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互助资金担保增信的实践与启示

2018-12-10 07:30郭晓飞
中国经贸 2018年21期
关键词:担保

郭晓飞

【摘 要】在发展普惠金融,实施精准脱贫的背景下,甘肃省定西市立足破解农村担保难、贷款难,强化财政金融资金有效融合、提升农村贫困人口贷款满足率,探索实施了三种互助资金担保增信模式,已初步成为金融助推精准扶贫的重要金融产品,放大了财政资金扶贫效应,拓宽了金融精准扶贫渠道,取得了较好成效。

【关键词】互助资金;增信;担保

一、互助资金担保增信实践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是全国第一批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县。互助资金项目在定西市试点运行10年来,有力支持了贫困户生产发展。全市共有村级互助资金协会1800余个,互助资金总规模达6.2亿元。为增强财政金融资金的有效融合推动精准扶贫,破解农村担保难、贷款难,定西市创新推出了“村级互助资金担保增信计划”,初步形成了“合作社统借统还”、“承贷银行受托”、“联合会集中运营”三种增信模式。

1.“合作社统借统还”模式

在此模式下,村级互助资金协会按照银行授信主体资格要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种植、养殖等富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其资金承接和放款的平台,与互助协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协会(合作社)在承办银行开设保证金专户,将互助资金存入合作承办银行作为风险保证金专户管理,以5-10倍的放大倍数取得银行授信,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更多的农户发展生产,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协会(合作社)是贷款风险的第一责任人。

(1)担保增信贷款管理

互助资金协会负责贷款农户或提供贷款担保的审核、公示、发放、管理以及不良借款处置,接受承办银行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贷款对象主要是本社社员及村内与贫困户签订包扶协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加工、贩运、劳务输转培训等生产性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农户在申请贷款时需向协会(合作社)以多户联保或提供抵押物等多种形式进行反担保。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农村房屋产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机具、甚至牛羊牲畜等。

(2)担保增信贷款程序

借款由协会(合作社)“统借统还”,在信用额度内“随用随贷”。协会(合作社)根据会员借款申请,在贷前调查的基础上向合作承办银行推荐,经银行审核后批量向协会(合作社)一次性发放贷款,再由协会(合作社)向会员发放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1-3万元为会员贷款,3-5万元为能人、致富带头人贷款,5-10万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贷款利率一般上浮30%,协会(合作社)收取1%的“手续费”作为日常经营经费。

2.“承贷银行受托”模式

在此模式下,村级互助资金协会不作为承贷主体和中介,仅是将互助资金存入承办银行作为风险保证金,承办银行以5-10倍的放大倍数对该协会会员进行整体授信,在授信范围内由承办银行向协会推荐会员发放贷款,承办银行是贷款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协会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1)担保增信贷款管理

互助资金协会负责贷款贷户推荐,承办银行负责贷款审核、发放、管理以及不良借款处置。贷款对象主要是协会社员及村内与贫困户签订包扶协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用途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加工、贩运、劳务输转培训等生产性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贷款审核发放参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进行办理。

(2)担保增信贷款程序

协会根据会员借款申请,在贷前调查的基础上向承办银行推荐,经银行按照常规农户小额贷款管理规定审核后发放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贷款金额为5-30万元。贷款利率执行农户小额贷款利率,一般上浮30%,协会按照贷款金额50-80元/万元标准收取“手续费”作为日常经营经费。

(3)担保增信风险管控

贷款办理严格按照承办银行相关要求办理,风险由承办银行管控,协会只负责贷户推荐,在担保基金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风险。

3.“联合会集中运营”模式

部分县区成立了以县为单位成立了县级“互助资金联合会”,统一使用县域内村级互助资金,与乡镇、村签订村级互助资金归集三方协议,与承办银行签订融资协议,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部分担保,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和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贷款风险由联合会、担保公司、承办银行共同承担。

(1)担保增信贷款管理

以县为单位将全县互助协会闲置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和性质的前提下,由互助资金联合会集中起来统一进行管理,委托融资平台与承办银行开展合作,向承办银行注入担保金并按1:10比例进行融资,按照“一次授信,成熟一批项目,申请一笔贷款资金”的原则,40%的贷款额度由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其余60%的贷款额度由联合会担保。

