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博文,傅远佳,王景敏
(钦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广西 钦州 535011)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推动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国及其涉农涉外行业企业在农产品国际市场领域谋求新一轮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选择。2017年11月3日至5日在中国成都(蒲江)举行的2017品牌农业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整合”成为其中心议题之一。事实上,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作为中国—东盟农业互联互通中极具效率和潜力的涉农涉外(联盟性)合作组织形式,对于外向型农业经济增长特别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户脱贫致富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这些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联盟)运作水平整体上还相对较低,因此,在推动中国—东盟农产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加快培育和壮大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对于提升西南民族地区乃至全国面向东盟的外向型农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西南民族地区是我国优势特色农产品重要产区,是中国—东盟农业互联互通的前沿和枢纽区域,具有农业经济、跨境经济和民族经济融合发展的地区优势,但其跨境农产品流通产业普遍存在缺乏大型企业、联盟性合作与发展机制薄弱、农产品跨境物流增值服务质量欠佳等问题。因此,作为我国外向型农业综合功能区,发展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对于农业外向化资源相对丰富、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的西南民族地区而言意义十分重大。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广西、云南等西南民族地区农(业)商(业)民(委)等政府部门以及涉农涉外行业和企业开始逐步重视并推进中国—东盟跨境农业合作与发展,促使西南民族地区逐渐成为中国—东盟农业互联互通乃至跨境农产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区。为了更好地识别影响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关键因素,及时修正供应链管控方向和重点,本文拟构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维度结构相关指标体系,并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影响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关键性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为西南民族地区乃至中国—东盟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提升提供相应的依据。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及其运作水平的研究正在兴起,学者们已经就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相关概念、主要内涵、运行逻辑以及常见(基本)类型等问题展开了探讨。Trienekens等将跨境农业供应链的概念表述为,不同国家(地区)涉农行业企业通过一定合作方式所形成的一个涵盖农业生产、流通、销售全程的跨境性供应链活动[1]。Roekel等将跨境生鲜食品供应链的概念表述为,生鲜食品在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进行协调性生产(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多为冷链)和贸易等活动的统称,且一般由涉农涉外核心企业引领[2]。罗必良等将广东供给澳门的农产品供应链活动简称为“供澳农产品跨境供应链”或“供澳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并指出供澳农产品交易属于跨境贸易,且供澳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较长、涉及主体较多、运作较为复杂[3]。樊星等提及跨国农产品供应链的概念,且认为其形成和发展得益于农产品供应链活动的全球化延伸,并强调该农产品供应链的要素流动是跨国性的,充满诸多风险与挑战[4]。但不容否认的是,以农产品出口供应链或出口农产品供应链等为代表的单向的农产品出口一体化管控模式已成为国内外农产品产业化、外向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量[5-7]。广义来讲,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即为一个国家(地区)进出口农产品供应链的统称。隋博文则从中国—东盟农业互联互通实际出发,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将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定义为:围绕果蔬、水产、谷物等中国出口(东盟)农产品展开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的运作,将生产(种植或养殖)、加工、储运、分销等环节的参与成员连接而成的一个具有利益关系和整体功能的网络[8]。此外,隋博文等还通过调研,总结、梳理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联盟)的几种常见类型(按核心企业类型划分):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主导型、国际物流公司主导型、物流园区主导型、仓储基地主导型、批发市场主导型、口岸(集团)主导型、电商平台主导型等[9]。
关于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行质量、培育(发展)路径,也有部分学者进行了探讨。文晓巍等对粤澳农产品供应链运行质量进行研究,指出其风险隐患主要在于该链质量安全追溯较为困难、“水客”乱象及缺乏统一标准等[10]。阮建女认为,大多数农产品出口供应链是松散的、分裂的,不具备长期稳定性[5]。杜宇迪指出,逆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农产品外贸产业供应链在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两大方面问题:(1)现有的农产品外贸产业供应链缺乏清晰的定位和标准;(2)农产品外贸企业在成本控制、技术支持、配送服务及专业人才等层面上仍然存在短板[11]。Hua就“出口农产品供应链”培育和发展提出建议,即应扶持发展龙头企业、规范农村合作社的企业化运作模式、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及完善出口农产品商检服务等[6]。隋博文就新时期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化方面,提出应以增强关系稳定性为基础,改进联盟绩效为着力点,整体优化供应链结构和流程[12]。李武强等就“丝绸之路经济带农产品供应链一体化模式”建构方面,提出应从企业发展、通关便利性、农产品检验、物流优化、文化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13]。武雅敏等的实证研究还表明,冲突管理模式对执行力和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联盟绩效有显著相关关系[14]。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鲜活农产品出口,必须匹配2个能力:一是适合跨国运输的冷链物流,且物流成本占总成本一半;二是供应链能力[15]。
