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 坚 谭 军
2018年的12月11日,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纪念日(“壮族”原为“僮族”,1965年10月12日,经周恩来总理提议、国务院正式批准,始改“僮族”为“壮族”;为叙述方便,本文统一使用“壮族”)。广西,地处祖国南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之地,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壮族的世居之地。在广西成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这在当时,既是攸关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繁荣的一件国家大事,也是广西境内约1800万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自1956年中央首倡至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宣告成立,前后历时近两年。
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中共中央作此决策有着怎样的历史背景?广西各族儿女又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时光荏苒,六十甲子的岁月流逝,留下的记忆大多斑驳而模糊。数月来,笔者广泛查阅并潜心考据了众多历史文献,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这一历史事件的梳理过程中,深感上至国家领导下至普通群众,不分党内党外,无不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此事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克服种种困难,从而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过程虽复杂曲折,结局却有序圆满。同时发现,60年前,在中共中央和中共广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广西政协在协商、参谋和推动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进程中,无论是酝酿讨论、民主协商还是学习宣传、紧张筹备,始终把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和推动民族大团结作为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积极协调民族关系,切实加强同少数民族上层代表人物的沟通交流,特别注重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协商,最大限度地巩固和发展了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感念于此,不揣谫陋,特撰此文,钩沉历史,以抛砖引玉,为广西政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前后的政治参与点个大写的“赞”。
让我们穿越时光隧道,把时光的指针拨回到62年前。那是1956年9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当天,受中共中央的委托,周恩来总理召集在京出席大会的广西省委常委陈漫远、韦国清、覃应机、陈再励、卢绍武、郝中士、李殷丹、王梦周、贺亦然等9位同志谈话,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的倡议;对于采取何种方案来成立壮族自治区,要大家回去以后认真加以研究。
中共中央提出的这一倡议,缘由何在?要厘清,得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说起。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1949年9月29日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1952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根据这两个文件,1952年12月,广西在壮族人口聚居较集中的西部成立了省辖的相当于行署一级的桂西壮族自治区,辖宜山、百色、宾阳、崇左4个专区共34个县。1956年3月,桂西壮族自治区更名为桂西壮族自治州,辖宜山、百色、邕宁3个专区及所属的38个县和3个自治县。据当年的统计,居住在广西的壮族人口约700万,占全国壮族人口总数的90%,占广西人口总数的36%;居住在桂西壮族自治州的壮族人口约540万,占自治州总人口的62%。
在桂西壮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4年间,出现了过去从来没有的民族团结的新气象,在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基于组织形式,也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而且,在当时,从全国范围来看,全国较大的几个少数民族如蒙古族、维吾尔族都已实行了相当于省一级的区域自治,西藏已经成立了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回族也正在筹建自治区,相比之下,在广西拥有约700万人口的壮族,作为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支,自治地域仅相当于行署一级,这显然是很不够的。于是就有了一种呼声,认为壮族人民也应建立相当于省一级的自治,使壮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设有更快的发展,更多地发挥壮族人民在国家建设中的力量。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共中央顺应壮族人民的意愿,并从壮族的民族渊源、历史地位、现实状况和发展前途等各方面综合考虑,提出将广西的省建制改建为壮族自治区的倡议。
将沿袭了600多年的广西省建制改建为壮族自治区,这关系到全省约1800万各族人民的政治生活,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召开省委扩大会议、将大家的意见进行综合整理,10月2日,陈漫远、韦国清、覃应机、陈再励等9位省委常委向中共中央统战部提交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的意见》的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赞成中共中央所提的合起来建立壮族自治区的方案;马上召开省委扩大会议,开展讨论和动员工作;立即与省级民主人士进行协商等。12月2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这一意见,并批转广西省委研究讨论执行。
在《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的意见》中,与省级民主人士进行协商,是主要内容之一。由谁来牵头组织协商?就哪些内容、以什么形式进行具体协商?这时,人们的目光自然而然地就聚焦于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组成。关于政治协商的内容,1954年12月制定的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就有关国家政治生活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和工作”,政治协商的要旨,则在于决策前的充分协商和讨论。
