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介休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调研报告

2018-11-28 00:55介休市财政局
山西财税 2018年11期
关键词: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费

□介休市财政局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企业公平参与社会竞争,根据《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和晋中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企密切配合,全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领导,形成分工协作良好机制

介休市“三供一业”供能企业情况复杂,供水公司中只有20%的国有股份,供电公司为全资国企,供热公司为民营企业,物业公司暂未确定。鉴于供能企业国有股权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分离移交资产的国有属性和政府管理属性,市政府决定各国有企业分离移交的设施资产,除供电设施资产外,全部由市国资公司代表市政府接收管理,完成维修改造后再委托授权供能企业使用。目前,已先行委托授权介休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供水企业,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介休市供电公司为供电企业。因市供电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先移交后改造”要求,市政府决定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电设施资产接收与划转在市国资公司的见证下同步进行,直接移交给市供电公司进行维修改造和供电管理。并指定介休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为提前参与企业,代为接管移交方职工家属区供热用户,使用维修改造后的设施资产,承担供热业务。物业设施资产先由市国资公司接收并进行维修改造,待维修改造竣工验收后,再委托授权合适的物业公司使用设施资产进行物业服务。

二、各移交企业职工家属区具体情况

介休市财政参与省属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二户企业,具体情况:

(一)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共有职工家属区共计22个,住户11366户,面积974266.18m2,其中汾矿集团供电公司职工家属区位于义棠镇北村,其余全部位于介休市市区,分属介休市东南、西南、西关、北关、北坛5个街道办事处管辖。有供水部门1处、供电部门1处、供暖部门1处、收费中心1处。从业人员612人,固定资产总额56299.07万元,各职工家属区基本情况按照介休市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进行划分并列项说明:

1.西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职工家属区12个,分别为:六零小区、南区、教育楼、西区、水泥厂住宅区、点式楼、洗煤厂社区、设备修造厂社区、一号公寓、供应处小区、建安公司定安巷五栋、建安公司新建西路二栋,共计住宅楼121栋,住户5274户,面积352733.92m2,从业人员247人。具体如下:(1)六零小区:位于裕华路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对面,共有住宅楼24栋(建筑结构为四至六层),住户979户,面积70538.74m2,住宅为成本价建筑工程,于1978至2004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16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电设备及配套设施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 0.4元/m2/月收取。(2) 南区:位于文明南街,共有住宅楼5栋(建筑结构为五层),住户227户,面积7537.77m2,住宅为成本价建筑工程,于1993至2006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4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电设备及配套设施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3)教育楼:位于文明南街,共有住宅楼3栋(建筑结构为四层),住户88户,面积2281.5m2,住宅为成本价建筑工程,于1990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3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电设备及配套设施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4)西区:位于文明南街,共有住宅楼11栋(建筑结构为五至六层),住户434户,面积25500.36m2,住宅为成本价建筑工程,于1993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8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电设备及配套设施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5)水泥厂住宅区:位于文明南街161号,共有住宅楼3栋(建筑结构为六层),住户84户,面积7787m2,住宅为成本价建筑工程,于1991至1997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3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电设备及配套设施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6)点式楼:位于光明西路,共有住宅楼6栋(建筑结构为四至六层)134户,住宅楼后有平房8户,共计142户,面积5781.6m2,住宅为成本价建筑工程,于1998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5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电设备及配套设施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7)洗煤厂社区:位于光明西路152号,共有住宅楼35栋(建筑结构为四至六层及高层),住户1580户,面积共107784.91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83年至2007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89人。供水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供暖由汾矿集团集中供热中心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多层按0.4元/m2/月收取、高层按 0.5元/m2/月收取。(8)设备修造厂社区:位于绵山南街40号,共有住宅楼20栋(建筑结构为四至六层及高层),住户896户,面积共63801.64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70年至2000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64人。供水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供暖由汾矿集团集中供热中心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9)一号公寓:位于绵山南街40号设备修造厂住宅区院内,为1栋二十五层住宅楼,住户250户,面积共20404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97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32人。供水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供暖由汾矿集团集中供热中心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8元/m2/月收取。(10)供应处住宅区:位于新建西路508号,共有住宅楼7栋(建筑结构为四至六层及高层),住户346户,面积共25620.4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87至2006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11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11)建安公司定安五栋:位于新建西路定安巷内,共有住宅楼5栋(建筑结构为六层),住户192户,面积共8346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从业人员10人。供水、供电、供暖全部由市政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12)建安公司新建西路二栋:位于新建西路供应小区对面,共有住宅楼2栋(建筑结构为六至九层),住户56户,面积共7350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房、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从业人员2人。供水、供暖全部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建安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

