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促进“三农”经济转型升级

2019-01-08 23:02◎马
农业经济 2019年2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三农金融机构

◎马 良

金融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最为倚重的资本要素制度之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并不乐观,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滞后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进行农村金融改革,提升服务质量。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情况

农村金融在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与农业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内在耦合关系[1]。我国的金融市场逐渐发展与完善,但总体并不乐观,城乡金融发展并不协调,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低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系统不完善,服务质量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2]。

(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农村金融产品相对单一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农村地区的银行网点总数为12.61 万个,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量为1.30个,县平均银行网点为55.99 个,乡镇平均银行网点3.93 个,村平均银行网点0.24 个,农村地区的银行网点覆盖率较低。从现实情况来看,尽管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较为迅速,但是这些机构受信息不对称、信用问题、风险特征等因素,其服务农村的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动力,且大多数倾向于为大客户、城市企业提供贷款,因此导致这些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提供的资金较少,服务的范围较为有限,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存贷业务,抵押、承兑、咨询等业务较为缺乏,外汇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也没有大范围开展,甚至在一些交通较为不便利、经济基础较差的偏远乡村地区几乎没有金融网点。

(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差,农村金融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农业金融体系几经变迁,逐渐形成了以正规的金融机构例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为主,以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偿还为条件的民间资金筹借活动为辅的我国农业金融机构系统。近年来,由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组成的服务于“三农”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较快,但是由于金融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专项的法制法规,使得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民间融资缺乏规范的秩序,农村金融债权和债务缺乏有效的监督,信用缺失,滋生出较多扰乱金融市场发展的非法融资行为,导致农村金融环境恶化,金融交易费用攀升,金融服务风险加大,债权人利益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政府对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较弱

国家层面对农村投资、融资的金融帮助力度有限,支持农村经济获取持续发展的能力较弱;地方层面农村政府又存在过多的行为干预行为,各部门职能交叉问题较为严重,管理体制比较混乱。虽然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有所增加,但是农村金融理念缺失,农业组织普遍不够成熟,信贷服务难以全面满足农民实际需求;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行为较为严重,使得国家有限的资金不能充分满足农民发展和农村经济的需求,资金利用效率与金融服务效率低下,实际管理成本较高,农村投融资体制非规范化运行、供求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农村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低[3]。农村金融的发展以及政府对农业金融体系的支持没有改变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

(四)农村保险业发展严重滞后,农民对保险需求不足,保险公司风险补偿能力较低

农业保险对于维持农村经济的稳定,保障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发展到今天,仍然存在一系列较为严重的问题。在农户方面,由于受生产规模影响,大多数农民收入较低,缺乏必要的产业保护意识,加上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较弱,导致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深刻,有效需求不足。部分农户对于保险内容理解不到位、农业保险的条款设计不尽合理、部分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比较窄、农业灾害损失补偿水平较低等原因也使得一部分农户从心理上排斥农业保险。在保险公司方面,由于我国自然灾害频发,且对农业经济影响最为严重,使得农村金融市场风险较大,导致农业保险公司赔偿率较高,因此现存多数险种都存在保额偏低、与农户需求不符、金额较高、保障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服务意愿较低,农业保险业务及农村保险机构迅速萎缩。

二、农村金融在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农业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驱动力,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全国涉农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对金融的需求也不断加剧,这就要求农村金融必须立足于创新,提高农村金融的供给能力,大力支持农业企业与科研机构进行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为涉农企业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4]。

(一)农村金融促进了农业资本的形成,支持了农产品的价格,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农业金融的发展使得农民形成了一定的原始积累,在农产品生产领域有足够的资金进行专业化生产,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随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在农村经济转型过程中,金融资本持续促进农业的分工深化与资源整合,农业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配置效率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金融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流动性提高了农业的资本形成能力和融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贸易条件的改善,支持了农产品的价格,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改变了我国农村相对落后的格局,增强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以代替劳动力短缺的能力,对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十分显著的促进作用。另外,因为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农业金融的发展可以在农民生产播种季节提供资金贷款,在农民收获季节提供存款理财业务,并且由于我国地理自然环境特点,自然灾害发生较为频繁,农业生产有较大风险,农业金融的发展有助于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农民合理支配资金,用于农业的再生产与正常生活消费。

(二)农村金融提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金融成长的主要动力是农业借贷经济,农业金融的成长离不开农村借贷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发展的也通过借贷反作用于农业金融的成长[5]。现阶段,农业制度、土地、劳动力等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我国现阶段农村发展的瓶颈在于资本投入和技术进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着力强调在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时,要不断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而农业科技创新离不开资本的支持,离不开农业金融的助推,农村金融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三)农村金融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降低了农业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风险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产物,通过金融机构可以为我国农村的社会稳定以经济发展提供基本保障。由于我国经济仍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各种保障措施的不到位,金融监管的失误,恶劣的社会信用体系以及严重的政府行政干预等缺陷,使得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占比过高、非法金融活动泛滥,企业财务状况失真,风险补偿机制没有成型[6]。而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中央与地方政府不断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和农村金融市场制度。农村金融组织、市场、监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助于为促进农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6],有助于降低农业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风险,对于保护农民利益、缓解农村经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迫切需求、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提高农业资源配置效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农村金融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村金融作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中介,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农业科技进步以及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7]。现代农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缺乏财政资金支持的困难,国家层面财政投入力度不足,不同地区地方政府的扶植力度不一致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设备的引进、农业条件的改善,大大降低了农村生产效率,反过来又影响着资金的使用效率。农业金融的发展实现了资金来源的多样性,为农村地区的人才引进、提高农业科技的整体贡献率提供了可能[8]。现代农业对金融主要是资金的需求,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农村金融市场来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业务,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健全的农业金融市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健发展。

三、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对策

(一)继续加大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事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对农村经济的扶持

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硬件设施的投入,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范围和广度,同时,中央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资金的投入,地方政府应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完善监督体系,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形成健全、完善的农村市场体系[9]。同时,对于民间投资给予政策性支持,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组织的健康发展,鼓励农民进行投资,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进行规范化培训,同时尽可能引进金融专业型人才,提高农村金融机构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加快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涉农金融机构,拓宽政策性农业金融服务领域

我国农村的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财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现阶段主要是以国家财政与金融机构相结合的农村投融资体制,要想农村金融持续助力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加快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使其投融资比例结构合理,同时,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多渠道投融资,要适应取消农业税的新形势,建立支撑新农村建设的集体、农户与合作金融结合的投入机制,创新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保证合作金融在农村投融资结构中发挥作用,促进农村金融的和谐发展[10]。

(三)完善农村金融法律,构建金融一体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保障体系

我国是法治社会,农业经济发展、农村金融发展也需要有法可依,只有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农村金融的稳定发展。政府不仅需要维持现有的扶持农村金融的政策,鼓励创新改善外部的金融环境,尽快完善农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需要对农村抵押制度进行法律监管,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监督机制。在不断升级农村产业机构的同时,完善农村金融产权制度,建立严密的金融监管制度,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加大对农村地区的社会信用教育,同时,增加金融机构服务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为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发挥作用,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

(四)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及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农村金融风险担保方式

针对农村保险业发展滞后,农民对保险需求不足,保险公司风险补偿能力较低等问题,政府应当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制定一定的保险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贴政策,坚持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条款,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类型,制作形式多样的服务农村金融保险产品,提高农民保险需求;同时,政府应当健全农业保险基层组织,完善我国农业保险机制,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研究建立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加强农业保险的主体监管,保证农业保险市场的稳定,鼓励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农业保险的风险区域划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农业信贷风险提供有效分散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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