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阳,谢昌凡,杨思宇
(福建农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减贫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据2017年国家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连续五年持续下降,贫困发生率持续降低。截止到2017年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至3 046万,贫困发生率降低为3.1%。但我国人口基数庞大、贫困问题依然复杂,解决剩余贫困人口问题难度加大。近年来,我国在扶贫实践中,逐步摸索并形成了具有本国特色的扶贫政策和项目体系。产业扶贫是“五个一批”扶贫方略之首,兼具增收和赋能的双重作用。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是产业扶贫在农业领域内的具体实践,它是指在空间优势的基础上,调动多方主体提供要素资源,融合作用于地区特色种养业,来增加农户收入、增强农户能力和实现持续发展。
目前学界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研究十分丰富。国外有学者研究发现,在最不发达国家的农村地区中,农业仍然是农村发展的起点[1],农户参与农业产业能够增加家庭收入,进而提高整体的福利水平[2-3]。而农户是否参与农业产业与农户的特征有关,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和金融资产禀赋特征影响农户参与农业产业的行为[4]。国内相关研究也发现,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有利于地区生产发展和增收脱贫。它既处理了高需求与低供给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城乡农业产业发展诸要素资源的融合,又赋予了贫困户内生发展能力,并加快了贫困地区脱贫的步伐。同时,也保护了贫困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5-7]。此外,农户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与农业产业发展存在紧密关系,农业产业发展总体上促进了农户收入增长,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户的多维贫困[8-9]。但对于极端贫困户来说,产业扶贫总体效果有限[10]。在产业扶贫项目农户参与方面,家庭人力资本状况和土地数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1-12]。而对于产业扶贫整体成效来说,贫困户特征并非重要因素[13]。陈俊华等研究还发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带动农户能力的提升和就业增收[14]。
虽然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项目申请前的选择性平衡,申请中的利益植入,落地后的弱者吸纳和精英捕获,最终使得扶贫瞄准偏离、扶贫目标异化、扶贫资源碎化和基层社会的溃散与重组[15-19]。杨永伟等通过分析秦巴山区B县Y村的烟叶种植案例也发现,在农业产业扶贫的组织场域内,地方政府和公司在“打包”中利益最大化的适应性行为选择,改变了场域内资讯交换渠道与资源传递方式,固化了各行为主体在场域内的权利关系与位置关系,使得扶贫资源更多地流入村庄精英群体,而贫困户则被边缘化,参与动力不足,最终导致农业产业扶贫项目中国家的制度表达与项目实践相偏离[20-21]。这当中既有效率效益与道德的矛盾,又有科层制和项目制之间的冲突[17,22]。
虽然现有研究已经比较丰富,但目前已有的研究大多是针对产业扶贫进行规范研究,主要从产业扶贫的运作机制体制、模式、困境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定性探索,而利用调研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的还相对较少。本文将在湖南、湖北、重庆和贵州四省(市)990个农户问卷调研的基础上,从参与、获得补贴和补贴额度三个方面定量分析农户对农业产业扶贫的参与状况,使用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分析农户参与状况的影响,并分析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参与状况和影响因素的差异。分析结论将对农业产业扶贫相关政策调整提供一定参考。
本文所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务院扶贫办于2013年6月在湖南、湖北、重庆和贵州四省(市)开展的农户调研,调查范围涉及了4个贫困县,分别是湖南省芷江县、湖北省利川县、重庆市石柱县和贵州省印江县。其中,湖南芷江县有250户,占比25.25%;湖北利川县有246户,占比24.85%;重庆石柱县有241户,占比24.34%;贵州印江县有253户,占比25.56。本文采用stata12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本文对2012年农户是否参加项目、是否获得补贴和获得补贴均额进行统计分析。在调查问卷中,通过询问被调查者“是否参加农业产业扶贫”“如果参加,是否获得资金或实物补贴”和“如果获得补贴,获得多少补贴(包括实物折钱)”,获得以上三个方面的信息。
农户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参与状况,可以从参加和获得两个角度来分析。一是农户是否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状况;二是农户是否获得各种形式的补贴和获得补贴的平均数额。本文将农户的贫困状况、参与状况和获得状况进行交互分组,根据国家的贫困线标准将所有农户分为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比两组农户在是否参加、是否获得补贴和获得多少补贴三方面的参与状况。
描述性分析表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更多地让非贫困户获益。如表1所示,以农民人均纯收入2 300元为贫困线标准,把农户分成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两组。总体样本中,有41.11%的农户参加了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有36.46%的农户获得了农业产业扶贫项目补贴。贫困户中有38.80%的农户参加了农业产业扶贫项目,低于非贫困户4.67个百分点;贫困户中有34.40%的农户获得了农业产业扶贫项目补贴,低于非贫困户4.17个百分点。在获得补贴的平均数额上,全体农户的户均补贴数额为1 390.88元,贫困户获得的户均数额为1 273.63元,低于非贫困户的1 497.58元。从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参与项目状况、获得补贴比例与获得补贴额度来看,贫困户受益程度远低于非贫困户,说明贫困户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参与状况不佳,产业扶贫项目的精准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表1 2300元贫困线分组下农户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参与状况
