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党的教育方针和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伟大号召指引下,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局中,学校体育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广大学生的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从1984年至2018年,我在学校体育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了34年,见证了我国学校体育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感受了学校体育工作者们无私奉献、久久为功的精神,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参与了湖北学校体育工作实践。以下从两个方面回顾我所经历过的学校体育工作发展。
一、对学校体育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机遇
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学校体育走过了40余年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4个纲领性文件颁布和9次重要会议召开,对学校体育产生了重要影响,引领和推动了学校体育工作发展,成为我国学校体育事业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
(一)1979年“扬州会议”召开
197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指出:要纠正忽视学校体育工作的思想,摆正体育工作的位置,使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能为祖国健康工作50年。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主要是上好体育课,抓好每天1小时锻炼,建立健全业余竞赛制度,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要为搞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创造条件。会议明确了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使学校体育工作从无序到有序并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这次会议后的近5年间,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较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体育工作的认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教育部等印发了《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在此期间,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逐渐恢复,各项体育规章制度启动建立,各类学校体育群团或协会组织孕育成立。“扬州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学校体育工作开始走向正规化和制度化,是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对恢复和发展学校体育工作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1983年“西安会议”召开
1983年5月,教育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了“扬州会议”以来学校体育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5个重要观点:明确了学校体育的根本任务是增强学生体质和提高健康水平;要面向全体学生,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把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全面衡量教育质量重要标准之一;正确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抓住关键工作和教育战线改革同步推进。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支持学校体育工作。这次会议是“扬州会议”的继续和深化,为开创学校体育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会后的5年间,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如,1987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教委与国家体委、卫生部、国家民委、国家科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结果和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見》,对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1985年,在山东省掖县召开了“全国学校学生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座谈会”,制订了《关于开展学校业余体育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1986—2000年)》等重要文件。对全国学校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建立体育竞赛制度、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创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创建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开展学校体育对外交流奠定了基础。这次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的出台,使学校体育工作方向更加清晰,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全国各省份落实会议和文件要求,在加强行政机构和人员配置、开展暂行规定检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启动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开展课程和教材研究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
(三)1988年“南京会议”召开
1988年8月22日—26日,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卫生部在南京联合召开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西安会议”以来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成绩,交流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并对《学校卫生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促进了体育课程教学规范化和科学化。会议强调:一是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即体育与德育、智育的关系,增强全体学生体质与提高部分学生运动技术水平的关系,体育锻炼与卫生保健的关系,继承民族文化遗产和汲取外国先进经验的关系;二是要深化体育课课程,课余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制度和管理工作改革;三是要加强体育师资和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四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改善学校体育卫生设备条件;五是要加强学校体育卫生科学研究和国际间学术交流活动。
这次会议的召开和文件的出台,对推进学校体育规章的基础建设、逐步厘清学校体育工作思路、规范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推进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和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四)1990年《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颁布
199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颁布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从部门规章上升到国家政策法规,成为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遵循。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有了有章可循的顶层规定,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工作框架更加清晰,任务分类更加精准。围绕贯彻落实《条例》,教育部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几点意见》《大、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五)1997年“武汉会议”召开
1997年12月,教育部在武汉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及国防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南京会议”后学校体育工作发展。一是学校体育政策法规逐步健全,为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二是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机构不断健全,初步形成了学校体育的工作网络。三是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快,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点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湖北省从1988年到1997年间,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体育教师就增加了4000余人。四是学校体育课时增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逐步形成。湖北省在1993年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教委的部署,1998年全省全部实施体育中考,考试办法不断完善。五是校园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制度体系逐渐形成。启动开展了“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去陶冶身心”、学校快乐体育园地建设、体育大课间等系列活动项目。如,湖北省在襄阳市召开了“农村学校快乐体育园地建设现场会”。六是建立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制度,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在1979年以后,启动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后,进行了4次大规模调研,学生身体形态发育等指标有明显增长。
