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已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应对这些新变化和新问题,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成为一条必要途径。不论是在方式还是在产生效果上都将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因此,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之间的关系及重要意义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提出要组建一部分国有资本运营的公司,并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科技将资本用于投资,这为我国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现阶段对国有企业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还不够明确,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介绍。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这是不同于私营企业的最重要的一点。对国有资本进行管理是经过国务院授权的国家资产委员会进行实际管理。其次,现阶段在对国有资本进行投资以及运营公司进行的定位是,这种资本运作方式本质上而言是将国有资产投资和运营公司作为一种国家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政府进行的一系列投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是如果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就会使得该目的同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责任发生冲突。同时由于行政管理同商业管理中回见存在很大的不同,相比较于商业管理的高效率,行政管理由于属性原因其管理效率较为低下,如果由政府部门直接进行管理不仅会影响到管理效率,同时也会对市场秩序造成一定的破坏,使得市场经济体制不再发挥作用。除此之外,政府对企业进行管理的手段是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的,但是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的论证,因此很多时候无法对企业需求和市场变化进行良好的把握。
综上所述,由于政府部门之间参与到企业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促使国有资本进行投资并运营公司产生。在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体系中,资产管理处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因此在对国有资产进行投资运营过程中要注意一方面要适应当前的国家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管理,强化企业定位,实现对企业运行的有效指导。
首先,在本质属性上具有较大的不同。国家资本管理委员会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在从属关系上属于政府,而进行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则属于企业行为。并不属于国家事业单位也不是挂靠在政府之下的机构。因此,从本质属性上而言这种资本运作形式就具有较强的特殊性。
其次,在管理手段上,国资委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现对下属企业、机构的监管,而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则是股东大会进行管理,没有行政管理的成分。
基于以上两个原因,我们可以了解到,国资委同国有资产进行投资运营等分属于不同的属性,一个属于政府监管部门,另一个属于企业管理。但是,国有资本不论是进行投资还是进行公司运营都是要受到国资委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家近年以来发布的多项决策决议都从政策上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同时明确了对于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等领域同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改革中来。因此,通过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所有制的转变已经成为未来国企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不可否认,国企改革后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确立使得国有资本在一个企业中一家独大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从本质上而言,合资企业的法人资本应该也不会再是完全国有。国有资本进行投资、创立公司并进行运营形成的国有资本知识派生资本。虽然仍旧将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依旧称之为国企,但是实际上,国有资本并不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产生的一些附加值的叠加,而应该是进行这些资本操作以后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资本。
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但是我国现阶段在进行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方面并没有确立起明确的法律定位,对于组织架构、认识安排、具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因此在进行资本运作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得不到具体的法律依据进行解决。正如上文所述,国有资本进行投资、运营公司具有较强的中介职能。这就要求将原本的资本转化为较大的经济效益。如果依照现行的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法律进行管理不可避免的就会加入过多的行政管理属性,使得商业管理效率下降。
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管理的主要是国家资本管理委员会,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但是在对下属企业进行管理时采取的又是商业管理的方式,希望投入的资产能够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就要求在进行管理过程中能够将行政命令转化为商业运作指令。因此,在进行运作的过程中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在采用传统的商业模式对这些资本和公司进行运作时往往会出现各种矛盾。现阶段在我国进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过程中仍未确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因此在组织模式、人员调配以及各种审批制度上存在很大的不足,这些严重限制了管理效率。同时由于各种审批制度较长、人事制度及晋升空间较窄等因素使得这些企业在进行管理过程中往往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由于现阶段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对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有效界定,因此必须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种资本运营方式进行监管。首先是明确这种资本运作的特殊需要具有特殊的法人地位和特殊的管理模式,但是这种特殊是建立在企业管理相关法律的基础之上的,同时要明确这些企业不是政府机构的下属单位。
现阶段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主要机构是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但是主要监管的对象是对企业进行监管。这种监管形式在效果和效率上都存在不足。在今后的监管过程中应该转向资本监管,对资本流向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掌握。同时,除了对企业运行是否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等重要指标进行监管,还需要强化对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的具体掌控,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企业之间的竞争,保证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
从国外进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过程中同样具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例如新加坡的淡马锡控股公司是由国有资产投资建立的,但是在进行运营过程中不受政府部门干预,可以较好的实现对市场机制的适应。同样的,美国国有资本控股的公司通过严格遵守产品分离的原则,保证企业可以自主经营。
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过程中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同时还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但是如果行政部门对国有资本直接管理就会由于无法适应经济体制,这两个目标也不可能实现。因此只能通过国有企业进行实现。但是这两个目的的不兼容是现阶段国有企业管理能力不足和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因此,国家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过程中发布的一些决策决议时明确的将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种,保证这两个目标都可以很好的实现。正如上文所述,国有资本进行投资和运营公司都只能起到政府和国企之间的连通的目的,因此在对不同的企业进行管理过程中必须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进行针对性较强的管理。因此相关企业必须建立适合自己的管理方法,实现企业转型过程中的良好发展。
本文通过对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本进行投资和运营公司的情况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在现阶段国企转型过程中,国有资本进行投资以及运行公司的益处已经初见端倪,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通过采取合适的手段,明确其法律定位,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可以有效的实现企业个性化管理,推动国有企业转型,保证我国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徐传谌、翟绪权,《国有企业分类视角下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理论学刊》,2016年第5期.
[2]闫妍、尹力、李晓腾、陈晓松,《华尔街控制下的美国经济:对我国发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启示》,《管理世界》,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