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对我国工人工资增长的实证分析
——以深圳经济特区为例

2019-01-02 02:11熊珍琴
社会科学家 2018年7期
关键词:工资水平密集度平均工资

熊珍琴

(宜春学院,江西 宜春 336000)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其中对外贸易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容忽视,无论是贸易成交量还是外贸依存度都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增速远超世界同期平均水平。据中国经济数据库数据显示,197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3645.2亿元、对外贸易规模206.4亿美元,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82.71万亿元,对外贸易规模达4.105万亿美元,分别增长了225.9倍和197.9倍;而1978年工人人均年工资为615元,2016年为67569元,工人人均年工资只增长108.8倍。剔除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国内生产规模和对外贸易规模增长与工人工资增长之间并没有形成理想的比例关系,工人工资增速远远低于生产与贸易规模的增速,人民并没有从对外贸易快速扩张的经济发展模式中享受到应得的利益。作为一个劳动力充裕的发展中大国,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在我国出口贸易快速扩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因此有必要考察出口贸易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是否对劳动者的薪资报酬产生影响?影响劳动者薪资报酬的因素和机理是什么?影响程度怎样?只有厘清这些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本文选取深圳经济特区2011-2013年持续经营的29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研究样本,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工人工资增长,利用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对比分析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差异,研究劳动生产率提高及人均资本增加、企业成立时间的早晚、企业规模的大小对工资增长的具体影响。这对于评价出口贸易对我国整体工人工资增长的影响,科学地制定收入分配政策,推进我国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国内外文献综述;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框架;第三部分介绍了数据来源、变量选取以及模型构建;第四部分为实证结果与分析;最后是结论与政策建议。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目前针对出口贸易对工人工资增长影响的文献较为少见,国内外大多数学者研究的是出口贸易对工人工资水平影响的研究。

(一)国外有关出口贸易对工资影响的研究

国外学者关于国际贸易对工资的影响研究大致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研究是基于新古典贸易框架下利用比较优势解释国际贸易对工资的影响。如赫克谢尔(1919)俄林(1933)和斯托尔帕、萨缪尔森(1941)。他们认为国际贸易通过提高丰裕要素密集使用产品的相对价格,从而提高国内相对丰裕要素的报酬,降低相对稀缺要素的报酬;Feenstra和Hanson(1996)利用美国1972-1990年人口统计局的数据,发现美国将非技能密集型的生产活动转移至低收入国家,再从低收入国家进口中间产品的外包方式使得国内对熟练工人的需求增加,对低技能工人的需求减少从而提高了熟练工人的工资。Robison等(1997)利用1973至1990跨国数据研究发现,对外开放程度既不会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人实际工资的增长也不会阻碍其增长,影响实际工资增长的因素包括投资以及劳动生产率。这一类理论可以概括为国际生产外包理论。

第二类研究放弃了以往贸易理论中企业同质性的假定,是在新新贸易理论框架下,基于企业异质性和企业内生边界模型,利用微观企业数据来解释国际贸易现象和原因,比较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劳动者薪资报酬的差异从而说明国际贸易对工资水平的影响。如Bernard和Jensen(1995)依据企业异质性研究后发现出口企业规模更大,劳动生产率更高,资本密集度高并且有能力为员工支付更高的工资。Liu等(1999)对台湾电子产品企业研究后发现出口企业规模更大,支付更高的工资以及投资在机器、新科技上的开销更大,因此生产率更高。Isgut(2000)利用哥伦比亚制造业企业面板数据证实了与非出口企业相比,出口企业具有企业规模大、资本密集度高、劳动生产率高、人均工资高的特点。