这次会议对“九五”期间乃至今后10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在我国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关键时期,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对于顺利实施素质教育,为21世纪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丰富的、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1999年第3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无锡会议”召开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为了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1999年10月25日至28日,教育部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20年来,特别是“扬州会议”以后学校体育取得的巨大成就,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随后若干年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几点意见》《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试验、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系列活动;表彰了一批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和个人。这些重要文件和工作举措,推进了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创新和突破,工作质量和效果明顯提升,为深入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作用。
(七)2007年中央7号文件颁布
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颁布,第一次强调“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第1次以中共中央文件部署学校体育工作,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体育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等重要要求。通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等措施推进学校体育发展。
(八)2010年中央《规划纲要》颁布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颁布,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学生健康素质,同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一并作为战略目标体现,凸显了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地位。
为了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中央7号文件,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组织领导,编制学校体育3年行动计划,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完善学校体育的风险管理等,这些改革举措把学校体育推向了新的发展。
(九)2013年中央重大《决定》颁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学校体育改革发展注入强大正能量。《决定》指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重要决定,第一次将学校体育课和课余体育锻炼提升到国家重大改革层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学生体质健康的高度重视。
(十)2014年“上海会议”召开
2014年7月,教育部在上海市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青少年的健康事关民族未来、国民健康和教育大计,加强学校体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论述精神,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组织引导学校、社会和家庭为青少年强身健体创造良好条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
(十一)2014年全国校园足球工作会议召开
2014年11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新中国历史上第1次专门部署校园足球的重要会议。会议强调:发展校园足球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成就中国足球梦想,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基础工程,是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有效手段,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十二)2017年“杭州会议”召开
2017年9月,教育部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青少年体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开创学校体育工作新局面。会议明确提出了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强调指出:一要明确定位,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遵循规律,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三要完善机制,强化课外锻炼和竞赛体系建设。四要强化保障,提升体育教学基础能力。五要落实责任,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湖北学校体育工作的改革发展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和学生身心健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先后印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在实施健康湖北2030规划、全民健身计划、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等重点工作中,将学校体育工作列入了重点目标和内容并作出重要部署,建立了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青少年體育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
长期以来,全省教育战线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20世纪70年代,组织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全面实施《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开展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创建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制度,开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制定体育设施配备目录等各项基础工作,到21世纪,开展的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完善学生体育考试评价制度,建立体育设施基本标准,健全课余训练和竞赛体系等,学校体育工作从重新起步、宣传发动、建章立制、夯实基础阶段,到稳步推进、深化改革、精准施策、创新发展,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与时俱进的发展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思想越来越明确,办学行为越来越端正,对体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凸显,学校体育工作纳入了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教育现代化评价体系、教育督导评价指标、教育质量评价内容、重要政策法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学校体育在教育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二)学校体育工作的保障能力建设日趋完善,为学校体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持续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在组织保障方面。经过多年努力,省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普遍设立学校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研机构,先后成立了省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等,形成了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机构和体育社团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2.在制度保障方面。经过多年实践和不断完善,根据教育部在不同时期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部署并结合实际,制订了学校体育工作督导和体育课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初中学生体育考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学生体育竞赛管理、体育后备人才和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实施办法,以及规范学校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规章,保证了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实施。
3.在师资保障方面。通过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等多种措施不断推进,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截至2017年,全省大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约22000余人,与20世纪80年代中期相比增加13000余人。
4.在体育设施保障方面。近5年来,投入30多亿元的资金建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省中小学校普遍建设了体育运动场和足球、篮球等体育场地,条件较好的乡镇学校基本普及塑胶运动场,学校体育器材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基本要求,为广大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学校体育改革不断深化,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改革发展、深入推进。
1.创新“教体结合”取得突破性进展。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签订了《共同推进“体教结合”重点工作框架协议》, 以青少年体育为重点,在培育国家和省级体育传统和特色项目学校、建立教师专业培训制度、建设省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基地、联合举办青少年竞赛、联合培养高水平人才等5个领域15个合作项目上,推进“教体结合”。