毫无疑问,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广西境内约1800万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酝酿工作,这些思想酝酿工作主要包括:一、要不要成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二、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实行省级壮族自治?关于省级自治的形式,主要有两个方案。一个是合,将广西全省改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另一个是分,把广西省一分为二,即保留广西省的建制,管辖广西省的东部地区,大体上包括桂林、平乐、容县3个专区和梧州、桂林两个市,约占全省面积的3/10;另外单独把广西省西部壮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划出来成立壮族自治区,管辖的区域大体上包括宜山、百色、邕宁3个专区和南宁、柳州两个市,约占全省面积的7/10。不论是“合”还是“分”,都各有利弊。那么,究竟是“合”好呢,还是“分”好呢?可以说,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问题,很多人尤其是汉族人民此前根本没有考虑过,完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做好各民主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及各界代表等党外人士以及1000多万汉族人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就尤为重要,同时还要发动全省各族人民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拥护,为以后的一系列工作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9位出席中共“八大”的广西代表中,有2位同志身份比较特殊,一位是陈漫远,当时的他既是广西省委第一书记,也是省政协主席;一位是陈再励,当时的广西省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他们回到广西后,便着手布置省政协开展相关工作。随即,广西省政协多次从不同层面召集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爱国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并组织省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座谈,及时传达中共中央的倡议,充分征求大家的看法和意见,反复鼓励大家凡有意见都可以发表,认真听取来自不同阶级的意见和主张。经过多次摸底,基本掌握了不同阶级的思想动态,了解到只有极少数人认为壮、汉两族除语言不同外,生活及风俗习惯大体相当,有一个桂西壮族自治州已经够了,再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多余的;绝大多数都认为成立壮族自治区很有必要。但对于应该采取哪一种方案来成立自治区这一跟全省人民息息相关的问题,大部分的人对此并无思想准备,一时也找不到可资借鉴的经验,所以观点并不完全统一,既有赞成“合”的,也有抵触“合”而主张“分”的。也有的人左右摇摆,意见不明确,态度也不鲜明。有的人提出,广西省级建置的历史,最晚可追溯到元代,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设置的广西行中书省为广西正式单独建省之始,共经历了元、明、清、中华民国等几个朝代,在全国已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担心如果取消“省”而改称“壮族自治区”,这段悠久的历史就会被割裂;有的人想不通,认为广西的壮族人口虽然多,但汉族人口才是最多的,不应该在整个广西省内实行区域自治;有的人建议,将广西一分为二,西部建立壮族自治区,东部仍称广西省;有的人同意取消“广西省”,但不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改称为“广西自治区”或“广西各族自治区”,即不加上“壮族”二字。可谓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陈漫远将这些情况向前来广西协商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宜的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进行汇报,反复商谈解决办法。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李维汉耐心地论述了把汉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广西东部地区与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西部地区合起来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务求继续做好思想工作,打消顾虑,取得党内外的一致认识,积极为筹备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而共同努力。
但李任仁、林虎却不松口。林虎资历深厚,他是旧军阀出身,有着强烈的家国情怀。他曾积极响应孙中山讨伐袁世凯的号召,在“二次革命”中任讨袁军左翼司令;在新军时期,李宗仁曾是他的部下;面对蒋介石的几次收买,他不为所动。此时的林虎,是广西省政协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参事。根据当时的省政协委员、中共广西省委统战部部长林克武的事后回忆,林虎曾坚持说:“作为壮族,应该有个自治区,但取消广西省,可能人民思想会转不过弯来。广西建省已经历多个年代了,壮族和汉族在一起,从来关系很好。是否可以将广西一分为二,西部建立壮族自治区,东部保留广西省。如此,便不会有矛盾。”“要考虑广西各方面的意见,看怎么做才妥善。”省政协委员、副省长李任仁也是同样的意见。李任仁是临桂人,他与新桂系的渊源很深,是白崇禧的老师,对广西省有着深厚的感情。他十分担忧:“广西省过去为省会地址的问题,引起过纷争,陆荣廷把广西省会由桂林搬迁到南宁,就引起过很大的争论,相当多的人都强烈反对。此次,要取消广西省,会不会引起更多的争论和麻烦?要成立壮族自治区,可以将现在的桂西自治州扩大,广西东部还是保留广西省。如果取得广东同意,最好将湛江地区也一并划入广西省。如不得已,就将广西改为广西自治区,像内蒙古自治区那样。”
党外人士中长期跟共产党合作的,比如当时的省政协委员、副省长、民盟广西省委主委莫乃群,省政协委员、民进广西省委主委张景宁,省政协副秘书长、民革广西省委副主委吕集义,思想比较进步也比较开明,经过进一步的沟通、解释、说服,他们爽快地表示:“要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事,一开始我们都没有思想准备。现在我们清楚了,内蒙古等地成立了自治区,广西壮族当然也要成立壮族自治区,我们完全赞成。”