2.东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职工家属区1个,住宅楼2栋。勘探队小区:位于东大街三官楼巷内,共有住宅楼2栋(建筑结构为四层),住户52户,面积共2274.07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85至1987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7人。供水、供电由市政供给,供暖由汾矿集团1台常压锅炉(生物质燃烧器)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3元/m2/月收取。

3.西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职工家属区5个,分别为:八栋楼住宅区、员工学校住宅区、建安公司文明北街小区、运馨园小区、福馨园社区,共计住宅楼106栋,住户5298户,面积555877.69m2,从业人员170人。具体如下:(1)八栋楼住宅区(含北区商住楼):位于文明北街57号,共有住宅楼9栋(建筑结构为五层),住户393户,面积共22476.78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80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11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2)员工学校住宅区:位于文明北街25号,共有住宅楼2栋(建筑结构为五层),住户53户,面积共3100.91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88至1992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3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3)建安公司文明北街小区:位于文明北街76号,共有住宅楼5栋(建筑结构为六层及高层),住户172户,面积共7300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2007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3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4)运馨园小区:位于新建西路282号,共有住宅楼4栋(建筑结构为六层),住户216户,面积共21884.52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2000至2007年建成交付使用,无从业人员,日常运维由福馨园人员管理。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电设备及配套设施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5)福馨园社区(含福馨园7栋高层):位于金融路489号,共有住宅楼86栋(建筑结构为六层及高层),住户4464户,面积共501115.48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2008年至2015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153人。供水、供暖由市政供给,供电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

4.北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职工家属区2个,分别为:新华小区、五宿舍住宅区,共计住宅楼20栋,住户247户,面积18201.3万m2,从业人员29人。具体如下:(1)新华小区(含商住楼):位于体育街东段路口处,共有住宅楼16栋(建筑结构为二层至六层),住户122户,面积共11585.6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98至2001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10人。供水、供电、供暖全部由市政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2)五宿舍住宅区(含锅炉房住宅楼):位于顺城路东段路口处,共有住宅楼4栋(建筑结构为三至六层),住户125户,面积共6615.7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85至2012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19人。供水、供电、供暖全部由市政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

5.北坛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职工家属区1个。花园小区:位于北坛中路,共有住宅楼11栋(建筑结构为六层),住户431户,面积共40379.2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98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14人。供水、供电、供暖全部由市政供给,物业由汾矿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

本文依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理,遵循问题产生发展的特定环境进行思考分析,结合高中《文化生活》课堂中出现的问题,紧密联系高中政治课教学,深入挖掘分析现有教学环境和条件下所出现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紧紧抓住教师和学校的作用,提出相应具体可行的措施,以期更好地落实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并完善教学方法,从而能够在日后对高中阶段《文化生活》的教学产生积极影响。

6.义棠镇北村,位于义棠镇北村有汾矿集团供电公司职工家属区一个,共有住宅楼4栋(建筑结构为六层),住户431户,面积共4800m2,住宅为四六产权成本价建筑房工程,于1998年建成交付使用,从业人员4人。供水、供电、供暖全部由汾矿集团供电公司供给,物业由生活服务总公司管理,物业费按0.4元/m2/月收取。