关于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研究,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韦闻佳等从组织结构、运作模式、物流配送和信息平台等维度总结描述了发达国家农产品供应链的运作状况[16]。杨子江以“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为例,采用供应商管理、供应链配送管理、供应链客户关系、供应链组织管理等因子对其运作水平进行了评价[17]。浦徐进等认为,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效率与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节点的生产努力投入水平、供应链模式下农产品质量水平及供应链模式利润水平相关[18]。
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可以看出:现有研究虽已涉及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及其运作管控等领域,但多集中于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概念界定或内涵解释、运行环节及其过程存在的问题、发展路径设计等较为宏观且以定性为主的层面,针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定量或实证研究较少,尤其是关于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影响机理及其测度的研究尚未受到足够重视。基于此,本文在明晰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特征及内涵的基础上,探讨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关键性影响因素,为政府制定外向型农业发展政策、涉农涉外行业企业优化供应链管控体系提供决策参考。
本文以西南民族地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及其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内生潜变量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其对应的观测变量为供应链关系质量、供应链流通效率、供应链销售利润水平。本文的外生变量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影响因素。目前,关于涉农涉外供应链运作水平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技术支持能力的制约、企业间协调合作壁垒、消费升级引发外部环境改变、专业管理人才供给不足等方面。考虑到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具有区别于一般区域性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鲜明特征,量表中加入了体现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特征的题项。同时,为了验证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熟度与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关系,量表中也加入了表征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阶段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熟度等题项。为了对问卷进行更好的修改和完善,首先用21个题项构成的量表对23位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高管、跨境农产品流通领域专家以及商务(外贸)、农业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预调研,并根据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初步选取20个题项作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影响因素的观测变量。
在完成原始量表的数据收集后,对每个维度的数据进行item-to-total相关系数和α系数检验。在各维度中,除了3个题项没有通过item-to-total相关系数大于0.4的要求以外,其余指标均通过item-to-total相关系数大于0.4的要求,且α系数大于0.7。通过此步骤进行指标确认后,量表共设计17个题项。本文的数据收集对象确定为面向东盟的西南民族地区(主要为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高校经济管理类院系以及政府相关行政机构,本问卷调查的对象是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行业专家学者、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采用实地和邮件发放相结合的方式共发放问卷31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259份,回收有效率为83.5%。
本文采用SPSS 21.0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在因子分析前,对量表数据进行KMO检验和Bartlett球形检验,其检验值和卡方统计值分别为0.763、517.02,自由度为238,并达到显著水平,表明该量表数据适合作因子分析。考虑到因子的相关性,萃取方法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即按照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进行因子提取,并进行斜交旋转),最终得到5个因子,且这5个因子累计解释了87.06%的方差。根据因子分析的提取结果,本文将其测量内容归纳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技术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协调能力、消费市场环境、供应链成员企业人才水平、供应链成熟度等5个因子。基于此,本文最终构建了如图1、表1所示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框架模型及其测度指标。
按照结构方程模型建模程序,在其验证性分析之前,对该模型进行拟合度检验。总体来看,模型整体拟合度即为用来评价模型与数据的拟合程度,一般分为三类指标(绝对拟合度、简约拟合度和增值拟合度)。拟合指数标准和本模型各指数见表2。可以看出,本模型的各项指标拟合情况比较理想,表明该模型具有良好的整体拟合度。
信度作为反映问卷或量表等测评工具是否可靠的一种重要评判方法,一般也分为三类主要指标: α系数、组合信度和个别题项信度。其中, α系数大于0.6时表示量表信度可以接受,且α系数越大表示量表信度越高;组合信度量值标准与α系数一致;个别题项信度大于0.5时,表明该指标题项可以接受,且题项信度越高表示题项的可信度就越高[19]。模型各类信度分析结果见表3。可以看出,本模型的量表的组合信度水平均达到0.7以上(模型通过检验)、个别题项信度值均在0.6以上(全部题项均通过个别题项信度检验),这表明该模型测量是可靠的。
图1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维度结构研究框架
