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丰清,徐 婧,刘宗顺
(1.青岛市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 青岛 266500;2.青岛海慈医疗集团,山东 青岛 266000)
临床中针对氢溴酸右美沙芬,若使用剂量符合标准,使用方法正确,则会达到较好的临床疗效,对抑制咳嗽具有较好效果。反之,若使用不当,或滥用、过量服用,则会造成药物依赖、死亡或其他严重不良事件等,对患者造成脑损伤、意识丧失或心律失常等严重影响。
氢溴酸右美沙芬是瑞士Hoffman Roche公司于1950年对吗啡结构改造人工合成的右旋性吗啡衍生物[1],化学名称为右旋-3-甲氧基-17-甲基-(9a,13a,14a)吗啡喃氢溴酸水化物。氢溴酸右美沙芬作用机制为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临床上主要适用于感冒、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及其他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是镇咳类非处方药[2]。常见片剂、胶囊剂和糖浆三种剂型,目前市面上常见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剂每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 mg,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蔗糖、硬脂酸镁。
目前普遍药理实验表明,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据马丁代尔药物大典中相关规定显示,临床在使用右美沙芬时,成人单次剂量应控制在10 mg~30 mg之内,且给药时间应控制在4 h~8 h一次,24 h内所用剂量需处于120 mg之内;而针对儿童,则单次剂量缩减一半,服药时间不变,24 h内所用剂量需处于60 mg之内。尽管氢溴酸右美沙芬片说明书中介绍其无成瘾性,但因工作原因,自2015年至今接到两例报告,皆是因长期大剂量服用该药品致成瘾:
2.1.1 某男,18岁,待业,因长期服用大量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成瘾(持续服用一年多时间,每天20片左右,每片15 mg,致使精神恍惚、不思饮食,不愿工作),家长曾找到附近药店要求不要卖给其儿子该药品未果,后又要求监管部门责令药店不要卖给其儿子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监管部门耐心向其解释了部门职责权限及该药的管理模式、药理作用等,并建议其做好孩子的心理辅导或到有资质的医疗或戒毒机构诊治;
2.1.2 某男,30岁,无业,2012年时在别人怂恿下服用某止咳糖浆,后开始服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片。随着时间推移,服用量逐渐增大,最大剂量一天服用过30余片(每片15 mg),服药后面容憔悴,并出现了精神恍惚、口齿不清、易激动等现象。据其父亲反映,该名男子在家动辄无辜打骂家人,甚至偷、抢、骗家中财物。家人多次拨打110寻求警察帮助,还带其到多家三甲医院诊治,几无效果。其父亲称家中积蓄已因儿子吃药成瘾所剩无几,万般无奈之下甚至提出了能否禁止该药生产的要求。
2.2.1 2014年3月2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名23岁男子从2008年经朋友介绍开始服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最多一次可服用60粒,后出现身体发抖等现象。
2.2.2 2007年1起病例报告显示[3],1名2岁患儿在误服用80 mL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后出现烦躁不安,问答不切题,不听从家长,不能辨认父母,站立不稳等现象,经过一系列治疗后恢复正常。
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及对含麻含可待因制剂的控制力度不断加大,购买毒品或含麻含可待因制剂的风险和成本也相应越来越大,而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作为甲类非处方药,价廉易得,几乎任一个药店或诊所都可以买到。目前报道的氢溴酸右美沙芬成瘾现象为个例,特殊群体错误地利用该药的中枢抑制作用,长期、大量服用以产生类似毒品的效果,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但按目前的管理体制,监管部门只能建议药店不要卖给非正常购买此药的人群,可该药作为甲类非处方药明显地摆放在货架上,店员即便知道购买者是特殊人群,也难以阻止其购买,即使好言相劝其不要购买,对这类心理不健康的人群来说也无济于事;
正常患者在使用该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或在药师指导下用药,避免长期超剂量用药;
建议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要求,根据品种实际和药物滥用监测情况,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安全性信息,关注氢溴酸右美沙芬用药风险;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和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抑或提高该药品及其他可能致依赖药品的管理类别,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