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条件下警务工作中最小作战单元的研究

2019-01-17 04:33栾朝霞
锋绘 2019年12期
关键词:大数据

栾朝霞

摘 要: 加强最小作战单元建设,是适应公安发展形势的迫切需要,是一种全新的警务理念,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通过对大数据的处理、分析、深度挖掘,发现数据的内在规律,为预防、打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拓展最小作战单元建设,真正地与“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确打击”有机统一起来,并逐渐渗透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细节,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大数据;最小作战单元;警务工作;巡逻

1 大数据和最小作战单元的定义

《现代汉语词典》将“单元”的意思解释为:“整体中自成段落、系统,自为一组的单位”。“最小作战单元”源自军事术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将“最小作战单元”的意思解释为:“能够在一定环境下,相对独立完成基本作战任务的最少人数的团队。”在实践中,是根据目标、任务的需要,将作战单元或体系分散组合为具有不同功能的最小作战单位,如军事中的小分队、战斗小组,既有负责协调指挥的指挥员,又有狙击任务的神枪手等等,各单元内部成员之间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将一个团队划小不是目的,而是追求各个子系统之和大于系统整体功能的效果,是一体化联合作战的理念。所谓最小作战单元,是指在基层一线开展警务活动的基本战斗实体,它不仅是最小、最基本的基层战斗实体,是优化警力配置的最基本单元和平台,而且也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所谓大数据(Big Data),是指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归类、分析及预测,找到数据的内在联系及规律,从而获取新的信息和分析结论。对大数据研究机构Gartner给出了这样的定义:大数据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来适应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大数据与传统的数据并不是割裂开的,而是数据积累发展到一定程度,形成的海量数据,并且无法通过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实现快速处理,这些海量数据,我们称之为大数据。大数据是数据、技术与应用三者的有机统一,其基于可持续海量数据的集合,集成应用各种现代高新技术,以达到获得有价值信息的目的。

2 最小作战单元的意义

大数据的发展应用为公安机关运用科技手段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合理安排、推动警务机制转型升级带来新的机遇,其深度应用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以警情数据为基础整合数据、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系统,切实用好基层最小作战单元。马振川同志曾经借用军事理论为基础,提出了这样一个适应公安工作的专用术语:“最小作战单元是一线公安机关开展警务活动的基本战斗实体,是实现社会面警力优化配置的工作平台,包括社区防控单元、警区探组、便衣队、治安组、巡逻车组等战斗实体。要以提高单元内部的协同作战能力和一线民警的单兵作战能力为目标,强化组织指挥、优化警力配置、加强装备保障、提高民警素质,最大限度地增强最小作战单元的战斗力。”这段话既阐明了“最小作战单元”的丰富内涵,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要意义。

顺应现代警务发展趋势。公安机关当前面临着非常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现代警务的发展要求公安机关在愈加严峻的治安形势下,找到工作重点,通过宏观调控与具体建设相结合,夯实公安基础工作,保持战斗力的不缺失,传统的警务工作模式则难以适应这一点,长时间的发展下去会显得力不从心,然而最小作战单元就是对全局整体防控的落实和深化发展,其作为整体防控中的一个点,也是最关键的中心点,能不能把整体防控体系做实,最小作战单元起着很关键的作用。加之其具备超强的灵活性与快速反应能力这一特点,便于其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因此最小作战单元更能适应现代警务运行模式的变化发展。

优化警力配置。最小作战单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范围小”,所谓“范围小”就是指针对性强、适用点更集中,传统的警务模式在长期发展下,由于控制面较广,导致职责不够明确、责任没有落实到最小范围,最小作战单元的建设,能够以统一的标准,更有针对性的规范基层工作,责任落实到最小点,减少盲目性,使效能发挥到最大化,长期发展下去,基本可以改观高消耗低输出的工作现状。

