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公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确立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分“三步走”的改革路线图,更有涉及户籍、土地、收入等多个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书,对“三农”发展可谓好戏连台。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意见》设定了到2022年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的目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也是核心任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仍有2.26亿已成为城镇常驻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级以上的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因此,需要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解决农民工的落户问题首先是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存量优先,是指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工作、居住的这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举家迁徙的,还有新生代农民工,以及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群。这些重点人群才是落户的重点,而不是说片面地去抢人才。消除城市落户的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通过优化积分的政策来调控人口,既要留下愿意来城市发展、能为城市做出贡献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的蔓延。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推动城乡整合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备受关注。《意见》提出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改革完善承包地制度方面,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加快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在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在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方面,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严格守住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不能把集体所有制改没了、耕地改少了、农民利益受损了。
——统筹提高农民四个方面的收入。近几年全国农民持续增收面临比较大的挑战。如何真正让农民富起来,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意见》强调,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个方面的收入。在工资性收入方面,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在经营性收入方面,既要完善财政、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又要提高农民技能,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产性收入方面,要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在转移性收入方面,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基础上,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