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公安部公布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下简称:《记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办法》的出台背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2021年12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称:2004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交通违法记分制度,同年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附件形式明确了记分行为和记分分值。记分制度实施以来,对遏制严重交通违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教育引导作用,此次制定新的部门规章《记分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记分制度的作用,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另有解读称:《记分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一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二是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三是調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