(二)国内有关出口贸易对工资影响的研究

由于研究方法、数据来源和模型选取的差异,国内学者就出口贸易对工人工资的影响的研究结论存在较大差异。

一种观点认为出口能够显著提高工人收入。如陈怡(2009)认为出口对行业相对工资有正向的上拉作用,进口对行业相对工资有负向的下拉作用;王鉑(2010)提出实际贸易额与中国工人实际工资有显著正相关关系;于洪霞等(2010)证实了出口与工资水平之间有双向因果关系,出口企业能够吸引高技术工人,而吸引了高技术工人的企业倾向于出口。

另一种观点认为出口并没有显著提升员工收入从而无法改善收入分配。如包群、邵敏(2010)发现出口扩张对工资增长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且高出口密集度企业出口活动对工资增长率的抑制作用最明显,企业的出口行为并没有显著提升员工收入,因此劳动者并不能从快速扩张的国际贸易中获益。过度依赖廉价劳动力的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杨莉等(2012)发现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偏向资本,从而导致要素收入向资本倾斜。另外还有少数学者分析出口对技术工人与非技术工人之间的工资差距的影响,如陈波等(2013)指出企业出口密集度每上升1%,会引起工资差距扩大0.3%。

总的来说,目前学术界对出口贸易与工资增长的关注度还不够,也没有形成对这一问题概括性的理论机制。上述国内外的研究文献将成为本研究的基础和参照。

三、理论分析框架

基于新新贸易理论的异质企业贸易模型和自我选择假说理论,从异质企业的层面来解释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现象。该理论认为,企业的出口行为取决于其生产效率,出口企业的生产率高于非出口企业。因为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和市场竞争,需要承担比国内贸易更高的额外成本,如冰山运输成本、开拓国际市场及克服贸易壁垒所产生的额外的费用。只有高生产率的企业,才能获得足够的利润,才能支付得起这些额外的固定成本和费用,具备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利润的能力。异质企业模型最核心的结论就是贸易能够引发生产率较高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而生产率较低的企业无力支付额外的国际固定成本,只能继续为本土市场生产产品,甚至退出本土市场,国际贸易进一步使得各种资源要素重新优化配置,流向生产率较高的企业,即国际市场选择了生产率高的企业。相应地,商品的国际价值是由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生产同样的产品,生产率更高的企业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低于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样一来,生产率更高的企业利润率更高,有能力雇佣技术更高的工人,支付更高的劳动报酬,高技术工人理应享有更高的工资水平和更高的工资增长率。

为了考察出口贸易对工人工资收入水平和工资增长率的影响,本文将以深圳经济特区2011年至2013年持续经营的29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样本。把职工工资水平的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出口虚拟变量作为主要解释变量,首先检验对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即验证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工资水平存在差异。在控制了一系列变量之后比较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的工资水平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其次,检验出口贸易对职工工资增速的影响即检验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工资增长率是否一致。将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出口虚拟变量作为主要解释变量,控制了一系列变量如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变量,企业规模变量,人均资本变量,外资参与度变量以及企业成立时间变量之后,比较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工资增长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这些研究将为“新新贸易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提供来自微观企业层面的证据。

四、数据来源与模型选择

(一)数据来源与描述分析

本文选取的企业样本来源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2011-2013),研究对象为深圳经济特区2011年至2013年持续经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促使本文作者选择这一样本区间的原因如下:目前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可供查询的时间跨度为1995至2013年,2007年之前只有极少数的深圳经济特区工业企业包含在内,而2009及2010年均未统计“应付职工薪酬”这一关键变量,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及连续性,只好选择2011至2013年的样本数据。鉴于此前研究这一话题的学者大都采用了2000至2007年全国样本企业数据,本文的研究结果与其他学者会有不同之处。首先,本文的研究对象仅包含深圳经济特区294家企业,基于这一样本得出的结论可能与大多数国内学者基于全国样本分析的行业分布有较大的差异,得出的结论可能不一致;其次,由于微观企业数据较难获得,本文只使用了2011-2013的样本数据,时间跨度短。一方面工资增长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另一方面,我国劳动力就业市场不够灵活,工资增长可能会滞后,因此本文对于出口贸易对工资增长的系数估计很有可能不够准确;再次,由于样本数量不是非常大,各种统计数据的结果都容易受到极端值的影响,因此依据出口密集度分组计算出的工资平均值有可能与属于这一组别的企业工人工资差距较大;最后文章仅仅从企业异质性的角度出发,并没有考虑劳动者异质性。事实上,高技能水平劳动者与低技能水平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以及工资增长往往都是不同的,而出口企业很可能比非出口企业雇佣较高技能水平劳动者,因此出口企业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工人工资。

