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智奇
那是二十六年前,我正在西北大学读硕士研究生,1992年11月17日的上午,我在西安晚报社的家属院,郭兴文的家里兴致勃勃地下象棋,李国平兄向住在郭兴文隔壁的庞进兄打来电话,说路遥逝世了。庞进匆匆地敲开我们正在下棋的屋子的门,语无伦次地说:“路遥去世了!路遥走了!路遥死了!”我和郭兴文都感到很突然,再没有心情下下去了,立即收拾了棋摊子。在平静之后,我在难受之中,更多的有一种惋惜之情、遗憾之情、悔恨之情。
1986年路遥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第一部)在《花城》杂志第六期发表,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发行。1988年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平凡的世界》(第二部),《黄河》杂志第三期发表《平凡的世界》(第三部)。1989年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了《平凡的世界》(第三部)。1989年,我在《当代作家评论》发表题为《在苦难意识中展示人的内在性——测评〈平凡的世界〉的艺术追求》的评论文章。就在这一年,我进西北大学中文系攻读硕士学位。
1990年的一天,省作家协会的朋友李国平兄给我捎来路遥的话,请求我把发表在《当代作家评论》上的那篇关于他的作品的评论文章复印一份,或把刊登有这篇文章的那期杂志借他看一看,他看后,再把刊物还给我。路遥说:“智奇的文章我是要看的。省作协也有这份杂志,不知谁拿走了,一时找不到。”正因为这样,他才托人向我索借。我当时家住宝鸡,只身一人在西北大学读书。我说我回到宝鸡时,再把杂志带回来给他。
在西大读学位时,我的年龄已大,学习的压力主要来自英语,我花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在学习英语。我开玩笑给许多朋友说:“与其说我在西大读了三年学位,不如说我上了三年外语学院。”当时,我是非常用功的。答应给路遥回宝鸡拿杂志的事,因心不在焉而常常忘却。一晃两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当庞进告诉我说,国平来电话告知路遥于17日早晨8时20分在西京医院病逝时,我头脑里一片空白。首先闪现出的念头是,这么年轻就走了,惋惜之情油然而生,其次是,我失言了,没有把他想看的文章拿给他看。我非常悔恨我的粗疏。这种遗憾之情,是终生无法弥补的。
路遥在文学创作和艺术追求上非常自信。我曾与他一起参加过徐志昕的长篇小说《黄色》作品研究会。当时许多作家和评论家都在座,他的发言很见底,很中肯,很独到,很有水平。他曾在宝鸡工人文化宫的大礼堂做过文学创作的学术报告会,当时我、李凤杰、商子秦等人都在会上,他读书面之广,是一般作家所不可企及的。有一年的冬季,我参加了陕西省理论批评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路遥在会上的发言,就很引人注意。他是一个优秀而成熟的作家。他能托人找我的文章看,是对我的信任和认同。
1992年11月,寒风卷着雪花,给关中大地涂上了凛冽而冷峻的色调。21日这一天,是一个充满着失却与思念的日子。这一天,是路遥遗体告别的日子,也是我的硕士论文《整体论美学观纲要》答辩的日子。我是在半个月前接到研究生处的通知,要求我在这一天走上讲坛,接受评审委员会老师们的提问和审查。但,没有想到这一天,也是路遥为文学创作而用他的生命走上了“祭坛”的日子。
因我的指导老师,答辩委员会的主任,评委们都是陕西文学评论界有影响的人士,因此,我的指导老师刘建军在20日上午,告诉我说:“智奇,咱们明天送走路遥,回来后给你召开答辩会,因为答辩委员会所有人都要参加路遥的遗体告别仪式。”
