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部,北京 102600)
林业援外培训是林业对外宣传的有效手段,是促进林业国际合作的重要渠道,也是输出我国林业发展理念、经验和技术的重要途径。其对我国展示国家软实力和提升国际影响力、促进林业“走出去”以及国际社会了解我国林业政策措施和立场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林业援外培训工作应把有效兼顾我国战略需求和受援国培训需求科学确定培训主题以及建立健全林业援外培训需求生成和培训主题选择机制等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以进一步提高我国林业援外培训的实效性。
林业援外培训可选择的主题有很多,可以是围绕国家援外战略、我国林业国际合作需求、宣传我国林业发展先进经验等确定的主题,也可以是围绕改善受援国民生、促进受援国可持续发展等确定的主题。目前,我国林业援外培训主题的选择主要是依据各承办单位的优势、围绕我国林业优势领域和国际上的林业热点问题等进行的。这虽然有助于保证培训课程的教学质量、促进我国林业“走出去”以及与国际的接轨,但是同时也面临着培训主题涉及的范围较窄、与受援国需求以及林业国际合作战略等的契合度不够、培训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我国林业援外培训应进一步拓宽培训主题,加强与受援国和国际相关组织的协同合作,促进林业援外培训质量和效益的“双提高”。
选择不同的林业援外培训主题,所产生的效益和影响是不同的。培训主题的选择是战略问题,培训内容的选择和设计是战术问题,都会直接影响林业援外培训目的、目标、作用和效益的实现。因此,需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林业援外培训主题的选择问题,需要在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为此,笔者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和国际产能合作、受援国需求、我国林业优势领域、涉林国际公约、林业产业及林产品贸易、促进林业国际合作、促进林业企业“走出去”等8个方面,对林业援外培训主题生成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兼顾多种影响要素,平衡各方效益,确定了相应的培训主题和培训重点内容,以期为建立规范的林业援外培训管理机制提供参考和依据。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外交上实现了实践、理念以及制度等多个层面的创新,如“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落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设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等等[1]。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落实,国际产能合作不仅是我国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成为助力“中国制造”走向世界、占据产业链制高点的重要路径;而且是我国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新形势,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更好地利用“2个市场、2种资源”的一种必然选择[2-3]。
因此,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国际产能合作开展林业援外培训,既可以为大力宣传我国生态建设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展示我国对全球生态治理和自然保护所做出的贡献等,提供良好的渠道;又可以通过援外培训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验分享和合作,并通过对其政治、经济、文化、产业和环境等进行深入研究,为“走出去”实施产能合作提供科学决策服务[3];还可以通过国际产能合作,共促生态治理,并在交流和推广先进技术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自由贸易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是“一带一路”倡议落地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载体[4]。尤其是境外经贸合作区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有效平台[5-6]。其中,涉林的国际产能合作包括木业、木材加工(初加工和深加工)、食品、林化产品、森林采伐、木地板、木制家具、生物制药等多个方面。目前,“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开展的国际产能合作已经带动我国铁路、电力和通信等优势行业的相关技术和标准“走出去”,从而推动了我国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提升[5]。这为我国林业“走出去”既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又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例如,从技术标准、装备制造到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运营管理等,通过全方位的输出,推动并最终实现我国先进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整体“走出去”。再如,可以协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建立优势互补的产业基地等。把这些林业相关领域作为我国林业援外培训的重要主题和重点内容,将有利于在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促进国际产能合作的过程中实现我国与受援国的双赢。
近年来,随着我国在植树造林、荒漠化防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纷纷提出合作愿望,希望学习和借鉴我国林业改革与发展模式。同样,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表示希望学习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可见,通过援外培训把我国林业改革与发展的经验介绍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不仅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有实际需求的。所以围绕受援国需求生成援外培训主题是可行的。