汾矿集团在介休共有收费中心1所、供水队1个、供电队1个、供暖队1个,均服务于各职工家属区,共计从业人员141人。具体如下:(1)收费中心位于汾矿集团机关院内,主要职能为向各职工家属区收缴物业管理费、车辆管理费以及水费、电费、取暖费的代收代缴工作。收费方式为工资代扣、上门收缴和窗口收费,窗口收费点2处,分别位于福馨园社区A区内和六零小区入口处,从业人员41人。(2)供电队位于文明南街南区,主要职能为负责职工家属区的用电设施设备维护、家属区用电保障工作、办公区用电保障工作。从业人员46人。(3)供水队位于汾矿集团职工总医院内,主要职能为负责职工家属区的供、排水设施设备维护、家属区供、排水保障工作、办公区供、排水保障工作,从业人员29人。(4)供暖队位于汾矿集团机关院内,主要职能为负责职工家属区的供热设施设备维护、家属区供热保障工作、办公区供热保障工作,从业人员25人。

汾西矿业集团已与接收单位签订了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分项协议及备忘录,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涉及供水、供电、供热、物业户数均为11366户,实际移交均为11366户,现正办理移交手续。

存在的问题及困难:(1)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棚户区三期改造工程尚处于建设当中,此部分住宅应属分离移交范围,但目前无法明确准确户数及完工时间。建议将棚户区三期工程尽快纳入移交范围,由企业按照交接双方共同确认的“三供一业”设施设备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待竣工后按实际户数另行签订移交协议。(2)“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过高问题,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 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00号)文件中关于维修改造标准相关规定,部分维修改造项目存在标准制定过高问题。建议在“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过程中合理、科学制定维修改造方案,适当降低维修改造标准,减少浪废资源,降低资金压力。(3)“三供一业”从业人员分流安置问题,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后,企业产生大量富余人员,涉及介休市辖区内汾西矿业“三供一业”从业人员共计740余人,企业安置存在困难。(4)部分家属区未纳入市政供热系统的问题,目前由汾西矿业集团集中供热管理中心供热的小区有洗煤厂社区、设备修造厂社区、矿中点式楼等住宅区,涉及户数共计2600余户。为使此部分家属区住户尽快纳入市政集中供热系统,建议尽快开工维修改造。

(二)山西省木材总公司介休公司

地址位于新建西路194号的住宅小区,占地面积11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小区职工住宅共1栋楼,为砖混结构,建于1997年,七层共三个单元计42户;小区内设门房一处,面积10平方米,为门卫专用,无其它服务或商业性用房,住宅小区“三供一业”未设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目前由单位兼管,无棚改或搬迁情况。

应移交户数共计42户,目前“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分项协议及备忘录均已签订,资产等有关摸底统计表未上报,现正办理移交手续。

三、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进展情况

2017年底,驻介国有企业均按照最高限标准签订框架协议,并如期向上级申请补助资金。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各方在没有做出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先行按照最高限标准签订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分项协议,待分离移交资金到位后编制设计方案,然后根据设计方案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相关费用。截止6月30日,2家省属国有企业全部按期签订分项协议。

根据上级要求,介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介休市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介财建字[2018]405号)、下发了《关于设立介休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资金账户的通知》(介国企改字[2018]4号),实行逐级审批、专户管理,目前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尚未到位。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方森特公司为可研作业单位,涌鑫公司为资产评估作业单位,现正在进行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可行性研究和设施资产评估核资编制作业,维修改造设计作业单位也在公开招标中,以实现边核实、边移交、边接收、边签约,确保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四、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上级政策界定模糊

分离移交资金统筹使用的规定不够清晰,没有明确规定哪部分资金可以统筹使用、如何来统筹使用、是否可以跨企业、跨项目进行统筹,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政策内容上下冲突,根据(市政办发[2017]100号)文件规定,外墙保温和更换节能窗户等均在维修改造范围内,而(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文件规定,外墙保温费、抗震加固费、预提的二次供水费等不属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维修改造范围,也未明确这部分内容是否列入维修改造、从哪项费用中支出,从而影响设计方案的准确及时编制。

