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桢
制度研究向来是中古史园地内的热门方向。正史“百官志”、“礼志”作为了解各代官制礼仪的门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同围绕制度的激烈讨论相比,以这些制度文献为本位的考察略显冷清,直到近年才出现触及其资料来源、篇目设置与内容安排的论著。 关注志书的编纂问题,一方面能让我们更准确地理解制度文本,为制度研究构筑扎实的史料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挖掘“百官志”、“礼志”的书写理念,我们可以窥知当时的人们对于制度的思考和认识,而这正是官制礼仪得以生发、演进的土壤。
沈约《宋书》的《百官志》《礼志》在中古正史相关志书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本文首先梳理中古“百官志”、“礼志”的编纂情况,指出演变的关键环节。稍后深入剖析《宋书》二志的取材与编纂,进而揭示它们在南朝的社会环境与学术氛围下形成的特质。
班固于《汉书》立《百官公卿表》(以下简称“汉表”),官制内容在纪传体史书中开始获得固定位置。“汉表”分为两部分,卷上为职官概述,卷下以表格形式记录西汉一代公卿的迁转。东汉国史《东观汉记》“表”的篇目仿《汉书》而设。[注] 吴树平:《〈东观汉记〉中的本纪、表、列传、载记和序》,《秦汉文献研究》,济南: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148-155页。《史通·古今正史》提到桓帝时期崔寔、曹寿等为《东观汉记》作《百官表》。[注] 刘知几撰、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12《古今正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17页。佚文显示,此表记述了东汉职官的设置与沿革,[注] 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42-144页。将其与“汉表”相关部分比较,可发现两者在项目安排与撰写方法上颇为相近。[注] 吴树平:《〈东观汉记〉中的本纪、表、列传、载记和序》,第148-154页。《东观汉记·百官表》整卷很可能都是以“汉表”为模板编制的,同样包括官制述要与公卿迁转表两部分。
不过此后,“百官表”迅速淡出,“百官志”开始显现。孙吴治下谢承撰写的《后汉书》是《东观汉记》后第一部东汉王朝史。[注] 参见吴树平《〈东观汉记〉的缺陷和诸家后汉书》,《秦汉文献研究》,第280-281页;安部聪一郎《後漢時代関係史料の再検討》,《史料批判研究》,第4号,2000年,第26-27页。《史通·书志》明确指出该书设有题为“百官”的志书。[注] 刘知几撰、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3《书志》,第52页。西晋司马彪叙述东汉史,继续使用“百官志”来讲述职官制度。《续汉书·百官志》与“百官表”区别明显:记录官员名字、迁转的表格不复存在,通篇以职官沿革、员额、职掌为内容。晚些问世的诸家“后汉书”、“晋书”以及南北朝正史在专论一代制度时,全都沿袭“百官志”的形式,[注]参见中村圭尔撰、付晨晨译《六朝官僚制的叙述》,《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6辑,2011年,第269-286页。唯何法盛《晋中兴书》例外。
《晋中兴书》设《百官公卿注》,该篇在隋唐类书里又被引作“百官公卿表注”、“百官公卿志”。《史通·表历》论“表”的变迁,谓:“至法盛书载中兴,改‘表’为‘注’,名目虽巧,芜累亦多。”[注]刘知几撰、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3《表历》,第49页。由此可知,《晋中兴书》采用了“表”这一书体,只是改称“注”。何法盛选择遵从《汉书》《东观汉记》两书为公卿立表的做法,《百官公卿注》中当安排有百官迁转的表格。
“百官志”取代“百官表”,是正史官制记述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变化。根据以上梳理,转折发生在汉魏之际。它的背景是什么?
首先应注意的是,“表”这一书体在魏晋以来的正史中遭到取消。这段时期影响较大的纪传体史书,如司马彪《续汉书》、范晔《后汉书》、陈寿《三国志》、沈约《宋书》等,均未安排史表。《晋中兴书》是唯一一部有明确材料可供说明的设表的史著。因为表的整体缺席,“百官表”失去了存在的依凭。
“百官志”能够取而代之,决定性的因素在于汉末制度之学兴起以后,职官制度在知识界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注]“制度之学”指,经胡广、蔡邕、应劭等学者提倡,研究当代制度在东汉后期成为一种自觉的学术行为,表现之一是《汉官解诂》《独断》《汉官仪》《汉官典职仪式》等围绕官制礼仪的专著大量出现。具体讨论见黄桢《制度的书写与阅读——对汉唐间政治文化的一项考察》,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第44-59页。“百官表”的重心是官场中的人事变动。虽然《汉书》《东观汉记》的《百官公卿表》都有对官制的记述,但毕竟只是表格的附庸,内容也比较简略。例如,“汉表”关于职掌、沿革的介绍,基本上限于三公九卿及郡县首长。各府属官等更低级官吏员额、置废、职任的情况无法由此获知。东汉后期以来,随着胡广、应劭等学者的倡导与实践,知识群体对官制的关注程度、认知深度得到巨大提升。[注] 黄桢:《制度的书写与阅读——对汉唐间政治文化的一项考察》,第44-59页。这种风气下,史书编纂者的焦点也发生了转移。《隋书·经籍志》史部职官篇的小序早已揭示两者间的关联:
