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佩升
(昭通学院 管理学院,云南 昭通 657000)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起来,我国用三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资本主义两三百年走过的道路。在这个社会剧烈转型的时代,农民工群体应运而生,成为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最早进城务工的这一批农民工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丰厚人口红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部分农民工已进入50岁的年龄段,农民工群体的高龄化现象开始凸显。2017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增长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青壮年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2015年为38.6岁,比上年提高0.3岁,2016年为39岁,比上年提高0.4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3.9%,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9.2%,总数超过5400万人,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呈现出持续上升趋势,2011年为14.3%,2012年为15.1%,2013年为15.2%,2014年为17.1%,2015年达17.9%。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农民工老龄化现象也随之出现,农民工养老问题也成为不得不关注的焦点问题,但学术界对于高龄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研究却少有涉及。
在知网输入“高龄农民工”这一关键词,只检索出85条相关信息,最早出现在2011年《超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法律研究——以广西为分析样本》一文中。而关联度较高的信息基本出现在2015年后,2015年搜索出38条,2016年26条,2017年2条,其中绝大部分是报刊对高龄农民工生存现状的描述。用“第一代农民工”作为关键词,搜索出20多条高度相关的信息,其中最早的研究出现在2009年,直到2013年关于“第一代农民工”相关问题的研究才逐渐增多。由此可见,国内对高龄农名工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一篇关于高龄农民工问题研究的博士论文。
纵观学术界近十年来对高龄农民工问题的研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研究成果。
1.高龄农民工外出务工原因。高龄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改善生活状况。陈墨(2015)通过调研发现,高龄农民工群体中绝大部分人是因为在农村依靠土地难以维持生计,有时一年到头还得倒贴,若遇疾病根本无钱治疗,医疗制度的不健全,使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广泛存在。其次,高龄农民工游离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城市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均得不到充分享受,为了老有所养,只得继续参与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部分学者认为,高龄农民工缺乏有效的养老保障机制是他们不得不外出务工的重要原因。赖锦鑫(2015)指出,家庭贫困和老无所依是高龄农民工,外出务工并忍受着粗重的体力劳动的重要原因。
2.高龄农民工生存状况。农民工身后可能都有一个负担沉重的家庭,家庭的贫困性还存在代际传递的可能性。熊仁明(2016)指出,高龄农民工均是家中的顶梁柱,他们既要赡养老人,又要供养子女求学及其成家立业,需要应对高涨的学费、高额的彩礼、高居不下的房价,尤其是读书致贫,也就是子女学成后虽有了一份相对稳定工作,但其收入有限,买车买房及养育下一代,往往还需农民工的接济,所以生活状况并不能得以明显改善。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民工的体力开始下降,繁重的重体力活开始难以应对,但他们文化水平低又缺少技术,只得通过多吃肉来维持体力,通过瞒报年龄混入重体力劳动队伍,这必然会增加工伤的风险。农民工工作环境恶劣势必会增加对身体的伤害,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居住环境和饮食方面也存在威胁健康的隐患,在心理上又缺乏认同感,自卑心理凸显,种种因素叠加之下,各种疾病随之而来,加之看病贵、看病难、报销难,一病致贫,生活状况每况愈下。郭晓鸣、周小娟(2013)从收入、消费结构、居住情况、参保率等方面对返乡老一代农民工群体的生存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这一群体面临抗风险能力低、自我增收能力低、消费仍处于满足低层次生存需求阶段等生活困境。赖锦鑫(2015)认为,高龄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的过程中普遍面临劳动强度高、待遇差、合法权益受损、社会保障不足等诸多问题,而返乡后的发展也存在抗风险能力不足、生活水平低、精神生活空虚等困难。
3.养老问题。王营营、龚基云(2013)分析了第一代农民工养老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打破户籍制度障碍、发展农村经济及老年服务产业向农村转移等建议;霍生平、熊洁、李玉梅(2015)对第一代农民工非正规就业导致的养老欠款境况进行详细解析,主要表现为参保率低、退保率高和转移困难三个方面,并提出建立“差别型”养老保险体系、实行弹性养老保险制度、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菜单式养老保险”等养老欠款补偿性解决方案;在养老保险方面,主要涉及养老保险的设计、运作、转续,养老保险制度的评价,养老保险的需求与供给,养老保险统筹收入再分配,养老保险参保率和缴费水平影响因素。吴莞生(2015)认为,高龄农民工养老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还存在参保率低及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缺乏立法保障、社会养老保障资源有限等养老危机。刘芸(2014)对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的法律法制进行了研究,认为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的法律规制之完善应从厘定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建立系统完备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健全无缝对接的配套制度与政策等方面来达成。张宏卫、马静宇、于丽洁(2012)对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构建,认为对不同类别的农民工应设计不同的缴费基数、缴费比率等参数以及不同的参保方案,并进行了辅助制度的设计,即以地养老和建立农民工养老互助组织。