(二)实际情况困难复杂

上级要求2018年底完成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明年各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三供一业”运营维护任务。但介休的实际情况是涉及分离移交企业数量多、涉及维修改造户数体量大、涉及授权供能企业国有股权复杂、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可研、评估、设计、立项和施工等招标和作业都需要一定的流程和周期,2018年年底根本无法完成维修改造任务。况且,供水、供热和供电公司的现有水源、热源和负荷数量有限,难以承担积聚增加的居民用能需求,给明年的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接管保障带来很大的困难,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三)供能企业要求过高

由于介休供能企业不完全是国有单位,且物业服务企业也尚未确定,以致供能企业在签订“三供一业”分项协议时提出过高的要求。供水公司要求移交企业办理新开户手续;供水公司要求结清之前所欠供水费用;汾矿集团存在二次供水电费及运营维护费用,供水公司在物业管理公司尚未确定的情况下,要求自移交之日起到改造工程竣工前用水合同主体仍然为移交方,供水期间二次网的运行、抢险、管网老化及维修费用等事宜另行协商;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用水合同主体变更为市国资公司,并要求与市国资公司另行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质保期以后的后续运营费用(供水区域内的二次管网的运行、抢险、管网老化、改造费用)等如何收取。汾矿集团的5个小区2845户未接通市政供热,供暖公司要求移交企业未入网区域要办理供热手续;已入网区域要结清之前欠款,并在供热前缴纳2018至2019年度的取暖费,在维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移交企业应配合做好供热工作;并要求自移交之日起到改造工程竣工前用热合同主体仍然为移交方,供热期间二次网的运行、抢险、管网老化及维修费用等事宜另行协商;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用热合同主体变更为市国资公司,并要求与市国资公司另行签订供用热合同;明确质保期以后的后续运营费用(供热区域内的二次管网的运行、抢险、管网老化、改造费用)等如何收取。

(四)移交企业配合欠妥

移交企业对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较大、提出要求过高,存在一交了之的想法。企业原有生产、生活资产不易具体区分,有的将居民区门面房或物业用房列入生产经营性资产中,将本属移交范围的优质资产规避移交;有的企业原来资产购置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未在固定资产账目中体现,影响设施资产分离移交的操作实施;家属区基础资料不全,经历数次房改,原有图表证件缺失,影响移交进度。

五、其它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

根据省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攻坚会议精神,介休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通过市教育局与各企业对接,汾矿集团厂办幼儿园,目前生源稳定,可以移交,也可以进行内部改制,正在协商当中;通过市卫计局与各企业对接,汾矿集团总医院按照市场化方式,由山西国投、焦煤集团、山大一院共同发起设立医疗管理公司,原则上按照4∶3∶3比例设置股权结构,并召开会议征求职工意见,将讨论结果反馈至集团公司卫生处;市公安局的消防机构分类改革及其它部门的改革暂无进展;不涉及厂办大集体改革。

(一)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按省市要求,市政府与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压实担子、形成合力。市分离办设在市国资公司,在市分离办成立七个专项办公室,形成“1+7”工作机构,负责总体协调、沟通对接、情况汇总;供水、供暖(气)、物业管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分离移交专项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供电分离移交专项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公司;医疗机构分类改革专项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教育机构分类改革专项办公室设在市教科局;消防机构分类改革专项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人员分流安置专项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专项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各专项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专项改革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同上级各专项办公室对接联系,掌握相关政策和程序,结合介休实际,提出分离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解决办法或统筹性监管建议,报领导小组或市政府研究。

(二)建立跟踪帮扶机制

市企业服务中心制定服务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进行点对点跟踪服务,助推政企同责攻坚态势的形成,力求在基础服务、沟通协调、问题收集整理、交办和移交改造进度情况跟踪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建立反馈督查机制

各专项办公室明确专人向市分离办汇总报送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进展情况,市分离办全面承担改革任务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根据部门反馈情况,市分离办进行指导督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解决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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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运城市财政局组织2018年市值财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参训人数达到300余人。通过此次培训,将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背景、制定原则、变化亮点、实务操作、软件升级等内容予以贯彻,参训学员掌握了新制度的主要精神,为下一步新旧账套平稳过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运城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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