结合本文研究的需要,需要对原始数据进行一系列筛选,其过程如下:

(1)依据中国省地县代码的划分,筛选出“行政区划代码”开头为4403的所有企业样本;

(2)去除“企业成立时间”晚于2010年的企业样本;

(3)保留“企业营业状态”为1的企业样本;

(4)去除任意年份中“应付职工薪酬”、“工业销售产值”、“从业人数”、“固定资产合计”、“营业收入”、“实收资本”为零或缺失的企业样本;

(5)去除任意年份中“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出口交货值”缺失的企业样本

(6)仅保留工业企业数据库中2011至2013年均被统计的企业样本;

(7)去除异常值。

经过整理,最终作者得到了包含146家有出口活动的企业(出口企业)和148家没有出口活动的企业(非出口企业)共882个观测值的平衡面板数据集。

为了更好地阐释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工资水平及工资增速的差异,作者将样本企业按照出口密集度变量高低进行如下分类:

基于样本企业出口密集度分组后,作者统计了连续三年不同组别样本企业所占整体企业样本的比重、平均工资水平值、平均工资水平增长率(变化率),统计信息见表1。

表1 2011-2013年间样本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情况

基于表1可以发现如下事实:

(1)样本期间内“非出口企业”占样本企业的比重最高,连续三年均高于50%,“低出口密集度企业”次之,再次为“高出口密集度企业”,“中出口密集度企业”占比最少。

(2)2011年“高出口密集度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达367,556元,“非出口企业”次之,“中出口密集度企业”最低。2012年,“高出口密集度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达1,565,182元,“中出口密集度企业”次之,“低出口密集度企业”最低。2013年“高出口密集度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达944,709元,“中出口密集度企业”次之,“非出口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最低。

(3)2011-2012年,所有组别职工工资均出现了上调,平均增长率达30.46%,其中“中出口密集度企业”工资增长率最大,“高出口密集度企业”次之,再次为“低出口密集度企业”,“非出口企业”工资增长率最低。2012-2013年,所有组别均出现了工资的负增长,职工工资平均下调12.60%,其中“高出口密集度企业”工资减少为明显,“中出口密集度企业”次之,再次为“非出口企业”,减幅最小的为“低出口密集度企业”。

(4)样本期间内“高出口密集度企业”平均工资显著高于其他组别,且工资浮动的范围比较大。“非出口企业”以及“低出口密集度企业”平均工资相对降低,工资浮动范围较小。“中出口密集度企业”工资水平居中,工资浮动范围较大。

由前述分析可知,样本期间内出口企业比非出口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且平均而言出口企业比非出口企业工资的增速高。特别地,在整个企业样本所占比重较小的“高出口密集度企业”呈现出了“高工资水平,高工资变化率”的特征;“中出口密集度企业”呈现出“工资水平居中,高工资变化率”的特征;在样本企业占比最大的“非出口企业”以及“低出口密集度企业”呈现出了“低工资水平,低工资变化率”的特征。就2011-2013年间深圳经济特区29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样本数据而言,我们可以认为出口密集度较大的企业职工享有较高的工资水平以及工资变化率,出口密集度较低或者不出口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且工资变化率低。那么造成企业之间工资水平差异以及工资增长率差异是否能够被企业是否出口这一行为解释?在控制了其他变量之后,这种工资水平差异以及工资增长率差异是否仍然显著是下文实证分析的关键。

