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及时推出“花卉贷”“林好贷”“林易贷”

2018-11-26 01:24张志国
绿色中国 2018年16期
关键词:永春县林权林农

2014年底以来,福建省永春县按照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十三部委批复的《福建省永春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方案》,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试验任务,基本达到预期改革目标。

一、林业金融支持制度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创新推出林改金融新产品。创新林业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及时推出“花卉贷”、“林好贷”、“林易贷”等林改金融新产品。“花卉贷”总数达到2130万元,“林好贷”达到8324万元,“林易贷”达到1521万元。永春县县林业局与邮储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年计划投放各类贷款1亿元以上,邮储银行授信林业经营主体、花卉产业93户,贷款5569万元。同时,永春县县林业局出资20万元,促进县花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春县支行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县花协筹集335万元设立花卉产业发展风险基金,注册“永春新希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基金运行管理的法人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放大10倍授信,为花农、花企担保贷款83笔,贷款金额达1896万元。

二是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登记服务。在率先出台《永春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登记暂行规定》,全县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72宗地,面积28220亩,抵押贷款额度9621.5万元。实行林农贷款联保制度,开展林农信用共同体贷款。

三是开展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赋予抵押贷款和融资的权能。按照确权-颁证-放活-融资-流转的步骤,把面临抛荒的偏远山区的坡耕地、近年来又被农林企业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流转承包用于种植花卉苗木等“不农不林”的“黑户口”土地盘活,在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的框架内发给林权证,赋予抵押贷款、融资的权能,全县这类土地有3.5万亩,解决了林农、林企生产融资难题。全县共颁发非规划林地林权证22本,明晰产权面积1614亩。

四是搭建完善林业金融服务平台。设立林权收储投融资平台,成立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永春县现代林业建设提供林权流转交易、收储、融资等功能,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投资30多万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林权交易无偿提供“五位一体”服务。

二、森林综合保险实现全覆盖

扩大森林综合保险范围,实行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对全县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及未成林造林地全部实施森林综合保险,每公顷保费22.5元,每公顷保险金额为9000元。商品林投保面积43666.7公顷(不包括芦柑、茶叶等经济林面积),保费金额98.25万元;生态公益林投保面积32066.7公顷,保费金额72.15万元,进一步探索森林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做到应保尽保,让林业发展更有保障。

三、公益林管护经营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2015年出台《永春县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建立生态公益林储备库2456亩。2016年3月出台《永春县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对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实行“专职管护”模式,整合现有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森林防火护林巡山员和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员“三员合一”为永春县森林资源管护员,通过重新划分责任片区,采用“镇聘、站管、村监督”的办法择优选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护员待遇(每月工资1700元+交通通讯补贴350元),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水平,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森林资源管护新格局。2016年还出台《永春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方案》(永政文〔2016〕186号),开展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目前已完成赎买(租赁、补偿、改造提升)林地林木6024亩。

四、大力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并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出台《永春县扶持发展林下经济项目和县级示范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创建的通知》,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示范林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目前已经实施林下经济项目271个,面积21.7万亩,从业林农2.3万户,永春县林下经济总产值达3.1亿元。已创建林业专业合作社244家,涉及农户4764户,经营林地10.1万亩。家庭林场70家,经营林地面积2.07万亩。成立林业、花卉专业协会2家,会员224名,经营面积6.8万亩。创建省级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4家、省级合作社示范社5家,市级合作社示范社10家、市级示范家庭林场6家,县级合作社和林下经济示范项目60个。

永春县以金融创新作为林权改革成果运用的突破点,构建完善的林权交易流转机制,不仅为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更为集聚资本、技术以及人才要素提供了平台,为集体林地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和开放化经营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支撑。一是以规范的制度设计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比如非规划林地确权发证,先后出台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非规划林地产权登记发证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发证、融资、流转全过程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二是以多元化的金融创新作为突破点。农商行、邮储银行、信用联社等多家金融机构参与,金融产品创新也是多元化,有“花卉贷”“林好贷”“林易贷”等银行贷款产品,并且形成以林权证为基础的免抵押担保的小额信贷、联保以及第三方担保等多种形式的林权梯度贷款融资方式,同时,还有由永春新希望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等实体公司设立风险基金的支撑。三是以系统化的制度突破作为重要保障。永春县注重在确权颁证、抵押融资林权交易中心建设以及公益林赎买和收储等设计上形成系统化的制度突破。四是以精准的政策支持作为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在造林方面,重点补助林木良种、珍贵树种造林、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等。在林下经济方面,重点扶持优新示范项目和示范林业专业合作社创建,有针对性地提高合作社的实体化运作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在林木采伐方面,落实林农对林木的处置权,照顾林农财产权利,调动广大林农营造林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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