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逊与民国云南颈瘤病防治

2019-01-10 08:47
云南档案 2019年10期
关键词:加碘贝尔食盐

■ 张 玲

颈瘤,俗称“大脖子”,医学名“甲状腺肿”,是一种因人体缺碘引起的疾病。旧社会,云南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民众食盐缺碘、饮食结构单一及风土等等复杂原因,全省颈瘤病高发,这一严重威胁人体健康的大问题,引发了以龙云为首的当局、相关部门有识之士以及国际组织友好人士的关注,他们有的为此专程深入云南各地考察,有的借出差等机会调查了解,向相关部门报告颈瘤病流行状况并提出防治的意见建议等等,在云南省档案馆馆藏民国档案中,留下了很多相关的历史记载,其中就包括英国籍人士贝尔逊的相关记录。从这些记载,我们可以对民国云南“大脖子病”流行状况,地方当局会同民国政府财政、卫生、盐政等部门以及国际联盟防疫委员会、万国红十字会等国际组织,为了防治“大脖子病”,所开展的一些相关的调查研究,以及所采取的食盐加碘等的防治措施等等有一些初步的了解和认知。

贝尔逊生于1886年9月,从1903年开始先后在中国山东、北京、上海以及华北、淮北等地的盐政部门工作,大约从1919年起,贝尔逊被民国财政部盐务总局派至云南盐政部门任职,其间又至福建等地工作,还常常是身兼数职。档案记载表明,贝尔逊是一位很敬业的“老外”!在云南任盐务稽核分所副总视察员、云南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务顾问及专门委员等职三十余年间,其足迹遍及三迤大地,为了云南的盐政事业不辞辛劳!难能可贵的是,在为云南盐政事业出巡考查过程中,贝尔逊还特别关注全省颈瘤病高发的严峻形势,经过调查研究于1940年专门撰写了《云南风土性甲状腺肿——颈瘤》一文。

当年9月,贝尔逊从云南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调任福建管理局副局长,在即将履新之际,贝尔逊给龙云写信,将其用英文撰写的《云南风土性甲状腺肿——颈瘤》一文及中文译本连同颈瘤病人的照片十二帧一起寄送,请龙志公主席指正。因为龙云当时兼任了“云南防制颈瘤促进会”名誉会长。贝尔逊写道:“志公主席勋鉴,客岁云南防制颈瘤促进会成立,辱承慨允担任该会名誉会长,足见我公关心民瘼无微不至,曷胜钦佩……”,并说照片是其乘出巡之便沿滇缅公路在大理腾冲各处亲自拍摄,还说“尔逊拟于本月二十三日飞渝面禀要公,深望此次在渝对于防制颈瘤事业能获陪都当局慨予协助推进。”

在《云南风土性甲状腺肿——颈瘤》一文中,贝尔逊描述颈瘤病在云南流行的严重状况:“滇省地势高峻率在海面五千英尺以上,故人佥认为有益卫生之省份。惟在高山深谷之间,民众之生命时常感受恶性疾病之威胁,如疟疾、伤寒、霍乱及颈瘤等,其中尤以颈瘤最为普遍流行,据有资格之观察家估计在某区域内,百分之八十女性及百分之六十男性均罹斯疾。换言之,在滇省之1100 万人口中,其年龄在30 岁以上者,约百分之五十,已患此病,而于儿童之中,如果负责当局不采取有效防制办法,则患者将居大半。”结合其长年为云南盐政出差各地所观察到颈瘤病流行情形,贝尔逊特别指出“尤以居住高山深谷,颈瘤病最流行之处。”“在滇缅公路旅行者,亦能见及沿途一部分人民患此“大脖子”发育不全及面目痴呆等症。在该路某段中有一大部分路工,约五十余人,其中则每人均罹此症,但颈瘤之为害最甚者,莫过于青年人,因此病之症象,係随身体发育而增长,终至成为不治之疾,可怜其残余之岁月将长受此病之一切防害矣!”对颈瘤病及引发的其他症状,他写道“俗名为' 大脖子',但此名称殊不足以完全解释此病之一切征象,盖除颈前部因甲状腺肿大而扩张外,患者每多兼患附带病,状如壳列汀症(白痴畸形症)、发育不全症及粘性水肿症”。对病因,贝尔逊则认为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碘缺乏而引发,“查颈瘤係属于风土病性质,一年四季随时皆有”,“按诸字典上之解释,係‘一种因甲状腺工用消失所致之面目痴呆言语缓慢心智鲁钝之病症’”。他强调,“最主要之治疗方法,则为食盐碘化,因盐为民众所必需之食品也”为此他提出了改进滇盐生产,食盐加碘等防治及医疗措施,“因是盐务当局极应负责供给民众以合于身理上所需之食盐,至关于颈瘤诊治等问题,则仍应由中央及省方卫生当局负责办理之”。