第二天,我和我的老师们从西大出发,在西安三兆公墓参加路遥遗体告别仪式。因刘建军、畅广元、张孝平等老师是我的答辩委员会的评委会主任和委员,我就紧紧跟着他们,怕冲乱了,找不见人,离开时不能准时一起走。前边是省里的领导和省作协的领导,紧接着是陕西省著名的作家和评论家,我跟我的指导老师和参加我的答辩会的评委老师站在一起。当我在面对路遥的遗体三鞠躬的时候,我的心中又浮起了没有送他读那篇评论文章的遗憾之情。参加路遥遗体告别仪式的五百多人,含泪送别路遥。
从三兆公墓回来后,在西北大学学术厅立即召开我的论文答辩会。我的论文中的思想和观点,带有拓展性的思考,属一家之言。我在一种生命价值的思索中,心情沉重地走上了讲坛。答辩委员会主任畅广元和其他评委老师给我提出了尖锐的问题,我一一作答。从讲坛上下来,我头疼欲裂。本来要与评委老师们在一起吃饭,可我因身体的原因,未能参加这个值得纪念的仪式。
生命在失却中是一种平静的归皈,生命在探索中是一种痛苦的磨砺。在这个凛冽的冬季,在这个充满痛苦与探索的日子里,路遥平静地走了,我在激烈的思维与应答中,通过了答辩,走下了讲坛。但是,一份遗憾之情一直在我心中蕴藏、积淀,乃至滋生成一种生命的力量、人生的伦理责任,使我在后来生活中千方百计兑现自己的承诺,不要错失生命的期待和盼望。二十六年过去了,每当到他的祭日,我都为这一件没有办好的事而自责、悔恨。人的一生有许多错误和过失,而最不能原谅的事,就是我明明有能力实现对另一个人的生命、情感的精神承诺,却因为自己的自私或粗疏而让另一个人终生带着期望的遗憾走进坟墓。
我的硕士论文《整体论美学观纲要》一书,1994年经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现在在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有三本。这个图书馆里也藏有路遥的著作,理论和作品能否对话?但我不能面对路遥的灵魂。
在纪念路遥逝世十五周年之际,有人通过省作协创作组约我写一篇纪念文章。我把我的这种情感写出来,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没有送去。今年,在纪念路遥去世二十六周年的时候,我把这篇文章发出,以表达这二十六年来对逝者的追思、敬意、道歉,对自己心灵中良知熬煎的释放和自慰。
风從草原来
冬天的夜晚,寒星闪烁,漆黑又漫长。我躺在沙发上,静静的看着印度作家泰戈尔的《飞鸟集》,不知不觉,混混沌沌,蒙蒙眬眬,似睡非睡的进入了梦乡。隐隐约约,若隐若现,有一种声音在我的耳畔回响……
含泪告别阿爸阿妈,
孩儿出嫁到远方,
云雾缭绕的草原上,
秋风吹起凄凉……
我醒了。这是歌唱家傲日其楞的《送亲歌》,从对面楼房窗户中飘来,声音宽阔、醇厚、洪亮,把我吵醒,一股草原的清香味儿,一帘眼前的辽阔境,一股万马奔腾的场面,冲击着我的心灵。这是一曲女儿出嫁的哭娘歌,其中有离家别娘的感伤,但没有声嘶力竭的绝望,有离别母亲的悲凉,但没有痛彻心骨的迷茫。哀婉的马头琴悠扬而奔放,长歌当哭的音符中渗透着豪迈的气概,感伤的基调里蕴藏着旷达的情怀,凄怆的旋律中有一种英雄悲剧主义的精神,深沉的长调中隐含着一种悲天怜人的崇高仪式感。
这是一曲典型的蒙古民歌,它歌唱生命成长的疼痛,在传宗接代的繁衍过程中演绎生离死别的感伤。然而,这种疼痛是一种自然心灵走向成熟的“拔节”的声响,是一种女儿出阁礼时悲喜交加、别亲投爱的演唱。这歌声中有一股雏鹰跃上蓝天,骏马奔腾草原的悲壮、豪迈、奔放、激昂和洒脱。
在这首歌曲之后,又从这户绿色窗棂里飘出来一阵青年歌唱家王二妮演唱的《一对对鸳鸯水上漂》:
一对对鸳鸯水上漂,
人家都说咱俩好。
你在那山呐我在那沟,
拉不上个话儿真难受。
宁叫那玉皇大帝江山乱,
千万不要让咱二人关系断……
这是一首典型的陕北民歌,民歌当中的情歌。王二妮以她清脆、响亮,淳朴、天籁般的歌唱,把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男女爱情演绎得淋漓尽致。她在凄迷、悠扬、深远的抒情中灌注了海枯石烂的爱情表白:“山在水在人常在,爱你爱得死去活来。” 在自然山水的风韵中表白人情、人爱、人性的真挚和炽烈。