4.相关对策。对于生存现状问题。熊仁明(2016)提出,应先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高龄农民工的生活现状,然后再进行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入手解决,并对返乡高龄农民工进行产业扶持。李然太(2016)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提出应为高龄农民工创造就业机会,提倡高龄农民工自主创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提高高龄农民工参保率,发展乡村文化,丰富高龄农民工精神生活等,以改善高龄农民工生存现状。
对于养老问题。赖锦鑫(2015)认为应分类对待,对在岗的高龄农民工,规范各企业的用工管理,给予高龄农民工正常的工作条件及合理的用工待遇,并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对于返乡和即将返乡的农民工,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吴莞生(2016)指出,企业和高龄农民工首先要转变思路,企业应看到农民工带来的经济效益,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农民工本人应着眼与长远利益,不能为省钱而放弃购买养老保险。简化养老保险购买手续,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也至关重要。聂婴智(2016)从法治的角度提出,合理解决高龄农民工养老问题,应该打破农民身份的制度壁垒,实行普及性的全民养老,强化《劳动合同法》对高龄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积极保护,同时要不断加强对高龄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培养,使得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高龄农民工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些有限的文献对于我们了解高龄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具有积极的帮助。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对高龄农民工的研究存在以下一些特点及问题。
1.涉及的学科广,但缺乏学科间的综合研究。高龄农民工问题目前已有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法学、人口学等学科参与了研究,这些学科从各自的研究视角出发,从不同的领域探讨农民工的高龄化问题,拓宽了研究的层次和视野,有助于这一问题继续深入研究。但各学科间缺乏共同研究,难免造成研究结论的片面性,高龄农民工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运用系统的科学理论综合研究,才能有效避免研究结论的片面性。
2.研究内容广泛,但深入研究不足。比如:对高龄农民工的流动行为的研究,只注重流动原因的探讨,而高龄农民工的交通模式、社交网络、主体意识等方面却少有涉猎;因数据收集困难,学者们往往采用整体打包的研究方式,对工龄农民工群体的社会分层与分化问题研究较少。对不同工种、不同地区来源的高龄农民工的研究,对高龄农民工社会地位、社会排斥、社会不公平现象、高龄农民工现有的保障政策等均少有涉及;对高龄农民工数量的调查上,缺乏统一的统计指标,目前国家只对整体的农民工群体进行抽样调查,而专门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工的情况缺乏针对性普查数据;对高龄农民工流动的原因侧重宏观,流动地域的研究侧重流入地;关注高龄农民工的生存状态、权益保障,却对高龄农民工的心理状态、情感归属、精神文化关注不够,同时对这一群体的未来涉及不足,返乡还是留城、社会融入问题、养老问题等均缺乏前瞻性。只有全方位地研究这一群体,才能把握高龄农民工生活的真正困境,提出操作性强的措施,改善其生活状况。
3.研究方法合理,但调查对象的选取缺乏科学性。由于缺乏对高龄农民工群体的人口普查数据,学者们大多采用问卷调查、访谈或文献法、实地研究等方法。这些研究方法能获得研究的第一手资料,调查情况较真实,能够更好地剖析高龄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但对调查对象的选取缺乏可比性、差异性,学者们通常选定一个或几个城镇和地区,采取的分析指标又各不相同,得出的结论缺乏可比性,自然影响到可信度,措施可推广性差。
综上所述,对高龄农民工问题的研究已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农民工的高龄化将进一步凸显,解决高龄农民工问题任重而道远,对这一领域进行深入研究显然具有巨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6年全国农民工检测调查[EB/OL].中国政府网,2017-04-28.
[2]陈墨,杨海,陈轶男.“高龄农民工”:干到何时才能安心养老[N].中国青年报,2015-05-13.
[3]赖锦鑫.高龄农民工生存困境及对策分析[J].市场研究,2015,(11):8-10.
[4]熊仁明.高龄农民工面临困境及解决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6,(5):27-28.
[5]郭晓鸣,周小娟.老一代农民工:返乡之后的生存与发展——基于四川省309位返乡老一代农民工的问卷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3,(10):53-62.
[6]王营营,龚基云.我国第一代农民工养老问题研究[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5):136-139.
[7]霍生平,熊洁,李玉梅.第一代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的养老欠款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5,(4):44-50.
[8]刘芸.第二次社会转型期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的法律规制[J].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29-40.
[9]张宏卫,马静宇,于丽洁.河北省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J].经济研究导刊,2012,(9):74-75.
[10]李然太.广东省沙井村高龄农民工生存现状及对策探讨[J].南方农业,2016,(19):85-87.
[11]吴莞生.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完善的意义与机遇分析[J].时代金融,2015,(18):219.
[12]聂婴智.高龄农民工养老问题的法治忧思[J].理论观察,2016,(12):1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