当然,由于发展中国家数量庞大、地理分布广泛、气候与立地条件差异大,而且林业发展程度不同,所以对培训的需求也是千差万别的。来自不同国家的学员即便学习的是同一个主题内容,其学习的关键点和难点也是各有不同的。这使我国林业援外培训课程的设计面临着极大的挑战,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发培训主题,按需实施课程教学。
一是要深入开展国别研究,全面了解受援国林业改革和发展情况、林业人才队伍现状、林业政策法律法规,从而保证林业援外培训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建立健全培训需求生成机制和运行管理机制。首先,要建立长期从事国别研究的团队和长效研究机制,为援外培训方向的选择提供咨询服务;其次,要建立培训需求调查机制,规范调查目的、原则、内容、方式方法、程序和要求等,及时掌握各受援国动态的培训需求,为确定援外培训主题提供重要参考;最后,要以已经实施的林业援外培训项目为基础,不断扩充和完善援外培训需求库,为以后的培训策划设计提供直接依据。
三是在紧密结合受援国需求的同时,还要依据我国林业援外方针政策,有效兼顾学员培训需求和我国林业援外优先领域,从而使援外培训方向、领域和内容既具有针对性又有助于宣传我国林业、扩大我国林业的国际影响力、促进林业国际合作。
四是紧密围绕我国与受援国间已签署的多双边备忘录及协议中有关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需求,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大力拓展林业援外培训的主题范围。
我国具有全气候带以及丰富的立地类型和生物多样性;而且森林资源类型丰富,从寒温带针叶林到热带季雨林均有分布,所以在开展领域更为宽泛的林业援外培训方面具备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同时,近年来,我国在生态建设、生态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林业发展举世瞩目,得到了国际社会普遍的认可和关注。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分别位居世界第5位和第6位,人工林面积仍居世界首位。
对很多发展中国家而言,我国在林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取得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学习和借鉴意义;特别是在荒漠化治理、植被恢复、人工造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因此,围绕我国林业优势领域,在森林资源保护、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等方面生成林业援外培训主题,从而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所需的各类经验和技术,是具有可行性的。
依托“十二五”期间我国在林业生态建设、林业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我国可以生成林业援外培训主题的专业领域有很多。例如,“十二五”期间,我国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61%,等等。这意味着我国林业已经在上述专业领域积累了先进的经验、技术和管理措施等,是可以从中选择援外培训主题的,从而达到对外广泛宣传、充分展示实力以及扩大影响力的效果。因此,我国可以将森林可持续经营、多功能林业、林业产业、林下经济、林业种苗建设、林业规划设计、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林业科技、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修复、植被恢复技术、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林业改革、林业立法和执法、林业信息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作为林业援外培训的重点内容。
当前,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定位和期望正在发生转变,发达国家要求我国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发展中国家在资金和技术援助方面对我国也有所期望。尤其是国际社会要求我国以发展中大国的地位,在涉林国际公约的谈判等事务中履行职责,并承担责任。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林业国际规则的制定,不仅在林业多边履约和多边谈判中有所作为,而且国际地位和话语权日益提升。
例如,在涉林国际公约谈判事务中,我国已成为参与决策乃至主导谈判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我国林业部门牵头谈判或制定的国际公约(协定)有《适用于所有类型森林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UNCCD)、《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RAMSAR)、《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等,同时参与谈判或制定的国际公约(协定)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等。这为围绕涉林国际公约的制定和履行生成我国林业援外培训主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为了保证涉林国际公约得到认真履行,我国建立和健全了国家履约机构,并基于相关国际公约制定了国家行动方案。例如,健全了有关湿地国际公约的履约管理机构,制定了国家湿地保护行动规划,开展了湿地立法、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沿海生态防护体系建设等,从而使我国的49块湿地成为国际重要湿地。再如,建立和完善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证明制度,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监管、大宗贸易管理、执法和打击盗猎走私行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