今《汉书·百官表》列众职之事,记在位之次,盖亦古之制也。汉末,王隆、应劭等以《百官表》不具,乃作《汉官解诂》《汉官仪》等书。是后相因,正史表志,无复百僚在官之名矣。[注] 《隋书》卷33《经籍志二》,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69页。参见徐冲《〈续汉书·百官志〉与汉晋间的官制撰述》,《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期,第233页。
引文将“百官志”的出现归因于汉末制度之学的认识,可称精准。自汉魏之际谢承纂修《后汉书》开始,史家对官制本身的注重大胜以往,专记制度的“百官志”由此创立。这种新型志书登场后,正史包含的官制信息随之充实起来。
这段时期,“百官志”内部也产生了一些值得留意的动向。其中最重要的是“九卿”在叙述编排中的位移。我们知道,“三公九卿”不仅是儒家经典中的上古圣王之制,两汉也以此作为中央官制的基本架构。“汉表”、《续汉书·百官志》如实地反映了这一点,关于九卿的记述紧接在诸公之后。世入魏晋南朝,九卿在行政体系中的地位大幅走低,卫尉、太仆等职还一度遭到废弃。[注] 参见刘啸《魏晋南北朝九卿研究》,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3年版。另一方面,尚书、门下、中书、秘书等机构成为新的朝政核心,各省长官在官品位阶上也已超过诸卿。有意思的是,撰成于南朝后期的《宋书》《南齐书》二书,在“百官志”中依然将“九卿”部分安排在仅次于诸公、诸将军的位置。关于尚书、门下、中书、秘书的部分尽管篇幅更大、内容更精细,却只能屈居于后。该现象说明,“三公九卿”这一组合在南朝学者的观念里仍具影响,“汉表”以来形成的记述顺序被坚持采用。“百官志”与政治实态的脱节,至隋唐修史才被克服。《隋书·百官志》介绍萧梁职官,三公之下便是尚书、门下诸省,诸卿排在御史台、谒者台之后。[注] 参见吴宗国《三省的发展和三省制的确立》,吴宗国主编:《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页。唐修《晋书》的《职官志》也以相似顺序展开叙述。该志在材料上大量吸收了旧晋史的成果,但诸卿、诸省的位置一定出自初唐史官的重新安放。
对礼制的专门记述,在《史记》中已经存在。《礼书》论礼的兴衰,《封禅书》则述三代以来人君奉天地鬼神之事。《汉书》的《礼乐志》《郊祀志》继承了这种分野。蔡邕为东汉国史编纂“十志”,《礼乐志》《郊祀志》之设乃沿袭旧例,新创制的《车服志》《朝会志》专论舆服、朝会方面的仪制。关于《东观汉记》以后正史中礼仪类志书的设置情况,我们以表格形式列出其中有明确依据的部分:[注] 学者根据佚文内容推测:谢承《后汉书》有《礼仪志》,谢沈《后汉书》有《礼仪志》《祭祀志》,袁山松《后汉书》有《礼仪志》《祭祀志》,王隐《晋书》有《礼乐记》《舆服记》。周天游辑注:《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602、630页;汤球辑、杨朝明校补:《九家旧晋书辑本》,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98页。
书志依据谢承《后汉书》《舆服志》《史通·书志》①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祭祀志》《舆服志》今存范晔《后汉书》计划撰写《礼乐志》《舆服志》《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②臧荣绪《晋书》《礼志》《郊祀志》《舆服志》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臧荣绪《晋书》”条③唐修《晋书》《礼志》《舆服志》今存沈约《宋书》④《礼志》今存南齐国史《礼乐志》《郊祀志》《舆服志》《南齐书·文学·檀超传》⑤萧子显《南齐书》《礼志》《舆服志》今存魏收《魏书》《礼志》今存“五代史志”《礼仪志》今存①②③④⑤ 刘知几撰、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3《书志》,第52页。 《后汉书》卷42《东平宪王苍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433页。 章宗源撰、项永琴等整理:《隋书经籍志考证》卷1,《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第14卷,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2-23页。 陈爽根据《太平御览》所见“《宋书·舆服志》”推断,刘宋国史立有《舆服志》,后被沈约改定到《礼志》当中,见其《<太平御览>所引<宋书>考》,《文史》,2015年第4辑,第79-98页。 《南齐书》卷52《文学·檀超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891页。
能判明志书篇目的正史虽然不多,但以上梳理已足以反映“礼志”编纂在汉唐间的若干趋势。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舆服志”的出现,二是“郊祀志”的消失。
先看前者。关注和思考“轮騑冠章”,是东汉后期兴起的制度之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黄桢:《制度的书写与阅读》,第44-59页。“舆服志”因而得以在汉魏之际走入纪传体史书。“舆服志”此后成为中古正史的固定篇目。《宋书》《魏书》及“五代史志”虽无“舆服志”之名,但在其《礼志》或《礼仪志》中均辟有独立篇幅讨论车服制度。