为分析农户对农业产业扶贫参与状况的影响因素,本文以农户是否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农户是否获得补贴和获得补贴的额度作为因变量,分别用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进行分析。
具体来说,Probit模型是假设自变量变动对因变量取值概率服从累积正态分布函数的二值响应模型。即假设每一个个体面临两者选其一的情况,且其选择依赖于可观测的特征,旨在描述个体或农户的一组特征与该个体或农户所做某一特定选择的概率之间的关系[23]。这里Probit模型用于分析农户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或获得项目补贴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农户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概率或获得补贴概率用数学形式表达为:
式(1)中:y=1表示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或获得补贴,y=0表示未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或未获得补贴;F(.)表示标准正态分布的累计分布函数;x1,x2,…,xk指影响农户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因素,β0,β1,β2,…,βk为估计系数。在影响因素中,除重点关注农户经济水平和农业产业扶贫项的项目因素,本文还选取了三类因素,分别是家庭人口特征、家庭土地特征和家庭区位特征。
Tobit模型适用于因变量存在裁剪现象的情况,这里用来分析农户累计获得补贴额度受哪些因素影响,其表达式为:
式(2)中:y*为可以观察到的农户获得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补贴额度,y*是潜变量,满足经典假设下正态分布、同方差假定。当y*>0时,y=y*;当y*≤0时,y*=0。x1,x2,…,xk是指影响农户获得补贴额度的诸因素,包括的具体变量和 Probit模型相同,β0,β1,β2,…,βk为待估系数。表2提供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值。
表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在模型的估计中,本文按照总样本、贫困户、非贫困户三组分别分析影响农户参加的因素。模型1主要是总样本的家庭人口特征、家庭土地特征和家庭区位特征对农户是否参与的影响;模型2和模型3分别是贫困户、非贫困户是否参加的影响因素状况,以此来研究在家庭贫困与否的情况下,自变量对农户参加产业扶贫项目的影响程度和差别。具体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无论农户是否贫困,湖南省的区位因素对农户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正向影响显著,湖北省的区位因素负向影响显著。这可能与当地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特征、地方与国家政策的扶持力度有关。湖南省是国家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国家集中连片的特困区,是国家脱贫攻坚的重要对象。地方政府发文鼓励发展山区优势产业、民族特色手工业和传统高效农业,更从信息、物流、资金、基础设施和土地等多方面给予保障,这表明农业产业扶贫的落实不仅仅与农户本身有关。
表3 Probit模型回归结果†
在总体样本回归结果中,家庭常住人口对农户参与有显著负向影响,家庭常住人口越多,参与可能性越低。这可能是随着城镇化率提高和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农村主要劳动力选择融入城市,而家庭常住人口多是老人、小孩和妇女。劳动力数量和土地耕种面积对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这表明劳动力越多、实际耕种的土地面积越多的家庭,参与的可能性越大。土地耕种面积和劳动力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模型2中,贫困户家庭的劳动力数量对农户参与产业扶贫项目正向影响显著,表明贫困家庭劳动力越多,参与的可能性越大。与模型2相比,模型3中土地耕种面积对非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正向影响显著,即家庭实际耕种土地面积越多,越倾向于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换言之,在影响农户参加产业扶贫项目与否的因素中,受家庭经济水平影响,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有着显著的差别。影响贫困户参加与否的主要因素是家庭劳动力数量,而影响非贫困户参加与否的主要是土地耕种面积。贫困户的劳动力数量决定了土地的耕种面积,劳动力是贫困户生产发展的基础,贫困户参加产业扶贫的方式单一。非贫困户掌握较多生产要素,相对更容易参与。从这一点来说,非贫困户更容易获得参与产业扶贫的机会,即贫困户不易获得这个机会。
此外,家庭患病人数和学生人数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影响方向相反,但不显著。患病人数是贫困户参与项目的可能限制,这可能是患病人数通过影响劳动力的质量进而决定劳动力数量;学生人数是非贫困户参与项目的可能限制,这可能是非贫困户为寻求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而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进城伴读。在总体样本、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样本中,户主受教育年限均对农户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有正向影响,但并不显著,这可能是个体人力资本水平较高的户主,有更大机会从事非农务工,而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只是备选生计策略。
为了解参加农户在产业扶贫项目中是否获得补贴的影响因素,以下仍然对总样本、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使用Probit模型进一步分析,并对比影响贫困户和非贫困获得农业产业扶贫补贴的因素差异。模型4是参与项目农户总样本的家庭人口特征、家庭土地特征和家庭区位特征对是否获得补贴的影响;模型5和模型6分别是贫困户、非贫困户是否获得补贴的影响因素状况。具体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模型4中户主的受教育年限与获得补贴有着显著正向关系。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获得补贴的可能性越大,这可能是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能够快速理解、接受、宣传政策或项目并学习必要的技能,从而推动项目进行。农户的区位因素对是否获得产业补贴显著正相关,湖南省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农户获得补贴的可能性更大,这可能与湖南省实施的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户主受教育年限对非贫困户是否获得补贴影响显著,户主受教育年限越长,非贫困户获得补贴的可能性越大;与非贫困户相比,影响贫困户是否获得的因素绝大部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表明贫困户的同质性较强,普遍能力较低,户与户之间差别不大。即便政策倾斜,也不易获得。
