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丽丽
我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仍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仍面临农产品质量不高、供给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农业产业亟待转型升级。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农业发展应坚持何种取向?具体应采取哪些策略?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振兴乡村的目标均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九大以后,随着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提出,“三农”问题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凸显。因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农业转型升级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三农”问题的解决的基本前提,也是整个经济社会更加健康发展的需要。因而,我国的农业转型升级要紧密结合我国社会现实,结合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以满足人民需求,服务乡村振兴,顺应时代发展为主要取向。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新时代的基本要求,因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的我国农业转型升级首先必然以新时代的主要社会矛盾的解决为根本价值取向。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已经成为一切活动的中心任务,农业生产的发展自然也不例外。联系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人民对于农产品安全、农村生态环境的需要不断增加,当务之急是要缓解农业现代化发展不足和不平衡的问题。[1]基于社会矛盾转化的现实背景,我国农业转型升级要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取向,坚持将人民对农业和农村美好的需要作为战略重点。随着我国粮食生产总量的不断增加,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早已开始由“量”向“质”转变,人民群众不仅追求吃饱,更要吃好。但当前农业产业发展与人民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人民对绿色食品等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大米、小麦、玉米等一般性农产品去库存压力巨大,农产品整体过剩、结构性不足问题较为突出。以粮食为例,虽然我国粮食产量连年增长,基本实现自给,但由于农业生产主体分散、规模化程度低等因素影响,粮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不利于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基于此,以满足人民需求为取向,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就是要缓解人民对于农产品安全需要与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矛盾。
乡村振兴战略是对我国乡村发展的经验总结,其内涵十分丰富,该战略的提出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积极的指导价值。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20 字方针,为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具体路径,同时也对农业转型提出了新的指引。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仍然面临“三高一低”的局面,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以乡村振兴为取向,就是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产业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对接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转型升级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取向,一是要明确乡村振兴的基本价值和原则,在农业转型过程中要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展开,如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要明确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发挥好现代科技对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助推作用,增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科技投入。以乡村振兴为时代取向,有助于推动农业转型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新时代农业转型升级呈现出了新的阶段性特点,主要表现为传统农业进入了颠覆性的革命阶段,现代农业发展功能转换的速度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加速提升,绿色生态农业成为农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转型升级要以时代发展的现实环境和要求为取向,有针对性的、循序渐进的实现转型,突破当前农业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难题,各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具有地区特色的农业转型升级之路。为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农业转型升级的首要任务是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农业发展的新动能,改变传统的粗放式农业生产和经营模式,推进农业发展向绿色化、集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唯有以顺应时代发展为取向,才能有效解决当前农业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更好推进农业现代化。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农村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为实现满足人民需求、服务乡村振兴、顺应时代发展的基本取向,农业转型升级还应正视自身的问题,从问题出发探寻实现路径。
分散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在我国农村地区开始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极大的解放了我国农村地区的生产力,提高了劳动效率。但是,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农业生产模式当前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大生产的要求,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生产机械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2]同时,分散的小农生产占用了大量农村劳动人口,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使我国单位产量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国家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以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又造成了粮食产品价格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倒挂,增加了政府财政压力,也使粮食去库存任务日益严峻。同时,由于农业经营主体落后,导致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支持力度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单一农户生产规模不大,资金需求量有限,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者抵押物不足、违约风险高,金融企业对开展涉农贷款积极性不足。
当前,我国以农户分散生产为主的农业生产模式不仅不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同时由于农户自身对市场需求变化不敏感,农业生产往往凭历史经验或跟风选择,容易导致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脱节。首先,我国粮食生产结构不合理。以2015年为例,我国粮食生产总量与消费量之间的缺口约为0.3 亿吨,但当年我国粮食实际进口总量为1.3 亿吨,超量进口的1 亿吨主要是因为我国粮食生产结构不合理,国内大豆生产总量不足。粮食生产结构性不足和单位生产成本高企都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转型升级步伐。其次,特色农业发展缓慢。近年来,虽然国内农产品采摘、农业观光旅游等产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产值在农业产业中的整体占比仍然较低,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是国家确定的既定目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要有强大的人才支撑。当前,我国农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相关技术人才匮乏,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较为艰苦,同时存在较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农业产业本身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国家对农村地区的帮扶政策,实际执行效果差强人意:大学生往往抱着“镀金”的目的参与其中,服务期满以后大多通过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考试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真正能够做到服务农村、扎根农村,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比例较低。其次,受当前我国户籍、土地、社保政策限制,农村地区和农业产业很难吸引到农业转型升级亟需的人才。受当前户籍政策限制,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农业产业专门人才很难到农村落户,户籍无法落实又导致从业人员无法享受到当地的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对于农村地区引进农业产业发展亟需人才极为不利。
