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彦楠
摘要:孔府对其庄园佃户的压迫剥削,在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引起了尖锐的矛盾,佃户对孔府开展了持续不断的抗租抗差斗争。佃户斗争的形式多种多样,并逐渐发展为规模大、有组织的群众性斗争,极大地打击了孔府的贵族地主经济,削弱了佃户对孔府的人身依附关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孔府;佃户;抗租抗差
孔府作为世袭罔替的贵族大地主,受到历朝历代统治者的尊崇与礼遇,不仅享有爵位的殊荣,还拥有大量的田产和人户。其中佃户负责种地承粮,充膺差役,是孔府物质财富的生产者以及府庙劳役的主要承担者。他们依附于土地之上,不仅需要接受正租剥削,还承担了一些附加地租和额外盘剥,如押租、预租、冬牲、信鸡、“斗尖”、“地皮”等,此外还要承受各色各样额外的差遣役使。孔府对佃户的压迫剥削使得佃户们生活贫苦,引发了尖锐的矛盾,引起了佃户的反抗。清朝中后期,孔府佃户抗租抗差斗争的形式多样,斗争规模也越来越大,总体呈现出由个人到集体、由分散到有组织、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趋势。
一、抗租抗差斗争的形式
清代孔府佃户的抗租抗差斗争,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逃亡。纵观整个中国古代社会,由于无法承受沉重的剥削而不得不背井离乡、流亡外地的佃农不在少数。乾隆四十年,巨野县大官庄佃户刘士道因拖欠了几年租银,再加上当年的地租无法凑办,在上下催逼下,他只好将自己认种的祀田“当出”,自己“脱逃”他乡。(四○二八之三十五)嘉庆十八年,泗水县安宁庄佃户孔传凤、王文明、乔华瑾等“抛租脱逃,所遗抛荒地十五亩三分五厘五毫四私”。(四一四一之九)这些佃户是由于无法承担地租而逃亡,而每当遭受灾荒或匪乱时,就会发生大批佃户的逃亡。咸丰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衍圣公府给邹县的移文中就称尼山八柜祭田因“教匪肆扰,焚掠村庄,各佃户均皆逃避无踪”,以致“所有祀银,无从催缴”。(四一四三之十一)光绪十五年八月,屯田管勾官魏肇范为春荒佃户逃亡一事给衍圣公府的申文中提到“今春年荒岁饥,逃流外方者十有二三。”(四○三三之五)逃亡虽然是一种消极的斗争形式,但大量佃户逃亡,会对孔府的生产力造成极大破坏。
(二)拖欠粮银或硬抗不纳。这是孔府佃户反抗斗争最普遍的一种形式。佃户欠租的原因一般为遭遇天灾人祸,收成不好,无谷交纳;或是随意加征租额,使得佃户无力承担。乾隆二十八年二月初四日,衍圣公府给直隶长垣县的移文中就表明长垣县因“连年被灾,课户籽粒固少有所见”,因此一些佃户便“藉端不给”租银。(四一四六之十五)雍正五年,平阳屯曹州茶堌坡乡约王增等因“甲首催银,任意索取,无有定数”(四一○二之九)而“不惟不肯完粮,且将原差周起复痛打一顿”,(四一○二之七)以此来表示抗议。
个人抗租不纳往往会引起“众佃观望”,纷纷效仿拖欠租粮。乾隆三十六年,巨野屯佃户刘九韶在总甲催办地亩钱文时“胆玩抗延”,“以致徐家海、于家楼众户观望”。(五一三八之十九)邺城县孔毓举、孔万辂身为圣裔,不仅抗不纳租,“且在市集处所,倡言阻挠,以致众户观望抗延”。(五一三八之六十八)佃户抗欠租粮,时间最长的竟有三十余年。邺城屯陆克家有屯地七亩,雍正八年间,陆克家之祖将此地卖给寿张县刘作柱,“但自买后,刘姓只纳粮十有余年。拖欠三十余年,隔县抗延”。(四一一二之三十一)