“郊祀志”于齐梁之际退出正史。齐初议定体例、后由江淹等撰成的南齐国史,尚有《郊祀志》之设。沈约《宋书》诸志完成于齐末梁初,[注] 《出版说明》,《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页。“郊祀志”这一篇目遭到取消。沈氏在《志序》中批评了前代史家在“礼仪志”之外另设“郊祀志”、“舆服志”的做法:“班固《礼乐》《郊祀》,马彪《祭祀》《礼仪》,蔡邕《朝会》,董巴《舆服》,并各立志。夫礼之所苞,其用非一,郊祭朝飨,匪云别事,旗章服物,非礼而何?今总而裁之,同谓《礼志》。”[注] 《宋书》卷11《志序》,第204页。不过,细审《宋书·礼志》的内容可以发现,沈约在编排上仍未彻底摆脱“礼仪”与“祭祀”并立的传统,《礼志三》《礼志四》实为“郊祀志”的延续。《礼志三》卷首序言对此有清楚的说明:
司马迁著《封禅书》,班固备《郊祀志》,上纪皇王正祀,下录郡国百神。司马彪又著《祭祀志》以续终汉。中兴以后,其旧制诞章,粲然弘备。自兹以降,又有异同。故复撰次云尔。[注] 《宋书》卷16《礼志三》,第419页。参见闫宁《〈宋书·礼志〉编纂体例初探》,《北方论丛》,2015年第5期,第82-89页。
《宋书》是这场转变中的过渡环节。梁代萧子显则完全摈弃了以是否属于神祀为标准将国家礼制区别为“礼仪”、“祭祀”的二分法。《南齐书·礼志》内部,用《周礼》“五礼”对礼制进行归类,复按照吉、嘉、宾、军、凶的顺序记述萧齐一朝的礼仪。以往安置在“郊祀志”的内容,主要被纳入了吉礼的部分。此后出现的魏收《魏书》、“五代史志”、唐修《晋书》等,均为这一新型编排方式的继承者。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礼制度化”进程,是“郊祀志”消失的根本原因。魏晋以降,《周礼》之学繁荣昌盛,《周礼》在制度建设中的角色也日益重要。具体到礼制方面,《周礼》“五礼”的体系逐渐成为王朝治礼的框架,学者亦开始将其作为认知各类礼仪的基点。[注] 梁满仓:《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26-177页。这一倾向在齐梁之际达到顶峰,最显著的表现是齐武帝永明二年(484)开始,在尚书令王俭的主持下,新设职局,采集古今,修纂以吉、凶、宾、军、嘉为纲的王朝礼典。[注] 参见张文昌《中国礼典传统形成与礼官职能演变之关系》,《兴大人文学报》,第40期,2008年,第223页。这是前所未有的政治举动,《南齐书·礼志》卷首序言特别强调了该事件,从中可以看出它对该志礼制叙述产生的影响。汉魏以来正史书志“礼仪”、“祭祀”并立的做法,已不再符合南朝中后期史家对王朝礼制的认识。于是我们看到,以萧子显为代表的学者,用《周礼》“五礼”的结构改造了纪传体史书的礼制书写。[注] 《宋书·礼志》虽未完全摆脱礼仪、祭祀的两分法,但志中“周之五礼,其五为嘉”等语句显示,五礼体系已被作者接受。
在篇目的兴废之外,“礼仪志”内容的变化也不应忽视。比如对读《汉书·礼乐志》与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可以发现两志差异巨大。前者以时代为序,介绍诸帝治下与礼制建设相关的代表性事件;后者则将各类礼制放在《礼记·月令》的四时框架中阐述,内容以礼仪开展的具体程序为主。《续汉书·礼仪志》祖自蔡邕为东汉国史所撰《礼乐志》,[注] 代国玺:《蔡邕〈独断〉考论》,《文献》,2015年第1期,第154-166页。也就是说,“续汉志”的特点实际上与蔡邕关系颇深。蔡邕是汉末制度之学的代表人物,从该时期涌现的《汉官仪》《汉官典职仪式》等制度著作以及蔡氏自己的《独断》可以看出,这些学者对官制礼仪的运作细节抱有强烈的关注。《东观汉记·礼仪志》的记载重心转向仪节本身,当受到这一学术风气的影响。至于《礼记·月令》被用作组织叙述的框架,固然与“月令”在东汉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有关,[注] 参见杨振红《月令与秦汉政治》,《出土简牍与秦汉社会》,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1-233页;薛梦潇《东汉郡守“行春”考》,《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1期,第15-33页。更直接的原因在于蔡邕自己就是《月令》的专家。[注] 《隋书》卷32《经籍志一》记蔡邕撰《月令章句》十二卷,第922页。对《礼记·月令》的看重,促使蔡氏将各类礼仪安排在合乎“月令”精神的时序当中。《续汉书》之后的“礼仪志”,在展开论述时并不坚持以“月令”为纲,但沿袭了将仪节或者围绕仪节的讨论作为内容主体的做法。
在中古的制度类志书中,沈约《宋书》的《礼志》《百官志》尤其重要。上文展示了它在篇目演进史上的地位,除此以外,二志还因史实丰富备受青睐。[注]参见金毓黻《中国史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8页。
接下来就从材料来源的角度考察《宋书》二志的编纂。首先需要了解,选材工作出自沈约还是另有现成基础?
我们知道,今本《宋书》大幅吸收了何承天、徐爰所撰刘宋国史的成果。志书也不例外,在《志序》中,沈约交代了“八志”与何承天“宋志十五篇”的密切关系:
元嘉中,东海何承天受诏纂《宋书》,其志十五篇,以续马彪《汉志》,其证引该博者,即而因之,亦由班固、马迁共为一家者也。其有漏阙,及何氏后事,备加搜采,随就补缀焉。[注] 《宋书》卷11《志序》,第205-206页。
由引文可知,何承天的志书将接续司马彪“续汉志”作为目标。易言之,从曹魏到当前刘宋文帝时期的律历、天文、礼乐、职官等方面的情况,都属于何承天记录的对象。沈约诸志不以刘宋为限,叙事起自黄初之始,正是受到何氏的影响。在“宋志十五篇”的基础上,沈约开展了两项比较具有原创性的工作,一是为何承天已撰成部分查漏补缺,二是缀续元嘉后期至宋末的史事。后者很容易判定,而要从《宋书》“八志”对宋文帝以前历史的叙述中找出何承天、沈约各自的贡献,绝非易事。我们以《礼志》关于曹魏元会的记载为例稍作说明:
魏国初建,事多兼阙,故黄初三年(222),始奉璧朝贺。何承天云,魏元会仪无存者。案何桢《许都赋》曰:“……”王沈《正会赋》又曰:“……”此则大飨悉在城外,不在宫内也。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如此,则不在城外也。[注] 《宋书》卷14《礼志一》,第342-343页。后文引述《宋书》之《礼志》《百官志》,不再出注,仅随文括注页码。
据“何承天云魏元会仪无存者”之语,何氏的“礼仪志”由于材料缺乏而对曹魏元会着墨不多。“案”字以下属于沈约的补充,他搜集了何桢《许都赋》、王沈《正会赋》及王朗奏事中的相关材料并加以考释。此处因为有明确的提示,我们能够分辨何承天与沈约的劳动。
然而,像“案”、“何承天曰”这样的标记并不常见,多数情况下已无法对何、沈的成果进行区分。下文具体讨论《礼志》《百官志》的取材,在此过程中必须怀有的一项认识就是,两志关于宋文帝以前制度的资料,部分出自何承天的搜集与整理。
为便于讨论,我们把《宋书·礼志》五卷分为两个部分,专记舆服制度的《礼志五》稍后处理。
正史制度书写的首要资源自然是朝廷制定的法则与章程。在礼制方面,王朝以仪注作为活动开展的规范。《宋书·礼志》即大量援引仪注来说明魏晋以来的礼制状况。明确点出来源的就有晋武帝皇后先蚕仪注、晋咸宁元会仪注、晋穆帝纳皇后何氏仪注、晋孝武帝纳皇后王氏仪注、宋文帝藉田仪注、宋文帝大蒐仪注、宋文帝太子监国仪注等多种。还有不少段落虽未明言所出,但内容为仪式的详细程序,亦可判定为仪注的转抄。如《礼志一》“殷祀”条:
殷祠,皇帝散斋七日,致斋三日。百官清者亦如之。……上水一刻,皇帝著平冕龙衮之服,升金根车,到庙北门讫。……凡禘祫大祭,则神主悉出庙堂,为昭穆以安坐,不复停室也。(第349页)
引文具体介绍了宗庙褅袷礼仪中皇帝、百官在穿着、站位、行进路线等方面的要求。如此富含细节的规则当取自仪注无疑。不过,《礼志》没有交代这项仪注制定及施用的时期。后世的制度著作,如杜佑《通典》,笼统地将此条作为刘宋的仪节。[注] 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49《礼九》,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369页。根据文中皇帝所乘乃金根车这一点,结合孝武帝大明四年(460)改以玉辂祀郊庙的史实(第523—524页),该仪注可以被判定为刘宋中期以前的制度。另外,“皇太子及蕃王冠”、“纳后”、“临轩”、“读时令”、“南郊”、“殷祠”、“社稷”、“合朔”、“释奠”、“明堂”等条目并未过多言及这些礼制在东晋、刘宋的开展方式,而是以“官有其注”一笔带过。该现象显示,沈约为《礼志》编修搜集材料时,曾对现存的仪注类文献进行过充分的检阅。
君臣之间围绕礼制的讨论亦在《礼志》中占有极大分量。我们知道,自西晋开始,以行政文书为基础编辑的“起居注”,成为了国史的重要素材。[注] 参见乔志忠、刘文英《中国古代“起居注”记史体制的形成》,《史学史研究》,2010年第2期,第8-16页;聂溦萌《所谓正史:汉唐间纪传体官修史的生成》,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79-87页。《礼志》收录的晋宋两朝的诏敕表奏,就主要来自起居注。这一取材方式,在文献中留有证据。比如,《初学记·礼部》引《宋起居注》曰:“今太庙、太极,既以随时,明堂之制,国学之南,地实京邑,爽垲平畅,足以营建。”[注] 《初学记》卷13,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28页。《宋书·礼志》“明堂”条所载大明五年(461)“有司”的奏议里有几乎一致的文句:“国学之南,地实丙巳,爽垲平畅,足以营建。”(第434页)可以推测,《礼志》与《初学记》抄撮的是《宋起居注》中同一篇关于明堂设置的公文。《礼志》另有对东晋穆帝时期王彪之议合朔问题的记载:“至永和中,殷浩辅政,又欲从刘劭议不却会。王彪之据咸宁、建元故事,又曰:‘《礼》云,诸侯旅见天子,不得终礼而废者四,自谓卒暴有之,非为先存其事而徼幸史官推术缪错,故不豫废朝礼也。’于是又从彪之,相承至今。”(第353页)《太平御览·时序部·元日》所引《晋起居注》是对同一事件的记录,且更为详瞻。[注] 《太平御览》卷29,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36页。《礼志》这段文字应是基于《晋起居注》的缩编。
三国时代不存在撰述起居注的制度,《礼志》中魏、蜀、吴君臣的公文答对,当主要取自旧史。从遗留的痕迹看,东晋人孙盛所著编年体三国史《魏氏春秋》是《宋书》作者十分倚重的材料。关于曹魏明帝时期的宗庙制度,《礼志》云:
至景初元年(237)六月,群公有司始更奏定七庙之制,曰:“……”孙盛《魏氏春秋》曰:“夫谥以表行,庙以存容,皆于既殁然后著焉。……魏之群司,于是乎失正矣。”(第444页)
此处“群公有司”的奏议内容较《三国志·明帝纪》所记更为周全。[注] 《三国志》卷3《魏书·明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9页。引文末尾是孙盛关于奏议的批判,说明《魏氏春秋》原文就有对该事件的记载。可以推知,以上整段文字均来自《魏氏春秋》,《礼志》在移植史料的同时,也将孙盛此处的评论一并吸收。《晋书·孙盛传》载,孙氏的作品问世后受到很高的评价,“咸称良史”。[注] 《晋书》卷82《孙盛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148页。学者又根据《三国志》裴注所引《魏氏春秋》佚文指出,忠实地收录长篇诗文是孙盛著史的一大特点,陈琳撰写的檄曹操文、刘表遗袁谭书、曹植赠白马王彪诗、曹冏论封建的上疏等长文都是依靠《魏氏春秋》才得以完整保留。[注] 乔志忠:《孙盛史学发微》,《史学史研究》,1995年第4期,第32-40页。或许正是这些优点,让《宋书》将孙盛著作列为重要的取材对象。
《礼志》对孙盛著作的重视,还体现在《晋阳秋》的引用上。东晋太兴三年(320),元帝与群臣就庙祭之礼展开讨论,《礼志》记此事曰:
