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静 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汽车种类也在增多,车价越来越大众化,多数家庭都趋向于购买汽车作为代步工具。2016年小型载客汽车达1.6亿辆,其中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型载客汽车(私家车)达到1.46亿辆,占小型载客汽车的92.60%。与2015年相比,私家车增加2208万辆,增长15.08%。全国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36辆私家车,成都、深圳、苏州等城市每百户家庭拥有私家车超过70辆。
普遍买车的现象,造成了当下停车位严重缺乏的后果,而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车与车位不能有效匹配。根据中国停车网的统计,我国大多数省会城市的停车泊位缺口在50%以上,同时配建停车泊位与路边停车泊位之间仍存在着比例失调的问题。
当下大多小区附近的底商有一个共同点,小区居民外出工作使停车位空出,而小区周边的底商却缺车位,尤其是餐饮类,已趋向于为了找停车位而选择吃什么的现状。
在“互联网+停车”下,车位拥有者通过互联网将自己的闲置车位与其他用户分享,可以帮助附近的用户及时找到停车位,极大地节省寻找停车位的时间,并可以减少燃油消耗。本文将从“互联网+”与城市共享停车管理结合的可能性,探讨其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加优化现阶段我国城市的停车管理。
美国城市土地研究所(ULI)于1983年首次提出了共享停车的概念,波特兰市则是最先应用共享停车理论的城市。停车泊位共享理论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实际建设中得到应用,近年来,共享停车位在我国也得到了发展,并且引起了国家的重视,据统计,2016年全国新建停车场项目约1.2万个,新增停车位约540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约200万个,其余为配建停车位,国民也认为政府应该为采用泊位共享尽可能地提供便利。
一方面,国家的占地面积量是一定的,建足量的车位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信息的不对称性会加重问题的难度,浪费更多资源。只有通过资源共享才是正确的解决停车难的合理办法,当下互联网、大数据也可以为共享停车位提供支持。依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地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尽管共享是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不同的小区有不同的特点,例如高档小区不希望小区过于开放;老年人较多的小区可能也不会乐意接受不必要的噪音困扰。另外,当某些用户共享停车位时间过长,导致小区居民晚上回家时,小区附近没有车位时,居民可能不再乐意接将自己的车位进行共享。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不能排除人们不共享自己的车位却要求共享他人停车位现象的存在,这些折射出要怎样解决人们的认识问题,使更多的人自愿加入到共享停车位的潮流中。
以往固定的停车位通常是直接卖给或者租给业主,只需要办理停车卡或者刷电子钥匙,严格的按照与车牌号的一一对应进行停车即可。而一旦对小区的停车位进行共享,外来车辆的方便进出及小区的安全都会使管理复杂化,会增加管理成本。
市场化手段实施动态调整的共享停车收费标准,能否得到管理部门的认可和用户的接受,还需要结合各地的实践进行深入研究。
另外,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不尽相同,如果采取统一的收费标准显然不合常理,但怎样设计多样化的收费才能降本增效也很复杂。
第一,小区居民的持疑态度,从本质上来说是对这种模式的怀疑。所以,需对“互联网+停车”的运营模式进行不断优化,增强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另外针对晚上回家没有停车位的现象,可以把预约停车位引进,限定一个提前预约的时间上限,例如15分钟,在15分钟之内车位是为预约者保留,过了15分钟将被共享,同时对于预约者失信做出失信记录并且有现金惩罚。
第二,对于小区物业的收入可以采取双向收费,即原有收费进行价格折让及外来私家车采取记时收费制。这也会使小区的居民积极响应共享停车位,实现双赢。
第三,既然收费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管控,且共享停车位项目是得到国家发声支持的,可以通过政府出面调解,让管理部门联系共享停车位app的网站,在前期让app网站作出部分的利润割让,弥补差价。
总结:本文就“互联网+停车”解决停车问题的便利性入手,通过思考共享停车位所面临的难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提出了预约停车位的构想,旨在为解决我国当下的道路交通及停车管理问题提出决策参考及建议,符合大数据时代下社会发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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