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提出,我省将从今年起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有意愿并能够实现移交的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19年起各级政府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专业企业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市(地)政府(行署)可成立相应专业企业组织接收,也可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或由政府接收后委托经营。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及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合理规划,保证职工居民冬季正常供电、供水、供热。
(消息来源:《生活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三供一业剥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