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为民,甘 蕾
(重庆理工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重庆 400054)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明确指出了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和方向,首次公布了我国城镇化下一个目标:到2020年,全国城镇化率占比达到60%,1亿人口由农村转向城镇。同时,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导致现有城市土地资源匮乏,急需向更大的农村范围扩张,建设用地大幅度扩张,造成耕地面积急剧缩小,对全国人民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严重影响[1]。此外,城市土地的利用率偏低,尚未实现精明增长[2]。从系统角度看,城市的高速发展对土地集约利用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样,城市土地的高效利用也积极促进了城镇化发展,二者在持续演变过程中衍生出内在的协调需求[3]。因此,在城镇化演进过程中,合理应对城镇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的关系,不但会对“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的实施产生正向的积极作用,更有益于促进社会经济的永续发展。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土地集约的有效开展,从微观、中观、宏观层面对土地集约的内涵、动机机制、区域时空差异、评价方法等进行了研究,成果颇丰。土地集约利用的构思最先源自David Ricardo等古典经济学家从地租理论中对农业方面的研究。大量研究表明,在全国土地总面积一定的前提下,协调推进城镇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发展可很大程度上满足我国对城市土地扩张的迫切需求[4]。还有学者认为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主要受制于人口和产业用地政策及保护性因素,这些因素是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率的关键[5]。此外,进一步研究表明,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合理化与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度整体水平较好,协调类型以中度协调为主,且时间序列显示为逐步提升[6]。当非土地要素水平上升时,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将有所改善,即随着我国新的城镇化政策的实施和动态集聚效应的日益增强,城市规模与土地利用强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耦合关系[7]。但已有研究还没有涉及到结合重庆市城镇化与土地集约利用关系的定量研究。选择重庆市作为研究对象出于以下原因:首先,重庆市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政治经济辐射作用,肩负着发展新型城镇化的重任,而关于其城镇化与土地集约利用关系的研究很少;其次,重庆市的地势地貌复杂,土地利用同样错综复杂,现有文献研究不足,关于其研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如何实现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缓解当前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需求与人民需求的根本途径。因此,本文拟通过重庆市城镇化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之间的作用,及这些指标对两者协调性的影响入手,运用耦合分析法,基于SPSS19的处理结果,测度重庆市城镇化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协调度,旨在揭示重庆市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的耦合协调规律,为重庆市城镇化进程中进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提供参考。
城镇化是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农村居民成为城镇居民、城市地区不断扩张的过程[8],其实质是在控制大城市人口进一步集聚的同时重点发展周边城镇。城镇化不仅仅是农村户口向城镇户口的转移,更是在合理的空间布局条件下对资源的最优配置。而土地集约利用起源于农业社会,随后被引入城市土地研究领域,即在当前社会城镇化条件下,经过完善土地结构及规范土地监督,在合理增长土地供给量的条件下,使土地利用效率最优化,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经济效益最优的过程。2015年重庆市土地总面积823.74万公顷,其中耕地243.05万公顷,园地27.09万公顷,林地380.71万公顷,草地32.65万公顷;建设用地140.24万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6.01万公顷(表1)。完成土地供应1.135 1万公顷,同比下降33%,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 201公顷,商服用地881公顷,住宅用地3 127公顷,其他用地4 142公顷。
重庆市的城镇化进程与土地集约利用率的作用是相互的。就整体布局而言,城镇化本身就是不断趋于集约的进程,尤其是在一些人流量较大的一线城市,这种情况更为显著。重庆市作为西部大开发的受益者之一,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土地总量的限制和人们对土地的需求增加,导致社会对土地集约度的要求更高。此外,城镇化与土地集约利用之间存在某种消极影响,如城市界限的疯狂延伸与土地的空置荒废等。不同程度的城镇化水平,土地集约利用也显现出差别,如在城镇化发展起步阶段,片面要求加快经济发展以及加速城镇化进程会造成土地的粗放利用及空置荒废,待城镇化水平较为成熟,城市发展速度趋于平缓,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将缓慢上升。同时,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发展水平关系密切。一是土地的集约利用是实现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其关键在于土地集约利用有益于保护耕地以及维护城市资源环境,也是实现社会健康稳定的关键;二是土地集约利用对优化城市建设规划与人口分布的集聚程度也有积极作用,能最大程度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平均水平,进一步提升城镇化的发展水平。此外,土地集约利用使人们对城市建设用地的科学性给予更多的关注,以此构造出配套设施齐全的城市用地布局,提升城镇化的基础设施水平。综上,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开展二者的协调度研究不仅有利于提升城镇化设施水平,同时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9]。
在选择研究方法时考虑到本文指标较多且各指标相关性较大,通过对多种统计方法的对比,选择主成分分析的方法[10]。主成分分析主要是利用降维的思想,在尽可能损失较少信息的条件下将多个指标转化为几个综合指标的多元统计方法。由于任一主成分均为原始变量的线性组合,且任意主成分之间不存在相关性,导致主成分比原始变量拥有某种对研究结果更有利的特征。如此,在分析综合性问题时便可以仅考虑提取出的几个主成分也不会消耗过多资源,从而更容易通过主要矛盾,揭露事物内部变量之间的规律性,同时让问题得以简化,提高研究效率。
