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彩凤
摘要: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财政部颁布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这一制度对我国各级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行政单位应如何解读新的会计准则并做好应对措施以成为当下最紧要的任务。本文在对新制度和相关衔接规定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浅析了新制度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并提出了行政单位应对制度变化的建议。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和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为促进政府会计制度的科学化和标准化,本着归并统一、继承创新、充分协调等原则,财政部于2017年10月印发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并从2019年开始执行,这是自1998年原会计制度实施以来的一次重大变革,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模式中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功能”、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双基础”以及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双报告”的变革。
一、新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一)提高行政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
行政单位的会计信息反映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可以作为单位进行决策或调整以往决策的依据,因此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是相当重要的。改革后的政府会计制度从多个方面调整了会计核算的标准,能够对信息质量的提升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说,对于预算会计和核算会计衔接的问题,新制度提出了“平行记账”的原则,也就是单位所产生的现金收支业务,要同时编制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个分录,这种创新的记账方法,使得行政单位的业务往来,在两个账目上都有据可循,这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提高意义非凡;又比如,改革后的会计制度取消了“基本建设投资”的独立核算,而将其列入了“在建工程”的明细核算科目之中,这一变化不仅缩减了工作量,还保证了信息的统一性,防止独立核算与总账核算的账目出现冲突。
(二)使资产和负债得到全面的反映
即将实行的新政府会计制度扩大了需要进行核算的资产和负债的范围,并要求在新制度实施前,要将未入帐的保障性住房和储备物资等资产计入“累计盈余”的核算科目中,将推定义务所形成的负债也纳入核算范围以显示所承担义务,这将使行政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得到更为全面和细致的反映,配合以准确的会计核算,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将在会计账目上一目了然。另一方面,在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和国际会计制度的影响下,净资产科目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动,在用专用基金购进设备等资产时,会计分录要应借记“专用基金”并贷记“累计盈余”,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无偿调拨非货币性资产时,现行制度只要求贷记“库存现金”,而新制度增加了“无偿调拨净资产”的记录。这些细节上的变化都使得行政单位资产和负债的产生原因更加明确和具体。
(三)对会计报告的编制提出更高要求
前面已经提到,新的会计核算模式将分别设置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个并行的科目,这两部分所包含的会计要素是有所区别的,前者更侧重于现实发生的资产、负债以及收入和费用的核算,而后者主要从预算角度出发处理账目,这也使得相同的科目在不同的核算体系下级别和类别都产生差异,毫无疑问,这大大增加了从业人员进行账目编制的复杂程度和难度系数。另外,“双报告”的披露形式要求行政单位同时提供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这对于单位的会计部门是个不小的挑战,报告的提供建立在报表的编制基础上,而且要求会计人员对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都有清晰的认知并熟练使用,从而在此基础上准确的进行两个账目的会计核算并提供相应的报告,所以说这对行政单位的报告编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得到足够重视。
(四)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化
作为国家的职能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所在是将政府下拨的财政资金进行合理的规划和使用,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有效的服务以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进步,在过去实施的会计制度下,大部分行政单位已经做到了资金使用和科学化和合理化,社会也看到了资金流动的去向,可以说财政拨款得到了较为有效的利用,但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对科目设置和核算的精细化要求将进一步提高和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化。新制度将全面的使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账目记录和核算的基础,这表示着行政单位的运行成本、各类期间费用以及资金的配置会得到更加精准和明确的记录,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是否合理,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是否客观,这些影响行政部门资金使用规范性的因素将得到更进一步的控制,资金流动过程中的贪污腐败现象将被扼杀在摇篮里。
二、对行政单位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进行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开展针对新会计制度的业务培训
改革后的政府会计制度相较于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动,权责发生制的使用、收益法的调整以及双报告的编制,都对会计核算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显然当前的会计从业者无法满足变化后的准则对会计核算的要求,一方面,本身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竞争压力比较小,缺乏知识的更新和新技能的学习,另一方面,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很多内容都需要进行集中学习,否则难以掌握,因此,行政单位必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开展培训以适应新准则的要求。具体来说,培训的开展可以是形式多样的,在此之前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员工意见,选择最适合的方式以提高效率,聘请专家进行现场培训、举办专题讲座或内部学习班都是可行的方式,还可以与绩效考核联系起来以增强效果。
(二)強化信息化的会计核算系统
目前行政单位大多已经建立起了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体系,可以通过网上操作实现会计账目的编制和核算等工作,信息化水平相较于过去已有很大提升,然而面对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的信息化系统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首先,单位应根据新准则的变化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联系供应商开发适合的会计核算软件,软件应能实现“平行记账”功能,方便财务人员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方面的核算功能,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带来的便利;另外,行政单位应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建立起从预算到执行再到最终决算都得到覆盖的信息化平台,使单位资金的动态得到实时掌握,不仅方便会计核算的进行,也使决策的制定和修正有据可循。
(三)加强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作
虽然会计核算的工作主要由财务部门承担,但核算所涉及到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以及现金流量等项目是跟单位的各个部门都息息相关的,尤其是在会计制度改革后,核算工作更加细致也更加复杂,如果没有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恐怕很难顺利实现,因此,行政单位必须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为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障。一方面,财务部门要做好核算之前的准备工作,与产生收支业务的部门以及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合作,促使这些部门准确的提供财务信息和资产负债信息,使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准确而有效的开展;另一方面,财务部门在完成核算工作之后,应与负责绩效管理的人事部门保持联络,将核算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呈现给绩效考核人员,使其从绩效测评的角度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做好资产清查和新旧制度对接
新旧制度在资产负债的报表编制及其他很多方面都有所出入,因此在新制度颁布后也相继有各种准则要求行政单位重视资产清查以及新旧制度的对接,必要时可提前按照新制度要求进行试运行,这一点的确是不容忽视的,当前很多行政单位都存在着资产配置较为随意且管理不严的现象,所以说要在新制度正式实施之前解决好遗留问题,保证将来工作的顺利开展。除此之外,行政单位要向各级工作人员介绍新制度的要求,使其明确好各自的职责并根据工作特点做好对接,明确业务活动的核算准则,保证原来的“旧账”在新制度下仍能得到准确的反映,防止出现混乱。
三、结语
新政府会计制度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行政单位实际情况的标准,其有效实施必能加快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系统的规范化,也将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的接轨,因此单位自身也应根据新要求及时调整相关事宜,保证制度的落地并发挥其该有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赵青.《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对会计核算的影响[J].财会通讯,2018 (10):107-110.
[2]李博.关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基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角度[J].产业经济评论,2018 (3):90-94.
[3]马永义.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衔接规定的解读[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6):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