这些涉林国际公约在国内的实践为我国林业援外培训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因此,以我国林业部门牵头制定的国际公约(协定)作为培训主题,并围绕相关国际公约在国内践行所取得的成效安排培训重点内容,不仅有助于我国林业援外培训与国际接轨并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而且能够及时地对外进行富有针对性的系统性宣传,使国际社会深入了解我国的履约能力和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林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绿色增长,是近年来国际的热点议题之一[7]。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的产值年增速超过了20%,2015年已达到5.94万亿元人民币;同时,我国林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张,2015年林产品进出口额达到1 385亿美元,人造板、家具、纸板和纸制品等林产品的出口位居世界前列。此外,我国的松香、竹材、竹制品、人造板、木竹地板、木竹藤家具等产品的产量均居世界首位,经济林、花卉等产品的产量已位居世界前列。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所取得的相关技术和发展经验对一些发展中国家具有借鉴意义。
同时,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技术输出和扩大贸易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大量机会,不仅是我国林产品贸易巨大的潜力市场,更是合作伙伴。2014年,在我国的林产品进出口贸易中,美国和日本为主要的出口市场,美国、日本、中国香港、英国、韩国是排在前5位的出口贸易伙伴;美国、东盟国家、加拿大、俄罗斯为主要的进口市场,美国、泰国、印度尼西亚、加拿大、马来西亚是排在前5位的进口贸易伙伴。显而易见,我国尚未与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展广泛的林业产品贸易合作。因此,围绕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先进技术和林产品贸易的成功经验开展林业援外专题培训,不仅有利于受援国提高林业产业发展能力、解决相关的民生问题;而且有助于推广先进的林业产业技术,对扩大多边和双边林产品贸易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的森林食品、花卉竹藤、森林旅游、沙产业、油茶等木本粮油、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生物制药以及林产品展会经济和金融咨询服务业等也正在蓬勃兴起。目前,发展速度最快的林业产业主要是一些新兴产业,包括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业、油茶产业、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业等。同时,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木材加工以及木、竹、藤、棕、苇制品的制造,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已分别成为我国林业第一、二、三产业中的主导亚产业。因此,根据受援国各自的国情以及林业产业和林产品贸易的现状,在木材及其他原料林培育、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产业、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林产工业、林业生物产业、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沙产业等领域确定林业援外培训主题,并重点安排林业产业发展技术模式、产业基地管理、产业扶贫经验等方面的培训内容,将有助于实现双赢的效果。
《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指明了方向。《巴黎协定》下的国际减缓气候变化合作必须通过强化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机制来保障[8]。国际合作是有效减缓气候变化的必要条件,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外部性属性决定了减缓气候变化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实现。在森林问题日益国际化的今天,林业成为国际援助机构和发达国家与我国开展合作的优先领域。同时,开展林业国际合作也是新时期我国调整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产业优化升级、增强林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我国林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明确提出“中国2030年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这都要求我国林业在全球生态治理格局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当前,我国林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具备了加快发展、为国家外交战略和对外开放战略做出更大贡献的条件和机遇。伴随着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我国先后成立了国际竹藤组织(INBAR)、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等2个林业国际组织,分别在全球竹藤产区(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扶贫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以及促进和提高亚太地区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力。2016年我国提出并组建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竹藤技术委员会,对支撑国际竹藤产业发展、推动传统竹藤产业的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顺应当前国际形势,我国的林业国际合作工作应立足于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创新国际合作的理念和模式,寻求新的合作方式,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应寻求更深层次、多样化、兼顾多种效益的合作目标,实现合作成果的更大化。
因此,林业援外培训在林业国际合作中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一是在气候变化应对、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循环经济等具有全球性意义的国际合作领域选择培训主题,共同应对全球化挑战。二是围绕我国已签署的多双边备忘录和协议,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结合落实协议、开展务实合作的需要,设计培训主题和重点内容。三是在援外培训基础上,延伸后期合作,结合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促进我国林业技术的输出,从而实现培训效益的最大化。四是充分发挥我国2个林业国际组织的平台作用,围绕其各自职能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应的培训。
