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宇飞
(牡丹江不动产登记中心,黑龙江 牡丹江157000)
近来年,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国家来说越来越重要。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和证书发放等。其中的林地登记管理等还包括着初级的办理、林权的补办,以及后期的林权更换等一系列复杂的情况。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林权登记管理相关工作程序是亟不可待的。
当林权人获得一个新的林地权时,其应该携带相应的证件前往该地的林业站申请林权证。其中必须具备以下几种证件:对于个人来说,须有身份证、本人户口本、本人婚姻关系证明,以及申请林地林权相关证明、合同等;对于单独组织来说,除了要有申请林地林权相关证明、合同之外,还须有组织的法人身份证、法人或该组织的资格证、委托书。
林业站在林权人提出申请后,就要着手准备相关事宜。首先,林业站需要派出相关人员,协同林权申请者以及村里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和测量,这里的测量采取的是GPS测量法。看看现场测量与申请书上填写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话需要再次确认,一致的话,工作人员需要填写林权登记表等。测量图需附上测量人员的签名、盖上林业站的公章,再将测量图、位置图和公示表放在一起。此外,在登记表上还需要填写林地归属者、林地所在的组别、所在村和所在政府等的建议。
由县级以上林业公共服务中心对下级所上报的初审等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复查之后发现没有问题,会在林地所在地将相关的登记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时还需要附带上照片,两张即可,分别为近景照和远景照。公告的时长为30天。30天后,如果没有收到任何异议,就可以让当地的村政府将照片和公告回执单一同上交到县级以上林业公告服务中心即可。
公告之后,县级以上林业公共服务中心将会在两个月之内(60天)完成相应的检录、核查等工作,这个环节结束后。可由林权人或者工作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件到该单位领证。
如果林权证出现损坏或丢失情况,林权人需要立即申请补办。如果是个人,需要携带身份证,递上申请证明。如果是单位组织的话,可以由法人或者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必须携带法人的身份证和单位组织的相关代码证。申请书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点:申请人名字、申请的相关缘由,以及当时林权登记上表明的相关内容。重要的一点,申请上需要有申请人的名字、本村和当地林业站的核查盖章。
申请者或者代办申请者将自己的补办申请上交到县级以上林业公告服务中心,林业公告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便会翻查相关档案,进行核查。
县级以上林业公告服务中心翻查档案之后,发现核查无误,便会联系报社对该事进行登报。同时,还要在当地对该林权证的相关证号、归属人的名字以及林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和之前申请登记一样,仍旧需要附上一张近景照和一张远景照。发此公告表示该证之前因为损坏或者丢失等原因,导致作废。
如果公告和登报的时长已经有一个月之久(30天),补办申请者则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丢失的公告、相片、报社发出的林权证作废报纸等,走之前的基础办证渠道办证即可。
①收回证本。如果使用年限到了,而森林、林木都砍伐掉了,则林权人应该将使用权上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在开具相关的采伐许可证时,林权人即可将其林权证上交。而负责林权登记的相关部门,需要根据林权人上交的相关资料,收回证本,土地回归到本村组织再次招标,合理使用。
②继续使用。一是如果使用年限未到,而森林、林木都砍伐掉了,二是林木、森林只砍掉其中一部分,还有剩余部分。存在以上两种情况,需要林权登记的相关部门根据林权人上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正确的变更,以供持证人继续使用。
如果持证人发现自己的林地被政府征用,占用等,最终导致林地的原来性质产生变化。那么持证人应该立刻携带相关的资料证明到林地登记的相关部门,对已被征用或占用的土地进行注销。负责林地登记的相关部门应该根据持证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如无误后,对该林地进行注销。
如果发生以下几种情况,那么林权登记的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的资料证明进行变更登记:持证人在管理林地时,林地的面积、树木品种等与之前刚刚登记时存在差异;林地使用年限到了,持证人仍旧继续延期使用林地的;持证人不再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权发生了流转,更换了林权人。
在变更时,一般会遇到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原持证人主动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使得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林地进行变更。另一种是原持证人不愿意提供相关资料,那么相关林权发证部门便可以在当地进行为期一个月(30天)的公告,附上近景照和远景照,表明之前的林权证已经无效,当作废处理。30天之后,可以将根据相关资料,对林权进行变更登记。
形成一套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林权登记管理相关工作程序不仅是我国林业的发展需求,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林业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林权登记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按照程序办事;而林权权利人也需要具备高度的林权意识,依法做好申请林权证、补办林权证或者更换注销林权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