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珊羽 黄桂 易婷华 郑靖莉 黄春荣 黄松带 应锦华
胎儿结构异常诊断中,相对重要的一种方法是超声检查。现阶段,中孕期规范化超声筛查胎儿畸形在临床使用范围越来越广,而且效果相对突出[1]。在孕早期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评估筛查的推动下,及大面积应用高分辨率超声仪和高频率超声仪,人们越来越关注孕早期规范化超声筛查胎儿异常[2]。通常情况下,于孕中期开展胎儿系统超声检查,有助于确保母婴生命安全。近些年来,在医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同时,早孕期开展超声检查有助于胎儿异常检出率提高,有些甚至可以准确诊断结构畸形,及早开展有效处理对策,改善母婴结局,确保良好的治疗效果。本课题主要针对2017年1月—2018年3月本院接收的基层医院开展孕早期规范化超声筛查胎儿异常效果进行简单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选取本院2017年1月—2018年3月本院接收的500例进行孕早期规范化超声筛查孕妇为研究对象,年龄21~40岁,平均(28.26±1.64)岁;所选孕妇均为单胎妊娠。胎儿头臂长45~83 mm;孕周10~13周,平均孕周(12.13±0.15)周;孕周均通过超声孕周校正。
超声检测仪器为GE Voluson E8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以相关要求规范为依据开展超声检查,早孕期11~13+6周胎儿进行颈项透明层检测,联合孕妇血清生化检测指标为依据对染色体异常风险率进行准确评估,与此同时,对胎儿结构进行观察,目的是发现严重结构畸形。中晚孕期按照纵向、斜向和横向检查胎儿腹部、头部、胸部及脊柱等。首先,对胎儿实际生长发育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股骨长、头围、腹围及双径顶等,后观察心脏四腔心切面进行二次诊断,与此同时,加强对左心室与静脉、心室、心房、房室瓣及房室间隔见管理,根据胎儿不同体位,利用血管切面加强对肺动脉与左心室、矢状与冠状中主动脉与左心室间关联观察重视程度,密切监测血流分布状况,对是否伴有异常通道及分流等状况进行判断;监测四肢结构、手足形态等,例如胎盘成熟度、厚度计位置等;观察脐带胎盘附着点、羊水指数、脐带血流指数及羊水最大深度等。对于染色体指标核型异常者,同样实施超声检验。
分析孕早期规范化超声筛查结果及孕早期胎儿异常分类。早期筛查结果包括胎儿异常,胎儿异常判断标准是分娩或者引产形态及结构异常、胎儿染色体异常和异常类型统计异常显著表示胎儿异常;NT(颈部半透明厚度)增厚标准:NT厚度在2.5 mm以上。
500例经孕早期筛查,其中10例胎儿异常,均经过转诊被确诊,胎儿异常检出率为2.00%。胎儿结构异常检出6例,5例本院引产,1例外院引产,超声筛查结果与引产后结果无显著差异,基本相符,心脏结构畸形经外院尸检被证实。4例检出指标异常,染色体核型检查2例,异常1例,均于本院引产,正常分娩1例。
单脐动脉、脐膨出、鼻骨缺失、单心室、并腿畸形各1例,胎儿水肿2例,1例NT增厚,1例颈部淋巴水囊瘤,1例无脑儿。
近些年来,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同时也加强对了孕早期规范化超声筛查胎儿异常重视程度[3]。在医学技术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尤其是大范围应用高分辨率超声技术,孕早期超声检查能够为判断胎儿畸形、检查胎儿结构提供数据参考[4]。孕早期规范化超声筛查不仅能够将胎儿异常结构显示出来[5],同时也可以促进染色体核型异常风险检出率的提高,对出生缺陷儿及早实施处理对策,避免严重伤害产妇。
目前,国内仅有具备诊断资质的产前诊断中心实施孕早期规范化超声筛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跟上时代发展潮流,创建了孕早期超声筛查模式,其为孕早期孕妇就诊提供两个重要数据参考[6]。常规孕早期胎儿超声筛查时间具有一定的筛查性,而且筛查内容少、简单,而且未创建复杂报告,超声筛查内容缺乏规范,且无标准筛查切面[7]。为了确保孕早期超声规范化、合理化,本院组织超声医师进行培训和学习,已取得一定成效,中孕期规范化超声筛查胎儿进行越来越完善[8]。孕早期规范化超声对超声检测内容及检查指标进行了规范,然后统一设定了筛查报告,对孕早期筛查时机11~13+6周进行规范[9]。除此之外,由高年资及丰富医师进一步核实胎儿异常者,再转入具备有资质的医院深入确诊,在此期间,孕妇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等保留完整,以便随访跟踪[10]。为了保证筛查时间的准确,更好的进行随访,医师应主动协助患者进行转诊,以便其至具资格认证的机构确诊[11]。
根据本次实验结果可知,500例经孕早期筛查,其中10例胎儿异常,均经过转诊被确诊,胎儿异常检出率为2.00%。胎儿结构异常检出6例,5例本院引产,1例外院引产,超声筛查结果与引产后结果基本相符,心脏结构畸形经外院尸检被证实。4例检出指标异常,染色体核型检查2例,异常1例,均于本院引产,正常分娩1例。由此可见,孕早期规范法超声筛查具有较高的早期异常检出率,其可将胎儿具体异常形态及类型等反应出来。
据有关资料显示[12],超声筛查胎儿畸形最理想的时间即为20~24周,而国际产科超声学会将异常胎儿结构孕早期筛查孕周规定在11~13+6周。由于该阶段的胎儿,无论大小还是器官均可以初步观察,而且超声仪器能够准确分辨部分胎儿结构,对于该阶段的胎儿,部分畸形可被诊出。与此同时,该阶段为胎儿鼻骨及NT检查的最佳时间,与此同时,联合结构筛查并未增加检查频率。如果提前筛查,也就是在11周前进行,因为胎儿未形成完善的头颅骨,进而无法对无脑畸形及露脑进行准确诊断。本次研究中,经过早期规范化超声检查提示,单脐动脉、脐膨出、鼻骨缺失、单心室、并腿畸形各1例,胎儿水肿2例,1例NT增厚,1例颈部淋巴水囊瘤,1例无脑儿。所有患儿经过复查后均被确诊。除此之外,延长筛查时间,例如妊娠中期开展筛查,因为胎儿于宫内部位太大进而增加了侧面检查难度,所以无法对孕周进行准确估算,进而降低了诊断准确性,而且孕周越长,采用NT测值对非整倍体有效性评价效果越不理想,最终降低了及早诊断优点。所以,11~13+6周是最佳开展孕早期规范化超声的阶段。孕早期检查期间,能够将大多数可能致死的畸形检出,提前筛查时间能够为胎儿父母争取更多的治疗时间和确诊时间。避免和解决孩子在出生前出现的健康问题,以此提高人口出生质量,达到优生优育。
早期规范化超声具有操作简单、方便等特点,其可以将胎儿孕早期状况清楚展现出来,孕早期规范化超声能够将大多数异常胎儿检出。尽管可以在孕早期判断胎儿畸形,但是随着胎儿的发育,每个阶段均可能诱发畸形,所以,同样需要加强对孕中期及孕晚期的筛查。
总而言之,基层医院通过实施孕早期规范化超声筛查异常胎儿,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孕妇孕早期确定宫内怀孕开始规范产检,才能早发现问题早处理,其有助于胎儿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