其效果却适得其反。
第三种类型:教学型,是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为中心的学院。一般这些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基础薄弱,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点,也没有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主要在校党委和行政直接领导下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多命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并分别按照不同课程设置教研室(组)。有些学校还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公共体育课、公共外语课等合并,这类学院多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体制,开展全校高数、外语、体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公共课教学。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政课部,一般学术资源比较少,马克思主义学科力量薄弱,思政课教师的工作条件、在学校的地位和福利待遇一般与专业学院存在差距。
随着思想政治理论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创新发展,应对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新时代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15]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是宣传思想工作部门的职责,必须守土有责、负责和尽责。2015年,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对新的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部署,提出要“重点建设一批有示范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学院”。[16]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关于思想理论工作“四大平台”的论述,更加明确了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与职责。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强调:“要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17]可见,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理论人才培养上起基础作用,成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坚实平台和前言阵地。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基本业务。2015年,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18]、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19],从“充分认识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性艰巨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重点建设内容”3个方面,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建设进行了详细的部署,细化了课程组织、教学、队伍、学科和特色项目等建设标准指标。为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学院,支持建设一批优秀科研团队和一批优秀教学改革团队,教育部设立了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科团队建设项目。2018年4月,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落实学分、教务安排、教研室建设、集体备课、备课形式、课堂纪律、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科研支撑、听课指导、教学评价、责任落实、地方统筹、全国指导等方面对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进行了系统部署。[20]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教师的关键作用和“六个要”的标准,指明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八个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强调了加强党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21]这些举措部署的贯彻落实需要宣传、教务、学工、科研、财务、人事、党委、政府等机构共同努力,归根结底,还是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牵头和最终落细落实上。在马克思主义学院近百年的历史传承中,服务于党的思想政治理论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首要职责和使命,这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的宝贵经验和新时代的基本建设方向。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发展,在凝聚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人才、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发挥资源整合力量等方面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依托。为适应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需要,提高学科水平和思政课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从学科建设的意义、原则与目标、任务与要求、领导管理与保障等方面对学科建设进行了系统部署。[22]截至2018年,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分别达到81个和407个,加上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单位,已成为我国第一大学科专业,为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马克思主义学科专业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随着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研究方向不断凝练明晰,科学研究不断加强,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学位点、重点学科和基地建设稳步推进,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攀升,学科交流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呈现出勃勃生机。根据本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特殊性,教育部设置了思想政治理论类研究专项课题,创造条件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参评各种科研成果奖。此外,中央启动了国家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各地方启动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项目。
面对组织机构演变成挂靠学院的“三级单位”、被边缘化、学科建设混乱等问题,中宣部、教育部等多次要求,要着力解决学位点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分离问题,要建立独立直属于学校的组织单位。2015年7月,中宣部、教育部强调要“建强独立二级机构,重点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学院,稳定经费投入渠道,强化高校党委责任。”[23]2017年9月,教育部印发学院建设标准,为新时代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提出了规范性标准和评价指标,含组织领导、课程教学、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党建与思政工作5个一级指标;含领导责任、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基础建设、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教学改革、教学考评、师资配备、学科设置、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理论宣讲、支部建设、师德师风和文化建设共17项二级指标。[24]在此背景下,各高校普遍加强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扭转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机构弱化的局面,逐步建立了直属学校领导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新时代,各院校应按照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马克思主义学院积极作为,围绕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在理论宣讲、决策咨询等方面更好地服务社会。在理论宣传方面,很多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宣讲团,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理论的宣传活动。在社会合作方面,积极加强同党政部门、企业团体、社区组织和文化基地的合作,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在决策咨询方面,通过对社会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为有关部门开展决策提供支撑,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地方党委宣传部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了合作,如湖北省委宣传部与武汉大学、陕西省委宣传部与西安交通大学、江苏省委宣传部与南京师范大学签署了合作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协议,有力地发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资政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