政协全体会议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一种主要形式。1956年 12月 20日 至23日,广西省政协召开第一届第三次全体会议,150名政协委员认真听取并着重讨论了广西省副省长肖一舟代表省人民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如何解决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的报告》。这份报告全面地分析了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必要性,详尽地介绍了正在酝酿实行相当于省一级的自治区的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合的方式,即把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种和第三种方式则是分的方式,即把广西省划分开来,单独在壮族聚居的地区成立壮族自治区)以及在酝酿中出现的一些其他看法。
此时,经过两个月来的酝酿讨论,大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成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的必要性,且各方面的意见正在逐渐统一到将广西全省合起来建立壮族自治区的方案上来。为求共同协商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政协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抖擞的精神风貌,通过自由讨论、小组讨论、大会发言等多种形式,争相发表意见,既畅所欲言,又集思广益。
经过对这三种方式的利弊进行研究和对比,政协委员们普遍认为,从历史习惯、交通、经济等情况以及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来看,以把广西全境改建为民族自治区的方案比较完善,也最好。如果分开成立自治区,反而不利于团结和建设。因此,绝大部分政协委员都赞成在原广西省建制的基础上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石兆棠委员代表民盟广西省委发言说,把全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不但可以使少数民族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而且还可以保持各族人民原有经济生活的完整,使自治区的区域更加扩大,各民族间的团结得到更进一步的加强。吕集义委员代表民革广西省委表态支持成立包括广西全省的壮族自治区;建议在执行这一措施之前,大力开展宣传,使各族各界人民群众都能更充分地了解到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意义和好处;他还认为,广大的汉族人民和少数民族是团结友爱的,今后更应互相尊重,彼此帮助,共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广西。赵乐群委员(壮族)从广西的民族关系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出发,阐明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是适时的、必要的,“这样就能更便利汉族人民对少数民族进行兄弟般的帮助,有利于民族团结,同时又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只有实行区域自治,才能更好地发挥各族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从而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的事实不平等。”杨文贵委员以苗族代表的身份热烈拥护这个措施,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成长,都会给祖国增加无限的力量。杨毓年委员则从工程建设角度,用大量的事实说明把原广西全省改为壮族自治区是最有利的,好处很多:桂西一带分布有大量的矿藏、森林和土特产,桂东一带则有较多的建设人才,二者结合在一起,尽其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广西,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来说无疑是更有利的。而从建设中的设计力量来看,分为东、西两部则无论从质还是从量方面来说,都赶不上日益发展的建设事业的需要,只有发挥集体力量,才能达到“好、快、多、省”的要求。南宁市第二小组共有13位委员,他们发言非常踊跃,认为无论是从民族团结、贯彻民族政策还是从社会主义建设等各方面来看,“合”的方案比其他形式都要好。容县专区小组特别强调提出,当前事实证明,在汉、壮民族杂居地区,由于两民族在各方面各有所长,互相团结一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对建设有利,合而为一就能更快地向社会主义目标迈进。
也有少数政协委员最初并不同意“合”的方案,主张将广西分为两个部分,东半部为广西省,西半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但听了其他委员的意见后受到很大启发,又经过进一步学习,反复研究反复思考反复对比,有了较正确的认识,改变了原有看法,转而同意“合”,认为“合”比“分”更全面,更行之有效,目的也更容易达到。林虎委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转变态度后的他发自肺腑地说道:“这次会议对我来说有很好的收获。最初我对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还有不同的认识,但经过讨论,思想提高了一步,终于搞通了,我同意把全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他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不仅可以保证各兄弟民族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得到飞跃发展,而且整个广西也将因少数民族取得的进展而加快建设速度。
每位委员的发言都真诚恳切,气氛越来越轻松、热烈。经过为期4天详尽的讨论和充分的协商,大家就“合”比“分”好达成共识。大会决定,同意采用“合”的方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虑到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要经过周密的考虑,认识的过程同时也是反复研究的结果,闭幕会上,省政协主席陈漫远明确要求把会议的意见在各机关、学校、工厂、农村中进行传达,让大家协商讨论,有意见的还应继续研究,并应采取互相尊重互相协商的方法,以达到统一认识、加强团结的目的。
《广西日报》用大篇幅报道了广西省政协同意把全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消息。随后,中共广西省委提出将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交由人民群众进一步酝酿讨论。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传开后,地、市、县立即开展了大范围的传达和讨论,各机关干部、学校教职员工、厂矿职工和工会干部、群众、农民,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或意见,这些看法或意见,同意采取“合”的方案的占了压倒性多数。翟念劬、张显龙、韦瑞霖等知名政协委员还在报上发表文章,多角度阐释、宣传了采取“合”的方案较好的原因和道理。