林业企业“走出去”可以为我国优化配置国际资源和市场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促进林业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提高,也可进一步提升林业的国内、国际地位[9]。随着林业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我国林业的非政府组织(NGO)、科研单位、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和企业等都有向海外拓展业务的意向。特别是林业企业,要“走出去”,就必须要有进行宣传和展示实力的平台。目前,林业企业“走出去”面临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与林业国际合作部门之间的互动不够,缺少合适的平台。而林业援外培训可以为我国林业企业“走出去”提供难得的机遇和搭建广阔的平台,从而帮助林业企业解除“走出去”所面临的困境。同时,我国林业企业的资源配置需求以及所具备的生产技术能力和林业产业合作项目开发能力等,也为林业援外培训主题的生成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围绕林业企业“走出去”,在有实力“走出去”的林业企业的优势领域,如合作开发境外森林资源、技术和成套设备输出、林产加工业合作、木材贸易合作、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木材综合加工、林中药材开发利用、森林防火技术和设备、林业科技合作等方面,选定援外培训主题。
同时,要充分利用林业援外培训所创造的交流机会,建立我国林业企业对外宣传展示的机制,增进与受援国间的相互了解,为林业企业“走出去”开展产业合作做好对接。一是要依托林业援外培训这一平台,通过培训重点内容的选择为林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技术和政策服务。例如,在选择培训重点内容时,为了使学员了解我国林业企业生产技术实力,可以设置现场教学环节,组织学员参观考察林业企业;或者请林业企业相关人员重点介绍企业的经营状况、海外投资意向、合作目标、目标区域国别、合作相关需求等。二是可以在培训过程中,设置学员对所在国林业政策法规、森林资源现状、合作意向、合作需求等进行介绍的环节。
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实现绿色转型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和趋势。2015年联合国森林论坛讨论了未来15年全球森林政策,对森林在消除贫困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关键作用达成共识。联合国大会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明确将保护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作为独立完整的目标之一。目前森林问题已经成为国际上的热点,全球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解决能源资源短缺、社区摆脱贫困和谐发展等都离不开林业,林业成为国际合作中最容易获得共同语言的话题[9]。林业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满足林产品供给、发展绿色经济、促进绿色增长以及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7]。这些国际、国内大环境更加凸显了林业援外培训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际环境领域的许多谈判都涉及林业问题,非法采伐森林、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等已成为国际敏感问题和矛盾焦点。林业也成为国际外交领域的重要议题。保护和发展森林成为争夺话语权、树立良好国际形象、创造良好外交环境的重要议题。一些国家甚至以此对别的国家施压,制约他国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内森林资源的供需压力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从国外大量进口木材已经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部分非政府组织和个别国家指责我国企业非法采伐和进口木材,不仅影响了我国正常的林产品贸易,而且影响了我国企业的国际形象。这不仅需要我国企业转变经营理念,顺应国际林业发展形势,树立良好的负责任企业的形象;而且需要充分发挥林业援外培训这一平台的作用,针对面临的问题有所作为。
当前,森林可持续经营、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应对气候变化、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森林认证、森林文化等已成为国际上的林业热点问题[7,10]。而在与这些热点问题相关的方面,我国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了一些尝试,也获得了一些经验,总结了一些成熟做法。例如,我国参与制定和实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蒙特利尔进程、亚洲干旱地区进程)、我国施行的森林认证体系(已得到42个国家认可)以及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和碳汇交易、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造林再造林项目实施、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均可作为林业援外培训主题和重点内容的选择方向。
例如,作为国际热点的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问题,其解决的关键是立法、执法问题和利益问题。因此,要通过林业援外培训宣传我国所做的努 力、贡献以及所持的立场,从而加强我国林业政策措施的对外宣传,减少贸易摩擦的诱发因素[9]。
总之,林业援外培训是宣传我国林业、扩大林业国际影响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展示我国软实力的重要平台。林业援外培训主题要体现多样性和广泛性,但无论主题如何选择,都应符合我国林业援外战略;都要使不同承办单位所选择的主题能够形成合力,确保效益的一致性;都要兼顾多重目标和多种效益,既促进我国的林业国际合作,又服务于林业企业“走出去”。
资助项目:国家林业局林业国际合作项目“林业援外培训需求与工作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