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艳 吕心阳 许陈玉 戴永美 林帆
作者单位:1 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福建省立医院护理部, 福建 福州 350001;2 临床营养科;3 肿瘤内科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1],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发布了《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2]。该计划把临床营养行动定为六个重大行动之一,强调了开展临床营养在实现健康中国目标中的重要性。营养治疗可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周转率、降低药占比及医疗支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成为临床救治的重要组成部分[3-6]。随着临床业务对营养治疗需求的增加,对临床营养科的硬件、环境、人员配置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了解医院临床营养科的设置、建设、管理及营养治疗业务的开展情况。本研究对福建省三级医院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旨在了解福建省三级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完善福建省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
2018年10—11月采用整群抽样调查法,使用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研制的关于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情况调查表,对福建省三级医院的临床营养科开展问卷调查。调查通过邮寄、集中开会等方式发放问卷,由医院临床营养科负责人填写调查表,并加盖医院公章以确保调查情况的真实性;问卷回收后进行复核,对有异议的内容及时核实。
共发放调查表54份,回收有效调查表46份,有效应答率85.2%。46家三级医院的地区分布以福州市、厦门市为主;医院归属:公立45家,民营1家;医院等级:三级甲等医院34家,三级乙等医院12家。调查表的内容包括临床营养科归属、临床营养科营养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临床营养科和功能区设施情况、临床营养科医疗业务情况、临床营养科工作制度和职责情况、临床营养相关教学和科研情况。
调查表中的定量资料应用SPSS 13.0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采用频数、率对数据进行描述。
医院临床营养科管理归属不一,分属临床、医技、后勤等,其中归属临床科室的有15家(32.6%),归属医技科室的有14家(30.4%),归属后勤科室的有12家(26.1%),归属其他部门管理的有5家(10.9%)。临床营养科名称不统一,其中名称为临床营养科的有14家(30.4%),名称为营养科的有16家(34.8%),名称为营养室的有8家(17.4%),名称为营养食堂的有3家(6.5%),名称未明确的有5家(10.9%)。
2.2.1 临床营养科科主任基本情况 临床营养科主任是专职的仅有18人(39.1%),兼职的有28人(60.9%);博士学历的有3人(6.5%),硕士学历的有8人(17.4%),本科学历的有30人(65.2%),大专学历的有5人(10.9%);医院对科主任的技术系列定位不一,技术系列为医师的有32人(69.5%),为技师的有5人(10.9%),为护师的有5人(10.9%),其他的有4人(8.7%);职称为正高的有12人(20.1%),副高的有20人(43.5%),中级及以下的有14人(30.4%)。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对临床营养科主任资质的要求还有所欠缺。
2.2.2 临床营养科专业人员基本情况 227名临床营养科专业人员中,执业医师84人(37.00%);营养技师35人(15.42%);医疗膳食配置室管理员65人(包含营养烹饪师)(28.63%);执业护士35人(15.42%);营养护理员8人(3.52%)。84名临床营养科执业医师中,临床类执业医师69人(82.14%);公卫类执业医师15名(17.86%)。84名临床营养科执业医师的学历为:博士5人、硕士26人、本科51人、大专及以下2人。
2.2.3 临床营养科专业人员与医院床位比例 临床营养师(包括执业医师、营养技师)与医院床位比为1:417,仅3家(6.5%)的医院达到1:150的临床营养师与医院床位比,营养专业人才极度缺乏。
46家医院临床营养科拥有肠外营养配置室、肠内营养配置室、医疗膳食配置室、营养门诊诊室、营养代谢实验室、营养专科病房等设施的分别为12家(26.1%)、25家(54.3%)、32家(69.6%)、23家(50.0%)、2家(4.3%)、4家(8.7%),46家三级医院的临床营养科设施均不完善,无医院具备以上六项设施,具备五项设施的医院仅1家,具备四项及以上设施的医院7家。
2.4.1 营养查房、门诊、咨询、会诊,病历书写、营养风险筛查、营养代谢检验检测情况:开展营养查房9家(19.6%)、病历书写14家(30.4%)、营养风险筛查20家(43.5%)、营养门诊21家(45.7%)、营养咨询24家(52.2%)、营养会诊31家(67.4%)、营养代谢检验检测13家(28.3%)。
2.4.2 营养诊疗工作信息化管理情况:有全院营养诊疗医嘱程序的医院12家(26.1%),全院电子病历和医嘱系统向营养科开放的医院24家(52.2%),有营养科诊疗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医院12家(26.1%)。
