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 松,杨 红,陈 玲,饶 睿,田学良,杜 娟
(合肥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城市河流是现代社会环境中人类社群活动区域的重要载体,其水环境状态对城市居民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及周边区域的农、林、蓄、矿等产业经济发展有着极其紧密的联系.南淝河,古称“淝河”“施水”,其正源位于肥西县高刘镇岗北村,其间与四里河、板桥河、四里河、店埠河等支流交汇,最终注入巢湖,流域面积1446平方公里,总长70公里,是贯穿合肥市区的主要河流和巢湖流域的支流之一,有着合肥市“母亲河”的美誉.作为巢湖的主要入湖河道之一,南淝河对巢湖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具有重要意义,对庐州文化传承及环巢湖区域的经济建设发展有着深远的战略地位.
近年来,随着城市及工业产业等的迅猛发展,南淝河水质环境日益恶化.目前,对南淝河河流污染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水体环境评价、生态系统治理措施、工程治理措施等三个方面,仍以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术界为执行主体,对此类环境危机管理中的民众参与研究甚少[1].本文从社会公共危机事件广泛参加的角度,针对非政府组织在南淝河河流治污工作中的参与行为、发挥作用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加快河流污染整治、恢复“水清岸绿”的城市生态景观提供建设性意见.
由于董铺水库的建成拦蓄上游来水,造成南淝河成为半封闭水体,河流径流量减少、水体自净能力减弱.且南淝河主要支流四里河、板桥河等成为沿岸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受纳体;工业污水虽经达标排放、但处理力度不足,仍属低水平排放.以上种种因素,导致南淝河水体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常年水质标准达劣Ⅴ类.
南淝河水域主要面临以下污染问题,包括水体富营养化、表层沉积物有机质污染严重、底泥重金属超标、水体生态系统失调、物种多样性减少,等等.自1998年至今,以合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对南淝河先后进行限期治理、一控双达标、生态护岸建设、水源地保护隔离带建设、河道清淤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治理工作,对南淝河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2];其中,以生态补水工程对水质恢复具有较为显著的作用.
从南淝河水污染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影响生态补水的因素有诸多种类,如引水水质、现有工程引水能力高低、引水出入何的位置以及引水时空分配情况等.通过建立维稳态水质模型的方式,可为河流中污染物排放与河流水质提供基本的定量关系,其公式如(1)所示.公式中Cx为河流起始断面水质浓度,C0为断面水质浓度,K为河流污染物综合降解系数[3].
对于南淝河支流交汇与污染物旁侧汇入实施的分段计算,在支流汇入如的污染物指标浓度可以借助混合模型的计算方式进行计算,具体公式如(2)所示.公式中Ch为河段水质浓度,Cp为入河排污口的水质浓度,Qh为河段平均流量,Qp为入河排污口的流量[4].
假设以模拟河流中总磷、化学需氧量以及氨氮等水质指标的变化情况为重点,为保证南淝河干流断面水质可达到Ⅳ类水管理目标,估算南淝河水质修复中的生态补水量[5].
表1 南淝河干流水质主要评价指标预测成果表(2018年11月)
由表1可知,需要满足实际补水需求量,比如保证率50%、80%、95%一天最大生态补水量分别在82万m3、89万m3以及89万m3,逐月计算过程省略[6-7].
图1 南淝河生态补水工程
通过以上测算可知,南淝河流域复杂、涉及人口密集地区众多,如单纯从建设治污工程的角度出发开展治理,具有经济投入高、对沿河流域居民生产生活影响巨大、对河体环境干扰性强等不利因素.因此,在大力推进南淝河治污工程建设的现阶段,还应当从公共危机干预的角度出发,以加强民众参与环境管理为切入点开展深入探究.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NGO),是指政府体制所认定和接纳的、具有一定公共性质、并承担一定公共职能的民间或半官方的协议组织.该名称于1945年在美国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中首次提出,经过数十年的关注、规范和调整,其职责主要致力于关注解决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科学、技术、人道主义等问题.其中,环境保护作为社会公共危机管理的一种,理应并已成为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的重要舞台[8].
近十年间,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数量有了极大飞跃,2001年近2000个,2005年2768个,2008年3539个,2013年已达8000余个.我国环境保护中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四类,一是官方发起组建的非政府组织,二是民间人士自发组成的以环境保护宣传、促进环保事业为主旨的环保组织,三是学校环保类学生社团及其联合体,四是国际环保民间组织的驻华分支机构.大部分活跃的非政府组织均在环境保护宣传、倡导绿色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近三千余所环保民间组织中,大部分分布在一线城市及生态资源丰富省份,如上海、北京、广州、云南等.安徽省内的环保民间组织相对较少,其中影响力较大的主要有安徽省环保联合会、大学生绿色营、安徽绿满江淮环境发展中心、绿迹环保公益咨询中心、善水环境保护发展中心及各高校大学生环保社团.其中,善水环境保护发展中心是安徽省最早成立的、以南淝河环境保护为核心工作的一家民间环保组织.在南淝河治污工作中,众多NGO组织从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参与,其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培育环保志愿精神.民间环保组织植根于社会基层,易于与志愿者建立沟通联系、分享环境保护资源.如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形成“淝水巡护”小组关注河流污染情况,并担任高校环保社团指导者等角色.
第二,号召公众参与治污工作.我国民众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关注度高,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与不足.民间环保组织与社会大众距离更近,对民众诉求更加了解,从而能够在污染危机发生时,有效促进民众参与、配合政府立法执法,为环境保护措施建言献策.
第三,资源整合与对话合作.民间环保组织关注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众的环境权益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享用权等法律赋予的基本环境权益;担任民众、政府部门、民间组织之间的信息纽带,搭建公众广泛参与环境事件的行动平台.
南淝河污染治理也是社会公共危机的一种,在政府主导的同时,应当加强非政府组织参与力度,强调多元参与、综合治理.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完善立法管理体系.明确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案件中的立法层次,赋予其一定的监督、管理权限,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诉求机制,有针对性地将非政府组织纳入南淝河污染治理的多元化管理体制内.
第二,加大政策采购服务的力度和形式.如英国政府构建“COMPACT协议”,将其中的技术类、事务类、宣传类等工作,通过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形式,由专业性、非营利性的NGO组织进行承担,形成政府、企业、志愿者(义工)包容合作的社会结构,提高治污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非政府组织缺乏固定资金来源的窘境,有利于其健康发展.
第三,加强非政府组织自身建设.与英、美、日、法等国相比较而言,我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不成熟、公众关注度和资助度不足、资金募集能力弱、专业研究水平低,其工作内容多来自政府的“赋权”和“渡让”,导致我国环保非官方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环保事件参与深度、政治及立法参与意识等作用有限[4].因此,要想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南淝河治理中真正的作用,在其完善组织自身建设任、提升专业水平、合理改善运作模式等方面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