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是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各地加强“两个教育”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实用性,针对不同对象,结合不同场景,编写制作形式多样、高水准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精品课程,做到分类施教、有的放矢,让交通违法重点驾驶人自警自律,自觉养成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2016年10月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新修订下发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试行)》开始试行。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2016年10月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新修订下发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试行)》开始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发挥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以下简称“两个教育”)作用,努力提升驾驶人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17年5月,公安部交管局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了交通安全“两个教育”现场推进会。会议强调,认真组织开展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是提升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维护良好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的措施,也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个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两个教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017年11月,公安部在江苏淮安、无锡,河北石家庄等3个城市首批试点应用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系统。驾驶人进行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都可以申请接受网上教育。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适用于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在“两个教育”网络学习系统中,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日。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日;驾驶人审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自2017年年底开始,公安部交管局先后在江苏淮安、无锡,河北石家庄等地开展了网络学习平台试点工作,基本实现了由传统教育模式向新的互联网教育模式的过渡,社会各界反响较好。截至2018年6月,已有5.8万人申请满分、审验教育,5.3万人完成满分、审验教育。下一步,公安部交管局将积极践行“互联网+交通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广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应用,并同步开发手机APP版网络学习平台,不断创新重点驾驶人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