临床营养科有制定发展规划、监管制度、考评指标、相关工作制度、专业人员岗位职责、营养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分别有13家(28.3%)、27家(58.7%)、32家(69.6%)、39家(84.8%)、41家(89.1%)、25家(54.3%)。临床营养科工作制度、职责及规范的制定是有效开展医疗业务、营养诊疗等的前提,但医院无统一质量标准,会不利于营养科业务开展及诊疗水平的提高。
临床营养科人员承担高校临床营养教学任务的医院6家(13.0%),承担进修带教的医院8家(17.4%),开展全院医务人员临床营养培训18家(39.1%),开展患者宣教38家(82.6%),举办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4家(8.7%),开展临床营养科研项目4家(8.7%),有发表临床营养论文14家(30.4%),论文总数47篇。
本调查结果显示,福建省46家三级医院临床营养科在建设与管理中,存在将临床营养科定位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或后勤科室,归属不统一;对临床营养科的命名不清,分别有临床营养科、营养科、营养室、营养食堂,容易造成人们对科室职责和工作内容的误解;建议医院要明确临床营养科定位及隶属关系,规范临床营养科设置,使临床营养科在患者的治疗中发挥营养支持应起的重要作用。
充足的营养专业人员是临床营养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针对目前医院临床营养科存在的营养专业人员不足、构成参差不齐、科主任资质不够等问题,医院管理者应采取措施扩大临床营养专业队伍建设,引进营养专业的高学历人才,形成学科人才梯队;完善营养科的人员配置,组成医师、营养师、药剂师和护士的团队,各司其职;加强对临床营养科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对营养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素质和技术水平。同时,医院可与医学院校加强联系为营养学人才选拔和临床营养科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营养风险与不利的临床结局密切相关,对存在营养风险的患者提供合理的营养支持可以改善这一状况[7]。《“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1]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2]中提到,到2020年,要实现“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的目标;到2030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住院患者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患者的营养治疗比例。因此,建议医院要重视扎实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内容,做好营养会诊、查房、门诊、咨询、病历书写、营养代谢检验检测等基础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住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了解患者的营养状况,建立以“营养风险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途径[8],推动分级营养诊疗,让营养诊疗尽快纳入整体医疗,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有条件的医院,也可建立临床营养支持护理门诊,为出院患者提供营养延续护理,减少营养并发症[9-13]。
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内容与其他临床科室、后勤保障部门关系密切,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沟通与合作,为患者提供更有价值的综合性治疗方案,促进营养学辅助治疗手段在临床上的推广[14-15]。营养专业人员要抓住科室合作的契机,开展多层次临床营养科普宣传,重视开展临床营养科学研究,以科研推动临床工作的开展和深入,形成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工作体系,出更多成果,以拓展营养治疗新领域[16-19]。
营养调查及监测是营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对“互联网+”健康服务的重视和现有技术的拓展运用,通过发展营养工作体系和构筑“互联网+营养健康”工作平台,建立住院患者营养相关检测指标的监测,并与住院患者病情资料相结合,使医务人员能对患者营养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及深度挖掘,创新驱动营养工作[20]。
本研究通过分析福建省46家三级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情况,发现医院临床营养科在基本信息、人员构成、基础设施、营养诊疗、教学、科研工作开展中需进一步完善,应引起医院管理者和临床营养科的重视。临床营养作为促进患者康复的重要内容,必须通过规范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加强管理与营养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推动《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中有关临床营养科建设与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使患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