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商品经济与科技发展相结合的产物,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也逐步转变成现阶段理论界的一项热点研究课题。由此可见,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学进行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产生的、每个人均可一并享有的社会财富,还是一种有较强垄断性、独占性的私有资产,属于一种独特的生产要素。就知识产权的特征而言,其主要表现为:1)公共性。知识产权属于一种无形的创造性信息,由此决定了资产的所有者难以控制该资产的传播范围,换言之,控制公开的信息传播要明显难于控制有形资产的流通,因而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公共性特征。2)无形性;知识产权中的“知识”指的是人类创新思维所形成的一种“知识形态”的商品,因为这一独特的商品在物理层面不占据空间,进而决定了知识产权不同于其他相关财产权而具备无形性特征。该项特征使得知识产权贸易标的物只可是知识产权该种无形财产权中的使用权。另外,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不仅使其极易摆脱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掌控,还使知识产权所有人即便将其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自身却依旧可通过这一智力成果获取收益[1]。3)可保密性。知识产权具备一定公共性的同时,其也具备一定的可保密性。例如,一些发明者对自身发明选择不申请专利保护,即对自身发明不予以公开,而使其保持鲜为人知的状态。而倘若知识产权处在保密状态下,则其商业价值也可能同样不复存在了。
知识产权是人类通过创造性脑力劳动所产生的一种智力成果,在经济学领域属于一种资源。而知识产权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资源,便取决于其的经济属性。因而,对于知识产权的经济属性而言,其主要表现为:1)效用性。市场经济背景下,市场主体致力于获得知识产权主要是为了享有知识产权所具备的各项经济权利,该部分经济权利主要表现于权利人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支配权上,即为表现于谁将成为权利人可以获取知识产权应用所创造的经济剩余,也就是知识效用。2)可交易性。知识产权的可交易性,指的是知识产区可经由交易途径以实现其财产性的权利。依据供给需求理论,知识产权交易实质即为一种所有者权利的转换,该种权利转换有着经济上的价值。3)稀缺性。知识信息并非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而是一种稀缺性资源。知识经济学理论指出,知识信息的形成发展可划分为知识输入、知识加工以及知识产品输出三个步骤。其中,知识输入指的是知识教育培训、信息采集等过程;知识加工指的是依托智力投入而开展创造性的劳动,进一步形成新型智力成果的过程;知识产品输出指的是一系列智力成果应用的过程。全面过程要求社会、个人的广泛参与,并要求连续不间断的创造性、探索性劳动方可实现。
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主要表现为:首先,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均明显上升。2017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28万件,商标申请量达到575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275万件,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分别达到3842、623件,各项数据均明显增长。其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有序开展。《反不当竞争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等修订工作收获实质进展[2]。《著作权法》《国防专利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制修订工作有序展开。另外,加强了对新领域、新业态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研究。再次,知识产权保护更为严格。专利行政执法案件达到6.7万起,商标行政执法案件达到3.0万起,版权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达到3100余起,各项数据均明显增长。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明显提高。设立多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全国大部分地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及举报投诉服务。加强了对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的有效建设,对数百家单位组织软件正版化展开了督查。最后,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提高。近年来,我国不断健全科学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支持机制,推进设立国家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扶持基金,加强国家科学技术转化示范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相关城市的特色试点平台得以建成运行。推进了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有序设立,现筹募总额已达到42亿元。加强建设版权交易中心及版权贸易基地,现有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已达到10余个。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到720亿元,商标质押融资金额、版权质押融资金额分别达到369亿元、6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超过300亿美元。
总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依旧处在发展阶段,我国知识产权研究起步较晚,所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距离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法律层面,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条文即便以达到一定高度,然而实质效果并不明显;在社会层面,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依旧较为薄弱,所以大多数时候法律仅可以儆效尤。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各地区、部门应当调动起自身主观能动性,依据中央统一部署,不仅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刑事司法打击,致力于查处各个领域的突出问题,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还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构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营造和谐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切实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有力的贡献。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其中,工业产权又包括专利、商标、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等内容,版权则指的是文学、艺术等作品的创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以专利权保护为例,专利权保护指的是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依法审查通过后,于相应时间期限内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获得的垄断权[3]。例如,近年来得到广泛推广的“国际英汉字母棋”,其是由一名普通英语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所发明而成的,这一发明在激发学生英语学习兴趣上可起到十分有效的作用,因而该名教师就其发明申请了国家专利。国家专业的申请一方面可促进自身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国际英汉字母棋”的推广也为学生学习英语学科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另一方面还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该部分经济上的发展也很大程度上调动起个人开展发明创新的主观能动性。
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依旧处在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防范阶段,知识产权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使得知识产权原本应该创造的经济效益受到限制,市场经济环境下缺乏科学性的资源配置及生产成本的逐步上升,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知识产权所呈现出的各式各样特征,也决定了企业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上要区别对待。知识产权有着明显的专有性特征,也就是权利人在相应时间范围内对该知识产权享有垄断权,除非权利人允许或法律有其他相关规定,否则其他人均不可对该项权利进行侵犯。知识产权基于法律层面享有的权利同样存在相应的局限性,即为仅可在权利人自身所处的地域上行使,而不可库地区或者跨国使用。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推进,国家与国家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变得越来越频发,由此使得知识产权保护也不断趋向于全球一体化。知识产权中的财产属性权利即便享有法律保护,然而仅可在相应时间范围内享有,超过期限后,便会转变为人类社会共同享有的智力成果。企业可结合知识产权的各项特征,对自身产品开展优化创新,申请专利,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各项专利开展科学评估,筛选出与市场需求相符的专利产品,革新管理模式,提高企业市场占有份额,促进企业的有序健康发展[4]。例如,“OLAY”是美国宝洁公司旗下的全球领导护肤品牌,在这一品牌收获良好经济效益,市场需求量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宝洁公司先后向美国国家工商总局及中国国家商标局提出了“OLAY”“玉兰油”等商标的申请,对自身专项发明权益予以了及时保护。宝洁公司不断开拓新市场,对市场消费群体特性开展分类研究,推出可满足不同需求的护肤产品,使企业收获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我国经济体制有着显著的社会主义特征,构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对国民创造性劳动可产生极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过程中,还应当关注对其带来负面影响的有效防范。市场上,一些知识产权所有人利用自身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在相关领域减少产品输出,恶意对市场供求关系进行扰乱,抬高物价,甚至对市场价格予以垄断。即便我国出台有《反垄断法》,然而针对知识产权在市场价格上的垄断依旧没有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科学技术成果很大一部分源自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与这些国家相比较在核心尖端技术上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由此要求对发达国家科学技术成果进行学习引入,进一步提高自主研发水平。然而大多数发达国家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都十分强势,显得这有利于他们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推进知识产权强保护与弱保护的有效相融,不仅要推进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的逐步构建完善,还要对知识产权使用期限予以合理限制,鼓励引导国民自主创新,开拓国际市场,进而切实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及市场竞争优势[5]。
总而言之,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学研究,尤其是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社会发展,进一步构建科学完备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理论意义。
因而,相关人员务必要不断钻研研究、总结经验,提高对知识产权内涵特征的有效认识,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深入分析,抓紧构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积极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序健康发展。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文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