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医院肿瘤内一科主管药师 闻 晶
上期我们讲到阿片类药物是中、重度癌痛治疗的首选药物,并介绍了其常见不良反应便秘的防治,本文将继续介绍阿片类药物其他的常见不良反应及防治。
恶心、呕吐大多出现在未曾使用过阿片类药物患者用药的最初几天,发生率分别为10%~40%、30%~40%,症状大多可在4~7天内缓解。因此,排除其他原因如便秘、脑转移、放化疗或高钙血症等所致的恶心、呕吐,在初用阿片类药物的数天内,可考虑同时给予甲氧氯普胺、维生素B6等止吐药预防;对于难以耐受呕吐的患者,必要时可使用5-羟色胺拮抗剂类药物(如格拉司琼、昂丹司琼等)。如恶心、呕吐症状持续1周以上仍不能耐受者,需考虑减少阿片类药物用药剂量或换用药物,也可以改变给药途径。
使用阿片类药物致皮肤瘙痒的发生率低于1%,主要发生于皮脂腺萎缩的老年患者和皮肤干燥、晚期癌症、黄疸及伴随糖尿病等的患者。对于轻度瘙痒的患者,只需进行皮肤护理即可,一般不需用药;而对于瘙痒症状比较严重的患者,则可以局部外用无刺激性的止痒药,必要时联合使用抗组胺药物苯海拉明或异丙嗪,需要选择较低剂量,以免加重阿片类药物的镇静作用。
阿片类药物引起尿潴留的发生率低于5%,与其增加膀胱括约肌张力,导致膀胱痉挛相关,多发生在老年男性合并前列腺增生的患者。此外,联合使用镇静剂或腰椎麻醉术后的患者尿潴留发生率可能高达20%~30%。因此,要避免同时使用镇静剂、避免膀胱过度充盈,可采取流水引诱法或热水冲洗会阴部和膀胱区按摩方法诱导排尿。对于持续尿潴留且难以缓解的患者考虑换用止痛药。
少数患者在用药的最初几天内可能出现头晕、嗜睡等不良反应,数日后症状多可自行消失。与患者长期受疼痛困扰失眠,初用阿片类药物疼痛控制理想后嗜睡有关。此外,如排除其他因素如肝肾功能不全、高血钙症、代谢异常以及合用精神类药物的影响后,患者仍出现昏迷、意识模糊等过度镇静症状,需减少阿片类药物剂量,可考虑使用兴奋剂如咖啡因、哌甲酯等,必要时使用纳洛酮、纳美芬等阿片受体拮抗剂解救。
呼吸抑制是阿片类药物最严重的不良反应,常发生在阿片类药物使用过量以及联合使用其他镇静药物的患者。临床表现为呼吸次数减少(<8次/分)、口唇发绀、针尖样瞳孔、嗜睡状至昏迷、骨骼肌松弛、皮肤湿冷等,有时还会出现心动过缓和低血压。严重者可出现呼吸暂停、深昏迷、循环衰竭、心脏停搏。此时需立即给予中毒解救措施,首先要促使呼吸恢复,使用阿片受体拮抗剂纳洛酮(0.2~0.4毫克)加入生理盐水(10~20毫升)中缓慢静推,必要时每2分钟增加0.1毫克。如果5分钟内呼吸仍未恢复,应再给予初始剂量的50%~70%,直到患者恢复自主呼吸。解救治疗应考虑到阿片类控释片可在体内持续释放的问题。口服用药中毒者必要时洗胃。
综上所述,阿片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与多种因素有关,如药物剂量、年龄因素、个体差异、肝肾功能、药物相互作用等。接受阿片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不良反应主要出现在用药初期及过量用药时,多为暂时性和可耐受的反应。因此,预防性治疗可以减轻或避免阿片类药物可耐受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对于不能耐受不良反应的患者,可采取减少剂量、改变给药途径或采用其他镇痛手段减轻阿片类药物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