从经营主体方面来看,当前以农户为主体的分散生产模式下,农业生产从业人员更多依靠经验从事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过程中的科技意识仍然较为薄弱。基层农业科技工作者意识和能力不足,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积极性不高。以乡镇农业科技推广站为例,虽担负着辖区内农业科技推广的责任,但一方面由于从业者自身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从业者多为行政事业编制,自身收入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关系不大,因此往往对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大部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知识结构陈旧,能力不足,也很难真正引导农业生产参与者发挥科技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中的应有作用。从科技应用和转化层面来看,科技创新作为高风险活动,前期基础性研究资本投入大,创新周期长、见效慢,资本回收具有不确定性,资本、技术实力弱小的企业往往对科研创新望而却步。
2015年以来,“互联网+”已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虽然国家对“互联网+”农业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与其他产业相比,当前我国“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仍然较为缓慢,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低且基础薄弱。一方面,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较低。以2017年为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81%。受此影响,农村地区计算机等硬件设备普及率远低于城市。另一方面,国家对农村互联网发展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宽带网络覆盖范围仍然有限。
当前,我国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仍然存在生产经营主体落后、创新驱动不足等诸多问题。因此,只有从转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入手,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同时大力推广农业科技,增强农业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才能切实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进程。
其一,转变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力度,在政策、信贷、财政、科技等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倾斜。首先,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做到实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其次,国有金融企业要切实认识到涉农贷款对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把涉农信贷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各级金融业监管部门可以尝试将涉农信贷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考核体系,对于涉农信贷工作完成不好的单位给予一票否决。
其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首先,努力降低单位粮食生产成本,调整粮食生产供给结构。事实证明,我国以保护价收购粮食的政策仅为权宜之计,远非治本之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才是必然选择。因此,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将土地集中起来,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面向市场组织生产,调减供过于求的玉米等作物的种植面积,积极发展高质量大豆种植,化解我国农业生产结构性矛盾。其次,大力发展农业旅游、有机蔬菜等特色农业。同时,注重淘汰小、散、乱养殖业产能,扶持大规模产业化养殖,注重畜禽粪便处理,不断提高养殖业生产管理水平。最后,积极促进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等农业配套产业发展。[3]
其一,加大农业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首先,国家层面要努力破除户籍、土地等体制性障碍,为农村地区引人、留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地方基层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尝试以知识产权或科研成果等入股,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参与农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积极性。其次,地方基层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用感情留人、事业留人。一方面,地方基层政府要加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同时要对引进的各类人才给予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吸引本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青年农民工群体返乡创业[4]。另一方面,地方基层政府要加大对农民群体的农业科技及信息技术培训力度,可以尝试邀请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的专家对农民进行远程培训,逐步提高农业生产劳动者素质。
其二,努力促进“互联网+”农业发展进程。首先,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即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一方面,可以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农业产业合作社,抱团闯市场,提高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种植养殖全面发展,线上线下充分融合,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其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互联网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投入,由于农村居民相对分散,电信运营商单位面积投入大、收益低,缺乏经济性,农村宽带尚未实现全覆盖。因此,各级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应从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两个方向出发,支持电信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积极为“互联网+”农业发展创造条件。
其一,要大力推广农业科技,不断提高科学技术对农业转型发展的贡献度。一方面,要加快对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的培育进程,提高新型农业主体科技意识。分散的农业生产模式不仅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也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只有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到少量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手中,才能为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针对性的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意识提供条件[5]。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基层农业科技从业者的农业科技推广的意识和能力。不仅要让他们认识到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对农业科技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知识内容。
其二,发挥创新驱动作用,增强农业产业自身持续发展动力。要想真正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热情,一方面,政府制定相应的农业创新研发扶持政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对农业产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农业产业创新创造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政府行政监督部门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转让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总之,农业转型升级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重大举措。农产品结构失衡、农业发展人才匮乏及农业科技相对落后等问题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仍将存在。因此,我们只有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加大农业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推广农业科技,才能切实推进我国农业转型升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