陕北民歌《一对对鸳鸯水上漂》显然受到内蒙古民歌《送亲歌》的影响。准确地说,应该是《送亲歌》的旋律、基调、音韵、乐感的形式考入陕北高原的黄土高坡,又演化、繁衍,变奏成另一种民间情歌。但其音乐的母题、旋律和基调是根植于同一人类历史文化的主题之中的。不同的是,王二妮演唱的《一对对鸳鸯水上漂》,虽然保留了傲日其楞《迎亲歌》的大致旋律和基调,但局部修改了原来音乐的一些节奏和形式,她的悲情哀伤中更多的融进了生存的焦苦、艰难和心酸,欲爱不能,欲罢不忍,寸断肝肠的两难处境。
如果说内蒙古的《送親歌》是闺女出嫁离家上轿时的《哭娘歌》,它带有一种生命成长过程当中经历生活风雨的凄楚,但亲历者的内心是充满生活热望的,她是自信的;那么,陕北民歌《一对对鸳鸯水上漂》,就是荒山野岭上一对对青年男女,在天老地荒的旷野,孤独的青春和爱情在天地间呼唤人性的复归,爱情的点燃。前者,抒发的是一种灵魂有所皈依,精神有所寄托,爱情有所牵系的情感;后者,抒发的是一种灵肉分离,情理炼狱,神思游荡于山峁沟壑之间,爱情正在苦恋和追求之中的感情。前者,在一种为蒙古长调,卷舌颤音连辞中,抒发的感情是一种庄严仪式的洗礼感;后者,在一种声嘶力竭,撕心裂肺,你死我活的真情表白中,抒发的感情是一种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爱情至上的生命诉求感。前者,从亲情离别,生活自立,精神自由的成长仪式中走向独立,挺拔,坚强,旷达,洒脱;后者,在爱的呼唤和期盼中,走向精神的寻觅和感情的追寻。前者,从现实走向超越;后者,从理想走向现实。
从草原来到黄土高坡,是从草原的辽阔广袤走向高原山区的沟壑和狭窄,是从出嫁别母自身独立走向隔山、隔水、隔沟求偶,爱的表白的转变。这不仅仅是草原牧歌走向陕北民歌的转变,而是游牧文化向儒家文化的转变,格桑花情趣向山丹丹花情绪的转变,牧马长调向信天游曲调的转变,是悠扬的哀婉,崇高的悲壮,长歌的哭别向孤独的诉求,炽烈的爱恋,真情向往的转变。
但我觉得,在这个转变的过程当中,陕北民歌失去了草原的清香,多了一些泥土的芬芳,淡化了出世的旷达,多了一些入世的苦涩,消解了一些田园牧歌般的规约仪式的崇高感,多了一些人本主义的生命生存的熬煎感。
我希望陕北民歌《一对对鸳鸯水上漂》从蒙古民歌《送亲歌》中吸取生命成长的热情奔放、激越旷达、潇洒超脱的崇高感,增强一些宗教意识性的精神指向,提升、凝练那些人性中自然主义的、原始的、本能的东西,逐渐走向带有英雄悲剧主义的民间歌唱。
三月天的那只风筝
童年是多么美好呀!我的童年尽管生活比较贫苦,吃不饱,穿不暖,风里来,雨里去,但我无忧无虑,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充满了幻想……
阳春三月,莺飞草长,自然界万物,苏萌勃发。燕子的呢喃,给屋檐、堂前一抹春的明丽。鱼儿的漫游,使清澈的溪流平添了些许宜人的生机。羊羔一边咩咩地叫着,一边吃着雨过天晴后泛着绿光的嫩草。柳树挥舞着鹅黄色的柔枝长条,把溢荡在空间的风轻抚。迎春花举起金灿灿的酒杯,把晨露斟满,迎接远方的来宾。我和我的小伙伴,沐浴在明媚的春光中,三个一堆,五个一群,搜掏旮旯地找来芦苇枝、高粱秆、扫帚棍,精心制作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风筝。然后,或吹着柳笛,或唱着欢乐的小调,在村前屋后的旷野、田埂上奔跑,放飞那些人造的蝴蝶、燕子、蜻蜓、金鱼、老鹰、飞机……
三月的风,夹裹着几丝寒意,吹拂在我少年春衫薄的肌肤上,凉丝丝,爽滋滋,那样的惬意,那样的舒畅。大雁的声声啼鸣,伴着风筝在天空中飞翔,我手中的牵线似乎也发出了一丝微微的震颤。高天上的长风把电线吹得吱吱作响,和着我风筝的长线一起低吟浅唱。我感到手中牵动着整个宇宙、万物、自然、天体都被我所主宰、操纵。一种自豪感、成就感、征服感,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想象,我的风筝已经融入天空,和星星月亮相伴,和老鹰喜鹊同飞,我驾着风筝去窥视那天宫的玉皇大帝、太上老君、王母娘娘他们的蟠桃宴,去访问月宫的嫦娥、吴刚;我想象着我怎样跨过牛郎织女的喜鹊桥,探索那宇宙的浩瀚与神秘。我牵着风筝逆风奔跑,眼看着它在天际起伏、飞扬,心儿也随着它一起游弋。不管脚下是石块、瓦砾,还是污泥、浊水、坑洼、塄坎,我全然不顾,眼睛只盯住蓝天,只盯着我手中的风筝,一心只专注于把我的风筝放得更高、更远。