从档案记载来看,云南颈瘤病防治及食盐加碘之提出始于民国廿年(1931)。当时云南盐务稽核分所公函省政府及云南盐运使公署,言“本省人民患颈瘤之病者比比皆是”,公函分析了水质,井盐与海盐之区别,初步得出原因在于碘缺乏,并参考瑞士、美国的做法提出整顿本省盐产办法。同年,云南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巴图文,对于预防颈瘤病也曾编具长篇报告呈报盐务稽核总所。巴图文主张由云南盐务稽核分所备具一定数量之碘化钾分发产盐各场局,以备掺加于食盐之内。此项建议经由盐务稽核总所转呈财政部咨请内务部发交卫生署考核,认为允当。内务部对于颈瘤病在云南传布之区域,拟作精密之研讨,并由盐务稽核总所于廿一年(1932)五月间,指令云南盐务稽核分所,对于碘化之实施,饬与滇省政府恰当合作。此后,诚如贝尔逊在1939年5月“云南防制颈瘤促进会”成立会议上所言“自是以后迭经分所与省方往返磋商,而具体办法迄未表现。廿七年十月间管理局接奉部令,饬即实行,本年四月并奉盐务总局令饬将此案与省方暨云南卫生实验处会商妥协后,即将情形报核。”期间,1938年9月,云南全省卫生实验处处长姚寻源曾经呈请省政府,请求准照之前拟就的预防颈瘤之根本实施办法,仿照瑞士制造碘化食盐,令饬主管盐政机关,转饬各井区一律查照切实推行。

1939年5月1日,在国际联盟防疫委员会驻滇分会,召开了预防颈瘤病会议,此次会议促成了“云南防制颈瘤促进会”的成立。云南盐务管理局、云南全省卫生实验处、国际联盟防疫委员会、万国红十字会及金陵大学化学系等相关机构的人员参会。贝尔逊作为副局长代表云南盐务管理局参会。会议围绕滇盐碘化原则、颈瘤症流行区域患者人口之统计、卫生教育及宣传事宜、人员及经费等问题,参考世界各国如美国、加拿大、瑞士及法属安南(今越南)等科学报告,达成一致共识食盐加碘实为预防颈瘤最有效之方法,会议议决,云南产盐实有实施碘化之必要。

对“云南防制颈瘤促进会”成立后的工作,贝尔逊在其文章中均有记载,“当时由省府及盐务管理局凑捐款项,进行工作,并由国联防疫会慨捐碘化钾,该促进会虽无政府承认之正式地位,但对于此久被遗忘之问题,确具相当之贡献,盖曾引起各界之舆起,而实际工作亦有相当之进展也。如滇省三大产盐区之一元永场,在经过数次技术上之试验后,已开始碘化食盐工作。”

可见,从1931年到1939年“云南防制颈瘤促进会”成立前,滇省当局及民国政府对于云南颈瘤病的防治并未出台具体措施更谈不上实施。

对于“云南防制颈瘤促进会”发展前景,贝尔逊表示担忧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建议,就扩大“云南防制颈瘤促进会”工作范围,将其扩大至民国政府层面甚至国际层面等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写道“最近奉令将云南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交缷,因鉴于原有防制颈瘤之发起人均已星散,认为应将促进会前所进行之一切工作妥予安置于一较为正式及永久之基础为宜,故曾提议按下列三种方式,扩大工作范围:(一)由中央及省政府通力合作,议订“全国防制颈瘤计划”。(二)由中央卫生署在昆明或其他地点,设立“全国防制颈瘤调查研究社”。(三)改组“云南防制颈瘤促进会”为“中国防制颈瘤协会”。

在贝尔逊的努力下,1940年4月在昆明召开的中华医学会会议上,正式成立“中国防制颈瘤协会”。但协会成立后,除在本省产盐区进行初步食盐加碘外,其他实际工作并无进展。贝尔逊认为“目下所最当要者,厥为中央与省府之合作,采取调协政策,继续进行“中国防制颈瘤协会”所订之计划,并扩充其范围,俾能包括一切防制颈瘤各方面之可能工作。”“苟中央及省方对此问题不于此时继起推进,则一切以往十五个月中所努力之工作,势将全功尽弃,不无可惜。”

此外,贝尔逊还认为“中国防制颈瘤协会”“之应具有国际性质,其理由有三:(一)科学并无国界之分。(二)关于颈瘤之研究及防制工作,泰西各国较中国成绩更著。(三)有获得国际间对于金钱方面、设备方面以及化学材料供给或技术意见贡献,种种协助之希望。”因为“查全球各地,谅无一处较云南更适于研究颈瘤及其防制各问题,故在详密计划之下,中国不但可以在本国境内以有效之方法对付此凶恶之病症,且可对人类之幸福,及世界之进步,作莫大之贡献”。

从1931年颈瘤病及改良盐产等防治措施被提出到1940年,贝尔逊对云南的颈瘤病防治事业可谓是费心出力,一片赤诚!助推了当局具体实施食盐改良加碘等防制措施。除了贝尔逊以外,包括巴黎医科大学景生梅教授、甘美医院院长穆礼雅、云南盐务管理局巴图文、云南全省卫生实验处处长姚寻源以及国联防疫委员劳勃森等等中外人士都对云南颈瘤病及食盐加碘事业做出了各自的贡献,其中劳勃生博士还为此获得了民国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奖励勋章。

1940年以后,贝尔逊一直在为民国、为民国云南的盐业事业及防治颈瘤奔走各地、出谋划策。不幸的是,1948年6月,贝尔逊以财政部盐务总局派驻云南盐务管理局专门委员的身份出差迤西转抵保山时,因旅途劳顿感染伤寒不治而亡,时年62 岁。他病逝后,财政部云南盐务分局特别向总局电示,称“贝委员服务本机关30 余年颇多贡献,此次为谋滇区业务之改进不辞劳苦巡视迤西,不幸病故保山,请优卹发给因公死亡14个月薪资及殓埋费两个月”。可以说,贝尔逊为中国、为云南的盐政事业付出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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