(三)抗拒分收租粮。采取这种斗争形式的,一般是在实行实物分租制的田庄。每当禾稼将熟之际,便会有佃户先将麦禾“偷割回家”,“或倚恃凶强,抗不肯分收租粒”。(四一四四之七)乾隆三十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衍圣公府给滕县的移文中称,池头集庄地亩招佃分种,“凡遇收获,理应将田禾运至官场,公同经理人员监视分收”,但有耿家庄佃户彭义成等率领同庄佃户十數余家,“将官地麦禾并不运入官场,竟行运至伊庄自己场内”,池头集庄庄头孙广勒令运回,但“运回者并不及运去十分之三,籽种尚不能足”。(四一四四之二十五)由此可见,尽管孔府在收割庄稼时会派出大量管事人员,严格监视佃户的行动,但由于佃户是劳动者,他们总会有办法将粮食运回自己家中。
(四)禀控告状。佃户在开展抗租斗争时,有时也会借助合法的形式,向官府告状。康熙四十九年闰七月十五日,衍圣公府在给东平州的移文中称,李秉廉等诬告衍圣公府挂带私征,希望东平州查照办理。此案原委是这样的:李秉廉于康熙四十三年买到孔府东平州五全厂土地三顷余亩,“钱粮俱在圣府交纳”。由于去年遭受水灾,奉谕旨缓征四十八年钱粮,并将四十九年应纳钱粮概行蠲免。但“有圣府管事人袁景昇将四十八年钱粮于去岁六月间已经征完讫,仍将四十九年钱粮照常催征”,(四○八三之十八)李秉廉便联名当地民众杨益富、胡宾、杨平甫等向东平州主禀控袁景昇蒙蔽私征。但杨益富等人被拘到案后便立马认错,称:“身等乡愚不识字,前词俱李秉廉手书,身等实不知情,被其诱惑,已赴府庄诉白,服礼哀恳”。(四○八三之十六)鉴于其已经悔过,并且已受到责罚,孔府便免其移训。而李秉廉作为首犯,又“抗不服拘”,被要求严刑关拘到案。乾隆九年,邺城屯寄庄户杨之考以衍圣公府征收的耗银重而朦控邺城县及各上宪,经衍圣公府移咨山东抚院,将其“枷责发落”。由此可见,向地方官府禀控告状往往难以取得实际成效。
(五)持械殴差,聚众反抗。佃户在抗欠租粮时,经常会对管事人员进行辱骂殴打。雍正九年十月,巨野屯五甲甲首徐增美在向寄庄户季百龄征银时,季百龄不但抗拒不纳,还率领同族季大户等人将其殴打,“拳撞脚踢,遍体着伤”。(四一○二之二十)孔府佃户也会利用他们聚族而居的便利条件,联合起来进行反抗。康熙十八年,东平州安山湖地绅衿陈相宸等兄弟三人不仅拖欠租银,而且作为首倡,“夥党匪类二百余人,斩木揭竿”,将衍圣公府人员“尽行打散,抢掠一空”。衍圣公愤愤而言“论抗粮则为欺君,论行劫则为蔑圣。蔑圣不义,欺君不忠。似此不忠不义之徒,已足窥见乱贼一斑。”(四○七九之十三)嘉庆十一年十一月,泗水县魏庄爆发了规模最大、组织最好的一次抗租斗争。四品执事官孔毓升赴魏庄催收祭银租粮时杖责佃户,遭到了魏庄佃户的激烈反抗,他们纷纷交还田具,要求退佃,并且聚众包围官宅,由佃户轮流看守,断绝其水粮,想要勒逼孔毓升合家自尽。佃户们还组织了“齐心社”进行领导。尽管衍圣公府多次移文给泗水县,希望严治魏庄佃户聚众抗租一案,但由于这次抗租斗争参与人数众多,声势浩大,并且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泗水县也有所顾虑,在给衍圣公府的移文中称由于执事官孔毓升办理不善,擅用刑杖,激起众愤,导致佃户纷纷退地,如果再责惩各佃户,势必激变。为此“希即将执事官孔毓升速行撤回,另委妥人前往该处秉公收纳租粮”(四一四○之三十九)最后,孔府也未能将积欠的租粮追交上来,魏庄佃户的这次抗租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除了以上五种较为典型的斗争形式,佃户们还采取了一些其它方式同孔府作斗争。例如有的佃户用“抢麦抢谷”的方式,使新募“佃户不敢种地”。(四○五八之二十)有的佃户向管事人员勒要钱银。还有一些佃户为了反抗孔府的剥削,而采取毁坏祀田、放火烧毁官庄房屋等极端的方式。