在严谨性、可实现性、合理性等要求的限制下,本文综合采用理论分析法、频度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完成了各指标的选择和构造,从人口、经济、社会、空间等4个维度,共12个指标进行分析,采用综合评估指标来构建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表1)。现有的关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是以各个学科的理论为平台,从城镇土地投入强度、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城镇土地利用程度、城镇土地利用可持续性4个方面,共12个指标构建起来的(表2)[11]。该指标体系反映出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兼顾了纵向的可持续性和横向的协调性,同时确保了其实施可实现性。因此,本文依照上述方法及路径,构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综合评价指标。指标数据均来源于2007—2016年《重庆市统计年鉴》以及2006—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表1 重庆市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表2 重庆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综合得分情况及分析
鉴于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原始数据的量纲不同,因此在计算之前,需要首先排除量纲的影响,利用SPSS 19.0,将重庆市2006—2015年城镇化各评价指标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可得碎石图(图1)、解释总方差(表3)、主成分得分系数矩阵(表4)。
(1)主成分分析指标得分计算
利用SPSS 19.0专业统计软件对标准化后的数据进行计算,选择降维的因子分析方法实施主成分分析步骤,将原始变量累计方差贡献率超过85%的i个主成份提取出来,按照以下主成分关系式,计算出各指标评价得分,公式为:
图1 主成分分析所得碎石图
其中:i=1,2,3,…,n,j=1,2,3,…,m,n<m;Mij为指标分值得分,Tij为第 i个关系式 j指标的回归系数。
表3 2006—2015年重庆市城镇化主成分分析解释总方差
(2)计算综合得分
将主成分分析所得方差贡献率作权重,求出综合得分:
其中:M为综合得分,Wij为i主成分方差贡献率。
(3)百分制转换
为了更加方便地研究城镇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水平,可使用百分制形式对综合得分进行转换[12]:
其中:B为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或城镇化水平百分制得分,Mmax为样本研究时序最高分值,Mmin为样本研究时序最低分值。当B∈(80,100]时,说明城镇土地利用集约或城镇化水平高;当B∈(60,80]时,说明城镇土地利用基本集约或城镇化水平较高;当B∈(40,60]时,说明城镇土地利用比较粗放或城镇化水平较低;当B∈(0,40]时,说明城镇土地利用粗放或城镇化水平低。根据式(3)将综合得分转化为百分制形式,所得结果如表4。
从图2看出,重庆市的城镇化率从2006年的46.7%增长到2015年的60.9%,根据几何平均法求得年平均增长2.99%。同时,城镇化水平综合得分从2006年的41.511增至2015年的81.246,年平均增长7.75%,表明重庆市的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经济城镇化,需要加快人口城镇化的步伐。同时,进一步分析重庆市2006—2009年的城镇化综合得分平均增长率为1.76%,2010年水平陡然下降至41.277。此后,2010—2015年的城镇化水平年平均增长率上升至14.50%。这样的变化与重庆市2010年起实施的土地增减挂钩、户籍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用地结构有关。
同样,采用上述城镇化综合评价方法,借助SPSS19.0软件,对重庆市2006—2015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价,得到综合得分及百分制得分(表5)。
表4 2006—2015年重庆市城镇化主成分分析成分得分系数矩阵
图2 2006—2015年重庆市城镇化率及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得分
表5 2006—2015年重庆市城镇化主成分分析得分
由表6、图3可知,2006—2015年重庆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呈现逐年增长之势,但是年平均得分约为60分,显示出重庆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平均水平较低;2006—2010年,重庆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粗放,得分均在60分以下;2011—2014年,重庆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2015年得分接近80分,属于高水平。主要原因是,在国家提出耕地保护红线的背景下,重庆推动的地票交易盘活了存量的土地,大大提高了对现有土地的利用率。
2.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度测度方法
协调度即测量系统及系统内部各指标之间在不断变化中相互和谐依赖的程度,表明了系统从紊乱到有序的趋势。本文借鉴物理学中容量耦合概念及容量耦合系数模型[13],以土地利用综合水平得分、城镇化综合水平得分为基数,根据式(4)的协调度模型可计算出重庆市2006—2015年城镇化进程与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度:
其中:M为城镇化综合指数,N为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综合指数,C为耦合度,C∈(0,1)。当C靠近1时,M与N处于最佳耦合状态;C=0时,M与N呈无序态;C∈(0,0.3]时,M与 N耦合较差;C∈(0.3,0.5]时,M与 N呈现拮抗态,二者状态不稳定;C∈(0.5,0.8]时,M与 N耦合度较高,二者状态大致稳定;C∈(0.8,1)时;M与 N耦合好,二者状态出现高度协调。
2010年重庆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降低,是由于随着城镇化的急剧发展造成主城区及其周边区域迫切的用地需求,每增加单位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获取的利益都不容小觑;而偏远山区因为土地所有权及其管理问题,其边际收益远远落后于主城区。此外,目前重庆市农村的宅基地导致山村总占用面积的大幅度增加,农村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低,尤其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流失引起较为严重的“空心村”问题,农村的土地出现了利用效率不高甚至有些空置的建设用地严重浪费的现象,因而,重庆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2010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降低。
由表7与图4可知:2006—2015年,重庆市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度处于0.493 0~0.500 0,年均0.498 7,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表现为中度协调水平,视作拮抗态;2006—2010年两者协调度整体呈大幅度下降,尤其是2010年重庆市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度只有0.493 2,协调度较差。2010—2011年,协调度又明显上升,2011年至今逐渐趋于稳定。进一步分析图5,数据显示2006年及2011—2015年两个阶段重庆市城镇化发展综合评价指数高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数,土地集约利用相对滞后于城镇化,表明重庆市城镇化演进对土地需求旺盛,而2006年城镇土地利用综合评价分数仅为39.049 0,城市土地趋于粗放利用,系统退化,从而制约城镇化发展;2007—2010年,重庆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数高于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土地集约利用优于城镇化,制约城镇化进程,城市土地趋于过度耗用,系统退化[14]。2010年之所以协调度较低,是由于2010年城镇化的发展水平过度滞后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发展水平。