1957年1月12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赞同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定》。
同年3月17日至26日,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座谈会,邀请广西籍人士就建立壮族自治区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受邀的有广西省政协派出的专程赴京协商建立壮族自治区的代表团37人,广西籍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的政协委员以及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春等地工作的广西籍人士等共91人,实际到会的有82人。其中代表性较大的广西籍民主人士有李济深、黄绍竑、梁漱溟、陈此生、莫乃群、石兆棠、雷沛鸿、丘辰、俞作柏、何柱国等人。
座谈会由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主持,前后共举行了5次大会3次小组会。大家反复协商讨论,发言都很积极热烈,到会的82人中,发言的就有56人。
李维汉首先就《关于建立壮族自治区的一些看法和意见》进行了系统的长篇发言,从广西的历史、广西的民族分布特点、广西的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4个层面全面阐述了采用“合”的方案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要意义,并对将来成立壮族自治区应当妥善处理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他的这些看法和意见,很有说服力,大家纷纷发言赞成——
陈此生说:“合”对民族团结,对社会主义建设是有利的。建立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合”的方案符合于这个目标。
莫乃群说:“合”的方案,对民族团结、政治影响、经济建设都有好处。汉族人民应该采取主动态度帮助壮族人民建立自治区。如果按照“互相帮助,共同发展”的方针处理民族关系,并且在将来的自治机关民族化方面,照顾到其他民族,这样问题就不会大。即使广西的部分汉族群众可能有顾虑,只要我们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顾虑也会消除。
石兆棠说:壮族必须建立自治区,自治区也必须在广西建立。分开是不好的,“合”的方案不仅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而且可以使长期历史造成的民族隔阂得到消除。关于自治区的名称问题,如果不冠上“壮族”二字,会使壮人怀疑是不是壮族自治区,这样事实上壮人是不会同意的。
李济深说:我主张用“合”的方案。至于有些汉族同志考虑汉民族的感情习惯问题,主张不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个名称,我看这是不必要的。感情习惯问题应该提高到建设社会主义的最高原则上理解,这样就易于解决了。人数较多的汉族应该帮助人数较少的兄弟民族,求得共同发展。
广西代表团的甘怀义(壮)、秦振武(侗)、凤福山(瑶)、韦瑞霖(壮)等在发言中,都特别强调广西各民族间团结互助的不可分的兄弟关系。表示作为弟弟的少数民族,欢迎汉族老大哥参加到壮族自治区里边来。
1957年3月,出席全国政协关于建立壮族自治区问题座谈会的部分人员留影。
值得一提的是,应邀出席而因病未能到会的李任仁这时也想通了,他在会外发表了意见:广西汉、壮两民族关系融洽,宜合不宜分。有些具体问题,将来应该很好注意解决,例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该按现行选举法选出;关于学校教育,在壮族为主的学校应该用壮文教学,汉族为主的学校应该用汉文教学,壮、汉同校的分别用壮、汉文教学。壮族学生到一定学级应该增学汉文,以便接受祖国的文化遗产和近代的科学文化。省级干部水平较高,关系较好,对建立自治区问题容易了解,基层干部和群众有所不同,必须大力宣传。
在充分听取大家意见后,3月25日,周恩来作了总结发言。周恩来认为,壮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化特点,应该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接着,他又从处理民族问题的方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实施区域自治的具体措施等方面,阐明了把广西全省改建为壮族自治区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指出,“合则两利,分则两害”。
语重心长的一席话,切合实际的分析论述,进一步缩短了大家认识上的距离。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与会人士取得了共识,在大的原则上,即在建立壮族自治区问题上,合比分好的问题上取得了一致意见,明确了成立等于省级的壮族自治区和“合”的方案。
关于这次座谈会,韦瑞霖曾有感即兴创作长诗一首《奉邀赴京协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感》。近日,笔者辗转从他的后人手里,觅得此诗,诗中有曰:
伟大共产党,关怀各民族。
区域行自治,政策共心服。
先立自治州,民族受多福。
今设自治区,条件已成熟。
领袖毛主席,民意至关心。
首都再协商,广听群众声。
总理常莅会,精神至感人。
此日仰容光,五内暖如春。
中央李部长,统战笑语亲。
与会各代表,发言表赞成。
独有二三人,思想未澄清。
会上有辩论,终将道理明。
我幸参末座,深感雨露恩。
同申赞成意,缀句表心情。
韦瑞霖手迹
会后,以林虎为团长、林克武为副团长、吕集义为秘书长的广西代表团一行40余人,赴内蒙古自治区参观学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内蒙古自治区汉、蒙人口的比例是7:1,比广西省还多,那里的汉族人民,都拥护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认为,内蒙古的汉族能这么做,广西的汉族更应该这么做。这种情况,是多数帮助少数的生动诠释,也恰到好处地体现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伟大之处。从内蒙古回到广西以后,莫乃群、石兆棠、梁岵庐、汤有雁等几位政协委员结合他们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所见所想写了不少文章,谈感想、说认识、话体会,说明实行区域自治对各民族的发展、团结和共同建设社会主义都是有利的。这些文章在报纸上发表后,对解决一些干部群众尚存的思想顾虑,起到了积极作用。
4月底,中共广西省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一致拥护中央倡议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
至此,在中共中央的亲切关怀、中共广西省委的直接领导、广西省政协以及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从最初的认知分歧至渐趋一致,中间经历了无数次慎重的地方酝酿、详细的理论阐述、反复的斟酌比较、热烈的民主协商、正确的舆论引导,真可谓:万道归宗协异同,春风十里艳阳天。
思想认识统一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思路清晰了,接下来就是撸起袖子加油干。
