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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进行了抽样调查,利用问卷调查的形式,首先调查近五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确认该专业毕业生主要就业岗位;然后通过问卷的方式了解用人单位对上述主要就业岗位工作者能力素质方面的需求,即调查用人单位对不同岗位应用型本科人才内涵与能力特征的需要;最后收集数据,录入数据,对数据进行预处理,对其分析并得出结论。
本次调研设计了两类调研问卷(提纲)。第一类是法学专业毕业生调查问卷,发放问卷250份,收回有效问卷调查数为228份,回收率约为91.2%,符合本次调研的需求;第二类是面向法学专业用人单位(企业)进行的访谈,请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根据我们设定的问题进行解答,共访谈了佛山地区28家用人单位。
如图1所示,法学专业应用型本科毕业生绝大多数在民营或者私营以及党政机关等就业,其中50%的同学在民营或者私营机构,党政机关占40.79%,学校或者科研机构为6.58%,而就业于国有企业、三资企业、非营利组织以及其他的毕业生则很少。一般而言,法学专业对口的单位一般为律师事务所、公检法部门、各党政机关以及企业法务等单位,律师事务所一般都为民营或私营企业,这可以说明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单位基本专业对口。当然,这很大程度与法学专业毕业生的专业特性相关。如图2所示,有32.02%的毕业生所就业的公司规模是在20-49人的单位,有20.61%的毕业生在50-99人规模的单位。在100人以下规模的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占57.02%。同时,根据调查,在100-500人规模的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占40.79,仅仅只有2.19%的毕业生在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工作。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不会超过100人,符合了法学专业就业的基本特点。
从上面分析已经知道,法学专业毕业生大多数同学就业于专业对口的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行业,同样,从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行业分布来看结论也是一样的,如图3所示,有46.49%的毕业生选择从事于其他行业,32.46%的毕业生从事行政工作,15.79%的毕业生从事管理工作。48.25%的毕业生从事的是行政、管理的相关工作。大部分从事律师行业的毕业生选择了其工作性质为其他,从事科研、教学、设计、生产、营销的毕业生仅占5.27%,进一步表明了,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在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见图3)。
图1 就业单位类型
图2 工作单位的规模
图3 从事工作性质
图4 对当前工作的满意度
图5 就业因素的重要程度
图6 就业因素的满意程度
从毕业生问卷调查来看,法学专业毕业生对于自己的工作基本满意,满意度高达85%,感觉一般的占11%,不满意,想换工作的则为4%,只占很少一部分,原因是目前的工作与自己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落差,或者未能从事于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见图4)。
掌握本专业基本技能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要完成的学习任务,是一个合格毕业生的必备条件。如图5、图6所示,在工作过程中超过50%的法学专业毕业生认为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工作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非常重要,在这7项非常重要的能力中,只有语言表达、团队合作、组织工作和沟通能力这4项能力仍有超过50%的毕业生表示对自己的能力非常满意,对公文写作、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的非常满意程度最低降到了17.54%,甚至有0.44%的毕业生认为对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力表示很不满意。在10种被调查的能力中,最不被毕业生看重的就是英语表达能力,有57.02的毕业生认为其不重要。调查结果表明,专业能力得到了毕业生的广泛重视,表明了专业基本技能的掌握是专业能力学习实践的首要内容,但是我们的毕业生对此表示非常满意的仅有21.49%,表明专业学习实践还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而公文写作、团队合作、组织工作、沟通、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能力,也取得较高的认可度,在公文写作和综合知识能力的培养上,还有可以提高的空间。
法学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就业率都不高,近年基本维持在80%左右,这跟9月底的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很大的关系,大部分毕业生都会在考试结束后才考虑找工作,但是在总体就业率却很高,说明法学应用型人才迎合社会的人才需求。一半以上的毕业生从事于专业相关的行业,说明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优先考虑的是专业对口,其次是薪酬福利和地域。
调查结果说明,企事业单位在工作中还是最重视专业能力。它包括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法学专业毕业生能够灵活运用法律概念、规范、原则、知识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工作实践能力表示肯定,但是普遍认为毕业生的理论水平仍不能与211、985高校相比较,需要进一步提升。
企业单位对毕业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工作能力、沟通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能力都有较高的认可度,这表明对于专业能力中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的重要性,而用人单位也越来越看重求职者的综合能力。
毕业生认为最值得研讨和改进的主要是专业课内容的改进和实习环节。根据社会人才能力需求变化,教学内容应有所改动,并且教学过程中的社会实践环节尤其重要,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环节。基于法学专业的特殊情况,法学专业的就业情况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着很大的关系,第一次就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学生可以非常迅速的找到合适、稳定、专业对口工作,而我校应届毕业生司法考试的通过率维持在40%左右,大部分毕业生认为需要在日常教学中增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
作为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为地方培养能迅速成为法律行业骨干的优秀应用型法律人才。根据行业需求进行课程设置,专业课内容的改进可以体现在:(1)理清法学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关系,增加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社会调研等创新实践课程,这些法学实践课程有助于学生重新认识法学理论知识,促进对专业课程的学习,增加毕业生在就业方面的竞争力。(2)改变先理论后实践的单一课程安排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业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互交替的方式安排课程。(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前提,因此,在课程设置上,还应结合国家司法考试,将教师参与一线实践的感悟、经验及考试真题引入课程内容,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对接。(4)佛山是我国制造业大市,在法学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增加知识产权法相关内容,着重配套地方智能制造产业。
法学专业知识固然对未来的工作影响非常大,但我们也不能忽略对其他能力的培养。这些完成工作任务所必备的能力,不论是对学生自身的修养和学习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毕业后适应工作有很大的作用。通过开展第二课堂全人培养计划,对学生的文书写作能力、团队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科研学习水平、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进行全方位的锻炼,增加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培养法学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关键一步就是加强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专业应用能力、学习能力、与未来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基本方式和基本途径。在教学方法上,更多的运用讲解式与案例教学,利用案例进行理论分析,利用“模拟法庭”将司法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引入“翻转课堂”,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学生的法学理论素养,增强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