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康 顾星星
摘要:农村集体资金是村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和要求。江苏省灌南县新安镇按照上级财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要求和部署,扎实做好村级集体资金乡镇财政所管理的试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关键词:财政系统;资金管理;新安镇;灌南县;试点;成效
2017年年8月,江苏省灌南县新安镇被省确定为村级集体资金乡镇财政所管理试点乡镇。试点工作中,该镇在账户设置、人员配备、审批流程和账务处理、制度建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省财政厅基层局、纪检组领导先后两次来该镇调研村级集体资金乡镇财政所管理试点工作,其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新安镇基本概况
新安镇是江苏省灌南县政府所在地,属城关镇,由原硕湖乡、大圈乡、新安乡、新安镇等四个乡镇合并而成,现有人口18万人,辖29个行政村、4个社区。该镇财政分局现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本科以上学历5人。总预算会计、结算会计、单位会计、出纳会计及涉农补贴专管员等岗位设置齐全,人员齐备。今年以来,该镇注重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目标任务,抢抓机遇,凝心聚力,奋勇爭先,全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大突破。上半年,该镇实现财政收入1.9亿元,同比增长36%;一般预算收入9492万元,同比增长49.03%。纳税超百万的工业企业21家、其它企业5家,净增纳税超50万元企业4家。
二、试点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组织,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试点方案要求,该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纪检监察、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村级集体资金乡镇财政所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试点工作。同时设立村级资金结算中心,明确该中心具体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村级集体资金结算工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规范管理,制订村级财务审批流程。县试点方案出台后,该镇及时出台实施办法,并将县镇的方案、办法转发至各村,并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学习。开设“新安镇村级集体资金结算专户”,更换银行印鉴章,同时将各村(社区)的集体资金全部转入该账户,分村进行核算,撤销原有账户。所有会计业务均采取非现金方式结算,单笔业务低于1000元的零星支出、日常办公费用等实行“备用金”支付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表,每笔业务必须按审批表的内容填写完整,履行好审批程序,审批表的内容涵盖每笔收支业务的全部信息,每笔业务均需经村级民主理财、村委会主任、书记审批后报农经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复核,最后由财政把关、镇长统一审批。各村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每月集中理财1-2次,统一履行审批手续,以提高工作效率。月底财政分局将相关票据加盖“村级资金结算专户”印章后交农经部门记账。建立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委会主任、书记审批字模卡,方便中心会计核对;同时要求村级主要负责人对收支业务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尝试扩大公开公示的范围与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利用村会计每月工作例会时间,组织村会计加强会计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要求镇财政、农经相关人员全部参加,共同学习,互动交流,探讨日常业务工作,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会计手续、提高履职能力。面对镇财政、农经部门工作人员不足、年龄老化问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录用大专院校毕业生,充实到镇会计管理工作一线,以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教育工作,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四是健全制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水平。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提升水平。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该镇严格执行“五项”管理制度。大事议事制度。该镇对各村集体资产处置、经营权发包、道路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必须经过村支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后实施,实行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的职能作用,使村级财务、政务公开公示常态化制度化,做到每笔会计业务都要进行公示,涉及村组干部的实行单独公示,与部分村组、群体利益关联度较高的事务必须专项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民主理财制度。规定各村每月28日为村级财务民主理财日,村组干部与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起逐笔逐项对收支票据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实行先理财后支付,杜绝先支付后理财、杜绝“白条”入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专款专用制度。对各村每笔资金支出,必须落实其支出渠道,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纠正过去“账上有钱就能用”的错误思想,保障专项资金安全。责任审计制度。对村干部离任及每年度终了,该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审计部门进行专项责任审计,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政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一年来的实践,该镇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资金使用更加安全。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管理后,一改过去由村会计先从农经部门预领资金,使用后报销冲账的做法,目前的做具有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监督的前置性,真正做实事前监督,从而达到资金使用安全。
(二)收付流程更加规范。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管理后,资金收付一律通过银行结算专户实行非现金结算,村级集体资金收入直达银行结算专户,资金支付采用“两条线”方式,一是实行“备用金”支付方式。对低于结算起点的常规零星支出采用村务卡管理的“备用金”支付;二是实行直接支付方式。对除实行“备用金”方式支付以外的所有资金支付,都采用直接支付方式,通过银行结算专户使资金直达结报单位(个人)账户内。这样做既减少资金流通环节,降低资金使用风险,又能加强资金收入、支付的管理,一改以前只重视资金支付、不重视资金管理现象。
三是审批程序更加严紧。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管理后,资金支付审批前置条件更加严格,如对原始凭证取得、经手人等签字、是否纳入资金使用计划等项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审批手续更加完善,对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的审批要求,实行“图表式”程序化进行,环环紧扣。
四是专项保障更加有力。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管理后,明确要求加强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单独设置明细账,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村级集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严禁将村级集体资金和专项资金拨入村其他合作经济组织账户核算。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了明确规定,一改过去“不管是什么钱?有钱就能用”的观念和做法。
五是资金使用更加透明。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管理后,该镇财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村做好村务监督、民主理财、公开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求该镇农经部门继续做好村级民主理财,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工作。这样就在双管齐下做好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工作,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更加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