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振华
上海课程改革已走过30个春秋,信息科技课程也度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自“一期课改”开设计算机课程以来,在这30年中,信息科技经历了课程名称的更替、课程标准的制定及修订,以及教材的多次修订,使得课程的定位、目标以及教学实施等方面均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信息科技课程作为一门新兴课程,很多方面依然存在不足,实践中也会遇到诸多曲折,课改的攻坚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2017年12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正式印发了新版的《上海市初中信息科技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试验本)》(以下简称“新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这是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深化本市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与考试评价改革”的系列要求所编制的。在这个背景下,上海市、区信息科技教研团队以解读、研讨等方式组织全市中小学信息科技教师进行了新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学习。作为一名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信息科技教师,笔者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评价这三个角度对课改中信息科技课程的教学实施变化给出一些具体建议。
对比旧版中的教学目标,新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在其基础上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明确了学科的核心素养——信息素养,其主要内容由信息科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信息化社会中的行为规范组成。这标志着信息科技学科有了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明确特征,对教师在教学实施中的最终目标导向给出明确的方向。
在传统信息科技课堂教学中,教学目标的关注点往往聚焦在“工具软件的特征”上。回顾笔者教学生涯,经常会看到“我学会了使用某某软件”“我觉得某某软件非常有趣”这样的评价;笔者也经常给出“某某软件使用得非常熟练”“作品制作得非常美观”这类评语。可见很多时候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过程中,都是以工具的学习与使用为核心目标的。这便催生了笔者诸多疑问:信息科技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何在?为何其他学科就不能教授这些工具的使用?为何在小学阶段学过的工具(例如演示文稿),初中阶段还要继续学习?这些疑问在信息科技教师的脑海中普遍存在,甚至有同行打趣说:“让美术教师去教演示文稿,让数学教师去教电子表格,效果可能会更好。”
“信息素养”的确立终于解答了这一难题。它为信息科技学科指明了学科核心的教学目标:全面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学生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变化和具备信息化社会所需的学习能力奠定基础。信息科技教师必须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从“关注工具特征”到“关注学科核心”。首先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在信息化社会中具有发展与创新意识的信息化达人,而后在小学到高中的信息科技课程教学中,坚决、持久、潜移默化地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教育技术环境、教育学习方式、教育技能需求等都随时会发生新的变化,教师应敏锐地抓住时代特征,不断优化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让学生在新技术的体验、新问题的解决、新观念的讨论中,感受身边的、具有时代气息的“信息素养”,增强学生对于信息素养能力培养的认同感。
以项目活动为载体的教学实施形式在上海信息科技课程的教学中已经深入人心。在旧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中,就有一个专门的章节——“信息科技综合应用(项目活动)”,以“中国传统节日”为主题,指导教师如何实施基于项目活动的教学。在新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中强化了项目活动的教学指导,丰富了项目活动的实施内容,提供了部分项目活动的评价示例。在每一单元的“实践操作”环节中,均有相关的项目活动指导,共计27个项目活动。
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既要借鉴多年来项目活动实施的经验与成果,又要基于“信息素养”的学科核心要求,赋予项目活动更丰富的内涵。
一方面,应坚持项目活动的设计与实施,采用“以项目活动开展学习”的教学策略。坚持项目活动中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过程,从学生兴趣出发,合理组织知识技能与结构,让学生在信息资源的海洋和数字化技术的支持下,在项目活动中实践体验、探究试错、合作交流、互动反思,以主人翁的姿态在开放的环境中进行学习与创新,以此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
另一方面,项目活动的设计应该从“信息资源的加工处理”向“问题解决的能力发展”转变。传统的信息科技课程项目活动大多是通过数字化工具进行信息的加工处理,进而形成数字化作品的过程,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旧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中唯一的项目活动是以制作数字化作品的形式所呈现的。新版已经赋予项目活动新的内涵,那就是信息素养的关键能力——提升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因此在项目活动的设计中,教师应选择贴近学生特点、与生活密切联系的内容,以问题为载体创设合适的情境,给学生提供必要的资源,鼓励学生用创造性的思维探究实践,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拓展项目活动的内容范畴,设计更多基于生活中实际问题而形成的动态的、开放的项目活动学习。
