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区划界定重点生态区位林925万亩,占林业用地的32.5%,其中生态公益林730万亩,重点区位内商品林195万亩。近年来,在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以问题为导向,2013年起从永安市发端,率先推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探索一条解决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农切身利益矛盾的新路子。目前,三明市有4个县(市)累计投入1.52亿元,完成重点生态区位林赎买等改革6.6万亩,约占福建省赎买的1/3。
优先赎买自然保护区和一级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位个人所有人工成过熟林,具体有3种模式。一是赎买。累计赎买5.5万亩。由林权所有者申请,按照评估价格,政府与林木所有者签订赎买合同,赎买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为国有,林地使用费支付有两种情况:赎买村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与村集体签订经营期为30年的协议,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80%支付林地使用费;非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按照林地经营承包合同约定经营期,经营期内支付给林权所有者每年每亩20-30元的林地使用费;经营期到期,再与村集体签订经营期限为30年林地使用协议,按协议价支付村集体林地使用费。二是合作。累计合作0.9万亩。与林权人签订生态公益林界定书,承诺林木采伐实施小班经营法,最大皆伐面积不能超过300亩,且相邻小班不能同时采伐,采伐后补种阔叶树,而林业部门要免费提供乡土阔叶树苗木,对伐后更新形成阔叶纯林或阔叶树占50%以上的混交林每亩奖励1000元,改造后林权归造林者所有,林地使用费支付方式与赎买相同。这种模式,实现了政府花小钱办了大事,若赎买需用4000元,而合作仅1000元,且进行了林分改造,同时满足了林权所有者获取合理经济回报的要求,还为社会提供了就业岗位和更多林产品。三是置换。累计置换0.2万亩。在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及储备库建设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将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与区位外零星生态公益林进行等面积置换,解决部分生态公益林不在重点生态区位和不集中连片的问题。
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省财政补。省财政每亩补助1000元。二是县财政出。永安市财政每年拿出1500万元赎买1万亩,沙县每年财政出1000万元。三是社会筹。永安市每年社会筹集资金1500万元,今年还将通过中国绿色基金会平台向全国募资,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向全社会募资。四是银行贷。通过开展国家储备林质量提升工程、林业PPP项目等,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贷款,现已授信永安1亿元、建宁3.4亿元、沙县10亿元。
为解决赎买后管理和经营的两大难题,三明市采取4个举措。一是管护机制创新。永安市实行专业团队管护,按季度拨交给永安市金盾森林资源管护有限公司巡防大队管护,实行公司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专业化标准、精细化护林;沙县和明溪纳入县级森林生态(防火)巡护大队巡护范围,实现防火、防盗、防疫的联防联动;建宁由县属国有林场管护。管护费参照生态公益林管护费标准,按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偿标准的20%执行。二是森林综合保险。全面开展森林综合保险,每亩保费1.5元、保额680元。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投保面积1万亩以下(含1万亩)林权所有者只需负担25%的保费,1万亩以上的只需负担40%,其他均由中央、省、县等政府财政予以补贴。目前参保率100%。三是近自然改造。现已改造1.7万亩。对中、近成熟林分开展抚育间伐,并补植闽楠、红豆杉等乡土珍贵树种,逐步培育为多树种、多层次的复层林。对针叶商品林开展强度间伐,并补植枫香、木荷等乡土阔叶树种,逐步改造成人工针阔复层异龄林。四是林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多资源、多功能、多效益优势,开发林区非木质林产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草珊瑚、黄精等优质药材和金线莲、铁皮石斛等特色药用植物种植,并开发森林人家、森林康养旅游精品路线,提高赎买后森林自我补偿能力和经营效益。