二、抗租抗差斗争的发展特点及影响
通过对孔府佃户抗租抗差斗争形式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佃户经过反复曲折的道路,已逐渐从消极分散的斗争发展为有组织的群众性斗争。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衍圣公府给滕县的移文中可知,孙家庄佃户宋之荣等四十余人“在宋之荣家注名一册,共同盟誓,抢劫官场,与府主相抗,定不分收。如管事前来拦阻,群起殴打,共出资财以為争讼。”(四一四四之十一)由此可见,佃户不再是一家一户的分散式斗争,而开始采用结盟立约的方式,进行有组织的反抗。而嘉庆十一年泗水县魏庄爆发的抗租斗争,参与人数众多,组织严密,正是孔府佃户进行群众性斗争的一次重大胜利。
佃户长期不断地进行抗租抗差斗争,给了孔氏贵族大地主沉重的打击。众佃抗粮殴差,致使孔府的差役“不敢催征,情愿受比”。魏庄佃户的抗租斗争,声势浩大,吓得“委员均裹足不前,不敢赴庄催征”。(四一四○之三十六)此类情况经常发生,以至于很多地方的租粮积欠累累,造成贻误祀典或国税军饷的情况。佃户的大量逃亡也给孔府带来很大的损失,破坏了孔府的生产力。乾隆末年,孔府谈及泗水县庄田的情况时称:“自五十年以来,地亩荒旱,佃户逃亡,租息一无所入”。(一五七九之四十三)孔府的经济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同时,由于佃户的反抗越来越激烈,孔府尽管采取直接的暴力手段催逼租粮,有时也难以收效,就被迫需要更多地借助地方政权的力量,来保证佃户缴纳地租。由此可见,孔府庄园的统治已经逐渐走向衰落。
佃户的抗租抗差斗争,削弱了他们对孔府的人身依附关系。由于佃户逃亡造成土地荒芜,孔府不得不招佃耕种。同时,附近州县中的富豪之家为了躲避国家差徭,也纷纷购买孔府祭田,成为孔府的寄庄佃户。人身隶属关系较轻的寄庄户逐渐增多,而世袭的钦拨佃户则越来越少。到嘉庆年间,“屯田已归寄庄者十之七,所存实在者仅十之三”。(四○一○之二)孔府对佃户逐渐在事实上失去了有效的控制。
佃户抗租抗差斗争的进一步发展,就会激化为武装抗租起义。在孔府及其主要庄田所在的鲁西南地区,就爆发过许多激烈的农民起义,例如明末清初的农民大起义、康熙年间的盐民暴动、嘉庆年间的天理教起义、咸丰年间的捻军起义和邹县的白莲教起义等。孔府庄田所在各州县受到农民起义的影响,许多佃户流离失所,死于战火,而与此同时,不少佃户会参加起义,反抗剥削压迫。这些农民起义虽然均以失败告终,但却不同程度地打击了封建制度,打击了孔府。
三、结语
尽管孔府对所属佃户控制严密,但佃户的反抗斗争依然频繁发生。随着斗争形式的不断进步,斗争规模的逐步扩大,佃户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反对剥削压迫的目的,动摇了孔氏庄园的封建地产及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剥削关系,最终导致了土地关系的紊乱,孔府贵族大地主经济逐渐衰落。而孔府佃户的抗租抗差斗争,亦是整个清代社会佃农被压迫与奋起反抗的缩影,通过对孔府佃户反抗斗争形式、特点及影响的分析,我们可以窥见清代所有被压迫被剥削的佃农反对地主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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