3 以徒步巡逻盘查为例分析最小作战单元在警务工作中的运用

3.1 盘查的定义

盘查即为盘问与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勤务过程中,依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过盘问和检查的方式,识别、判断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身份,发现其犯罪事实的证据,并采取相应处置的一种执法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的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盘查勤务是人民警察发现、识别、判定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重要措施之一。盘查具体包括当场盘问、检查和继续盘问,其中检查又包括证件检查、人身检查、物品检查、车辆检查等。

3.2 盘查中不同情形下最小作战单元的组建

3.2.1 普通巡逻任务最小作战单元的组建

盘查工作多半是在民警进行巡逻任务时进行的,如何组建巡逻任务的最小作战单元,可以根据多年的考核数据进行分析,可以把民警分为几类不同特长分类,例如:理论技能特长去搭配分组;也可以按以老带新去搭配分组, 也可以根据性别搭配分组等等。在不同区域、不同的时间巡防时应安排不同特长的警员。人员配备:徒步巡逻一般以2到3名民警为一个单位。携带警械器具:巡逻民警必须携带必备警用装备“九小件”,佩戴执法记录仪,根据情况配备警用盾牌与长棍,必要情况持枪巡逻需获得上级批准。节假日或者有重大活动时,可以适当增加安排女民警巡逻值班班次。当被盘查对象存在女性时,若临时盘查发现有其有可疑情形需要人身检查时,应由女性民警进行人身检查,如果现场作战单元成员没有女民警,则应将其携带至公安机关,并由女民警协助盘查。

3.2.2 针对暴力武装分子盘查时最小作战单元的组建

根据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某地区什么案例相对集中,可以有效的针对性巡逻防范。如果所进行的盘查任务是针对暴力武装分子时,应根据其可能的武装等级确定人员配备和装备选择,并遵循“危险加一”的原则,指参与盘查任务的民警人员数量应大于被盘查人员的数量,民警的装备配备先进程度也要大于被盘查者所携带的武器装备。

3.2.3 最小作战单元盘查时常见的情况处理

意外伤员的救治。当作战单元在日常巡逻勤务过程中或者盘查活动进行时,如发现有意外严重伤亡事件,应立即前往支援,指挥现场秩序,并向作战单元的后勤指挥部门汇报工作,请求医疗救治或紧急抢险等,也可以向附近作战单元请求援助。

暴力抗拒袭警事件。在盘问过程当中,如遇被盘问者无理由拒不配合民警盘问工作,民警经过警告无效后,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发生暴力抗拒,武力袭击警察时,作战单元民警可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依法正确使用警械與武器,并根据作战单元的处置原则,寻求协助和支援。在遇到袭击时,作战单元指挥人员应立刻下达命令,单元内民警应第一时间拉开距离分散站位,采用戒备姿势,随时准备后退与向前,以及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随时使用警械武器,注意自身保护和单元内武力配合;控制暴力抗拒人员时,可使用约束性警械,以制止对方违法行为为准则,并呼叫支援将其带离现场。这要求最小作战单元的警员熟练掌握战术技巧,并且熟知最小作战单元的处置原则,在最短时间做出正确合理的处置措施。

盘查对象逃跑情形。当发现盘查对象拒绝接受盘查逃跑时,作战单元内民警应根据现场环境,快速判断,如果环境条件允许且作战单元内人员与装备占优势的情况下应选择追击与堵截,并借助作战单元信息传递优势呼叫其他附近单元民警支援。

公安工作就像战场战斗,警务盘查作为公安机关最日常的一项基本警务工作,对最小作战单元的组建与实战运用都具有一定要求,科技强警,合理结合大数据分析,使警力更优化,在最小作战单元中的运用具有深刻意义。传统方式的治安防控体系已逐渐被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化新技术所取代,大数据的深度应用,开启了公安警务工作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1]孙先伟.论最小作战单元警务模式[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1,(3).

[2]李舒.“最小作战单元”[J].瞭望,2007,(10).

[3]王正影.浅谈如何提高最小巡逻作战单元的战斗力[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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