恍惚中,我只觉得此时的风筝就是我,我就是风筝。风筝是我智慧的载体,生命的象征。我是风筝有形的灵魂,最后的主宰。我在征服着风,驾驭着风,翱翔在万里长天,世人须得仰视方见我风筝的风采,风筝的风骨,风筝的神韵。我的脚奔跑在辽阔的大地上,我的心飞扬在浩淼的天空中。我奋不顾身地奔跑,希望它高入云端,登上太阳公公的辉煌大殿,与金凤凰姐姐一起共进午餐;希望它融入太阳系,凝定成一颗闪闪发光、永不陨落的星;希望它沿着彩虹铺设的道路,走进幸福的天堂。荆棘扎伤了我的脚腕,塄坎绊倒了我的身体,一滴一滴的鲜血洒落在小草的碧叶上,宁静的麦田里,大野的沃土中。汗水流进伤口,锥骨刺心的痛我全然不知,全然不察。一颗单纯、天真、烂漫的童心驾着风筝在稚气、澄澈、明丽的长天飞翔。一缕鲜嫩、晶莹、透明的情感驾着智慧的五彩祥云在幻思与浪漫的万里晴空游荡。世俗的人间在我的足下变成一种机械的、跟随理想奔跑的生存支撑物。肉体置身于大地,精神飞扬于高空。心被理想牵引着浮游于大地与高空之间。
我想,正是由于在那充满幻想与浪漫的阳春三月天,我挥汗如雨地种下了一颗颗童心,放飞了一个个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风筝,故乡大地的花朵才对我开放出那种只有我才能领略到的独特芬芳;村前屋后那篱笆墙上的青藤、梧桐树才对我发出那种只有我才能领略到的会心微笑;天上的大雁、苍鹰才对我发出那种只有我才能感知到的诗意的鸣叫。我爱我的故乡,是因为那里有我放飞童年理想的风筝。我爱故乡的一草一木,是因为那里的青枝绿叶是我用鲜血和汗水浸染过的生命之物。它们的纯净、自然、质朴,与我童年生命的单纯、稚嫩、本真是一脉相承的。我一看到故乡的芦苇荡、高粱地、竹林,就热血沸腾,激情飞扬,是因为我思想起了我的童年,我童年的欢乐,我童年的幸福,我童年在阳春三月天放飞风筝的情景。
后来,我在读书求学的生涯中,因为有放飞风筝的烂漫童趣和童心,我的心智往往在理想的天空飞扬。我的好奇、探秘、求真的心理促使我只瞅准理想的目标奔跑,不管世俗世界的羁绊与阻挠,尽管脚下是一串串浸血的步痕,可我全然不知、不顾。这是那孩提时代,阳春三月,放飞风筝时种下的情结。我感谢阳春三月的那只风筝,是它放飞了我的幻想、想象、理想,开发了我的追求崇高、勇于探索的心智,是它让我读懂了天上的云霞变幻成大象、熊、魔鬼、神仙、仙女、俊男,互相之间厮杀、追逐、相携、相伴的故事与情节。我后来之所以能较为诗意地感知自然、社会、人生,是它为我奠定了坚实的思维基础。我的理性思维的高扬,得力于童年时期阳春三月的那只风筝,是它把我的感性早早地、高高地放飞于云天。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记忆也最深刻。
我老家的旧屋里,有我一箱箱的存书。在我的一个书箱中,有我儿时放飞的风筝静卧其中。我珍藏那只风筝,不仅因为它曾给予了我无限的乐趣,更主要的还在于它曾使我的想象飞扬在宇宙之间,使我的幻想在瑰丽而璀璨的云霞间尽情地伸展、铺陈。它,给我思维的大田里种下了一粒诗性的种子,使我的心翼在理想的高空飞扬。
许多年过去了,我的金色的童年已经随着韶华失去,我已经变成一个老者。但是我每当看到新城广場,大明宫遗址公园,郊外的田野上,那些飞在天上的风筝时,就想起了我的童年,就想起我童年的那只风筝。
也是二十多年前,上小学的女儿喜爱集邮,听说我老家旧屋的书箱中保存着我的许多信件,她软缠硬磨着要我带她回老家去搜集旧邮票。也是一个阳春三月的朗日,我和女儿一起回到了老家。当我的弟弟应她的央求从旧楼上搬下来一个个尘封的箱子时,她急不可耐地扑上前去,打开箱子,兴致勃勃地撕着一张张旧邮票,有的撕不下来,就用剪刀连封皮纸一起剪下来。当她打开一个书箱,发现一个保存完好的风筝时,她惊喜地举着风筝跑过来,高声喊着:“爸爸,风筝!”
那天下午,我带着她,在故乡的田野上,放飞着我儿时的那只风筝。女儿显得那样高兴,那样舒心,她牵着线,不时发出一阵咯咯的笑声,伴着我童年那时而模糊、时而清晰的身影,一起驾着风筝高高地飞扬在万里云天之上。
责任编辑 刘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