(2)担保增信贷款程序

在支持农户自主发展方面,联合会通过向承办银行报送农户贷款需求额度,将一部分融资金额直接委托县内金融机构向贫困农户开展无担保、无抵押小额信贷,并由互助资金联合会进行全程监管的模式。农户个人贷款额度为3-5万元,由借款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贷款,借款期限原则上为3年并进行动态调整,以扶持更多的贫困户收益。在支持扶贫带动型组织方面,联合会根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为目的,组织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按实际贷款需求向承办银行申请贷款额度,贷款额度由经济组织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和具体项目效益及有效担保抵押物来决定,每带动1户建檔立卡贫困户原则享受5-20万元贷款额度,经济组织必须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互助资金联合会签署《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书》,通过劳务用工、订单农业、土地流转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

(3)担保增信风险管控

联合会负责对村集体经济和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产业致富带头人)贷款的统筹、审核、监督管理等工作,每年定期不定期对贷款开展调查评估,对发现的违规和风险情况,要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对检查、抽查中发现违反贷款程序、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发放人情贷及违规使用贷款等情况的,在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同时,对当事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1.运行机制短板造成担保增信整体推进缓慢

一是合作承办银行服务相对滞后。与协会(合作社)合作的部分承办银行基层乡镇无网点,较难提供快捷服务,造成增信借款办理效率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偏远村互助协会办理担保增信业务的积极性。二是协会借款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近年来各项惠农政策的大力实施,使得农户获得各项优惠贷款的可得性不断提高,相比“双联”、妇女创业、畜草产业等财政性贴息贷款而言,互助资金借款成本相对较高,降低了农户的借款意愿。三是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发放使会员借款需求减少。全部贫困户均获得了精准扶贫小额贷款,造成受贷群体相对减少,对互助资金的发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经营理念滞后制约担保增信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目前以“合作社统借统还”模式运行的互助协会管理人员大多由村“两委”成员兼任,且89%以上的管理人员为初中或高中学历,受传统观念制约对扩大互助协会规模的经营意识明显不强。同时,由于协会(合作社)法人代表为风险把控的第一责任人,因此不愿承担借款资金的回收责任,存在一定“恐借”和“惜借”现象,造成无法全额用好、用活增信资金,致使资金使用效率和周转率相对较低。如,发放一笔5万元的借款,可以获得500元息差,但需承担5万多元的风险,风险与收益差距过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开展担保增信业务的积极性。

三、对策建议

1.探索协会借款形式,加快村级互助资金担保增信业务发展

要将互助资金担保增信作为破解农户担保难、贷款难的重要抓手,提高互助资金使用效率,使互助资金担保增信借款成为政策性贷款的有益补充。合作承办银行要指导协会(合作社)将资金逐步向签订包扶协议的村内农村经营企业、农户联合经营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扶持创建一批村级“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扶贫产业开发示范小区,形成企业、合作组织与贫困农户利益捆绑、互利共赢的产业开发共同体。

2.创新使用扶贫再贷款,降低互助资金借款的融资成本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要探索使用扶贫再贷款的方式,创新推出“再贷款+互助资金增信”业务。对使用扶贫再贷款的协会(合作社)严格落实优惠利率政策,切实降低会员借款的成本。探索建立互助资金激励竞争机制,鼓励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参与到互助资金担保增信工作中,通过竞争扩大增信倍数,降低资金利率,优化增信服务,提高资金效率。

3.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全面防范互助资金增信借款风险

一是足额提取公益金和风险准备金,以防出现呆账、坏账等风险。二是合作承办银行要全程介入信贷风险管控,指导互助协会完善贷款审批管理流程。三是动员借款农户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农业保险,防止因发生人身意外或自然灾害造成农业减产,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四是加大互助资金监管业務培训,确保互助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切实发挥互助资金扶贫效益。

参考文献:

[1]陈清华,董晓林,朱敏杰.村级互助资金扶贫效果分析——基于宁夏地区的调查数据[J].农业技术经济,2017(2).

[2]蓝虹,穆争社.农村互助资金风险防范机制研究[J].南方金融, 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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