晋元帝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面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孙盛《晋春秋》曰:“《阳秋传》云‘臣子一例也’。虽继君位,不以后尊,降废前敬。昔鲁僖上嗣庄公,以友于长幼而升之,为逆。准之古义,明诏是也。”(第449—450页)
引文中包含《晋阳秋》对该事件的议论,按照上文的推导办法,我们认为整段文字均采自孙盛的著作。又,《礼志一》“正朔服色”条、《礼志二》“丧服”条以“孙盛曰”的形式引用了孙氏的评议,他针对的都是晋代推出的礼制措施(第333、399页)。这两次事件的记载与孙盛的史论一起,都应当源出《晋阳秋》。在《礼志》编纂者那里,《晋阳秋》发挥了补充起居注的作用。
为《礼志》提供素材的史著,还可以举出习凿齿的《汉晋初秋》。《礼志二》“丧服”条载:
晋文帝之崩也,羊祜谓傅玄曰:“……”玄曰:“……”祜曰:“……”玄曰:“……”习凿齿曰:“傅玄知无君臣之伤教,而不知兼无父子为重,岂不蔽哉……”(第392页)
引文的主体是羊祜与傅玄关于晋武帝是否应行三年之丧的问答。从末尾习凿齿对傅玄观点的批评来看,羊、傅二人的讨论是《汉晋春秋》中既已存在的记载。正是借助《汉晋初秋》这一媒介,《礼志》才得以收录这场官员间的私下对话。
仪注与礼议是《礼志》的主体,以上根据遗留的线索,就史料来源进行了尽可能的探讨。此外,沈约在文中多次针对具体仪节提出自己的考释,该部分的取材对象更为丰富。“三礼”等经典以及郑玄的注释自然常被引用。沈约也大量参考了前代学者的礼制专书或涉及礼制的著作,如卫宏《汉旧仪》、何桢《冠仪约制》、挚虞《决疑注》、虞喜《志林》等。《礼志》还从文赋中搜集可用于说明礼制的材料,包括张衡《南都赋》、张超“与陈公笺”、刘桢《鲁都赋》、何桢《许都赋》、王沈《正会赋》、王俊《表德论》、傅玄《元会赋》等。
《礼志五》实为“舆服志”,由两个部分构成:车服的制度规定和围绕车服制度的重要事件。
本卷卷首序言回顾以往出现的舆服文献,举出了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西晋颁布的《服制令》以及徐广《车服注》(第493页)。此三书正是前一部分的重点取材对象。稍微对比《续汉书·舆服志》与《礼志五》标明“汉制”的文字,即可看出编纂者对司马彪书的大量吸收。还有一些内容没有冠以“汉制”,但通过查证,亦可将源头上溯至“续汉志”。比如“进贤冠”条曰:“进贤冠,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梁数随贵贱。古之缁布冠也,文儒者之所服。”(第503页)司马彪《舆服志》载:“进贤冠,古缁布冠也,文儒者之服也。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公侯三梁,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两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学弟子,皆一梁。”[注] 《续汉书·舆服志》,《后汉书》,第3666页。可见,《礼志五》此条是根据“续汉志”进行的改写。这里不再特意标示“汉制”,说明进贤冠的形制一直得到延续。
关于《礼志五》以《服制令》为素材的问题,小林聪已有专门的研究。在服制部分,巨大的篇幅被用于讲述皇太子、诸王、三公直至黄门鼓吹等小吏的印绶、冠服,这段内容实际摘取自西晋《服制令》。[注] 小林聪:《六朝時代の印綬冠服規定に関する基礎的考察》,《史淵》,第130号,1993年,第77-120页。
《车服注》是徐广在东晋末年葺理车服制度过程中留下的著作,书中对历代君臣舆服进行过考释。[注]黄桢:《书籍的政治史——以〈晋公卿礼秩故事〉〈晋百官表注〉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5年第2期,第79-98页。在《礼志》中可以数次见到沈约对该书的称引。不过,沈氏对徐广说法的援用并未一一标明。比如“轻车”条云:“轻车,古之战车也。轮舆洞朱,不巾不盖,建矛戟幢麾,置弩于轼上,驾二。射声校尉司马吏士载,以次属车。”(第519页)《续汉书·舆服志》载:“轻车,古之战车也。洞朱轮舆,不巾不盖,建矛戟幢麾,輻車辄弩服。藏在武库。大驾、法驾出,射声校尉、司马吏士载,以次属车,在卤簿中。”刘昭于“輻車辄弩服”下注引“徐广曰”:“置弩于轼上,驾两马也。”[注] 《续汉书·舆服志》,第3650页。可见《宋书·礼志》在此句处选择了遵从徐广的说法。因《车服注》佚文有限,我们难以估计该书所提供的材料的分量,但可以肯定的是,该书对《宋书·礼志》的影响比目前确知的还要大很多。
《礼志五》第一部分很少专门提及刘宋的情况,第二部分则主要由刘宋君臣关于舆服的诏敕表奏构成。这批材料当通过查阅起居注得来。比如《礼志》载,宋明帝泰始四年(468),建安王休仁参议认为皇太子车驾“宜降天子二等,骖驾四马,乘象辂”(第524—525页)。《隋书·礼仪志》也引用了同一篇奏议,但出处标为“宋起居注”,[注] 《隋书》卷10《礼仪志五》,第206页。原文标点有误,应参照《宋书》修正。这也正是《宋书》此段文字的来源。《礼志》又记有同年宋明帝关于车服制度改革的诏书,由此确立了大冕、法冕、绣冕等构成的五冕体系,并且区分了五辂五冕适用的场合(第525页)。而《南齐书·舆服志》云:“宋明帝泰始四年,更制五辂,议修五冕,朝会飨猎,各有所服,事见宋注。”[注] 《南齐书》卷17《舆服志》,第340页。“宋注”即《宋起居注》,说明该事件在起居注中有详细的记载,《礼志》同样取材于此。
除了上文整理的主要取材对象,沈约亦广泛搜罗资料进行扩充。数次被引用的“徐爰曰”的内容当出自徐爰为刘宋国史所撰“舆服志”。《晋令》《晋先蚕仪注》是先代的制度规定。《宋志》同样吸收了应劭《汉官》、董巴《舆服志》、挚虞《决疑注》、傅畅《晋公卿礼秩故事》等制度专著的成果。傅玄《傅子》、虞喜《志林》涉及舆服的部分也被参考。《礼志》对张衡《东京赋》及其薛综注的利用,更彰显了沈约开阔的视野。
