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生鈜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和价值教育研究所)
教师的教是学生学习的必要条件吗?学生的学习一定要通过教师的教吗?教师真的能够把知识教给学生吗?学生所收获的教益一定是来自教师的教吗?假如教师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以及素养,都不是学生成长的必要条件,那么教师的教,意义在哪里?
法国哲学家朗西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教育家雅科托被放逐,荷兰国王邀请他去大学教法语,但他不懂当地的语言,而他的学生也不懂法语,他根本无法在课堂上讲解。于是他借助一本《忒勒马科斯历险记》,让学生们在短时间内学会了用法语阅读和写作。
教师可以进行无知之教?这点让雅科托十分兴奋。在他眼里,学生的学不一定与教师的知识水平有关系。这是因为教既不是把教师的知识传输给学生,学生学习的也不是教师的知识。而且,一个无知者可以教会另一个无知者自己不懂的知识,一个无知者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好教师。这乍听起来似乎让人感觉不可思议,其经验与主张与我们今天关于教学和教师的信念不同。在我们眼里,教育学设定教师的任务就是知识之教,并把这看作是学生学习不可缺少的条件。我们暂且称它为“教育学的迷思”。这种迷思设定学生是无知的,他们的智性是不成熟的,他们必须依赖教师的解释,才能积累经验。
这其实带来了一种智性不平等。教师的讲解设定了教师与学生之间不可跨越的距离,设定了一种等级性的教学关系:一个有知的教师和一群无知的儿童,一个成熟的心灵和一群不成熟的心灵,一个聪明的教师和一群服从的儿童。当一个教者从有知的角度把学习者看作低一等的无知者,那就在教学关系上存在智性不平等。
正如法国教育家所强调的,我们要反对这样的智性不平等关系,因为它造成对学生的智性能力的低估和束缚。
因此,教育不能愚化儿童,而应当激发儿童智性能力的成长。真正的教是一种智性解放的行动。对教育来说,把智性平等作为教育的原则,解放学生的智性,才是教育的前提条件。
儿童看起来“无知”,其实他们具有与教师平等的智性能力,儿童也具有把自己的智性进行运用与探索的能力。教师不是把知识教给儿童,而是激发他们积极而充分地运用智性,解放儿童的智性,让他们去感受、去发现、去猜想、去想象、去描述、去思考,描绘他们所见,报告对所见的思考,通过表达和交流证明自己的智性运用的过程。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智性解放是解除教学预先设定的关系、模式、结构、目标等构成对智性运用的束缚,让学生自由想象、理解、感受、判断、表达和交流。这些行动及其过程意味着学生对自身智性的平等力量的觉悟,也意味着对自身智性平等的实践以及智性能力的发挥。
儿童的感觉、体悟、体验、观看、理解、行动、游戏、讨论等都是运用智性的实践。任何年龄阶段的儿童都可以感受自己的感觉,理解自己的经验,反思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思想,证明自己的智性在运用、在收获。如果教师的教推动、激发了智性的运用,就是解放了智性。但是,当儿童的智性被置于教师的智性之下,当他们的学习隶属于教师的指导,当他们的目标被限于教师和教科书所规定的标准化知识时,当他们被纳入了教师设计的计划时,他们的智性的参与和解放的机遇就被降低了,他们就等于被愚化了。
所以,作为一名教师,一定要深刻内省,教师的教不一定等于学生获得的教益。并且,这种教益不是简单地掌握了一些知识,而是获得了精神的变革。
我们要坚持这样的理念,学生的学习成果是开放的、积极的,但却是不确定的,不是把某些预定的知识(教师传输或教科书提供的知识)纳入自己的头脑中,而是运用自己的心智或智力去建构、去创造学习的成果。
真正的教师,是把儿童自身的智性实践放在课堂的中心。教师的角色不是以知识的教者而存在,教师也不是儿童与教材之间的媒介,教师要相信学生具有平等的智性能力,具有与其他人一起分享思想的能力。教师要节制自己的“教”,不要将课堂和教学用作传递知识的途径,而是看作儿童进行智性历险的丛林,看作儿童理解、体验、证实和交流智性历险的场合或机遇,解放的教师在乎的是儿童获得“被教的经验”。所以,课堂教学不是教知识的方式,而只是一种教师和儿童共同探究真理的游戏。
“教材只是媒介,而不是学习的知识对象,教师只是与儿童共同探讨真理的同行者,而不是知识的拥有者和传输者,也不是一个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的人。”作为教师,要始终牢记这一点,并积极运用于实践。如果教师把自己看作一个给出知识的教者,或者是一个通过给出答案解除困惑的人,那么他实际上不是一个真正的教师。因为,他在儿童之间制造了距离,在儿童独立探问真理的路上设置了障碍,或者他本身成了一个儿童学习的障碍制造者。作为教师,我们不妨认真地戴上显得无知的面具,隐藏自己的智慧,表现自己的无知与谦卑,从而让师生对话真正敞开。这样的教师,才是解放儿童智性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