(二)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增强区域应对外界冲击和风险的能力,离不开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升级、提升产品动力、质量、效率及产业附加值,鼓励本地经济融入全球经济。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体经济为发展经济的着力点,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表2是对上述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 主要变量的统计描述(均值:2011-2013)

首先检验出口贸易对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即验证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工资水平存在差异。建立在已有经验文献的基础上,构建如下线性回归方程。其中职工工资水平的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出口虚拟变量作为主要解释变量。在控制了一系列变量之后比较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工资水平的差异。

其次检验出口贸易对职工工资增速的影响即检验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工资增长率是否一致。本文构建模型如下

五、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一)出口贸易对工资水平的影响

表3是基于2011-2013年间294家企业样本利用最小二乘法(OLS)对模型(1)的主要回归结果。回归1是包含了模型(1)中的所有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回归2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剔除了外资参与度变量之后的回归结果。回归3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剔除了企业成立时间变量之后的回归结果。回归4是剔除外资参与度变量和企业成立时间变量之后的回归结果。

表3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回归结果

回归结果表明,在控制了一系列影响工资水平的变量之后,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存在显著差异,且出口贸易对样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影响为正即出口贸易能够促进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就样本数据而言,在控制了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变量,企业规模变量,人均资本变量后,出口这一行为使得出口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非出口企业21%左右。

(二)出口贸易对工资增长率的影响

回归1是针对模型(2)所有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回归2是剔除了外资参与度变量的回归结果,回归3是剔除了出口虚拟变量的回归结果。

回归1中出口虚拟变量及外资参与度变量系数估计结果并不显著,作者由此在回归2中剔除了外资参与度变量,出口虚拟度变量系数估计仍然不显著。最终模型估计将基于回归3的结果。

表4的回归结果表明: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基于2011-2013年深圳经济特区的294家企业样本数据,就出口贸易对工人工资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相对于非出口企业,出口企业工人具有较高的平均工资。这一发现为“新新贸易理论”在我国的运用提供了来自微观企业层面的证据,生产率越高的企业越容易出口,因为只有生产率高的企业才能够支付得起冰山运输成本、开拓国际市场和打破贸易壁垒的费用,在国际市场上与世界同类企业竞争,并获得相应的利润。在样本期间内出口密集度越高的企业倾向于向工人支付更高的工资。

然而在控制了影响工人工资增长的因素,如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企业规模、人均资本以及企业成立时间等因素后发现,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出口贸易对工人工资增长将产生影响。仅基于样本数据回归结果表明,出口贸易对劳动者的工资增长速度没有影响即出口不会改善目前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现状。影响工资增速的因素包括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人均资本、企业成立时间以及企业规模,其中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及人均资本对职工工资增长率有正向促进作用,成立时间越晚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速度越快,规模越大的企业工资增长的速度越慢。

(二)政策建议

尽管出口贸易未必能改善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下降的现状,出口企业仍倾向于支付工人更高的工资水平并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因此继续推进贸易自由化依然是行之有效的。在扩大开放的过程中,企业不应拘泥于劳动力比较优势,被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低端锁定在加工组装等附加值低的生产环节,赚取微薄的利润,而是应该鼓励企业向全球价值链两端移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参与研发、核心零部件生产等技术环节,打造本土品牌,更多地参与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市场环节,这些环节具有高附加值且不容易被其他企业替代,从而提高劳动者的收入。

为了促进工人工资增长,让人民更好地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重点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从企业本身出发,通过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或者增加人均资本的方式促进工资增长;企业根据最终经营成果,依工人对劳动生产率增长的贡献来相应的增加劳动报酬。有助于调动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劳动增长率与工资增长率之间理想的比例关系。二是加快劳动力市场的改革,提升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使劳动者充分享受经济扩张的好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国民收入再分配比重,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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