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彩凤
(江苏省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22500)
病死畜禽是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来源。无害化处理是否到位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人民健康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禽养殖数量不断增加,市场流通速度加快,动物疫病的种类也在增加,防治难度进一步加大,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也必须跟着加强。
灌南县根据《江苏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制定并颁布了《病死动物无害化采集与处理实施方案》,以便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规定了管辖范围内的牲畜和家禽养殖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等有关单位和管理对口单位在无害化处理动物方面的责任进行细化,制定多项规章制度,并支持账务记录,每月将账户装订成册,以便检查账户的收付、处理和整个监管过程[1]。
为了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逐步提高畜禽大规模养殖保险覆盖率和无害化处理率,灌南县农业部门和农业保险部门共同制定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实施细则》 和保险联动办法[2]。
1.2.1 明确无害化处理流程
《细则》 规定,病死畜禽的发生后由养殖户进行上报,并由饲养人员负责及时将病死畜禽运至当地定点进行采集、贮存,填写《无害化登记表》。对病死动物的处理,由收集点通知县无害加工厂,由专用车辆运输加工。县动物卫生监督站派员对县内无害化处理厂进行监督,严格监督生产过程,油脂和残渣的循环利用,规范各类记录的建立,确保病死动物集中收回后统一处理。
1.2.2 认真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制定的《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作流程》 和《乡镇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点工作流程》,全面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制度,加强对各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
1.2.3 加强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的管理
认真贯彻国家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健全无害化档案管理,规范补助程序。对县内各规模养猪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 元补贴。其中,县财政根据县动物卫生监督局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实际处理情况,划拨35元/头,15 元/头(含县级财政配套6.4 元/头)用于收集点的收集费用,30 元/头通过“一折通” 发给养殖场(户)[3]。
1.3.1 成立监管机构
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级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成立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核查小组,对各辖区病死猪死亡数量偏大的养殖场户开展现场核查与走访。
1.3.2 明确监管要求
按照省、市农业委员会文件的统一要求,围绕重点环节做好核查等监管工作。第一,申报程序。农场(户)发现病死猪并申报无害化处理补助金时,收集点是否核实、拍照、登记,是否由县无害化处理厂处理,是否有虚假申报、代理人申报、重复申报、交叉点申报等情况出现; 二是现场监督。驻扎在乡镇采集点和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官方兽医是否对病死猪进行收集和确认,病死猪是否进入无害化处理环节,工作记录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能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是否有收集点或场所管理中心员工代理签字现象; 第三,数据审核。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对本辖区内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数据进行审核,主任和主管主任是否审核签字,是否对大量死猪的农场(户)进行现场核查和走访,从而有效地监督养殖环节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4]。
相关方案、制度大多数是针对具有一定数量的养殖场,而在农村家庭小规模畜牧养殖中,当动物出现疫病时,养殖户缺乏上报疫情的意识,一般都会自行采取措施处理病死家畜,很少受到动物监督部门的监督。只有规模化养殖场,当发生动物疫情时会及时联系畜牧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诊断与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养殖场的疫情状况。
目前,我国许多养殖场在将死畜运至当地采集点的过程中是否能及时转运,处理方法是否规范等也给动物防疫工作留下隐患。一些处理方法严重威胁人民健康,不能起到真正无害的治疗效果。
病死畜禽主要来自农村和各种小型养殖场所,数量较大。为了按照规定无害地处理病死畜禽,主管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共同参加。搞好这项工作必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各级监管机构的监督。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是在基层进行的,基层兽医人员必须进行防疫、检疫、执法和技术指导,对不符合检疫条件的病死畜禽和动物、产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要全程监督。但这些工作在基层的实施监管过程中难以实施到位。
在我国大规模畜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养殖管理部门提出我国畜牧业养殖场应形成产业化,标准化,商业化的现代防疫模式。这种现代防疫模式目的是促进我国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从而对肉、蛋、奶等动物食品消费者的权益提供保障。此外,现代化防疫还可以为动物福利提供一定的保障。现代防疫检疫已从技术服务转向执法服务,从养殖技术服务部门的工作内容逐渐向政府部门监督的方向转移,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加强畜牧养殖行业的监督管理,下基层提供服务。绿色畜牧业的发展首先考虑的是所提供的动物产品质量的安全性,而不是劣质动物产品的生产。现代畜牧防疫是确保动物产品的绿色、健康,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的保证,从而形成市场优势,巩固我国畜牧养殖业的发展,这是我国政府相关动物监督部门的使命和重要职能。
养殖场及家庭养殖的病死家畜的无害化处理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参与,而不能片面进行,避免处理的不够彻底,留有后患。但目前有很大一部分养殖户对缺乏病死家畜进行无害化处理意识。因此,地方动物检疫监督部门应成立相关宣传队,对养殖场和家庭式养殖户发放健康养殖宣传单,宣传无害化处理病死家畜对人类健康的重要性。此外,还应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鼓励遵纪守法处理正确的养殖户,促进无害化处理病死家畜的意识深入人心,提高养殖健康发展。方法通过以下途径:通过散发传单、制作宣传牌等形式,在全县大力宣传,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民监督的氛围。
积极建设美丽乡村的口号已在我国各大乡村推广,改善乡村环境已在积极运行。因此,加大对乡村畜牧养殖业的监督,减少养殖环境污染已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视问题之一,对病死家畜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养殖业中,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是否到位关系到畜产品质量和安全,关系到畜牧业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因此,必须把握总体规划的基本方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共同管理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