旋即,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组织在邕的政协委员分为2个工作组,分赴桂北、桂南各县市召开各种座谈会,紧锣密鼓地加强对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宣传学习,向广大干部群众解释若干具体问题,以彻底解除一些不必要的思想顾虑。与此同时,省政协多次召集各界人士座谈,协商讨论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具体问题。
5月,广西省人民委员会派出以广西省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陈再励为团长的代表团进京,向国务院和全国政协汇报广西各族人民对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共同意愿和酝酿情况。
5月27日、28日、31日,全国政协连续举行3次常委会议,邀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士,反复讨论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其区划方案。
7月15日,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决定撤销广西省建制,以原广西省的行政区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行政区域。
9月4日,广西第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此时,省政协的工作重心转向了协助省委、省人民委员会进行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筹备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广泛地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学习教育,使全省各族人民对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大意义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努力工作,增加生产,以实际行动来迎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政协委员们在分赴各地开展宣传学习时,每到一处,都明确肯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采用“合的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名称,已经过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广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使大家的思想进一步得到统一。
12月20日,国务院第六十六次全体会议鉴于正在筹建广西壮族自治区,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撤销广西省桂西壮族自治州的决定》。
1958年2月27日至28日,广西省政协和南宁市政协联合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座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大意义。出席座谈会的有在邕的省、市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共200余人,大家无不为即将到来的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而欢欣鼓舞,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又一次光辉伟大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更进一步使本省壮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更完满地行使自治权利的具体措施,完全符合本省各族人民的要求和愿望;相信自治区成立后,广西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一定更进一步的亲密团结,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政协委员们表示,要同全省人民一道,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
1958年元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筹委会宣传处编印的宣传参考资料。
3月5日至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首府南宁隆重召开。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成立。大会选举产生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委员会,韦国清(壮族)为主席,贺希明、李任仁、覃应机(壮族)、莫乃群、卢绍武(壮族)为副主席。
据《广西通志·政协志》记载,1958年3月5日,也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当天,省政协出版《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特刊》,刊登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李任仁、莫乃群、林虎、雷沛鸿、丘辰、石兆棠等14人的文章和诗词。惜年代久远,笔者遍寻此《特刊》而不得,又幸得莫乃群《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诗作二首,欣喜之余,全文抄录如下:
(一)
政策光辉耀,人民志气雄。
一朝开盛典,各族益和衷。
自是空前业,还期不世功。
春华方郁郁,万紫映千红。
(二)
中华成统一,民族大家庭。
谚有如鱼水,情逾好弟兄。
波澜心壮阔,山丘气峥嵘。
事业昌而大,前途共力争。
1958年,广西各族人民庆祝自治区成立。
由于12月11日是1929年邓小平、张云逸在广西领导百色起义的日子,同时又是广西1949年全境解放的纪念日,经报请国务院批准,从1978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纪念日由每年的3月15日改为每年的12月11日。
行文至此,彩旗猎猎、锣鼓笙歌、鞭炮齐鸣的欢腾场面俨然萦绕脑际,久久挥之不去。一甲子的风雨沧桑,六十载的合力辉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广西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后,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掀起了一个又一个新的经济建设高潮。如今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民族并肩携手,团结互助,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历史巨变,成为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我国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我们有理由相信,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