2.督导与考试评价机制逐步建全。制订《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采取综合与专项督导结合,纳入了教育综合督导体系;制订《中小学体育课程质量评价体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体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检查评估细则》,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坚持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升学总分;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3%以上;定期与全国同步开展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分析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为行政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3.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相继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全科教师培养、农村教师定岗、置换培训计划和名师送教下乡等工程项目,组织全省体育教师专业轮训,坚持每3年交替举办全省体育教学评优和体育教师技能竞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省中小学校全部开齐开足体育课教学。
(四)阳光体育运动蓬勃开展,体育竞赛形成规模,后备人才培养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成效显著,丰富了校园体育文化建设
1.校园体育活动形成氛围。20多年来,全省相继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和湖北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程、“体育艺术2+1”“两操一舞”(校园集体舞、广播操、武术健身操等)和“千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课外体育锻炼”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2.体育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采取优惠录取政策鼓励学校招收优秀体育人才。启动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创建计划,布局创建了100所有田径、球类等10余个项目的体育特色项目学校;与体育部门联合创建了国家、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近70所,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60余个。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与体育部门联合共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水上项目等运动队,推动“教体结合”深度融合。
3.体育竞赛成效显著。湖北省相继承办了第4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第6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组团参加了历届全国大学生和中学生综合性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竞技实力始终保持在全国前8名或第一方阵实力,多次获得团总分奖杯和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全省坚持每4年举办1次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并与省运会(高校大学生组)合并举办,每3年举办1次全省中学生运动会,以及每年度的单项体育竞赛,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20余项青少年体育竞赛形成制度,组织管理规范。
(五)认真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全面启动校园足球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体育发展发挥了突破口作用
1.贯彻会议精神抓机遇。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会议精神,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强化保障。实施“校园足球振兴计划”并纳入了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列入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目标考核指标。
2.加强组织领导抓统筹。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由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新闻广电局、省体育局、共青团省委共同组成的湖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议事规则》,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校园足球推进工作。
3.精心谋划部署抓落实。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表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省教育厅等6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湖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省学校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的通知》。全省校园足球形成浓厚氛围,校园足球的开展带动提升了学校体育综合改革,为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突破口作用。
4.夯实基础条件抓保障。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在全省分批布局1000余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武汉市硚口区和江汉区、黄石市下陆区、荆州市沙市区、潜江市等被命名为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其中武汉市、荆州市为国家级综合改革实验区。武汉、襄阳、荆州和潜江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外籍教师支持项目试点城市。组织了全省县(市、区)政府、教育局、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2200余人次,省级教师培训纳入“国培计划”,培训特色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2000余人,省市县三级培训覆盖全省所有区域,受益教师达1万余人。举办了5期D级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选派50余名骨干教師和学生赴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等国家交流培训。校园足球启动专项资金5000万元,全部落实到各地和学校,全面改薄工程规划资金近30亿元,全部用于农村学校体育场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
5.普及提高结合有成效。将足球项目纳入了学校体育必修课程内容;与省体育局联合启动足球“四进校”和“四关爱”行动,创建了一批女子足球、留守(流动)、残疾儿童和学生足球活动试点学校;开展了校园足球夏令营和“满天星”训练营,近150人入选全国阵容;省和各地建立了高校、高中、初中和小学足球联赛制度,扩大了校园足球人口覆盖面。校园足球带动了学校体育综合改革,为增强学生体质健康发挥了重要突破口作用。
(六)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发展,增强了学生体质,改善了学生健康状况,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学校体育的改革发展,促进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明显改善。从湖北省实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看,根据国家提供的抽测数据显示,湖北省学生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为86.4%,其中及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总体呈现稳中有进态势,身体形态、素质、机能等得到改善,特别是耐力素质普遍增强。从近几年的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情况看,湖北学生的体质与健康状况总体有所改善,形态发育水平继续提高;身体素质继续呈现稳中回升的良好趋势,速度素质全面提高,力量素质整体好转,爆发力素质稳中有升,柔韧素质整体提升,耐力素质明显好转。
三、主要收获及思考
回顾30多年的工作实践,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要做到“七个必须”:一是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以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是履行好学校体育工作职责的首要遵循;二是必须依法治教,加强学校体育政策法规建设,强化行政管理和督导评估检查,提高学校体育工作质量,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前提;三是必须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纳入社会经济、国民健康和教育事业发展全局中科学谋划,突出其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推动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途径;四是必须正确处理好学校体育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关系,密切相关部门的合作并形成齐抓共管,是推进学校体育发展的关键环节;五是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牢固体育课程教学主渠道,加强科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把握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统筹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是推进学校体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六是必须抓好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体育师资、教研人员和管理队伍,提高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是提升学校体育质量的关键所在;七是必须保障学校体育工作条件,保障经费投入,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保证日常工作需求,逐步实现学校体育保障条件现代化,是推进学校体育发展的基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特别强调,要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立足大局,把学校体育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服务于建设健康中国、教育强国、体育强国等国家战略;二是坚持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发展学校体育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促进科学发展,努力构建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体制机制;四是坚持依法保障,把学校体育治理纳入依法治教之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学校体育治理法治化水平;五是坚持凝聚合力,建立健全党委重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学校体育工作将会开创更加崭新的局面。
作者简介:杨跃,湖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原处长,湖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