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财福 云南省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安全管理与法规监管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的双效保障,其可确保食品市场的稳定安全运营,减少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在市场领域的流通量,强化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食品安全管理与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对工作人员的职责职能以及管理范围制定了严格规定,帮助工作人员明确管理办法。法规监管保障体系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顺利稳定运行提供保障,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管理存在的漏洞进行及时准确规避,使食品安全管理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食品安全问题是近些年新闻媒体频繁报道的关键焦点问题之一,引起了政府部门的密切关注与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产生了相应的负面影响,使人们对食品的信任程度明显下降,食品安全信心明显降低。此种现象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存在一定的联系,反映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特点,需得到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食品是人们日常所需的重要物质,食品缺乏安全性会对人们的生存带来严重影响,久而久之会导致各种疾病的出现,对国家稳定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我国经济快速变化发展,在带动经济建设的前提下,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健全与完善,确保人们生活的健康安全。食品安全可增强人们的健康指数,增加生产总值,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动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使法规监管保障体系职能得到明显增强,使食品安全法规监管保障体系清晰明确,使监管人员认识了解监管内容,强化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面彻底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的健康与安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做出必要的处罚,确保其生产的产品符合标准,为食品安全提供可靠保障。确保食品行业健康安全发展,为食品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完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法规监管保障体系职能,使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职能得到清晰明确,对工作进行有效标准规范,使人们对政府部门更加信任,维系社会安定,彰显食品安全管理与法规监管保障体系的有效性。
计划经济时代,食品工业的发展较为缓慢,当时食品安全标准较不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并不属于政府部门的特定职能。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工业得到快速发展,众多食品生产企业快速发展,如何增强食品卫生安全变成政府部门的关键职能,政府部门位于食品安全监管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而食品安全的关键责任主体为生产企业与经销商,政府并非食品安全的唯一监管者,食品是否安全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假冒伪劣食品会对合法正规食品生产企业利益造成严重的侵害,并对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应该基于政府监管,企业、消费者等多方的紧密配合,政府部门的关键任务是组织协调有关方积极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中,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管主体合作机制,以此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理。
我国众多部门机构均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各个监管部门机构均对市场具有相应的职能与垄断权。而现代社会面对的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完全归属于单一部门监管的情况几乎不存在。理论而言,以分段管理的方式对各方监管责任作出彻底划分几乎不可能。因为难以清晰明确职责,监管部门机构开展日常工作则会存在相应的不良现象。因此,应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增强政府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法制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并予以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责任制予以全面有效落实,同时鼓励部门之间紧密协作,以此确保政府关键职能得以有效发挥。
企业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键主体,同样是承担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人。加强食品安全,不但需政府部门与社会的力量,最为关键的是企业自身的诚信以及自律。食品生产企业作为关键责任主体,属于经济实体,在追求经济效益时,部分企业会对食品安全质量予以忽视,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务必增强食品生产企业责任意识。首先,对食品安全有关法律制度等予以大力宣传,使企业能够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这也是食品企业良好发展的根基之一,同样也是充分展示企业信用、责任的重要方式。其次,对违法现象做出严厉查处,对出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依法严肃处理,对于触犯法律的情况,务必对其刑事责任予以严肃追究。此外,还需增强企业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这也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