潜变量观测变量 供应链运作水平(OL) 供应链关系质量(Y1) 供应链流通效率(Y2) 供应链销售利润水平(Y3) 供应链成熟度(SM) 组织结构与运作架构(X11) 规划与控制策略(X12) 文化与态度(X13) 供应链核心企业协调能力(CA) 成员(企业)间协调能力(X21) 核心企业内协调能力(X22) 市场协调能力(X23) 消费市场环境(ME) 潜在市场需求(X31) 市场占有率(X32) 政治经济环境(X33) 消费市场服务配套(X34) 供应链成员企业人才水平(TL) 人才数量(X41) 人才质量(X42) 人才创新能力(X43) 中青年人才占比(X44) 供应链技术支持(TS) 技术政策导向(X51) 技术研发投入经费(X52) 技术应用普及率(X53)
表2 模型整体拟合度结果
表3 模型信度与效度估计结果
效度即有效性,它是指测量工具能够精确测出所需测量的事物的程度,一般可分为收敛效度和区别效度两类。其中,收敛效度用以检测同一构面内不同题项间的关联性,检验指标包括标准化因子载荷、组合信度以及平均变异萃取量。一般认为,因子载荷的取值大于0.5,而组合信度和平均变异萃取量的取值分别大于0.6和0.5时,模型的收敛速度达到要求[19]。图2显示,本文各衡量指标的因素负荷量范围为0.51~0.85(均大于0.5);表3中,5个因子的组合信度范围为0.70~0.87(均大于0.6);5个因子的平均变异萃取量值范围为0.69~0.83(均大于0.5)。由此可以看出,该模型具有较高的内在质量,表示5个因素之间各构面题项之收敛效度在可接受范围内。而对于各构面间是否存在足够的区别效度,本文采用平均方差抽取法对该模型的区别效度进行检验。当模型中潜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值均小于其对应的潜变量的平均变异萃取量取值的平方根时,该模型有较好或足够的区别效度;反之,则区别效度不够。本文中的5个因子的平均变异萃取量值范围为0.69~0.83,最大值为0.83,因子间相关系数最大平方值为0.6257,小于平均变异萃取量的最小值0.69。由此可以看出,该测量模型的区别效度较好。
本文选择结构方程模型作为建模的主要手段,并运用SPSS 21.0和LISREL 9.1对模型进行分析处理,得到结构方程模型中各个潜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以及观测变量与潜变量之间的因素负荷,结构方程模型验证结果以及各系数的t值亦见图2。可见,对于5个因素作用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路径和程度而言,其供应链成熟度→供应链运作水平的路径系数为0.49(t值为5.83)、供应链核心企业协调能力→供应链运作水平的路径系数为0.62(t值为8.16)、消费市场环境→供应链运作水平的路径系数为0.19(t值为2.33)、供应链成员企业人才水平→供应链运作水平的路径系数为0.55(t值为7.04)、供应链技术支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路径系数为0.43(t值为5.58),且均达到5%的显著性水平。
结构方程分析结果进一步表明,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与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技术支持等5个因子之间存在结构关系,且所有的观测变量均显示出显著性,这验证了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确是上述5个外生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图2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影响因素的结构方程模型
注:**表示各变量在5%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的数值为t值,图中给出的均是标准化后的参数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协调能力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影响最为显著,其路径系数为0.62,显著性水平为5%。这一研究结果与西南民族地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实践相吻合。由于西南民族地区是中国—东盟跨境农业合作的前沿地带和重点区域,并围绕农产品本地生产、跨境流通和东盟贸易等一系列环节,培育了一批以涉农涉外大型骨干企业集团为代表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这些核心企业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资源整合与协调能力俱佳,面向东盟市场也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目前,西南民族地区面向东盟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呈现积极、良好的发展态势,而这些都与日益壮大的涉农涉外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及其卓越的协调能力密不可分。值得注意的是,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熟度和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协调能力之间存在着显著的非递归关系,这也说明这两个因子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互促进关系。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协调能力的提升,可以促使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抱团发展”,即实现做大做强做优和更加普惠的目标,这对于提升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熟度无疑具有明显的正向推动作用。而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熟度的大幅跃升,也会促使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向一体化“联盟企业”甚至“联盟企业命运共同体”迈进,促进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形成卓越的统领意识和协调能力。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熟度(路径系数为0.49,显著性水平为5%),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员企业人才水平(路径系数为0.55,显著性水平为5%),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技术支持(路径系数为0.43,显著性水平为5%)等因素,也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技术、人才等支撑体系会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产生显著影响。需要说明的是,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员企业人才水平是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采用的人才数量、人才质量、人才创新能力、中青年人才占比等指标均表征了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成员企业人才水平,而技术支持及其配套体系也对其成员企业人才水平产生正向的促进作用。这表明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应用有助于人才数量的增加,特别是有助于吸引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加盟、人才质量及其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从而促进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员企业人才水平的整体提高。