《宋书·志序》云:“百官置省,备有前说,寻源讨流,于事为易。”[注] 《宋书》卷11《志序》,第205页。由是可知,前人在官制方面的研究已十分丰富,沈约据此较为轻松地完成了《百官志》的编纂。稍晚撰成的《南齐书》在其《百官志》卷首序言中,罗列了各代官制领域的代表性文献,包括《周礼》《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晋令》《齐职仪》等。[注] 《南齐书》卷16《百官志》,第311页。这份书单反映了齐梁时期学者了解职官历史的门径。
《周礼》至《晋令》,很可能也是《宋书·百官志》宋以前官制记述的主要取材对象。沈约在文中有时会标示资料的出处,可以证明序言举出的《周礼》《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以及应劭《汉官》、鱼豢《中外官》等著述确曾被参考、引用。除此之外,《宋书》还搜集经注类、文赋类的材料进行补充,既包括郑玄的《周礼注》、王肃的《尚书注》,亦吸收了刘向“与子歆书”、皇甫规“与张奂书”、枣据《追远诗》的相关内容。
尽管汉晋间的制度沿革占据较大篇幅,但《宋书·百官志》的框架、条目毕竟是以宋制为据设立的,诸官在刘宋的品秩、员额、废置等情况也常被言及。不过这部分的材料来源,在志中没有留下线索。如果可以稍作猜测的话,除了宋廷颁布的品式章程,《南齐书·百官志》提到的由范晔、荀钦明、虞通之、刘寅等人编纂的刘宋《选簿》、《百官阶次》应是沈约重点关注的对象,宋齐之际出现的通代性官制著作《百官春秋》《齐职仪》也是可以利用的资料库。[注] 参见章宗源撰、项永琴等整理《隋书经籍志考证》卷10,第197-199页。
上节的考述已给人留下《宋书》“百官志”、“礼志”取材广泛的印象,这正是两志在编纂上的第一项特质。梁代阮孝绪在其《七录》中建立的图书分类法,[注] 阮孝绪:《七录序》,《广弘明集》卷3,《四部丛刊》本,第14-18页。是南朝学者对书籍文献与知识领域的一种划分方式,我们以此进一步展示《宋书》二志的取材规模。《七录》的第二大类名为“记传录”,相当于《隋书·经籍志》的“史部”,其下包含十二个子目。《礼志》《百官志》的主体材料就来自“记传”类中“国史部”、“注历部”等多个子目的书籍:
国史部如班固《汉书》、司马彪《续汉书》、鱼豢《魏略》、孙盛《魏氏春秋》、孙盛《晋阳秋》、习凿齿《汉晋春秋》注历部如《晋起居注》《宋起居注》职官部如应劭《汉官》、傅畅《晋公卿礼秩故事》仪典部如卫宏《汉旧仪》、董巴《舆服志》、《晋先蚕仪注》、挚虞《决疑注》、徐广《车服注》法制部如《晋令》
此外,两志援引的《尚书》《周礼》等经典以及后人的注释,属于《七录》的“经典录”。傅玄《傅子》、虞喜《志林》乃“今诸子”,[注] “今诸子”一语出自《隋书》卷32《经籍志一》对王俭《七志》“诸子志”的介绍,第906页。《七录》将其列入“子兵录”。被大量利用的汉晋间诗赋材料是出自“文集录”的文献。也就是说,《礼志》《百官志》作者搜集材料的范围,绝不局限于史传,而是囊括了《七录》分类体系下除“技术录”、“佛录”、“道录”以外的所有图籍。
与早前成书的《续汉书》相关志书比较,可以凸显《宋书》二志的这一特色。《续汉书·百官志》的撰写体例是:源自东汉“官簿”的“正文”叙述职官及其官属的名称、员额与秩级,西晋司马彪所作“注文”叙述职官的职掌与沿革。[注] 徐冲:《〈续汉书·百官志〉与汉晋间的官制撰述》,第201—238页。该志的取材对象当为官府档案以及与官制有关的法令规章、国史旧文。《礼仪志》的主题为祭祀以外诸礼的施行仪节,材料的源头是东汉的仪注,《宋书·礼志一》的序言已有说明:“司马彪集后汉众注,以为《礼仪志》。”(第327页)《祭祀志》介绍封禅、郊庙、明堂、社稷等礼制,具体内容可分为三类:一是时间、神位、牲器、用乐等行礼仪节;二是君臣的相关讨论;三是历代行礼实录。[注] 闫宁:《〈宋书·礼志〉编纂体例初探》,第83页。第一类的史源同样为汉廷制定的仪注,后两类当主要采自东汉一代持续编修的国史。《舆服志》的取材对象稍广,除了制度章程,如卤簿、明帝颁布的冕服规定等,学者的研究也被吸收,多次引用的“胡广说曰”即为例证。[注] 《续汉书·舆服志》,第3666-3668页。总的来看,《续汉书》诸志的材料来源比较单一,如果按照《七录》的书籍分类,其选材对象仅限于“记传录”。
正史制度书写取材范围在西晋南朝间的变化,首先反映的是史家视野的拓展。在《宋书》作者那里,建立针对职官礼制的论述,不再满足于从仪注、律令与旧史中抄录材料。无论是经注、诸子还是诗赋,只要有涉及制度的内容,都被纳入了查考的范围。于是我们看到,《傅子》《志林》的相关论说被采掘而出,张衡《东京赋》可用于解说“充庭之制”,枣据《追远诗》被当作阐释刺史循行的材料,王俊《表德论》则成为魏末碑禁的证据。当然,这种对史料丰富性的追求,不是《宋书·礼志》《百官志》编纂过程中的特有现象。广泛搜集素材、充分占有史实,是南朝史学领域的整体倾向。[注] 胡宝国:《知识至上的南朝学风》,《文史》,2009年第4期,第151-170页。它的形成,受到当时学术氛围的滋养。南朝堪称“知识至上”的时代,“博学多识”被大力推崇,[注] 吉川忠夫著、王启发译:《六朝精神史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58-260页。胡宝国:《知识至上的南朝学风》,第151-170页。《颜氏家训》所谓“夫学者贵能博闻也,郡国山川,官位姓族,衣服饮食,器皿制度,皆欲根寻,得其原本”即士人群体学术态度的写照。[注] 颜之推撰、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卷3《勉学》,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22-223页。沈约自己就是这股学风的代表人物。沈氏曾自述“少好百家之言,身为四代之史”。[注] 《梁书》卷33《王筠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487页。《梁书·沈约传》云“好坟籍,聚书至二万卷,京师莫比”,又称其“该悉旧章,博物洽闻,当世取则”。[注] 《梁书》卷13《沈约传》,第242页。另外,《南齐书·崔慰祖传》《梁书·刘显传》都有沈约策问后辈学者经史故实的记载,[注] 《南齐书》卷52《崔慰祖传》,第901页;《梁书》卷40《刘显传》,第570页。这类事迹说明他在博学上的造诣得到了知识阶层的推重。正是经沈约之手,南朝贵博尚通的学术特点被注入制度撰述,正史的相关志书因此呈现出材料多元、内容丰富的面貌。