表6 重庆市2006—2015年城市土地利用评价主成分分析得分
图3 重庆市2006—2015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综合得分
表7 重庆市2006—2015年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协调情况
图4 重庆市2006—2015年城镇化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度水平变化趋势
图5 重庆市2006—2015年城镇化与城市土地利用综合评价比较
本文根据物理学耦合概念构建协调度模型,分析评价了2006—2015年重庆市城市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状况,结论如下:
(1)重庆市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相互协调的联系。协调度是评判城镇化子系统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子系统的交互耦合协调发展程度,是推动城镇化与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协调度的高低,把协调状况分为无序、较差、拮抗、较好、好5个状态。2006—2015年重庆市城市协调度主要处于拮抗状态。其中,2010年处于较差状态,并且协调度呈现波浪起伏状。同时,重庆市城镇化水平及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呈现出上升趋势,但是本身水平并不是很高,除2014年与2015年,其余年份利用水平较低,2014—2015年较为稳定。研究期间重庆市城市协调度处于拮抗状态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之间的协调度本身不高。
(2)重庆市城镇化及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协调发展具有动态性。首先,每一年度的协调度都有小幅变化,尤其2009—2011年变化明显。其次,城镇化水平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呈现交替增长的趋势,2006年及2011—2015年,这两个阶段重庆土地集约利用滞后于城镇化,城市土地趋于粗放利用,系统退化;2007—2010年,重庆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于城镇化发展,城镇化滞后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影响城镇化发展,城市土地趋于过度利用,系统退化。最后,协调度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城镇化发展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高低,还取决于两者发展水平的接近与否。其中,2010年协调度处于较差状态,不是因为城镇化水平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不高,而是两者在2009年的发展速度差异太大,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发展速度远远大于城镇化的速度。
(3)重庆市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协调度主要受到城市土地投入强度与经济城镇化的影响,为了克服重庆市城市发展协调度低的现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及城市规划等应该以这两个方面为突破口,处理好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发展水平速度与接近度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17年底,我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至58.52%,城镇常住人口也由1978年1.7亿人激增到8.1亿人。大量人口从农村转移至城市,给我国城镇化的建设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与难度。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明确表示,我国未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更要通过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此外,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区域扩张是城市发展最为明显的特征之一,也是城市化的重要衡量指标。土地作为产业集聚和城市发展的空间载体,也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土地要素不仅影响到城市发展和集聚效应,也产生了许多其他问题,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因此,正确处理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水平之间的关系,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点与难点,而中西部是我国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地区。
重庆市于1997年3月直辖,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直辖市和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发挥着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和城市建设高地的重要作用,同时,因其直辖体制、省域面积、内部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肩负着探索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经验的重要使命。基于重庆市目前的发展现状,需要适当调整重点投资对象,从对物的投资逐步转向对人的投资,关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质和量的协调性发展,充分发挥人口、经济、空间、社会城镇化的四化联动效应对土地集约利用的积极影响。同时,重庆市未来发展方向要以产城融合为抓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减弱技术进步对新型城镇化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带来的挤出效应。政府应该加强城市的投入强度或者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速度来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使两者都能处于高水平的同时,还能兼顾协调发展。此外,由于影响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城镇化水平的因素较为繁杂,且本文中设定的各项评价指标的合理性依旧有待检测,在以后的研究中,更需要拓宽时间序列以及空间序列的实证分析,研究地区内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时空规律,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更多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