新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中增加了一个旧版中没有的重要附录——附录1“学科核心能力”。学科核心能力矩阵从信息需求分析能力、信息收集与管理能力、信息加工与表达能力、信息技术工具选用能力、新技术探究与适应能力这五个方面描述了小学、初中、高中学段的能力目标,是同类能力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是一种阶梯性的、持续性的要求。针对这种转变,教学评价应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评价标准的合理性是指评价应基于新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能力目标,有区别、有侧重点、合理地制定评价标准。以“收集信息”能力为例,在以往的教学中,会有教师在小学阶段讲授搜索引擎的使用方法,并将其作为项目活动中的评价标准之一。以新版学科教学基本要求来看,这种评价标准不符合学生的能力认知特点,“拔苗助长”的教学内容与评价标准并不利于学生的能力发展。小学阶段“收集信息”能力的评价标准应侧重于“在已有信息中查找所需信息”,而非“自主搜索信息并查找所需信息”。不同学段的评价标准应根据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的原则制定,这一定程度上也与“减负”大背景相符,知识技能的超前学习与盲目攀比应成为过去,更符合学生学段特征的能力体系评价标准应逐步推广使用。
评价的内容应有利于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引导学生更好地开展项目活动,引导教师利用评价结果反思和改进自己的教学过程,发挥评价对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能力发展”的积极导向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合理地将评价目标转化为有利于学科水平界定描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内容。
在笔者以往的项目活动评价中,学生自评、互评环节经常会有评价不客观的情况出现,排除学习态度等客观原因,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评价内容本身并不具有可操作性。例如“作品美观大方”这一评价内容就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因为“美观大方”本身就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不同学生的审美能力也并不相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对评价标准提出新的要求——“可操作”。依然以“信息收集”能力为例,初中阶段的能力目标之一是“熟练使用搜索引擎”,这一目标是抽象和概括性的,在具体项目活动的评价标准制定中就需要将其具体化,可以从效率、数量、质量这三个维度对其提出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例如多少时间内完成多少数量文档资料、多少数量图片信息的收集,文档资料中的文字信息能否复制、是否有重复,图片信息有无水印、放大后像素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这样的评价内容浅显易懂,在项目活动中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实施,同时又具有目标导向作用,使学生可以有的放矢地进行活动,教师也可以从评价反馈的数据统计中清晰地看到学生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改善教学质量。
评价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学生能力发展的回应与认同,如果学生的正面表现与发展长时间未受到教师的关注或被教师打压,学生的学习兴趣就会骤减。要解决这一问题,教师一方面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以多样、积极的评价回应学生的点滴进步;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优势,借助信息化技术、信息化平台等工具,为学生乃至家长创造主动参与评价的条件,增强教师、学生、家长这三者间评价交流的互动性,以师评、自评、互评、家长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让学生在评价中体验被看见、被尊重的快乐。
笔者所在的学校,有一个“校内外”学习平台网站,所有教师、学生、家长都是平台上的一员,在平台上学生可以进行发布日志、提交作业、互动交流等操作,记录自己每天的学习生活情况,教师和家长则可以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点赞、转发、评价等操作,及时关注学生的动态,以体态语言、颁发虚拟“勋章”等形式对学生的发展进行及时的评价。在笔者所做的评价中,一方面以发展的眼光给予学生积极的评价,另一方面又需点评到位,例如评价作品时不应出现“你真棒”等空洞的评价,而须指出本次作品相比上一次作品在哪一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以此让学生清晰看见自己的能力发展,收获更多的自信与热情。
评价是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的全面考察,既要考察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考察学生的学习过程。笔者倡导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具体评价中,既要承认因学生水平差异和个体差异所产生的不同终结性结果,又要看到不同学生在自己的“最近发展区”所获得的能力提升,同时还要特别关注学生思维品质方面的素养成长。
例如,学生A与学生B的操作能力相差较大,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学习兴趣、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等思维品质的评价标准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区别,能力稍弱的学生依然可以通过努力获得较好的评价。而对于活动结果的评价,也要一分为二去看待:一方面,要评价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能力发展。例如通过比较改进前与改进后的作品来判断学生的能力发展情况。能力强的学生依然需要攀登更高的高峰以获得“能力发展”部分的评价;能力稍弱的学生,也需要迎头赶上。另一方面,活动的终结性评价会根据完成质量有所区分,能力强的学生在这部分评价中略占优势。这种全面评价的方式对于能力强的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予能力稍弱的学生更多的机会。
课改攻坚之路需要广大教研人员与教育工作者身体力行、不断求索,在实践中勇敢前行,在困境中寻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