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一头连着群众需求、一头连着安全发展。2015年底以来,公安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围绕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提升服务,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驾考改革,一系列改革举措精准落地,重大试点稳妥有序推进,群众普遍反映学车考证更加便捷,驾校培训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给广大学车考证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016年4月1日,全国16个城市开展了自学直考试点。
2016年1月28日,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对改革推进工作进行部署,全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1月29日,公安部公布《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即公安部“139号令”),并据此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修改,以规章形式细化固化改革措施;2月3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规定了自学直考的试点范围和条件要求。
2016年4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和《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正式实施,天津、福州、宁波、武汉等16个试点城市全部开通了自学直考受理业务。所有车型驾驶证均可以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暂住证明即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驾驶证;所有车型驾驶人可持身份证在异地补领、换领、审验,不再需要提交居住、暂住等其他证明;60周岁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不再需要每年进行身体体检、提交体检证明;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放宽残疾人学习驾驶证限制,在原来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基础上,允许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学习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为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组织对原《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进行修订,联合发布了新的《大纲》,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主要从结构调整、学时调整、内容调整、教学日志调整等角度入手,对原《大纲》进一步优化。在理论知识方面,更加注重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注重对学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培养;在实际操作方面,更加注重学员良好驾驶操作习惯的养成,弱化应试考试。
经公安部批准,2017年10月1日,新版《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行业标准正式实施。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修订的新版驾考标准,更适应实际道路环境,更贴近安全驾驶实际,有的项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调整了考试科目,有的增加了考试点。
驾考改革于2016年4月1日启动实施以来,学车考证更加便捷,驾校培训服务质量有所提升。截至今年6月,全国31个省份全部开通互联网自主报考约考,实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16个自学直考试点受理3.4万人报考;801.9万人异地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2017年全国新增驾考考场1097个,901个县市开展了小型汽车全科目考试,有效解决了考试排队长、积压多问题。湖北、安徽等地考试业务下放率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