跨境农产品消费市场环境(本文特指东盟农产品消费市场环境)的路径系数为0.19,显著性水平为5%,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具有正向影响,但影响不大。现阶段在面向东盟的西南民族地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实践中,跨境农产品消费市场环境的变动或改善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影响远未体现出来。这也从一个角度证明,西南民族地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尚处于发展初期,可能尚未建立以客户(东盟消费者)为中心、以市场(东盟农产品市场)为导向的跨境农产品调整机制和一体化运作体系,对可能给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发展带来影响的(东盟)消费市场环境的关注和研究也处于探索阶段。事实上,面对农产品国际竞争的日益深入和复杂,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东盟农产品消费市场掌控能力和适应能力将愈发成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重要体现。这一点值得涉农涉外政商学界注意和关注。
根据以上研究结果,要提升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继续做大做强做优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大力提升其核心企业统领和协调能力。研究结果显示,核心企业协调能力是培育和发展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核心,必须完善以合作契约和利益联结为原则遵循、以做大做强做优整体供应链为目标导向、以核心企业为统领负责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网络或联盟体系,结合西南民族地区外向型农业产业特色和优势,以及中国—东盟农业互联互通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涉农涉外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具体来说:一方面,应大力加强对涉农涉外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的扶持力度。选择具有西南民族地区特色或优势并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涉农涉外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进行政策扶持,如通过补贴、税收、跨境供应链金融及其衍生品服务等经济手段调动涉农涉外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实施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活动的积极性,激励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契约精神、创新意识与普惠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建构和完善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特别是其核心企业的监管与服务支撑体系。如跨境农产品生产行为、境内流通质量的监管以及检验检疫等的通关便利化设施与举措,特别是涉农涉外大型骨干生产企业、国际物流企业及贸易企业等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转型升级亟需的多式联运、冷链设备及相关政策保障等。
2.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等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要素,积极推进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成熟化发展。(1)加强政(政府)产(企业,本文指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及其成员企业)学(高校)研(科研机构)深度合作。培育和发展高质量的开放型农业经济是我国特别是西南民族地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政产学研联合体必须加强跨境电商、互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以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的协同创新。(2)政府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应优化和加大对西南民族地区农业经济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国际商务等专业点的布局与投入,形成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乃至东盟留学生教育的合理、科学发展,为涉农涉外企业运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3)作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特别是核心企业,要通过政产学研联合体进一步推进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组织结构、规划与控制策略、文化与态度等方面的国际化制度变革,以适应复杂的、激烈的东盟农产品市场竞争态势。
3.正确认识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发展面临的市场风险问题,构建以客户(东盟消费者)为中心、以市场(东盟农产品市场)为导向的跨境农产品调整机制和运作体系。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很多因素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潜在影响尚未充分显现,如对影响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发展的东盟农产品消费市场环境的变动或改善不够重视,仍然奉行以跨境农产品生产为中心和以涉农涉外企业为主导的传统市场观念。面对此类问题,应建立一套有效的以涉农涉外政府机构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行业组织和客户共同参与的东盟农产品市场预警与调控机制或体系,对跨境农产品生产进行宏观调控,发布跨境农产品市场信息并建立跨境农产品市场和价格预警机制,包括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以应对风云变幻的东盟农产品市场,从而减少跨境农产品本地生产、跨境流通、东盟销售的诸多环节风险,切实保障涉农涉外企业及其加盟农户的根本利益。
作为探索性研究,本文尚存在以下局限:(1)研究中的量表是在对已有研究进行梳理吸收的基础上得到的,而目前国内外有关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的实证研究很少,能够查阅到的文献相当有限。本研究中的量表虽然也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还邀请了多位涉农涉外企业管理者、学者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者对量表及其题项进行修改,但在反映模型变量的全面性、客观性方面可能仍有一定改善的空间。(2)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研究问卷发放地集中于中国西南民族地区,数据样本均来自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西部欠发达省份,这使得获取的数据样本存在一定局限性,有待进一步推广补充更大容量、更大范围的数据样本从而对模型进行进一步的验证与完善。这也是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