众多涉及官制礼仪的书籍的存在,是沈约得以广泛取材的条件。汉魏以降,史书数量激增,纪传体、编年体著述大量问世。[注] 参见胡宝国《〈三国志〉裴注》,《汉唐间史学的发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85-89页。晋宋官方对修史制度的整备,使国史、起居注的编纂得以稳定运作。[注] 参见聂溦萌《所谓正史》,第79-101页。至沈约撰《宋书》时,关于汉宋间历史的记录已有可观的蓄积,为其搜检官制礼仪类的事迹、诏奏提供了深厚的基础。沈氏利用的史著,可以确认的就有《魏略》《魏氏春秋》《晋阳秋》《汉晋春秋》《晋起居注》《宋起居注》等多种。更重要的是,制度之学在汉末兴起以后,专门记述职官、礼仪、舆服的著作呈喷涌之势。据《隋书·经籍志》载,三国至刘宋时期出现的制度撰述多达二十余部。[注] 《隋书》卷33《经籍志二》,第967-972页。西晋荀勖《中经新簿》“丙部”中有与“史记”并列的“旧事”、“簿”、“杂事”,[注] 《隋书》卷32《经籍志一》,第906页。参见聂溦萌《从丙部到史部——汉唐之间目录学史部的形成》,《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3期,第99-103页。《七录》设立 “职官部”、“仪典部”,来自书目分类的重视亦可说明制度书写的繁荣。该学术领域的积淀,极大地方便了《宋书》相关志书的采编,用沈约自己的说法就是“备有前说,寻源讨流,于事为易”。对比东汉中期学者面临的“藏于几阁,无记录者”的窘况,[注] 《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胡广《汉官解诂》,《后汉书》,第3555-3556页。可谓天翻地覆。
另外,从沈约引述材料的方式可以看出制度文献在南朝社会广泛流通。上文已经提到,《礼志》“皇太子及蕃王冠”、“纳后”、“临轩”、“南郊”、“社稷”、“合朔”、“释奠”、“明堂”等条目并未详细记载此类礼制在东晋、刘宋的开展方式,而是以“官有其注”一笔带过。《宋书》这项处理背后的逻辑是:既然官方已经制定、颁布了相关仪注,《礼志》也就不必重复叙述。换言之,晋宋仪注不是藏于宫廷的奇篇秘籍,对于与沈约同时代的人来说,是熟悉、易见的资料。前引《南齐书·百官志》的序言也可为制度文献的流通提供例证。序言曰:“诸台府郎令史职吏以下,具见长水校尉王珪之《职仪》。”[注]《南齐书》卷16《百官志》,第311页。查《百官志》内文,“诸台府郎令史职吏以下”的官职确实罕见述及。《齐职仪》曾于永明九年(491)上呈,入藏秘阁,[注] 《南齐书》卷52《文学·王逡之传》,第903页。但从萧子显之语可知,该书在齐梁社会亦曾广泛传阅,低级职官的情况已由其阐明,《南齐书》便可不再赘言。处士阮孝绪编纂的《七录》,虽据秘阁目录有所增补,但毕竟以士人藏书为根基,其“职官部”记录的“八十一种、一百四帙、八百一卷”与“仪典部”记录的“八十种、二百五十二帙、二千二百五十六卷”,[注] 阮孝绪:《七录序》,《广弘明集》卷3,第9页b、15页a。当有不少散在民间。南朝聚书之风盛行,[注] 胡宝国:《知识至上的南朝学风》,第151-170页。“四境之内,家有文史”,[注] 《隋书》卷32《经籍志一》,第907页。由以上梳理可见,制度撰述在宫廷以外的民间藏书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宋书·礼志》与《百官志》的第二项特质表现在沈约对制度的讨论与考证上。两志当中,作者常常打断对于制度历史的描述,插入自己的判断。略举数例。《礼志一》“元会”条提到放置于殿庭的白虎樽:
正旦元会,设白虎樽于殿庭……案《礼记》,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白虎樽,盖杜举之遗式也。画为虎,宜是后代所加,欲令言者猛如虎,无所忌惮也。(第345页)
引文由两部分构成,第一句记录相关仪节,此后沈约以“案”字引出他本人的理解。在第二部分中,沈约列出《礼记》的材料说明白虎樽的来历,并推测了“画为虎”的寓意。《礼志五》叙帽、帢曰:
徐爰曰:“……”史臣案晋成帝咸和九年(334)制,听尚书八座丞郎、门下三省侍郎乘车白帢低帻出入掖门。……后乃高其屋云。(第520页)
此处,沈约在“史臣案”下提供了自己关于士庶日常所著冠的看法。同卷车制部分在记录东汉卤簿之后,沈约用“案”、“史臣案”的方式探讨了“云罕”、“旄头”、“木牛”等物件(第499-500页)。这段文字在广泛引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作者本人的观点,内容丰富细致,是沈约诸考证中篇幅最大者。
再看几条出自《百官志》的材料。“博士”条云:“班固云,秦官。史臣案,六国时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第1228页)这是沈约对前人说法的修正。关于太尉府掾属,志云:“案掾、属二十四人,自东西曹凡十二曹,然则曹各置掾、属一人,合二十四人也。”(第1221页)案语的目的在于分析掾属人数的内在缘由,结论颇为合理。还应注意的是,沈约围绕官制礼仪的考证,并未都用“案”、“史臣案”一一标明。最明显的例子是针对官职名称的解说。如“大司马”条云:“司,主也。马,武也。”“廷尉”条曰:“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兵狱同制,故曰廷尉。”(第1219、1230页)此外,《百官志》在述及光禄勋、少府、大鸿胪、导官令、尚书仆射、尚书、度支尚书、给事黄门侍郎、长水校尉诸职的段落,均对其官名含义有所讨论。这类文字同样属于沈约个人的见解。