此外,劳动力数量、患病人数和土地耕种面积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获得补贴与否存在相反影响,但不显著。贫困户获得补贴与否与家庭患病人数和土地耕种数量存在正向关系,这可能是贫困户因病致贫可行能力受损,又因能力受损直接导致土地经营数量下降;非贫困户获得补贴与否与劳动力数量存在正向关系,这可能是非贫困户劳动力资本水平在支配其他要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综合来看,贫困户家庭人力资本状况低于非贫困户,贫困户不易获得补贴。
通过Tobit模型对农户获得补贴额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具体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Tobit模型回归结果†
如表5所示,从参加项目的总体样本来看(模型7),劳动力数量、户主外出务工或经商年限正向显著于补贴额度。具体来讲,家庭劳动力越多,获得补贴额度可能越高;户主外出务工或经商年限越长,获得补贴金额可能越多。这可能是个人经验和劳动能力的累积效应。
在区位因素上,湖南比贵州更容易获得补助,与前文结论相似。对于贫困户来说,湖南省的区位因素在家庭获得补助额度方面发挥着正向积极作用。此外,户主的受教育年限与获得补贴额度成显著负相关关系,这主要是因为贫困户多为人力资本不足的家庭,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农户都选择外出务工。对于非贫困户来说,劳动力数量、户主外出务工或经商年限显著正向影响补贴额度,即劳动力越多、户主外出务工或经商年限越长,获得补贴额度可能越高;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可能获得更多的补贴。从人力资本这个角度来看,贫困户在获得产业补贴的过程中,处于劣势空间,更多的补助为非贫困户获取。
本文利用湖南、湖北、重庆和贵州四省(市)990个农户样本,分析了农户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参与状况,使用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是否参加项目、是否获得补贴和获得补贴额度的因素。此外,本文还分析了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在农业产业扶贫项目中参与状况及影响因素的差异。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描述性分析表明,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农户比例和获得项目补贴的农户比例均在40%左右,贫困户的整体参与状况不如非贫困户。具体表现为:贫困户参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比例和获得补贴的比例均低于非贫困户;在获得补贴的均额上,贫困户也低于非贫困户。总体上,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精准度仍需要进一步提升。
第二,家庭劳动力数量、土地耕种面积和家庭常住人口数对农户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行为有显著影响。户主的受教育年限对农户是否获得补贴有显著正向影响,家庭劳动力数量和户主外出务工或经商年限对农户获得补贴的额度产生显著正向影响。按贫困分组来看,影响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是否参加项目、是否获得补贴和获得补贴额度的因素差异明显。土地耕种面积对非贫困户参与项目产生显著正向影响。与非贫困户相比,劳动力数量对贫困户是否参加项目正向影响显著。在是否获得补贴的影响因素方面,非贫困户户主受教育年限对是否获得补贴正向影响显著,而区位特征是影响贫困户是否获得补贴的主要因素。在获得补贴额度上,贫困户的劳动力数量、户主受教育水平和户主工作年限影响程度均低于非贫困户。
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支持力度。首先,继续保持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在扶贫攻坚中的核心地位,发挥其连接贫困户的纽带作用,为贫困户提高全面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其次,加强产业发展的系列保障措施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规范与法律建设、市场风险体系建设,优化其外部发展环境,以保障产业扶贫项目健康发展。再者,引导扶贫资金向产业扶贫项目倾斜,提高扶贫率。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普及宣传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知识。首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和深入了解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作用,提高其减贫效果。其次,要让贫困户了解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知识、作用和意义,培养他们主人翁意识和合作发展观念。
三是提高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意愿与程度。首先,可将社会健康保障工程引入到农业产业扶贫项目中,预防与减少贫困群体因病损害劳动力质量,因低质劳力而影响劳动力数量,进而基于“缺陷自选择”被挤出项目。其次,有针对性地提高贫困户家庭的劳动力质量。可对具有一定可行能力的贫困户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并鼓励有外出务工倾向的贫困户从事非农工作,增加其外出务工的经历。再者,提升贫困户家庭潜在劳动力人力资本水平。可将教育扶贫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相结合,保证贫困户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机会,提高其人力资本水平保有量。
此外,应加大对非贫困户教育资源和劳动技能培训的投资,进一步提高其家庭人力资本水平,以保证其非农务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有意返乡创业的新型农民,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乡土网络关系的基础上,吸引更多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