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岚
摘 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前提,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本文通过分析中国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及目前中国美术学院在精准认定工作中已有的经验做法,在参考其他高校在困难生认定工作中的机制方法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借鉴好的机制方法,力图探究一种更为精准的认定体系,动态的精准认定管理机制,并实施有效的精准认定后续模式,力争最大限度的保证教育公平的实施。
关键词:困难生认定;精准认定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精准认定现状
现阶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制定高校各自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困难生认定工作。比如笔者所在的中国美术学院,目前依据的是《中国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并制定了较为细致的量化标准,为困难生评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依据。但在实际的认定工作中,也面临和发现很多问题。
(一)认定依据过于单一,缺乏佐证材料
目前,美院在认定困难生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主要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工作组依据申请材料以及学校所能够掌握的申请人的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申请人填写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家庭的人均收入等情况并加盖当地民阵部门的公章即可。但在实际评审过程中,会发现只凭表格上的内容是无法很精准地去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与否的。首先学生表格上填写的收入情况就无从核实。虽然民政部门加盖了公章,但民政部门无法清楚知晓每个家庭的具体经济情况。另外,表格上的家庭成员数直接影响着家庭的人均收入。有部分学生为了拉低家庭人均收入,甚至会把不相关的人员写入家庭成员中。其次当地民政部门盖章,因没有建立联网机制,学校很难核实真实情况,很难避免有民政部门不作为或者虚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况出现。
(二)量化标准缺乏统一标准
《意见》中对于高校困难生认定并未列出统一的量化标准。在实践中,各高校根據《意见》的指导精神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建立起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普遍形成了制式的评价材料供评议小组在评议过程中打分填写。比如本校制定了《中国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涵盖了家庭情况、本人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劳动力情况、家庭遭受灾害情况、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其他经济负担情况、来源地区等。而有的高校则包含学习成绩和生活基本支出、高档消费情况、思想品德等。这些指标基本都是为了使民主评议工作更直观更公平而设置。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各高校对于评价指标在实际操作中各有不同,并且各个地区的高校完全自主修订这些量化评价指标很难完全契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这就直接影响了困难生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三)认定方法传统,缺乏科学性
目前各个高校在困难生认定工作中主要采用的还是民主评议的方式。美院的《办法》中规定各教学单位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班团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发现,评议小组成员虽大多数是与申请人同一年级的同学,但对于量化标准中的家庭情况、家庭成员劳动力情况、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等情况并不能做到清楚了解,在此情况下完成的量化评价工作在科学性和客观性上都存在很大的问题。此外,评议小组学生成员的流动性和非专业性也会导致其对于各项量化指标的把握并不统一,直接影响了困难生认定的精准性。
(四)认定时间唯一,缺乏机动机制
目前各高校会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进行困难生认定工作,一旦错过这个时间节点,也就意味着错过了一学年的申领助学金的机会。虽然绝大多数学生家庭情况在一年间不太会有比较大的变动,但难免会有一些突发情况。对于这类学生,高校缺乏相应的应急窗口,从而无法很及时地提供帮扶工作。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精准认定的对策
(一)提高认定材料完整性,补充必要的佐证材料
首先,在认定困难生过程中,除了要求申请人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之外,要补充必要的佐证材料。例如:作为家庭人均收入的佐证材料,农村无工作家庭应提供当地乡镇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有工作的应提供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最大程度上的避免在收入上弄虚作假的可能性;家庭成员信息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等证明材料。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各级各地乡镇、社保、民政、学校间的联网互通机制。最大程度上的避免因为信息不互通而产生的一些可乘之机,尽可能使学生家庭情况及相关信息透明化。
(二)明晰量化标准,推动建立统一信息平台
参考其他高校的量化标准,结合本校的量化标准,在原有量化标准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完善明晰细则。可增加学习态度、生活基本支出、高档消费情况、思想品德等条目,使民主评议工作更直观更公平。其次,由于高校无法直接获取我国家庭的收入信息,地方民政部门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公信力是高校在困难生认定工作中的前提和基础。但是,政府办事人员受制于人情关系滥用权力虚开证明的现象层出不穷,而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之下,高校对于行政主体的此种行为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地方民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高校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共同重视困难生认定工作,共同建立起困难生认定工作的统一信息交互平台,实现高校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的资源共享,尽可能使信息透明化,在高校进行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阶段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在信息化管理过程中提升工作的规范性。
(三)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升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
本校原有的认定信息系统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全程信息化,实现了学生申请、审核、上报、存储、统计等认定环节的信息化,有效破解了以往认定形式的弊端,使得整个认定过程便捷、精准、高效。在此基础上,可把认定信息系统与学生资助、助学贷款、评奖评优、勤工助学、“校园一卡通”等子系统信息集成,能够更快速、准确地采集和获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受助信息及校内消费信息,通过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精确完成对贫困学生的认定,及时有效评估资助绩效,以此也能反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精准度。从而保证认定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提供有力的平台支撑。
(四)建立动态的精准认定管理机制
高校要加强扶贫系统的动态化管理,对贫困学生的受助信息要定期更新和維护,对于符合资助条件和已经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要仔细区别和认定,在受资助信息库中要及时导入符合条件的并处理不符合条件的,从而使扶贫对象有进有出。同时,高校还应建立健全应急资助体制,对因意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进行资助。
参考文献
[1] 唐雪.大数据时代高校精准资助体系构建与发展策略 [J].高等建筑教育,2017,(4):132-135.
[2] 人民网.习近平再谈精准扶贫:我正式提出就是在十八洞村[DB/OL].[2016-03-08].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0308/c1024-28182678.Html
[3] 杨晓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式的思考与实践[J].思想理论教育,2009(11):80.
[4] 张彦坤.高校国家助学金量化评定管理模式探索[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3,29(3):105-107.
[5] 赵炳起,李永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体系的困境与对策[J].事业财会,2006,( 6)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8年度中国美术学院院级青年课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精准认定的现状及对策分析--以美院为例”(课题编号:QN2018008)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