在此前问世的《汉书》《续汉书》相关志书中,我们很难见到相似内容。面对制度变迁,班固、司马彪的身份近于旁观者,二人的工作主要限定在史料的搬运与转述。沈约却不满足于整理、记录历史现象,他频繁地与叙述对象展开对话,力图通过自己的研究为官制礼仪提供更深刻的解释,使得《宋书》的《礼志》《百官志》呈现出浓烈的学术性。
正史制度书写的这一崭新面貌,与制度之学的持续进展密切相关。撰《汉官解诂》的胡广、撰《独断》的蔡邕、撰《汉官仪》的应劭等制度之学的初代学者,在搜求、编排相关资料的同时,已开始将自己的思考通过训释的方式注入著述当中。晋宋间涌现的官制礼仪著作同样不止步于罗列条文、描述沿革,由《晋公卿礼秩故事》《晋百官表注》《车服注》的佚文可以看出,傅畅、荀绰、徐广在制度考证方面投入了大量心力。[注]参见黄桢《书籍的政治史》,第79-98页。齐梁之际问世的《齐职仪》代表了制度之学在南朝达到的新高度。该书作为官制通史,述历代分职,“凡在坟策,必尽详究”。作者王珪之眼界开阔,将等级掌司、黜陟迁补、章服冠佩这些素来被分别讨论的内容汇聚于一书。[注] 《南齐书》卷52《文学·王逡之传》,第903页。该书留存在唐宋类书中的不少段落,如关于“乘黄令”、“尚书八座”何以得名的分析,[注] 《艺文类聚》卷4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851-852页。《太平御览》卷230,第1094页。彰显着制度之学的考释传统得到继续发扬。上文已指出,《宋书·礼志》与《百官志》的编纂曾广泛参考汉宋间制度学者的专题著述。两志在分析探究方面的积极作为显示,除了材料和观点,制度之学对于官制礼仪的学术态度也被继承。
当然,《宋书》二志得以充分融入制度之学的脉络,达到一定的学术高度,关键因素在于作者沈约。设官分职与礼制朝仪,其实是沈约长期关注的问题。这可以从沈氏对王朝制度建设的深入参与看出。礼制方面,比如《隋书·礼仪志》载,天监六年(507)梁武帝与群臣商讨元会仪,沈约对仪注中的升殿方式提出了修正方案。[注] 《隋书》卷9《礼仪志四》,第183页。另外,《五礼仪注》的撰修,是萧梁在礼制领域的巨大创获。沈约乃重要促成者。据徐勉《上修五礼表》,修礼机制由沈约领衔议定:“尚书仆射沈约等参议,请五礼各置旧学士一人,人各自举学士二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者,依前汉石渠、后汉白虎,随源以闻,请旨断决。”后因“礼仪深广,记载残缺”,“宜须博论,共尽其致”,沈约又与张充、徐勉同参厥务。[注] 《梁书》卷25《徐勉传》,第381页。《隋书·经籍志》史部职官篇所载沈约《新定官品》又为我们了解沈氏与官制改革的关系提供了线索。[注] 《隋书》卷33《经籍志二》,第968页。萧梁初期,官方曾对官品位阶进行过两次大调整。萧衍称帝后不久,即命尚书删定郎蔡法度定九品。[注] 《隋书》卷26《百官志上》,第729页。至天监七年(508),革选,十八班体系推出,官品也开始析分出正从上下。[注] 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78-397页。《新定官品》应是对梁初这一系列制度变动的记录,[注] 参见周文俊《〈通典〉所论官品脉络的史料辩证》,权家玉主编:《中国中古史集刊》第1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89-215页。反映沈约曾参预其中。从“二十卷”的篇幅来看,该书内容不限于刊载品阶规定,很可能包含沈约的考释和解说。综合上述,围绕王朝制度的思考和研究,是沈约学问体系的重要部分。[注] 值得留意的是,此前相继主持刘宋国史纂修的何承天与徐爰也在官制礼仪之学上颇有造诣。《宋书》卷64《何承天传》、卷94《恩幸·徐爰传》,第1711、2307、2310页。因此,撰写《宋书》二志期间,沈约不只站在正史编纂者的立场,他还具有官制礼仪研究者的身份。《礼志》《百官志》实际上是沈约制度之学的系统表达。
以上主要从材料选取的角度对《宋书》“礼志”、“百官志”的编纂进行了考察,并结合南朝的社会环境以及作者的学术基础阐释了二志的特色。稍后问世的《南齐书》之《礼志》《舆服志》《百官志》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宋书》的风格。
南朝实为制度撰述的鼎盛时期。对《隋书·经籍志》史部“职官篇”、“仪注篇”略微一瞥即可有所领会:该时期制度著作不仅名目繁多,且动辄数十上百卷。进一步看,南朝学者关注的官制礼仪不再限于本朝的范围,陶藻《职官要录》、周迁《古今舆服杂事》等都是稽考历代的著作。[注]参见姚振宗撰、刘克东等整理《隋书经籍志考证》卷17、卷18,《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第15卷,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723、754页。与此同时,制度书写也受到王朝官方的极大重视。齐、梁、陈三代的“五礼仪注”,以及作为政典的《齐职仪》《梁官》,均为政治权力推动的成果。[注]参见张文昌《中国礼典传统形成与礼官职能演变之关系》,第207-240页;闫宁《中古礼制建设概论》,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6年版,第88-142页;黄桢《制度的书写与阅读》,第155-166页。取材广泛、考辩精深的《宋书》《南齐书》“礼志”、“百官志”,为我们展示了这一时期的官制礼仪之学在正史志书的框架内所能达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